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中医院拟采购进口产品眼震视图仪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射洪市中医院拟采购进口产品眼震视图仪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射洪市中医院拟采购进口产品眼震视图仪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05 15:57

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2021年11 月 2 日

采购人

(盖章)

射洪市中医院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吴诗惠

四川省中医药转化医学中心

主任药师

医疗

杨利

武警成都医院

主任医师

医疗

范仲元

四川省肿瘤医院

副主任技师

医疗

徐克钧

武警四川总队医院

副主任医师

医疗

刘洋

四川川粤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律

技术专家论证:

技术专家意见:

射洪市中医院承担着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为满足临床手术、治疗、康复需要,拟购买:眼震视图仪。

一、采购需求:

采购人拟购买的眼震视图仪主要用于检查前庭功能是否异常以及眩晕引起的平衡功能是否异常,如果异常则区分是外周性或者是中枢性眩晕。该产品能够对晕眩和前庭功能失调进行客观准确的诊断。拟采购产品需满足以下要求:

1、记录通道数≥4通道,即双眼分别采集水平和垂直眼震数据,充分对各通道分别记录和诊断;2、图像分辨率≥640×480,确保眼震视频的清晰度,便于回放和诊断;3、可通过VNG软件控制冷热刺激器。减少操作者的工作,避开操作失误导致结果错误。采购人需求合理。

二、进口产品:

1、通道:≥4通道 ;2、分辨率:≥640×480 像素 ;3、冷热刺激器与VNG眼震记录软件连接,可同步使用。

三、国产产品:

1、记录通道数为2通道,记录右眼水平和垂直方向的数据;2、图像分辨率为376×240;3、冷热刺激器与VNG眼震记录软件分开使用,不能同步刺激和记录,不利于冷热实验的数据分析。

法律专家论证:

以上产品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国家禁止进口和限制进口产品,综上,建议购买进口产品。

综上所述,国内产品性能上不能满足用户需求,且该设备不属于《中国政府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规定的禁止进口或限制进口的产品,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拟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眼震视图仪

1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异议具体事项和内容,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并分别反馈至采购人和财政部门。

采购人联系人:唐老师???????????电话:****-*******

财政部门联系人:王老师?????????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论证 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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