经开区长江工业园区及新塘科技园一期道路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经开区长江工业园区及新塘科技园一期道路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经开区长江工业园区及新塘科技园一期道路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承包工程招标书
招标编号:(经开区2014)0001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1
一、投标、开标有关说明1
二、有关规定1
三、联系方式2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3
一、投标说明3
二、投标资质和资格条件3
三、招标文件3
四、投标要求5
五、评标方法8
六、评分标准11
七、成交通知12
八、签订合同12
第三篇项目简介及服务内容要求13
一、基本情况 …………………………………………………………13
二、质量要求 …………………………………………………………13
三、项目要求:13
四、项目服务内容:13
五、考核标准16
六、特别说明18
第四篇 商务要求19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19
二、质量保证及承诺19
三、付款方式19
四、知识产权19
五、其他19
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20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卫绿化管理处(采购人或者采购单位)拟对辖区内长江工业园区及新塘科技园一期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及道路冲洗作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招标人或者招标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这一工程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经开区长江工业园区及新塘科技园一期道路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承包工程
项目简介:本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环卫公司。
一、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1、投标及开标地点:重庆茶园江桥路一号经开区管委会4会议室
2、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3月11日北京时间14时,超过该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开标时间:2014年3月11日北京时间14时20分。
二、有关规定:
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恕不接受。
2、提交投标保证金户名: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卫绿化管理处
3、开户行:工行南坪支行
4、账 号:****************167
5、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从投标人银行账户支付至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须于2014年3月11日9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必须提供盖有银行鲜章的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进账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保证金退还时必须提供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账号。
三、投标保证金:
本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四、招标文件获取:2014年2月20日起至2014年3月10日,自行网上下载。
六、联络:
1、采购单位全称: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卫绿化管理处
2、详细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迎春路13号
3、邮 编:401336
4、电 话:********
5、传 真:********
6、联系人:叶强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投标费用
参与投标的竞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竞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项目最高限价:长江工业园道路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元(大写:壹佰捌拾柒万贰仟元整),新塘科技园一期道路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元(大写:壹佰零玖万贰仟元整),报价超过总最高限价及长江工业园、新塘科技园一期分别的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投标资质和资格条件
1、合格的竞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竞标人必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
(2)、具备有效的城市环境卫生经营服务资质认定证书A级;
(3)、具备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
(4)、企业自有高压洒水车3台及以上、机扫车1台及以上、垃圾清运车2台及以上、环卫巡查车1台及以上;
(5)、2013年1月至今同类服务项目(城市道路清洗保洁)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业绩合同(注:公司注册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招标项目需求、商务条款、招标文件格式五部分组成。
2、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其通知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栏刊登,投标人应适时关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并下载,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采购单位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通知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采购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修改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6、现场踏勘:
(1)收到招标文件后即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身应对踏勘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2)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3)采购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投标人能够利用采购人现有资料,采购人对竞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4)联系人:叶强 联系电话:********
四、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投标开始时间起30天。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缴纳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由中标供应商缴纳给采购人。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退付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①投标保证金退付相关要求
根据招标结果,由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卫绿化管理处及时退付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对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
(3)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被投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办理。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③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④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⑤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⑥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⑦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5、投标报价
