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气系统设备等(带安装)招标公告

曝气系统设备等(带安装)招标公告

曝气系统设备等(带安装) SZCJ2014-WJ-G-010
[2014-2-20 15:03:52至2014-3-13 13:30:00]
【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曝气系统设备等(带安装)
(SZCJ2014-WJ-G-010号)招标公告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曝气系统设备等(带安装)的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厂)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4-WJ-G-010号
二、招标内容:曝气系统设备等(带安装)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二)投标报名资格材料要求:
1、投标单位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要投标设备(鼓风机设备或微孔过滤设备)的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代理商(报名时提供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明及主要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2、报名时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投标单位要求具有或联合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报名时提供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如为联合投标还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及联合体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执行《苏州市吴江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经专家资格复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评标,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4年3月3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递交报名材料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四、招标文件(含图纸)发售信息:
1、 出售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4年3月3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邮寄
4、售 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蒋艳红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4年3月13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3月13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厅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14年3月 13日13:3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厅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勘察现场:
勘察现场集合时间:2014年3月4日9:30
勘察现场集合地点: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将疑问于2014年3月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答疑会
时间:2014年3月3日9:30
地点: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2、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内交货,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如有预埋件需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及时送至现场。
交货地点:所有设备交货地点均为项目现场(盛泽镇西环路(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单位指定位置。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215002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网址:www.cjzb.com
电子信箱:szcjzb@163.com 联 系 人:朱晓芹
电 话: ****-******** 传 真: ****-********
采购单位: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大华 联系电话:****-********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SZCJ2014-WJ-G-010号招标内容:曝气系统设备等(带安装)项目类别:货物类-机电设备采购单位: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二月前附表尊敬的投标人:欢迎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了保证投标顺利进行,请在制作投标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严格按要求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谢谢合作!项号名称内容1招标编号SZCJ2014-WJ-G-010号2招标内容曝气系统设备等(带安装)3投标有效期九十天(日历日)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汇至指定账户,逾期拒收。如为现金解款的,需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现金解款单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5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电话/传真:****-********65238892网址:www.cjzb.com联系人:朱晓芹6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另付50元人民币邮寄费。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蒋艳红收7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3月3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创杰公司内)8勘察现场与投标答疑勘察现场:勘察现场集合时间:2014年3月4日9:30勘察现场集合地点: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将疑问于2014年3月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投标答疑会时间:2014年3月 4日9:30地点: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9采购单位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沈大华联系电话:****-******** 10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四份11投标时间2014年3月13日13:00——13:30(北京时间)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厅13开标时间:2014年3月13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厅14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15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下浮30%,即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的70%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16评分标准根据质量与价格的比较17评标方法用综合评分方法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18相关帐号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交纳帐号: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账 号:****************2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标号、金额总目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1第四章 合同一般条款…………………………….. .. 40第五章 合同特殊条款49第六章 评分标准56第七章 招标书59第八章 技术分册及图纸75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曝气系统设备等(带安装)的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厂)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SZCJ2014-WJ-G-010号二、招标内容:曝气系统设备等(带安装)三、报名资格条件:(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二)投标报名资格材料要求:1、投标单位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要投标设备(鼓风机设备或微孔过滤设备)的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代理商(报名时提供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明及主要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2、报名时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投标单位要求具有或联合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报名时提供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如为联合投标还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及联合体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4、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执行《苏州市吴江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经专家资格复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评标,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4年3月3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递交报名材料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四、招标文件(含图纸)发售信息:1、出售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4年3月3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邮寄4、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蒋艳红收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1、开始接收时间:2014年3月13日13:00(北京时间)2、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3月13日13:30(北京时间)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厅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六、开标有关信息:1、开标时间:2014年3月 13日13:3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厅七、其他应说明事项:1、勘察现场:勘察现场集合时间:2014年3月4日9:30勘察现场集合地点: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将疑问于2014年3月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投标答疑会时间:2014年3月3日9:30地点: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2、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内交货,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如有预埋件需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及时送至现场。