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道路硬化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城区道路硬化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城区道路硬化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11-05 至 2021-11-12
撰写单位: 沈阳市树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城区道路硬化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城区道路硬化工程(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22-00161
项目名称:城区道路硬化工程(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12,742.38
最高限价(元):3,512,742.38
采购需求: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华兴南路、华兴路、华泰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硬化工程、排水工程。(一)道路硬化工程

  1. 新建硬化工程:

  1. 华兴南路: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1316.7平方米;

  2. 华兴路K0+000-K0+920.5段落;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4663.4平方米;

  3. 华泰路: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6344.6平方米;共计新建沥青硬化工程面积12324.7平方米。

  1. 路面铣刨罩面工程:

  1. 华兴路K0+920.5-K1+188.5段落;路面铣刨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1299.8平方米;

    共计路面铣刨加铺工程面积1299.8平方米。共计坑槽维修40.4平方米。

  1. 排水工程

  1. 华兴南路:新建雨水DN600主管线长385米;污水DN500主管线长383米;

  2. 华兴路:检查井调整11座;疏通管线620米;

    华泰路:检查井调整30座;疏通管线860米;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2)供应商所属行业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建筑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08时00分至2021年11月1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办事处
地址: 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树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西环街130-1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8@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树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俊岭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硬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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