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11-08 至 2021-11-12
撰写单位: 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6785
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71,000.00
最高限价(元):1,171,000.00
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通勤车服务

序号

服务事项

服务说明

1

通勤车(大客)

6条线路,运行205天

2

通勤车(中巴)

1辆车,运行300天

3

7座面包车

全年

一、投标供应商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专业从事客运包车服务的企业,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经营业绩、管理水平以及全面、精干的专业技术队伍。

2.投标供应商所提供营运车辆的产权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所有,不允许提供租借及挂靠车辆。

3.投标供应商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驾驶员及营运车辆的安全教育、监督检查、事故处理等,保障行车安全。

4.投标供应商须设置专职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对营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修理、检测等技术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营运要求。

二、服务内容

1. 通勤车辆:

(1)数量:50座以上的2+2型全封闭空调旅行车6台(配备司机)。

(2)19座以上的空调中巴1台(配备司机)。

(3)7座面包客车1辆(配备司机2名)。

(4)服务期为一年,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2023年1月26日。大客车全年以205天为准,中巴车全年以300天为准,面包车全年300天为准。

(5)通勤运行路线:

1号线:华山医院——造化校区

第1站(7∶20)华山医院

第2站(7∶25)汇宝国际花园

第3站(7∶30)百鸟公园

第4站(7:33)万科大都会

第5站(7∶37)永强市场

第6站(7∶40)青山路交通岗

第7站(7:48) 兴隆超市

第8站(7:53) 银亿万万城

第9站(7:57) 珠江五校分校

2号线:泰山路215终点站——造化校区

第1站(7∶18)泰山路(长江街236、290车站)

第2站(7∶20)成大方圆站

第3站(7∶28)川江教师新村北门(松山路)

第4站(7∶38)百花小区西门(何氏眼科对面290车站)

第5站(7∶40)七三九医院

第6站(7∶48)正良(江南甲第地铁口)

3号线:塔湾欣城——造化校区

第1站(7∶20)塔湾欣城

第2站(7∶22)龙江医院

第3站(7∶25)天桥

第4站(7∶32)粮校(崇山路)

第5站(7∶35)河边

第6站(7∶40)万科

第7站(7∶42)万科北

第8站(7∶45)二环

第9站(7∶50)中海城

派遣人员加一站待定

4号线:南京南街与仙岛南路交汇处——造化校区

第1站(6∶30)南京南街与仙岛南路交汇处

第2站(6∶40)南京南街南十一马路交叉口

第3站(6∶55)大润发

第4站(7∶00)马路湾

第5站(7∶10)民族电影院

第6站(7∶15)第四人民医院

第7站(7∶23)实验中学

第8站(7∶30)三台子

从学校回市区,民族电影院过交通岗停车

5号线:南塔客运站——造化校区

第1站(6∶55)南塔客运站

第2站(7∶03)鸿翔宾馆

第3站(7∶15)龙之梦

第4站(7∶25)骨科医院

第5站(7∶30)长客鸭绿江街

第6站(7∶35)富丽阳光

6号线:大江户——造化校区

第1站(6∶40)大江户

第2站(6∶50)家乐福

第3站(7∶00)铁西广场

第4站(7∶03)小北三路兴华街

第5站(7∶05)北二路兴华街

7号线(中巴车):陵东街建行门口——造化校区

(7∶35)陵东街建行门口(含假期新疆部教师接送用车)。

(6)7座面包车

车辆用途:

1.因工作需要需提前到校、加班晚走教师通勤用车;

2.夜间学生突发事件处理用车(配备的2名司机需轮流夜间在校值班);

3.节假日、双休日,假期学校教师加班、值班用车。

(7)相关要求:

车况:车龄不超过8年或行驶公里数不超过10万公里。

维修:中标供应商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修理、检测等技术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营运要求。

三、服务要求

1.以上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车辆行驶安全标准,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外观良好,并提供与租车资质相符的有效行驶证、保险卡等证件。

2.必须按照校方规定的线路、时间提供通勤服务,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如因交通施工或其他道路原因需要变更,投标供应商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征得校方同意。

3.首站不得迟到,如发生首站迟到超过5分钟的情况,校方员工可打乘出租车前往目的地,投标供应商须支付校方乘坐此线路全部员工的打车费用。

4.合同期限内投标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所提供的车辆,如因车辆检修、保养、维护等其他情况需调整车型,投标供应商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校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校方同意。