交货地点:所有设备交货地点均为项目现场(盛泽镇西环路(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单位指定位置。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215002地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网址:www.cjzb.com电子信箱:szcjzb@163.com 联 系 人:朱晓芹 电话: ****-******** 传真: ****-******** 采购单位: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沈大华 联系电话:****-********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发布,敬请留意!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 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 词语释义2.1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业主):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6乙方(供应商、供方):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和运行的地点。2.12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2.13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4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5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6 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任何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当而遭致的各种损害,包括直接和间接的一切损害,还包括守约一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要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二、 投标人3. 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的企业法人;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3.8合格投标人其他条件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4. 投标单位代表4.1指全权代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5. 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除按本须知相关条款提供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料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6.1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详见统一格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力。6.2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6.3联合体投标人代表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收本项目款项的支付。 6.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投标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书中应对此做出相应的声明。6.5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6.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三、 招标文件的说明7.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2投标人的询问通知不得迟于前附表第8项中规定时间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如有投标答疑会,应不得迟于投标答疑会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9.2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10. 投标答疑会10.1投标人应派代表于前附表中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答疑会。10.2勘察现场(如有):10.2.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0.2.2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3投标答疑包括招标采购单位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以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上公示的补充公告为准。四、投标文件说明11. 提示与要求11.1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 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格式见附件) 13.1.1投标函; 13.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或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投标需提供);13.1.3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3.1.4投标报价分析表;13.1.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13.1.6联合投标协议书(如果是联合投标则必须提供);13.1.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限非中国籍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有授权);13.1.8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3.2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书二(技术、资格证明文件部分)中不得出现价格,备品备件、易损易耗品、维修工具价格除外。13.2.1技术部分13.2.1.1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品牌、质保期说明表等;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易损件一览表;质保期满后五年内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及技术人员派遣服务费用报价;专用检测工具一览表及因质保期满后所有因维护可能产生等一切费用报价清单;13.2.1.2技术响应对照表及投标产品技术性能说明,需详细描述投标货物的规格、功能、材质、性能、技术参数以及与招标货物的偏离情况等(格式见附件);投标产品的原厂盖章的技术参数表或彩页;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技术要求的质量保证承诺书以及相关检测报告(如有需提供);13.2.1.3提供产品的详细设计图纸、安装图纸及注明设备各部件的材料,如外购件的注明配件的品牌、参数和产地、制造商;13.2.1.4详细的交货计划和安装调试验收组织实施设计方案;13.2.1.5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专利保证和质量违约承诺、设备质量保证书等;具体按照招标技术要求提供;13.2.1.6货物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详细说明技术支持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具体方式、具体内容以及免费质保期后,各种辅件、配件、易损件、售后服务的取得方式;货品技术服务明细表;13.2.1.7投标人技术能力:生产水平、生产工艺、技术力量、装备水平及生产能力等的简要介绍;14.2.1.8其他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14.2.1.9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13.2.2资格证明文件13.2.2.1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3.2.2.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3.2.2.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需提供,格式见附件)以及制造商营业执照或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材料;13.2.2.4制造商概况以及制造商资质证书:包括简要历史、生产的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范围;组织机构、所属集(财)团等;提供制造商的相关资质证书,以及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证明文件;13.2.2.5制造商的经营业绩:提供制造商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货物的制造生产历史和业绩经验以及客户评价证明资料。13.2.2.6投标单位情况表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13.2.2.7投标单位2010年至今所投设备在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情况证明资料; 13.2.2.8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资格要求中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质资格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13.2.2.9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可选择性提供)13.2.2.9.1银行资信证明;13.2.2.9.2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证明文件或作出真实的情况说明;13.2.2.9.3 2011、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相应的现金流量表,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加盖公章;13.2.2.9.4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注: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正本中的复印件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投标文件中的资质证书、业绩合同、客户评价证明等资质部分的材料原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复审),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13.3投标文件由13.1、13.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4.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1投标文件按上述统一顺序、统一格式编写,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14.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10项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文件需要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必须盖公章,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盖章或签名。15.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证明.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6.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须单独装订并单独密封;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一册并密封。各密封袋的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价部分、技术部分,若分标段的,需注明标段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单位公章。16.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17.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18.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8.