本招标项目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包含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劳动保障、劳保用品、工具及其维修、机具用具、燃油费、水电费、迎检加班和突发处置费用等作业成本以及适当的管理费用、利润、税金、风险(保险、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规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合同期内如因政策因素造成的人员工资、汽油费、水电费等变动,合同价格保持不变,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6、提交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及骑缝章,报价表及售后服务内容均应由法人授权代表签名并盖公章。
7、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3)对不同文字文本竞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封口处须用白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2)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投标邀请书。
9、投标人参与人员
各个投标人可派1-2名代表参与投标,至少1人应为法人代表或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供核验其合法身份。
10、无效投标
投标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未密封;
(2)未按投标文件的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参加投标;
(4)无主要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的投标;
(5)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条件内容与采购项目实质性技术要求有严重背离;
(7)投标人的资质不符合投标文件第二篇第二条“投标资质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内容;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9)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10)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
(11)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12)评标小组认定的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况。
五、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评审依据:评审的依据为投标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小组判断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而不靠外部证据。
(二)评标程序:
1、评标小组:招标人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并根据采购项目特点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小组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成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评标小组首先对各参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竞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
1竞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见诚信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三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注意事项:投标人应随身携带投标文件中所有资质证件、以及特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以备核验,若评标小组要求提供原件核验时,而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向投标人质疑,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书面承诺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所有投标人在评标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5、比较与评价。评标小组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
评标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竞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小组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工作人员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初始评标后,如评标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评标小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竞标人。所有竞标人根据评标文件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作出相关的书面承诺,直至报出最佳服务和最终报价。
7、报价。投标文件的报价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即为包干价。
8、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满分100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依次推荐综合得分前两名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六、评分标准
1、报价分 60分
有效的最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报价分。
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60。
2、清扫保洁实施方案 35分
(1)、作业内容完整、作业流程、及各种配置符合作业规范,优得8分,一般得4分,差得1分,没有的得0分;
(2)、质量控制,质量管理总体目标明确,质量管理明细目标清晰,质量考核体系健全,优得8分,一般得4分,差得1分,无的得0分;
(3)、针对本项目拟采取的管理方式,优得8分,一般得4分,差得1分,没有的得0分;
(4)质量巡查:对该项目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作业日常工作的质量巡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解决问题,制定有效的质量巡查制度,监督落实项目工作等。优得5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没有的得0分;。
(5)、规范用工及安全文明作业的保障措施;
各项承诺:对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善后处理承诺、依法规范用工承诺及应对履约期内各类风险承诺。优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没有的得0分;
(6)应急处置:针对恶劣天气影响,重大接待任务,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传达机制、人员和设备调配、责任分工等。优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没有的得0分。
3、商务部分 5分。
企业注册资本在300万元~500(含)万元得2分;500万元以上得5分。
七、中标通知
1、招标结果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
2、招标结束7日内,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果《中标通知书》不能在7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不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协议的依据。
4、签订合同时,根据需要采购人有权提出对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服务作局部调整或变更数量,但需经双方共同认定。
八、签订合同
1、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补遗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改变中标状态,招标人、采购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篇项目简介及服务内容要求