5.合同期间,如果车辆发生损坏、丢失等不可预见的情况,投标供应商应向校方说明,并及时调派备用车辆为校方服务。

6.需保证车辆内外的清洁,座椅舒适,并按校方要求在车辆前后玻璃适当位置粘贴含有校方标志的车辆告示牌和广告类宣传标语,制作费用由校方支付或由校方自行制作。

7.需配备合格驾驶员,配备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与其所驾驶车辆相应等级的中国驾驶执照及准驾证,驾龄五年以上。应严格要求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礼貌服务,合同服务期间着装整洁,不得在车厢内抽烟,保证校方员工的安全及得到满意的服务。

8.提供每部服务车辆和配备驾驶员的相关资料,合同期间不得随意变更驾驶员。

9.服务车辆在提供服务期间到校后必须全天停放在校内,不得从事其它营运事宜,服务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行驶期间全程监控。

10.投标供应商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保险期限涵盖租赁合同全过程。

11.投标供应商购买司乘座位险的保额需达到每个座位50万元以上,第三者责任险需达到50万元以上。

12.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由投标供应商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3.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服务过程中产生一切费用,采购人不负担合同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采购方按照合同支付投标供应商金额,支付金额不随实际天数的增加或减少发生改变。

14.通勤车辆:早上到校时间为8:15时,下午离校时间为16:00时。

15.最终结算按照通勤车实际通勤天数进行结算。

16.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因政策法规有变化或者和上级规定产生冲突,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甲方可书面提出修改合同或者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一年,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2023年1月26日。大客车全年以205天为准,中巴车全年以300天为准,面包车全年300天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46,000.00
最高限价(元):146,000.00
采购需求: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其他用车服务

序号

服务事项

服务说明

1

学生活动、实习、实践用车

全年总计110车次

2

招生、校企合作用车

全年

一、投标供应商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专业从事客运包车服务的企业,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经营业绩、管理水平以及全面、精干的专业技术队伍。

2.投标供应商所提供营运车辆的产权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所有,不允许提供租借及挂靠车辆。

3.投标供应商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驾驶员及营运车辆的安全教育、监督检查、事故处理等,保障行车安全。

4.投标供应商须设置专职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对营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修理、检测等技术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营运要求。

二、服务内容

1.学生活动、实习、实践用车:

全年按110车次计算,最终按照实际发生车次进行结算,沈阳市区域内单程不超过50公里,车辆应为50座以上的2+2型全封闭空调旅行车。

3.学校招生、夜间值班、校企合作用车:

(1)7座面包车一辆,配备司机。

(2)服务时间:全年

(3)车辆用途:

1.到沈阳市及辽宁省内各初级中学送简章,做宣传;

2.节假日、双休日,学校招生办值班通勤用车;

3.招生办每日到银行存款用车;

4.新招学生、家长到校参观用车;

5.学生就业参观企业用车;

6.其他临时用车。

(4)相关要求:

车况:车龄不超过8年或行驶公里数不超过10万公里。

维修:中标供应商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修理、检测等技术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营运要求。

费用:学校承当车辆过桥路、高速、停车等费用。

三、服务要求

1.以上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车辆行驶安全标准,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外观良好,并提供与租车资质相符的有效行驶证、保险卡等证件。

2.合同期限内投标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所提供的车辆,如因车辆检修、保养、维护等其他情况需调整车型,投标供应商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校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校方同意。

3.合同期间,如果车辆发生损坏、丢失等不可预见的情况,投标供应商应向校方说明,并及时调派备用车辆为校方服务。

4.需保证车辆内外的清洁,座椅舒适,并按校方要求在车辆前后玻璃适当位置粘贴含有校方标志的车辆告示牌和广告类宣传标语,制作费用由校方支付或由校方自行制作。

5.需配备合格驾驶员,配备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与其所驾驶车辆相应等级的中国驾驶执照及准驾证,驾龄五年以上。应严格要求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礼貌服务,合同服务期间着装整洁,不得在车厢内抽烟,保证校方员工的安全及得到满意的服务。

6.提供服务车辆和配备驾驶员的相关资料,合同期间不得随意变更驾驶员,如有更换需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校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7.投标供应商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保险期限涵盖租赁合同全过程,服务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行驶期间全程监控。

8.投标供应商购买司乘座位险的保额需达到每个座位50万元以上,第三者责任险需达到50万元以上。

9.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由投标供应商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服务过程中产生一切费用,采购人不负担合同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采购方按照合同支付投标供应商金额,支付金额不随实际天数的增加或减少发生改变。

11.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因政策法规有变化或者和上级规定产生冲突,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甲方可书面提出修改合同或者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全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26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57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同时执行,上传的响应文件需上传和备份文件完全一致的版本。
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非现场领取方式:
如供应商不能现场报名,可将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邮寄或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同时需拨打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未收到报名材料,报名不成功。
同时,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系统报名和招标文件的下载。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575室
邮箱:lnqdhzb@163.com
电话:***-********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西江北街19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575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qdh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谦达慧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14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宿海峰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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