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分析表》 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包括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现场施工所有的临时设施、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8.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分析表》 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分析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18.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8.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8.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8.6最低的投标报价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19. 投标保证金19.1投标单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见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19.2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汇至指定账户,逾期拒收。 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账 号:****************2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金额如为现金解款的,需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现金解款单原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19.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19.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该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在收到原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之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在收到合同、原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和账户信息之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19.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9.5.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9.5.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9.5.3 中标方不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19.5.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截止时间20.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投标地点。20.2招标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0.4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在开标前收到该撤销的书面通知。投标人的原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21.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1.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21.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 开标和评标22. 开标22.1招标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22.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向公证员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未向公证员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2.3开标时由公证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22.4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2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3.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23.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3.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23.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23.2.3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评标;23.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3.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3.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3.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3.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3.3.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4. 评标内容的保密24.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4.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4.3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5. 对投标文件初审25.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25.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签署和盖章,并拒绝补签的;25.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5.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5.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5.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5.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5.1.7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甲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5.3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25.4招标代理机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步骤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5.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5.5.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5.5.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5.3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5.7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 投标的澄清26.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6.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该书面答复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6.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27.无效投标和废标27.1无效投标的具体情形有:27.1.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27.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27.1.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27.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7.1.5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 27.2废标的具体情形有: 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7.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8.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8.2.1交货状态和交货期;28.2.2零配件价格及维修服务措施;28.2.3货物设备出厂验收情况;28.2.4投标者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28.2.5投标者的供货状况及销售服务措施;28.2.6投标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8.2.7参与本次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28.3最低的投标报价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29. 中标单位的确认29.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向招标代理机构推荐中标候选单位。29.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各投标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29.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29.4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者中标。同时,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30. 合同授予标准30.1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0.2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在经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后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1. 中标通知书31.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等相关信息。31.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3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2. 合同的签订32.1中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2.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采购单位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中标单位对其所投设备的配置、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甲方的变更指示后15天内根据本条款提出调整合同价款及交货进度等的实施意见。33. 履约保证金33.1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3.2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的三日内按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甲方指定账户。33.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中标人合同履行完毕后凭乙方的收款收据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返乙方。八、其他事项34. 中标服务费34.