一、基本情况:
(1)、长江工业园区道路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面积240000平方米,含一座垃圾站管理;
(2)、新塘科技园一期道路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面积140000平方米。
二、质量要求:
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
三、项目要求:
道路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服务年限:两年,以年承包总价报价,有效期持续两年。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作业范围:
长江工业园区及新塘科技园一期道路日常清扫保洁及冲洗项目包括作业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齐门齐点、路沿立面、梯坎、沟渠、雨水口、树圈、果皮箱、水篦子、乱张贴、乱涂画等道路两侧单位和商业门店前的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作业,以及垃圾的收运入站作业项目。
(二)作业要求:
1、上岗统一着专用服装并带齐作业工具。
2、保洁工作有巡查并按要求到位和做好记录。
3、每天必须清除果皮箱内垃圾。
4、不得将垃圾、泥沙扫入绿化带、进水箅、边沟。
5、作业人员上班期间不得坐岗,不得擅自离岗。
6、严格执行上、下班交接制度。
7、垃圾定时定点倾倒到指定位置。
8、按要求每天组织道路、人行道冲洗作业。
9、道路清扫垃圾到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
10、主干道清扫采用机械及人工作业方式。
(三)、清洗保洁作业要求:
1、清洗保洁作业时间:
(1)、本清洗保洁作业必须设置二班作业制,即早5:00时至晚18:30时;
(2)、普扫时间:春夏季(每年4月至9月止)上午7:00时前完成,下午2:00时前完成;秋冬季(每年10月至次年3月止)上午7:30前完成,下午2:30时前完成。
(3)、保洁时间:春夏季7:00时至18:30时,秋冬季7:30时至18:00时。
(4)、擦拭时间:对道路两侧果皮箱、护栏进行擦拭,作业单位自行安排擦拭时间,但每周不少于2次。
2、清洗保洁作业方式:
(1)、人工清扫保洁自定;
(2)、机械作业对本项目进行清洗洒水、机扫等作业方式。
3、作业频次及质量标准:
(1)、普扫频次:做到每日两次全面性普扫。
(2)、普扫标准:清除作业范围内地面无暴露垃圾、有色垃圾、泥尘、痰迹、积水、污迹和其它废弃物。
(3)、保洁频次:全天实行不间断巡回保洁,随时清除范围内的有色垃圾及各种废弃物等。
(4)、保洁标准:保洁时间,应随时清除地面果皮、纸屑、烟头、各种包装物和其它废弃物以及痰迹、积水、泥尘、乱张贴及乱涂画等。
4、洒水冲洗(刷)作业:
(1)、车行道洒水,冬春季每日不宜少于1次,夏秋季每日不少于2次;环境温度在35℃以上时,可适量增加洒水或喷雾降尘降温次数。
(2)、车行道和人行道冲洗(刷)采取人机配合的方式,主干道及人行道的冲洗(刷)每周不少于2次;次干道及人行道的冲洗(刷)每周不低于1次;路面遇到严重污染时,应及时冲刷,清除污迹。
(3)、白天难以进行冲洗冲刷的路段,应安排在夜间进行。
5、作业质量和标准
(1)、车行道道路整体清洁见本色,应无垃圾杂物,无污渍和积尘;路沿石立面和边角无积泥;排水篦及周围无垃圾尘土和积水;交通隔离设施整洁。
(2)、人行道路面无垃圾杂物,基本无泥迹和污渍,无污水横流;无乱涂画和乱张贴;护栏基本无积尘和污渍;垃圾收集箱箱体和设置点周围整洁,无满溢;树圈及绿带内无垃圾杂物。
(3)、道路附属设施应无乱张贴、乱涂画和晾晒衣物,设施完好,立面干净整洁。
(4)、道路边(护)坡和边沟内基本无垃圾杂物和积泥。
(5)、道路两侧单位和商业门店路面,应与所在道路保持同等保洁质量。
(6)、垃圾中转站场地干净整洁。
6、劳务用工要求:
(1)、作业人员来源:在满足环卫作业用工要求和劳动法规前提下,优先聘用经开区原有清洁环卫人员;
(2)、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7、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检查、考核,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交办的突击性工作任务。

