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乐陵市大数据局)数据共享开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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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需求(意向)公开

乐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乐陵市大数据局)数据共享开放处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5日10时37分
发布人:经办人

详细信息

乐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乐陵市大数据局)数据共享开放处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乐陵市数据共享开放处理服务项目 2、预算控制价:22.00万元3、项目概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和德州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乐陵市数据共享开放服务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市大数据局在数据归集、治理、共享、开放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推动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在政务服务、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领域推动数据赋能,充分发挥大数据在优政、兴业、惠民中的服务支撑作用。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需求。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5.交付或实施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7.验收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1月5日起,至2021年11月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11-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乐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乐陵市大数据局)地址:山东省乐陵市湖滨东路99号市政府大楼
联系人:王凯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德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东风东路1666德州市政务中心
联系人:王静怡联系方式:********10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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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据共享 大数据局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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