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按其中标总金额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34.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5. 监督和公证35.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5.2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6.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报名、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字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有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月 日 附件2、投标函投标函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投标。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所投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总报价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包括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现场施工所有的临时设施、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 明细见《投标报价分析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项目我们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的免费质保期。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90 天。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我们承诺我单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关于合格投标人一般条件的资格要求。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 元的投标保证金。9、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的三日内按合同金额的5%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10、我们愿意按照贵公司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一正四副全部投标文件,并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11、我们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12、我们对本次招标的时间安排无任何异议。13、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 联系人: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 日 附件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价格单位:元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人民币元(¥:)货到采购方指定地点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 日附件4、投标报价分析表投标报价分析表招标编号: 价格单位:元序号标的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单位数量投标单价市场单价质保期 投标总价123=1*2投标总报价金额大写元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品牌、质保期说明表等(1)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品牌、质保期说明表(本表中不得出现价格)招标编号: 序号标的项名称数量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主要技术参数质保期备注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月日(2)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易损件一览表招标编号:设备(配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数量备注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各投标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易损件一览表》投标,本表格包括了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必须至少包括招标技术要求提供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价格含在投标总价之内,除特殊情况外,质保期内,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备品备件费用。 (3)质保期满后五年内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招标编号:价格单位:元设备(配件)名称型号规格单价备注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注:1、各投标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质保期满后五年内备品备件、易损件报价表》投标,本表格报价仅供业主选购参考,不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附件6:技术响应对照表及投标产品技术性能说明(需详细描述投标货物的规格、功能、性能、材质、技术参数以及与招标货物的偏离情况等),投标产品的原厂盖章技术参数表或彩页;技术响应对照表投标单位:(公章) 招标编号: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招标技术要求投标产品技术指标选择项(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注:1、各投标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技术响应对照表》进行投标。2、投标单位必须对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而不应以“全部符合”等字样来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未列明的视为投标单位满足招标技术要求,如中标后所供货物无法满足该项要求的,视为投标单位虚假应标。3、各投标单位必须真实填写此表格内容,对于技术规格中重要技术条款(参数)的响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包括投标货物的样本、说明书、图纸等),若有虚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4、投标单位须对所有技术应答负责,如技术响应对照表中出现提供的参数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加★技术响应对照表投标单位:(公章) 招标编号:号序号加★技术条款是否响应备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注:1、各投标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加★技术响应对照表》进行投标。2、各投标单位必须真实填写此表格内容,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包括投标货物的样本、说明书、图纸、业绩合同等),若有虚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3、投标单位必须详细列出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所有的加★技术条款,并注明是否响应,凡未列出是否响应但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中属于加★的技术条款的,视为投标单位满足该项招标技术要求,如中标后所供货物无法满足该项要求的,视为投标单位虚假应标。投标单位须对所有技术应答负责,如技术响应对照表中出现提供的参数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附件7:投标单位2010年至今所投设备在同类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情况表投标单位2010年至今所投设备在同类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情况表投标单位:(公章)招标编号: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金额(万元)开、竣工日期项目质量标准1234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注:各投标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投标单位2010年至今所投设备在同类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情况表》投标。附件8:详细的交货计划和安装调试验收组织实施设计方案和详细、规范、合理的设备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单位应编制详细的交货计划和安装调试验收组织实施设计方案和详细、规范、合理的设备图纸。附件9:针对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包括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针对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包括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投标单位:(公章)招标编号:号姓名本工程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专业学历专业年限现任职务和职称安排上岗的起止时间类似工程经历业绩介绍(或另附简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注:1、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质量、施工、安全、设备材料、财务、合同以及各主要专业工种负责人均列入。2、需随附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的相关资历和资质证明材料。3、列入本表人员的更换需经过采购单位的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于违约行为。附件10:货物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详细说明技术支持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具体方式、具体内容以及免费质保期后,各种辅件、配件、易损件、售后服务的取得方式;附件11: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和质量违约承诺投标主要条款承诺表投标单位(盖章):招标编号: 号项目内容1、交货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付款步骤必须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培训4、免费维保期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5、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费用6、维保期结束后备品、备件价格7、维保期内维保内容8、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内容9、报修响应时间10、备品备件抵达现场时间(最长时间)11、维保期内待修停机最长时间12,备品、备件最低保证供应年限13、针对招标技术要求的承诺和其他优惠措施14、加★技术要求满足情况(必须注明是否全部响应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各投标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投标主要条款承诺表》投标,但至少包括上述内容。质量保证书致: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本保证书作为 (投标单位名称)参加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ZCJ2014-WJ-G-010号投标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我单位有幸成为SZCJ2014-WJ-G-010号招投标活动的中标单位,特向贵方保证,所有设备、材料均为原厂合格产品、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性能、质量要求的规定,并提供出厂合格证明和国家权威部门的检验测试报告,如有不符,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其他内容自述)。