五、考核标准
经开区市政环卫绿化管理处环卫保洁考核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环卫工作,按照《重庆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示范路作业要求与质量标准》等相关要求,在经开区内道路面积112平方米和长生河10公里保洁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对作业人员的考核
第一条 考核是否按要求配置作业人员、管理人员。
第二条 考核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规定着装。
第三条 考核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带班在现场,是否按作业标准督导作业。
第四条 考核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是否清楚当日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及工作时间。
第五条 考核倒班是否正常,是否断档。
(未按上述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扣满2分为止)

第二章对作业设备、工具的考核
第一条 考核是否按要求配置设备、工具等。
第二条 考核各类设备、工具的完好率和更新、维修状况。
第三条 考核各类设备、工具的保管和处理情况。
(未按上述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扣满2分为止)

第三章对安全作业的考核
第一条 考核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是否清楚相关的安全规定。
第二条 考核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作业,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督导作业。
第三条 考核队伍的安全教育,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情况。
第四条 考核单位对与安全工作相关的制度、措施修订情况。
第五条 考核单位对与安全工作相关的各类记录资料的备案情况。
(未按上述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扣满6分为止)

第四章对作业质量的考核
第一条 考核车行道、人行道河道水面及两岸等地面各个部位是否能见本色,有无积水、垃圾泥土等杂物。
第二条 考核路灯杆,各类标志牌是否及时进行保洁。
第三条 考核“牛皮癣”是否及时清除;考核是否按作业规定及时清洗。
第四条 考核是否按作业规定及时清洗所有应保洁的部位。
第五条 考核是否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对车行道喷雾洒水。
第六条 考核所有作业过程中应记录的备案资料是否完善。
第七条 考核甲方所要求提供或报送的资料是否按要求按时完成。
(未按上述要求,发现一次扣0.1分,扣满90分为止)

第五章对考核方式的说明
第一条 本规定实行量化记分法,总分为100分。
第二条 作业单位获得95分以上为优秀,获得90分以上为良好,获得85分以上为合格,不满85分的为不合格。
第三条 连续6个月以上获得优秀可以考虑奖励,获得其他名次的均应按扣分的多少予以处罚。
第四条 连续3个月被评为不合格的,每年2次被曝光报道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做好配合。
第五条 本规定原则上每月定期考核2次,每周不定期抽查2次以上,但每次考核或抽查都必须做好评定的记录。
第六条 定期考核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不定期抽查原则上不得少于2人,考核人员均由甲乙双方派代表参加。
第七条 对每月的考核结果均需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后生效,并作为奖惩依据。

第六章对考核结果等相关问题的说明
第一条 每次的考核必须要有详实、清晰、完整的原始记录,甲乙双方均应留底,并完善保有一年以上。
第二条 对每月考核结果按扣分多少处罚,良好的每扣0.1分扣款100元,合格的每扣0.1分扣款200元,不合格的每扣0.1分扣款400元。除特殊处罚外,每月处罚扣款总额不超过月承包费的15%。并从当月的维护费用中扣除。
第三条 倘若对当月考核结果存在分歧等情况,由甲乙双方召开协调会议决定处理结果,但复议只能一次。
第四条 凡被区、市级以上曝光的,必须加倍处罚,一次按每月承包费的5%到10%扣。
第五条 本规定与国家和上级有关相背的,以上级和国家规定的为准。
第六条 本规定由经开区市政环卫绿化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规定自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试行。
第四篇 商务要求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有效期限:两年
(二)作业地点:长江工业园及新塘科技园一期道路。
(三)验收方式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采购人验收标准。
二、质量保证及承诺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明。
三、付款方式
实行结算计价原则,按月考核,次月支付。当月考核结算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用。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竞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五篇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投标人概况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函
4、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的详细描述
5、商务条款承诺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9、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
10、其他相关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投标人注意事项:
1、以上内容没有规定格式的请各投标人自行设计格式编写。

附录1
开标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面积(M2)年单价(元)小计(万元)
一长江工业园区道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项目240000
二新塘科技园一期道路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项目140000
三合计
年承包费合计小写: 元整。
大写: 圆整。

投标人: 法人授权代表:
(公章) (签章)
年 月 日
附录2
投标报价函

(招标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大写) 圆整,(小写: 元整)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工程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圆)。
4、如我方中标:
⑴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⑵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⑶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⑷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⑸其他方面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代理人: (签字)
地点: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附录3
商务条款承诺

项目名称: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 (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投标报价(综合单位)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 法人授权代表:
(公章) (签章)
年 月 日

附录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单位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标人全称)
年 月 日
(公章)

附:上述法定代表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 传:
网 址:
邮政编码:


附录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 务: 职 务:


投标人公章:


