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2022年临湖镇交安设施维护项目磋商采购公告(SZHYT2021-WZ-C-026)招标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2022年临湖镇交安设施维护项目磋商采购公告(SZHYT2021-WZ-C-026)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2022年临湖镇交安设施维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ZHYT2021-WZ-C-026;
2.项目名称:2021-2022年临湖镇交安设施维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伍万零壹佰元整(¥950,100.00);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交安设施维护位于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内,对临湖镇区域范围内的交通设施进行维修、更换和养护,包含对现有存在故障的交安设施进行拆除,标志、标牌添置,标线、标记维护,对分配网络设备、信号灯、交通信号控制机等交通设备添置,对临湖镇区域范围内的相关道路开挖,铺设电缆预埋管,以及交安设施巡查维护,做到全部管养道路及交安设施巡查全覆盖。维护内容见项目维护设施和服务清单。
(二)维护设施和服务清单
为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项目维护设施和服务清单详见磋商文件。
(三)实施及其他要求
1、实施团队要求
本项目技术复杂、涉及面较大,为能保证在服务期限内正常开展项目维护服务,要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实施团队:项目负责人1人、其他团队实施人员不得少于3人、日常维护人员不少于3人,能够顺利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供应商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项目团队,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名单,在成交后不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作为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
2、项目管理要求
(1)提供完整且合理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完善可行的实施计划、人员组成、管理方案等。
(2)根据采购人的技术要求,以及服务规范、规程等进行服务。
(3)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合同实施期间其人员的人身安全、设备的使用正常及其一切可能产生的后果。
3、验收要求
(1)采购人将依照磋商文件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2)成交供应商在验收之前提供给采购人一份详细的项目验收方案报告。
(3)成交供应商需书面通知采购人所完成的工作和准备验收开始时间。
4、考核要求
(1)交安设施维护管理包括扶正松动护栏(加固)、扶正标志牌、变形矫正等。
(2)成交供应商不得私自更换设置、更换原有设施,如需更换应按采购人规定的国标相关要求更换。
(3)成交供应商需每周将全部管养道路及交安设施巡查全覆盖。
(4)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实施作业时应穿醒目的服饰,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自行承担负责。
(5)成交供应商应制定和建立维修台账、自查制度,如实填写自查报表,按时报于采购人。
(6)遇特殊日期,成交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的要求和安排,做好突击性工作。
(7)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整改。
(8)考核每月检查一次,实行现场考核打分,考核得分为百分制,考核评分依据《临湖交安设施考核表》。
①成交供应商当月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的,采购人全额支付当月巡查费用。
②成交供应商当月考核得分低于95分高于90分(含90分),以95分为基础,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巡查费用的5%。
③成交供应商当月考核得分低于90分高于81分(含81分),采购人支付当期巡查费用的50%。
④成交供应商连续2个月考核得分低于81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办理移交、退场手续。
临湖交安设施考核表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标准 | 扣分 | 得分 | 备注 |
1 | 标志、标杆、隔离栏 | 30 | 道路两旁标杆倾斜,发现一处扣1分;标杆倒地,发现一处扣2分;标志牌倾斜、变形未矫正的,发现一处扣1分;联动中心工单未按规定时间整改的,一次扣1分;隔离栏移位、损坏,发现一处扣1分 | |||
2 | 维修台账 | 20 | 每月未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完成上交台账的,酌情扣分 | |||
3 | 上级部门文件形式通报批评 | 15 | 凡有上级部门文件形式以及因交安设施维护不当引起的通报,出现一此扣2分 | |||
4 | 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或群众投诉 | 15 | 每被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曝光一次或者群众投诉后未及时处置的,出现一次扣2分 | |||
5 | 巡查养护保洁 | 10 | 按要求开展巡查养护以及每月不于一次的全镇主要设施的保洁养护,如未开展视情况扣分 | |||
6 | 安全 | 10 | 施工期间未穿戴安全帽、醒目衣物,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发现一次扣1分 | |||
7 | 附加分 | 5 | 能及时完成甲方要求的额外任务和处理紧急事务的酌情加分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响应文件中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声明。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相关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
********">售价:零元。
方式:网上获取,获取方式如下:
(一)申领CA
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点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注册地址”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二)登录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政府采购”图标,进入“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点击“供应商”按钮,选择CA锁登录,按照系统提示步骤操作,供应商下载成功后不可撤销。详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供应商自行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三)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在系统中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供应商若有询问,可按网上获取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四)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五)现场解密
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采购代理机构通过CA证书进行现场解密,现场解密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只有依法下载并现场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敬请供应商预留解密时间。
(六)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
(2)CA办理咨询电话:****-********
(3)签章使用问题:
咨询电话:********00
(4)交易系统维护:
咨询电话:139*****964
(5)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
信息管理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13:30(北京时间);
提交时间:2021年11月16日13:00-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6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2.本次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2)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规定执行。
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
3.供应商“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打印、保留“网上下载成功的确认单”,在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4.未依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办理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下载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东山大道2655号
联系方式:0512-66302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昊怡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60号38幢1101室
联系方式:0512-6270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佳、卢海波
电 话:0512-62700513,18606299864
苏州昊怡通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5日
标签: 交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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