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件12: 制造商授权书格式制 造 商 授 权 书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 ( 买方名称 ) :位于(制造商地址) 的 (制造商名称)是有声望的制造(货物名称和描述)的制造者,在此授权 (代理商名称和地址) 就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号招标用我厂制造的货物递交投标文件,并与买方进行后续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我方在此保证为上述公司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货物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全部质量保证。 制造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职务:日期:附件13: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有效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公司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本公司承诺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所有条件的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2)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12年万元实现利润2012年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开户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鉴于 (单位名称)将于 年月日参加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本银行提供以下证明: (单位名称)在本银行开设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号码为,账户号码为,开设此账号的时间为年月日,开具本证明日该账户的余额为 元。本银行对本证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银行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银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 附件14:联合投标(1)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甲方:乙方:各方经协商,就响应 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单位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单位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叁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交招标单位及招标机构各一份。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2)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与 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 的法定代表人和联合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共同授权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招标编号为号的 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主办人(公章):联合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四章 合同一般条款一、合同文件37.合同文件适用法律37.1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38.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38.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38.1.1 合同特殊性条款38.1.2 合同一般性条款38.1.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38.1.4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38.1.5 有关图纸38.1.6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38.2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39. 合同文件使用文字39.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9.2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40.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41.质量保证41.1 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和缺陷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41.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有关政府检测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和缺陷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41.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和整机。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41.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该补救措施不解除乙方应负的责任及相应赔偿。41.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计算,具体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保证期为准或中标单位承诺更高于招标要求的质量保证期为准。42.包装、运输、装运、保险42.1包装42.1.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42.1.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一份。42.2运输标记42.2.1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 (1)收货人 (2)合同号 (3)装运标志 (4)收货人代号 (5)目的地 (6)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42.3装运条件42.3.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42.3.1.1现场交货: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将货物运抵施工现场,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42.3.1.2工厂交货: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42.3.1.3甲方自提货物:由甲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42.3.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10天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甲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同时,乙方应以挂号信寄给甲方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x宽x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货物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42.3.3乙方装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42.4装运通知42.4.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乙方通知甲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24小时之内,乙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担。42.5保险42.5.1由乙方办理货物从工厂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乙方承诺装运的货物。43.伴随服务43.1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43.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或指导安装(具体按招标要求)、启动、改造、调试、监督;43.1.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43.1.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3.1.4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43.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43.3 技术培训43.3.1乙方应对业主的技术人员操作和维修进行培训,培训分工厂培训和现场培训两种。所有培训应以中文进行。乙方应在投标书中提出培训计划,包括培训项目、人数、时间、费用(每人每日的费用)等,供业主批准。43.3.2乙方派出的培训人员,应在所提供的产品上维修或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方面具有两年以上的经验。培训人员的简历连同培训计划一并提交业主,业主认为培训人员不合适可要求更换。乙方应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现场培训,应安排工程师给予指导和演示,并对如何进行零件的拆除,如何排除故障进行指导和演示,并对技术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培训。44.标的物的交付44.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44.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44.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44.4标的物交付前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45.检验和验收45.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乙方提供的所交货物的质量证书应附有制造商检验细节和结果的说明,乙方交货时需同时提供到货设备的详细技术参数。45.2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的外观根据清单进行到货验收,乙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之后进行单机验收,乙方所供设备的完整验收在乙方所供设备的整体工程试运行三个月后进行。验收期限自标的物功能完整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甲方可根据双方协商的检验标准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45.3如果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缺陷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检验结果及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乙方提出索赔。45.4制造商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45.5甲方有权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46.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46.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46.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46.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合同价款和支付47.合同价款和支付47.1 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47.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47.2.1 正式的发票。47.2.2 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47.3 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47.4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六、违约责任48.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49.甲方违约责任49.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49.