附录6
诚信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录7


五、其他资料

投标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税务登记证。
C、组织机构代码证。


附录8


五、其他相关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
2、具备有效的城市环境卫生经营服务资质认定证书A级;
3、具备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
4、企业自有高压洒水车3台及以上、机扫车1台及以上、垃圾清运车2台及以上、环卫巡查车1台及以上;并承诺以上机具用于本项目使用,同时提供机具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复印件(随身携带原件备查)。
5、2013年1月至今同类服务项目(城市道路清洗保洁)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业绩合同(注:公司注册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经开区长江工业园区及新塘科技园一期道路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承包工程招标书招标编号:(经开区2014)0001招标文件招标单位: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〇一四年二月 目 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1一、投标、开标有关说明1二、有关规定1三、联系方式2第二篇投标人须知3一、投标说明3二、投标资质和资格条件3三、招标文件3四、投标要求5五、评标方法8六、评分标准11七、成交通知12八、签订合同12第三篇项目简介及服务内容要求13一、基本情况 …………………………………………………………13二、质量要求 …………………………………………………………13三、项目要求:13四、项目服务内容:13五、考核标准16六、特别说明18第四篇商务要求19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19二、质量保证及承诺19三、付款方式19四、知识产权19五、其他19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20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卫绿化管理处(采购人或者采购单位)拟对辖区内长江工业园区及新塘科技园一期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及道路冲洗作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招标人或者招标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这一工程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名称:经开区长江工业园区及新塘科技园一期道路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承包工程项目简介:本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环卫公司。一、投标、开标有关说明:1、投标及开标地点:重庆茶园江桥路一号经开区管委会4会议室2、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3月11日北京时间14时,超过该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开标时间:2014年3月11日北京时间14时20分。二、有关规定: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恕不接受。2、提交投标保证金户名: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卫绿化管理处3、开户行:工行南坪支行4、账号:****************1675、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从投标人银行账户支付至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须于2014年3月11日9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必须提供盖有银行鲜章的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进账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保证金退还时必须提供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账号。三、投标保证金:本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四、招标文件获取:2014年2月20日起至2014年3月10日,自行网上下载。六、联络:1、采购单位全称: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卫绿化管理处2、详细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迎春路13号3、邮编:4013364、电话:********5、传真:********6、联系人:叶强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投标费用参与投标的竞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竞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本项目最高限价:长江工业园道路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元(大写:壹佰捌拾柒万贰仟元整),新塘科技园一期道路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元(大写:壹佰零玖万贰仟元整),报价超过总最高限价及长江工业园、新塘科技园一期分别的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处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二、投标资质和资格条件1、合格的竞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本项目竞标人必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2)、具备有效的城市环境卫生经营服务资质认定证书A级;(3)、具备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4)、企业自有高压洒水车3台及以上、机扫车1台及以上、垃圾清运车2台及以上、环卫巡查车1台及以上;(5)、2013年1月至今同类服务项目(城市道路清洗保洁)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业绩合同(注:公司注册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三、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招标项目需求、商务条款、招标文件格式五部分组成。2、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其通知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栏刊登,投标人应适时关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并下载,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采购单位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通知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采购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5、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修改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6、现场踏勘:(1)收到招标文件后即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身应对踏勘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2)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3)采购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投标人能够利用采购人现有资料,采购人对竞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4)联系人:叶强 联系电话:********四、投标要求1、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投标开始时间起30天。