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49.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50.乙方违约责任50.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50.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实际数额的,按甲方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差价、运输费用、建设承包方的窝工损失、设备闲置及其他赔偿要求)赔偿。单次交货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50.3乙方提供产品质量不合格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选择继续使用该等产品,合同价格按照双方另行协商的较低价格执行;甲方也可退回产品并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交货,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差价、运输费用、建设承包方的窝工损失、设备闲置及其他赔偿要求)。50.4乙方提前交货的,须经甲方同意,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付款。50.5若标的物未能通过现场验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7日内予以更换或补足,期间以逾期交货论。甲方凭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及质量保证书收货后,有权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和对质量保证书的信任立即将相应标的物应用于施工。但若标的物通过现场验收被使用后又被证实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或在质量保证期限和缺陷保证期内,已使用的标的物被证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一种方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0.5.1另行采购相应标的物、开挖、重新铺埋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其他一切损失。50.5.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赔偿相当于被证明不符合合同规定批次标的物价款的300%的赔偿金。51.不可抗力51.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51.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索赔52.索赔52.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52.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52.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52.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52.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52.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52.4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审核。八、履约保证金53.履约保证金53.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开给甲方。53.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53.3甲方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周内的运行结果显示乙方所供货物质量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通知出具保函的银行解除乙方提供的履约担保。在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提供的履约保函到期失效的,乙方应于该保函到期失效前两周内重新提供银行保函或甲方同意的其他形式的等额履约担保,否则乙方承担与该履约保函金等额的违约赔偿金。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与分包54.合同的解除54.1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54.2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54.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54.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54.3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54.4违约终止合同54.4.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54.4.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54.4.1.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54.4.2一旦甲方根据第54.1.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而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54.5破产终止合同54.5.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影响甲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为条件。55.合同的转让与分包55.1除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5.2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通知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56.变更指示56.1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1)合同项下需为甲方特殊制造的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 (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3)交货地点; (4)乙方须提供的服务。56.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乙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十、合同的生效5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招标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鉴证后生效。十一、争议解决58.仲裁58.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58.2仲裁应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58.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58.4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58.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十二、附则5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贰份、乙方、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执一份。59.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第五章 合同特殊条款根据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招标编号SZCJ2014-WJ-G-010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 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 ,详见乙方的投标文件。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招标文件;③乙方中标的投标书;④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二、价格与支付: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包括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现场施工所有的临时设施、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付款步骤:合同签定生效,乙方提供的设备供货及安装完毕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安装调试正常运行3个月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后,甲方再次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甲方再次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5%,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甲方付清余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A、B、C单据作为甲方支付依据;特殊情况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解决。A、甲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正式的发票。C、由甲乙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三、质量与验收:1、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设备;2、设备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3、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4、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采购方到场,并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通过。所有产品在发货前必须分别进行生产厂内车间检查和试验,全部车间检查和试验应严格按照本规定和国家标准进行。所提供设备性能参数的数据应在车间试验中得到证实。5、采购物品的规格型号,除非甲方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要求调整,否则任何对本合同项下标的物规格型号的变更和调整均构成对本合同的违反。甲方要求调整的,乙方应依据甲方书面确认的内容送货,货款的结算和支付相应调整。6、验收合格条件?试运行时性能满足要求。?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甲方满意。?已提供了合同的全部货物和资料。(1)生产过程中的验收:甲方有权到生产现场检查生产的设备、生产能力、生产流程、材料等事项,乙方应配合甲方检验工作及时提供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最新检测资料。(2)现场验收:供货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时的验收作为现场验收。现场验收主要是产品表观质量、数量规格及相关技术资料的验收,验收由甲方代表和乙方代表共同参与下进行。如果现场验收中发现供货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应在七日内负责更换或退货,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竣工验收:采用乙方供应货物建设的工程的综合竣工验收。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规定及甲方的要求,提供验收资料,派员参加验收,并对产品质量负责,供货质量应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7、设备的包装、运输和质量保证:乙方应负责将设备进行妥善的包装,然后完整无损地运抵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乙方提供设备的免费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后12个月(具体按照技术分册的要求)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任何由质量原因造成的维修直到更换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所需一切费用及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缺陷保证期:乙方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内,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免费修理或更换因材料或制造不合格而有缺陷的任何设备和附件(被更换的设备和附件仍按本条款处理),并赔偿甲方由于这些缺陷导致的额外费用或损失。