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缴纳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由中标供应商缴纳给采购人。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退付按照以下方式进行。①投标保证金退付相关要求根据招标结果,由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卫绿化管理处及时退付投标保证金。②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对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3)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被投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办理。(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②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③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④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⑤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⑥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⑦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5、投标报价本招标项目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包含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劳动保障、劳保用品、工具及其维修、机具用具、燃油费、水电费、迎检加班和突发处置费用等作业成本以及适当的管理费用、利润、税金、风险(保险、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规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合同期内如因政策因素造成的人员工资、汽油费、水电费等变动,合同价格保持不变,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6、提交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及骑缝章,报价表及售后服务内容均应由法人授权代表签名并盖公章。7、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3)对不同文字文本竞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8、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封口处须用白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2)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投标邀请书。9、投标人参与人员各个投标人可派1-2名代表参与投标,至少1人应为法人代表或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供核验其合法身份。10、无效投标投标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未密封;(2)未按投标文件的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参加投标; (4)无主要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的投标; (5)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条件内容与采购项目实质性技术要求有严重背离;(7)投标人的资质不符合投标文件第二篇第二条“投标资质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内容;(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对本项目投标;(9)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最高限价的;(10)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文件; (11)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12)评标小组认定的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况。五、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评审依据:评审的依据为投标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小组判断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而不靠外部证据。 (二)评标程序: 1、评标小组:招标人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并根据采购项目特点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小组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成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评标小组首先对各参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竞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竞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见诚信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必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三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注意事项:投标人应随身携带投标文件中所有资质证件、以及特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以备核验,若评标小组要求提供原件核验时,而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3、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向投标人质疑,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书面承诺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所有投标人在评标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5、比较与评价。评标小组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评标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竞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小组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工作人员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初始评标后,如评标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评标小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竞标人。所有竞标人根据评标文件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作出相关的书面承诺,直至报出最佳服务和最终报价。