8、乙方交付现场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告甲方。四、技术资料乙方应提供各种产品和所有附属设备的技术文件和图纸资料。它们包括:1、设备装配图2、设备合格证书3、设备操作、保养和维护手册4、乙方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五、技术资料的语言文字和数量主要技术文件和图纸为中文。六、专 利乙方应对本技术规定提供的机械、电气、仪表设备和工艺方面的一切专利费和执照费承担责任,并且负责保护甲方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七、产品标准规范 (一)参照标准 (1)中国国家标准(2)其它认可的国家标准(3)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4)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标准乙方使用的标准如果在本技术规定中没有规定,就应对所用的标准做出说明。八、 图纸和技术文件的提交(一)甲方提供的招标图纸甲方提供的招标图纸和技术规定说明应同时使用。乙方如在招标图纸上发现有任何不一致、错误或遗漏的内容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将以补遗的方式向所有的乙方给与完整的说明。(二)乙方需提交的技术文件和图纸1、总体要求(1)乙方所提交的所有技术文件均应用中文编写,所有图纸应有完整的中文注释,文件和图纸应装订成有塑料封面或类似材料做成的册子或硬纸文件夹中。(2)所提交的技术文件、图纸均应使用SI制(国际计量单位制)。(3)所提交的机械设备设计及安装总图均需符合条款七说明的有关标准和中国最新标准以及注明合同编号。(4) 文件及图纸应是清晰的、完整的。不完整或不清晰的文件、图纸,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立即准备提交新的文件和图纸,直至甲方满意,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供的图纸应具有合适的比例。(5) 在所有的文件提交前,乙方有责任仔细地检查每份图纸和提交的每一份资料,乙方应对所有图纸和技术文件作已检查的标记,对未作这种标记的图纸和技术文件甲方将不进行审查。(6) 甲方将不接受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图纸和技术文件。乙方在收到甲方对所提供文件的评注后,应重新修订这些文件直到甲方满意。若技术文件发生短缺、损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二十天内应补齐这部分文件。由于乙方提交了不完整或不正确的图纸或数据引起的制造或安装的延误,应是乙方的责任。2、 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的内容(1) 投标时乙方应提交下列资料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技术文件应明确每台设备性能、技术参数、设备主要零件的材质以及金属表面涂装系统。b)设备安装图及装配结构图。(2) 中标后乙方应提交下列资料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提供设备的总体布置图,图中需表明详细的技术规格、特性曲线、装配结构、零件材料和防腐涂层说明,以及设备的外形尺寸和安装、维修运行所需的空间要求。提供的资料应包括安装方法的详细描述及安装精度规定及运转前调试程序和检测要求等。b)提供的安装布置图应画出设备的平面及剖面图,与土建或相关联接以及其他一切附件的装配关系;设备基础要求包括安装基础的最大载荷(动载荷+静载荷)、所有的功能尺寸以及安装、运行及维修所需的最小空间。(3) 操作和保养手册 乙方应根据所递交的和批准的操作维修手册,在设备的操作、维修、和大检修方面的内容,指导甲方的工作人员。手册应有充分的图例说明和解释实际的设备以及在正常工况条件下设备的运行情况。手册应对整个装置作总体描述,对于设备的操作过程可能遇到的阶段包括安装、测试、操作、维修、拆装,一步步地加以说明。九、安装及调试(具体按技术分册的要求)(1)乙方应负责整个设备安装工作,并负责设备的调试及试运行, 并对合同缺陷保证期内设备质量及正常运转负责。乙方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质量检查阶段的配合次数不少于4次。乙方在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必须有一名现场指导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有关工作。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派驻现场指导人员的资质和工作职绩资料。在没有得到甲方的事先允许前,乙方不能更换、撤走任何一个监督、指导人员。(2) 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要求派员到现场的传真或电报后5天内派员到达现场,设备总价中已计入乙方参加安装、调试及试运行人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3)在设备开始安装之前,乙方应该对设备安装处的土建基础尺寸进行检查,若需对原要求的位置、界线或尺寸作调整时,应作出必要的修正,提供书面修正资料或图纸并递交甲方及其设计院审核确认。(4)乙方提供设备及进行设备安装时应与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衔接,因乙方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衔接不当导致工期延误、质量受损等后果的,由乙方与施工单位及/或监理单位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十、调试和试运行一旦设备安装工作完成,与之关联的土建工程已大部分完成,经甲方同意可进入设备调试和试运行。在此期间,乙方应配备在设备调试方面具有五年以上丰富经验的工程师或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和配合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在此期间若发现由于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或安装调试的问题而引起的调试失败,乙方应全权负责处理这些问题,直到甲方满意为止,由此造成的损失,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当设备调试完毕并已解决了在调试中发现的所有问题,经甲方同意可确定试运行的正式开始日期,所有设备在甲方满意的情况下而连续成功运行达14日以上,为调试和试运行成功。十一、 设备运行检测在调试和试运行阶段结束后,对设备及其部件至少进行每天24小时连续7天的运行性能检测工作。在测试过程中发现由于设备本身质量问题而使设备性能与原定技术要求有所偏离,应由乙方负责解决。整个测试结果在甲方认为满意后,可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工作。十二、 附件、专用工具、润滑剂和备件(一) 附件、专用工具和润滑剂(1) 乙方应提供所有设备的机械、电气和控制设备运行所必须的附件,使这些设备能有效地运转,专用工具应单独列出清单。(2)除非另有规定,乙方应提供两套专用维修工具,这些工具不是为安装目的而挑选的。专用工具应放在有铰链锁合盖的钢质工具盒内。(3)以上发生的费用应计入设备总价,并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二)备用件(1)乙方须提供足够的备件以确保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连续操作,除特别说明外,机械设备类至少为1年,电气设备至少为1年。(2)乙方应从每一设备项目制造商处获得一份制造商认为在当地条件下、在规定期内运行所需备件及其数量的推荐目录表。(3)备品备件清单及分项价格应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并计入投标总价。 (4)乙方应安排所有要供应的备件到自己的工厂集中发运,不允许乙方将备件直接送到现场,甲方可能要求在发货前检验备件和包装。十三、运输包装和保护措施(1)所有设备在运送时应根据规定的标准有足够的保护措施和包装要求,使设备不受潮湿、剥蚀或其它形式的损坏。乙方应保证设备在交付到现场后验收合格前免于水溅和腐蚀。所有设备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直到调试前,不应有任何损坏和损伤。在运输中损坏的保护层,乙方必须将其修复到甲方满意为止。如果需要返回原制造商处修理或调换,其费用由乙方负责。(2)在制造商工厂已涂过面漆的设备部件例如开关箱、控制箱等,在发货时应放入木箱中保护,部件用木夹板通过螺栓固定在木箱上。机械部分不需要油漆的部位,必须用无酸油脂或高熔点油脂完全涂没并在设备安装时易于抹去。(3)包装木箱应用企口木板做,结构坚固。木箱的二面应清楚地打上合同号、到货现场地址、设备名称、木箱吊装点的位置记号和其他所需要的标记。设备的每个部件应尽可能结合实际地标有一个装配记号或用于识别的标志,这些记号或标志应在运单内被详细说明。(4)包装材料的价格应包括在合同的金额内,这些包装材料属于甲方的财产。(5)包装木箱的底部应采用二根槽钢作底梁,外伸部位设置用于钢丝绳吊点的孔口,槽钢应能承受全部设备重量。(6)所有备件、工具应单独装在箱盒内运送,这些箱盒应适合于储存,在它们的整个储存年限内不会损坏。所有备件、工具应加以标签,以使它们可以快速地辨认出来,知道是某部份的备件。十四、售后服务:按照招标文件和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服务执行。十五、违约责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招标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一份备存。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贰份,乙方、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第六章 评分标准一、评分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及资质部分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技术得分;报价得分通过计算公式直接取得;报价得分加评委算术平均得分,为投标人的总得分。二、评分标准: (一)价格分 (最高为35分)第一步:投标总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中标。第二步: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价格权值为35%.(二)质量与技术(最高为45分)1.投标产品技术质量情况比较(最高为25分);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产品性能、设备材质等优劣情况综合评定。投标单位必须详尽真实的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表和技术响应对照表并提供相应的设备详细技术特性说明和制造商盖章的技术参数表,否则将直接影响其评标得分;加★招标要求如有负偏离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须对所有技术应答负责,如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中出现提供的参数虚假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1)螺杆鼓风机设备技术质量(包括技术参数、产品性能、设备材质等)情况比较,最高为8分;(2)罗茨鼓风机、曝气器设备技术质量(包括技术参数、产品性能、设备材质等)情况比较,最高为3分;(3)微孔过滤设备技术质量(包括技术参数、产品性能、设备材质等)情况比较,最高为7分;(4)紫外消毒设备技术质量(包括技术参数、产品性能、设备材质等)情况比较,最高为3分;(5)配套阀门、接头、减压器设备技术质量(包括技术参数、产品性能、设备材质等)情况比较,最高为2分;(6)其他配套设备、电气控制和自动控制辅助设备技术质量(包括技术参数、产品性能、设备材质等)情况,最高为2分;2. 投标设备配置选型情况综合比较,根据配置选型的合理性、与项目需求的吻合度、使用寿命等情况综合评定,最优的得6分,其他由评委酌情打分。3.具有检测资质的质检部门出具的投标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情况以及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技术要求提供的针对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承诺书、出水水质承诺书等,最高为4分;4.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提供的详细、规范、合理的设备图纸,最高为2分。5.投标产品设计的先进性、可靠性以及投标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情况比较,最高为2分6.针对本项目的供货计划及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包括交货进度计划、工期保证措施、安装调试验收方案、技术人员配置等),最高为6分;(三)售后服务(最高为8分)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免费质保期情况比较,满足招标要求的基础上,每高出1年得1分,最高为3分; 2.免费质保期内的维保内容及取得服务的措施、免费维保期满后维保收费及内容比较,最优的得5分,其他由评委酌情打分;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免费质保期内的维保内容及取得服务的措施以及质保期满后零配件和维修备品备件的价格及供应保障和维保期满后维保收费及维保方案评分;(四)公司评价(最高为8分)1. 所投设备制造商的综合实力(包括生产历史、客户评价、专利情况、获奖情况、行业认证情况等),最优的得6分,其他由评委酌情打分。2.