7、报价。投标文件的报价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即为包干价。8、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满分100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依次推荐综合得分前两名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六、评分标准1、报价分 60分 有效的最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报价分。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60。2、清扫保洁实施方案 35分(1)、作业内容完整、作业流程、及各种配置符合作业规范,优得8分,一般得4分,差得1分,没有的得0分;(2)、质量控制,质量管理总体目标明确,质量管理明细目标清晰,质量考核体系健全,优得8分,一般得4分,差得1分,无的得0分;(3)、针对本项目拟采取的管理方式,优得8分,一般得4分,差得1分,没有的得0分;(4)质量巡查:对该项目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作业日常工作的质量巡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解决问题,制定有效的质量巡查制度,监督落实项目工作等。优得5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没有的得0分;。(5)、规范用工及安全文明作业的保障措施;各项承诺:对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善后处理承诺、依法规范用工承诺及应对履约期内各类风险承诺。优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没有的得0分;(6)应急处置:针对恶劣天气影响,重大接待任务,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传达机制、人员和设备调配、责任分工等。优得3分,一般得2分,差得1分,没有的得0分。3、商务部分 5分。企业注册资本在300万元~500(含)万元得2分;500万元以上得5分。七、中标通知1、招标结果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2、招标结束7日内,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果《中标通知书》不能在7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不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协议的依据。4、签订合同时,根据需要采购人有权提出对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服务作局部调整或变更数量,但需经双方共同认定。八、签订合同1、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补遗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如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改变中标状态,招标人、采购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篇项目简介及服务内容要求一、基本情况:(1)、长江工业园区道路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面积240000平方米,含一座垃圾站管理;(2)、新塘科技园一期道路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面积140000平方米。二、质量要求:按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三、项目要求:道路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服务年限:两年,以年承包总价报价,有效期持续两年。四、项目服务内容:(一)作业范围:长江工业园区及新塘科技园一期道路日常清扫保洁及冲洗项目包括作业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齐门齐点、路沿立面、梯坎、沟渠、雨水口、树圈、果皮箱、水篦子、乱张贴、乱涂画等道路两侧单位和商业门店前的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作业,以及垃圾的收运入站作业项目。(二)作业要求:1、上岗统一着专用服装并带齐作业工具。2、保洁工作有巡查并按要求到位和做好记录。3、每天必须清除果皮箱内垃圾。4、不得将垃圾、泥沙扫入绿化带、进水箅、边沟。5、作业人员上班期间不得坐岗,不得擅自离岗。6、严格执行上、下班交接制度。7、垃圾定时定点倾倒到指定位置。8、按要求每天组织道路、人行道冲洗作业。9、道路清扫垃圾到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10、主干道清扫采用机械及人工作业方式。(三)、清洗保洁作业要求:1、清洗保洁作业时间:(1)、本清洗保洁作业必须设置二班作业制,即早5:00时至晚18:30时;(2)、普扫时间:春夏季(每年4月至9月止)上午7:00时前完成,下午2:00时前完成;秋冬季(每年10月至次年3月止)上午7:30前完成,下午2:30时前完成。(3)、保洁时间:春夏季7:00时至18:30时,秋冬季7:30时至18:00时。(4)、擦拭时间:对道路两侧果皮箱、护栏进行擦拭,作业单位自行安排擦拭时间,但每周不少于2次。2、清洗保洁作业方式:(1)、人工清扫保洁自定;(2)、机械作业对本项目进行清洗洒水、机扫等作业方式。3、作业频次及质量标准:(1)、普扫频次:做到每日两次全面性普扫。(2)、普扫标准:清除作业范围内地面无暴露垃圾、有色垃圾、泥尘、痰迹、积水、污迹和其它废弃物。(3)、保洁频次:全天实行不间断巡回保洁,随时清除范围内的有色垃圾及各种废弃物等。(4)、保洁标准:保洁时间,应随时清除地面果皮、纸屑、烟头、各种包装物和其它废弃物以及痰迹、积水、泥尘、乱张贴及乱涂画等。4、洒水冲洗(刷)作业:(1)、车行道洒水,冬春季每日不宜少于1次,夏秋季每日不少于2次;环境温度在35℃以上时,可适量增加洒水或喷雾降尘降温次数。(2)、车行道和人行道冲洗(刷)采取人机配合的方式,主干道及人行道的冲洗(刷)每周不少于2次;次干道及人行道的冲洗(刷)每周不低于1次;路面遇到严重污染时,应及时冲刷,清除污迹。(3)、白天难以进行冲洗冲刷的路段,应安排在夜间进行。5、作业质量和标准(1)、车行道道路整体清洁见本色,应无垃圾杂物,无污渍和积尘;路沿石立面和边角无积泥;排水篦及周围无垃圾尘土和积水;交通隔离设施整洁。(2)、人行道路面无垃圾杂物,基本无泥迹和污渍,无污水横流;无乱涂画和乱张贴;护栏基本无积尘和污渍;垃圾收集箱箱体和设置点周围整洁,无满溢;树圈及绿带内无垃圾杂物。(3)、道路附属设施应无乱张贴、乱涂画和晾晒衣物,设施完好,立面干净整洁。(4)、道路边(护)坡和边沟内基本无垃圾杂物和积泥。(5)、道路两侧单位和商业门店路面,应与所在道路保持同等保洁质量。(6)、垃圾中转站场地干净整洁。6、劳务用工要求:(1)、作业人员来源:在满足环卫作业用工要求和劳动法规前提下,优先聘用经开区原有清洁环卫人员;(2)、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7、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检查、考核,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交办的突击性工作任务。五、考核标准经开区市政环卫绿化管理处环卫保洁考核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环卫工作,按照《重庆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示范路作业要求与质量标准》等相关要求,在经开区内道路面积112平方米和长生河10公里保洁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对作业人员的考核第一条 考核是否按要求配置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第二条 考核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规定着装。第三条 考核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带班在现场,是否按作业标准督导作业。第四条 考核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是否清楚当日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及工作时间。第五条 考核倒班是否正常,是否断档。(未按上述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扣满2分为止)第二章对作业设备、工具的考核第一条 考核是否按要求配置设备、工具等。第二条 考核各类设备、工具的完好率和更新、维修状况。第三条 考核各类设备、工具的保管和处理情况。(未按上述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扣满2分为止)第三章对安全作业的考核第一条 考核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是否清楚相关的安全规定。第二条 考核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作业,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督导作业。第三条 考核队伍的安全教育,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情况。第四条 考核单位对与安全工作相关的制度、措施修订情况。第五条 考核单位对与安全工作相关的各类记录资料的备案情况。(未按上述要求,发现一次扣0.5分,扣满6分为止)第四章对作业质量的考核第一条考核车行道、人行道河道水面及两岸等地面各个部位是否能见本色,有无积水、垃圾泥土等杂物。第二条 考核路灯杆,各类标志牌是否及时进行保洁。第三条 考核“牛皮癣”是否及时清除;考核是否按作业规定及时清洗。第四条 考核是否按作业规定及时清洗所有应保洁的部位。第五条 考核是否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对车行道喷雾洒水。第六条 考核所有作业过程中应记录的备案资料是否完善。第七条 考核甲方所要求提供或报送的资料是否按要求按时完成。(未按上述要求,发现一次扣0.1分,扣满90分为止)第五章对考核方式的说明第一条本规定实行量化记分法,总分为100分。第二条 作业单位获得95分以上为优秀,获得90分以上为良好,获得85分以上为合格,不满85分的为不合格。第三条 连续6个月以上获得优秀可以考虑奖励,获得其他名次的均应按扣分的多少予以处罚。第四条 连续3个月被评为不合格的,每年2次被曝光报道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做好配合。第五条 本规定原则上每月定期考核2次,每周不定期抽查2次以上,但每次考核或抽查都必须做好评定的记录。第六条 定期考核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不定期抽查原则上不得少于2人,考核人员均由甲乙双方派代表参加。第七条 对每月的考核结果均需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后生效,并作为奖惩依据。第六章对考核结果等相关问题的说明第一条每次的考核必须要有详实、清晰、完整的原始记录,甲乙双方均应留底,并完善保有一年以上。第二条对每月考核结果按扣分多少处罚,良好的每扣0.1分扣款100元,合格的每扣0.1分扣款200元,不合格的每扣0.1分扣款400元。除特殊处罚外,每月处罚扣款总额不超过月承包费的15%。并从当月的维护费用中扣除。第三条倘若对当月考核结果存在分歧等情况,由甲乙双方召开协调会议决定处理结果,但复议只能一次。第四条 凡被区、市级以上曝光的,必须加倍处罚,一次按每月承包费的5%到10%扣。第五条 本规定与国家和上级有关相背的,以上级和国家规定的为准。第六条 本规定由经开区市政环卫绿化管理处负责解释。第七条 本规定自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试行。第四篇商务要求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有效期限:两年(二)作业地点:长江工业园及新塘科技园一期道路。(三)验收方式质量控制目标:达到采购人验收标准。二、质量保证及承诺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明。三、付款方式实行结算计价原则,按月考核,次月支付。当月考核结算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用。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竞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1、投标人概况2、开标一览表3、投标报价函4、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的详细描述5、商务条款承诺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9、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10、其他相关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投标人注意事项:1、以上内容没有规定格式的请各投标人自行设计格式编写。附录1开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面积(M2)年单价(元)小计(万元)一长江工业园区道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项目240000二新塘科技园一期道路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项目140000三合计年承包费合计小写: 元整。大写:圆整。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公章) (签章)年月日 附录2投标报价函(招标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大写)圆整,(小写: 元整)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工程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圆)。4、如我方中标:⑴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⑵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⑶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⑷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⑸其他方面承诺: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代理人:(签字)地点: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附录3商务条款承诺项目名称: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我代表 (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投标报价(综合单位)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5、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公章) (签章)年月日附录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单位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竞标人全称) 年 月 日(公章)附:上述法定代表人住址:身份证号码:电传:网址:邮政编码: 附录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致: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投标人公章:附录6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附录7五、其他资料投标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税务登记证。C、组织机构代码证。附录8五、其他相关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2、具备有效的城市环境卫生经营服务资质认定证书A级;3、具备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4、企业自有高压洒水车3台及以上、机扫车1台及以上、垃圾清运车2台及以上、环卫巡查车1台及以上;并承诺以上机具用于本项目使用,同时提供机具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复印件(随身携带原件备查)。5、2013年1月至今同类服务项目(城市道路清洗保洁)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业绩合同(注:公司注册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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