投标单位2010年至今所投设备在同类污水处理厂供货项目业绩情况比较,最高为2分;投标单位2010年至今所投设备在同类污水处理厂供货项目业绩情况,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陆佰伍拾万元及以上的,每具备一个得1分,最高为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合同已完工的验收报告或证明已完工的验收证明资料、销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需递交上述资料的原件(或公证件),资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每个项目的销售发票汇总金额不得低于对应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0%。类似业绩日期计算:以完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五)所投设备具备国家颁发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提供环境标志产品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应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最高为2分)(六)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最高为2分)注: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不进入综合评审程序,也不得标。2、付款步骤、交货期如有负偏离的不得中标。3、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彩页或说明及相关证明资料,并以此作为评分依据。4、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否则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为0分。5、所有要求的原件资料(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须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不需密封(同时递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资料清单目录一式两份)。第七章招 标 书 受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其曝气系统设备等(带安装)的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一、招标编号:SZCJ2014-WJ-G-010号 招标内容:曝气系统设备等(带安装)二、工程描述(一)服务范围原有联合污水处理厂内的生活污水服务范围为中心城区(东部),规模为0.9万吨/日,印染废水服务范围为周边企业排水,规模为5.4万吨/日。设计总规模为7.5万/日,共分5组池体,单组处理规模为1.5万吨/日。考虑到南霄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已经完工,即将投入运行,,根据《关于调整吴江市盛泽镇4万吨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方案的请示》(盛镇政[2012]15号),原南霄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2.0万/日生活污水与联合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2.0吨/日印染废水进行置换。因而本次改造后联合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为3.0万吨/日生活污水以及4.5万吨/日印染废水。本次改造工程主要针对原有的1组和4组池体进行改造,把原有处理印染废水设施改为处理生活污水,改造规模为3.0万吨/日,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的一级A标准。(二)排水体制根据规划,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设计采用雨污分流制。 (三)污水处理厂厂址联合污水处理厂位于盛泽镇西环路和盛坛路交接处,西临西环路,总占地面积约为350亩,本次改造工程为东面的1组和4组池体。尾水排入清溪河。供电电源可直接引自附近10KV电源,无拆迁,附近无民居,利于环境保护。(四)设计规模本工程设计总规模为生活污水3万m3/d。 (五)设计进出水水质污水进出水水质 CODcrBOD5SSNH4+-NTNTP进水(mg/l)40018020035455出水(mg/l)≤50≤10≤10≤5(8)≤15≤0.5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六)污水、污泥处理工艺污水二级处理采用改良A2O工艺,辐流式二次沉淀池,深度处理工艺工艺采用反应沉淀池+微孔过滤器+紫外消毒池。污水处理厂污泥经浓缩池,进入带式脱水机,脱水后的泥送至污泥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后的污泥送热电厂进行焚烧。(七)受纳水体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后,达标尾水排入清溪河。三、招标范围(一)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图纸详见技术分册。(二)招标说明本章描述的是整个项目的概况、招标的范围和性质、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及设施、由其他承包人完成的工程,以及本工程所用的一般技术规定。本技术规定不得被认为是详尽无遗的,无论规定与否,投标单位应提供所有买方未提及的必要元件、器件、附件、设备和材料等,并在投标报价表中一一列明。技术规定、设计资料、工程计划、货物需求一览表及安装图纸等仅对本合同的一些特定特征作了说明,并非意欲涵盖所有细节。投标单位应提供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全部设备,并完成所有的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工作(具体按招标技术要求)。(三)招标内容本标内投标单位应完成采购项目相应标的设备采购、安装或指导安装(具体按招标要求)、调试工程以及所提供的工程设计(招标)图纸清册、设备供货清单及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内容,具体要求如下: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本合同机电设备及备品备件或专用工具,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设备采购、系统设备安装与其他设备的安装。现场调试、测试及设备联动试运行;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以及所有其他完善安装所必须的工作;提供设备图纸及操作、维护手册;提供相应的善后服务及人员培训;合同缺陷责任期内表现出的任何缺陷的纠正以及全厂各系统投运、调试后12个月内对竣工污水厂的运行监理和维修。(四)与本包相关的其它分包合同1、下表所列分包合同正在实施,且与本分包合同相关。序号项目名称13万吨/日综合废水处理改造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投标单位应把将要进行的所有工作书面通知业主,以使其能够协调不同标段的工作。即使这样,投标单位将要进行与其它标段有关的工作,或他的行动将要影响到本项目下其它投标单位的工作,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投标单位应负责与其他投标单位和代理商的协调工作,特别是与3万吨/日综合废水处理改造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土建承包人协调工作,以确保设备安装的准确性和工作完成的时间性。(五)交货时间与交货地点1、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内交货,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如有预埋件需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及时送至现场。2、交货地点:所有设备交货地点均为项目现场(盛泽镇西环路(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单位指定位置。(六)招标文件中相关概念的定义涉及本招标文件的一些概念定义如下:“业主”指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运营单位”指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投标期间指投标单位,合同期间指承包人。“货物”指本招标文件项下安装、调试所需的全部设备、机器和材料,包括备品备件。“服务”指与提供招标货物相关的服务如:运输、保险、技术支持、培训等。“制造商”指在招标中给承包人提供货物的生产商。“项目现场”指招标文件中定义的地点。“天”指日历日。(七)承包人的技术服务承包人应依照标书所指定的设备规格及技术要求,进行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及装运。承包人应组织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配备足够的精良的装备进行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工作(具体按招标技术要求)和现场调试工作,并提供安装调试检验报告书及完整的竣工图(包括修改通知单、修改图纸)、完整的原始记录资料。技术服务全部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技术服务的报价应包含在设备的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四、调试和试运行调试包括预调试、联动调试、工艺调试。一旦设备安装工作完成,与之关联的土建工程已大部分完成,经业主同意可进入设备调试和试运行。在此期间,承包人应配备在设备调试方面具有5年以上丰富经验的监理或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在此期间若发现由于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或安装调试的问题而引起的调试失败,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处理这些问题,直到业主满意为止,由此造成的损失,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当设备调试完毕并已解决了在调试中发现的所有问题,经业主同意可确定试运行的正式开始日期,所有设备在业主满意的情况下而连续成功运行达14日以上,为调试和试运行成功。五、设备运行检测在调试和试运行阶段结束后,对设备及其部件至少进行每天24小时连续7天的运行性能检测工作。根据国家或行业的规定要求做好记录,并经苏州市吴江区质监站、业主、承包人、运行单位等各方签字确认。设备性能测试所需的仪表、工具应有承包人负责,所有的仪表应经过权威测试机构标定的合格产品。在测试过程中发现由于设备本身质量问题而使设备性能与原定技术要求有所偏离,应由承包人负责解决。整个测试结果在业主认为满意后,可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工作。六、验收1、产品保护工程完成后,承包人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至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式运转360小时为止。2、验收合格条件试运行时性能满足要求。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业主满意。已提供了合同的全部货物和资料。七、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具体见技术分册)(一)缺陷保证期按实际设备通过综合运行竣工验收之日起算12个月之内(不得低于12个月,否则为无效投标),保证按业主的要求免费修理或更换因材料或制造不合格而有缺陷的任何设备和附件(被更换的设备和附件仍按本条款处理),并赔偿业主由于这些缺陷导致的额外费用或损失。 (二)维修保养合同承包人必须提交一份为维持所有设备5年正常运行的维修保养合同,合同至少包括下列内容。业主保留有不签约的权利。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内容(具体工作和易损件目录)服务费用(不计入合同总价)不承担内容双方责任其他(三)售后服务1. 投标单位必须向招标单位承诺技术后援支持。投标单位必须在施工期间及保修期内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并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2. 保修及售后服务:保修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保修期内每年需至少提供2次以上免费维护检修。保修期内免收维修服务费及额外费用。3.保修期内,投标单位必须在6小时内对项目单位所提出的维修要求作出反应。4.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保修期内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八、系统调试本合同承包人在完成本合同内的调试工作后,并且已具备全厂调试的条件时,承包人应参与全厂整个系统的调试。承包人在系统调试中承担以下责任:协助完成全厂的电气系统的调试。协助完成整个污水处理流程的调试。协助完成对污泥处理部分的调试,保证回流污泥及剩余污泥稳定地输送。协助全厂的仪表及控制系统的调试,负责中央控制室和其它合同的各种控制信号的连接及协调。九、运输包装和保护措施所有设备在运送时应根据规定的标准有足够的保护措施和包装要求,使设备不受潮湿、剥蚀或其它形式的损坏。承包人应保证设备在交付到现场后十二月免于水溅和腐蚀。所有设备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直到调试前,不应有任何损坏和损伤。在运输中损坏的保护层,承包人必须将其修复到业主满意为止。如果需要返回原制造商处修理或调换,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在制造商工厂已涂过面漆的设备部件例如开关箱、控制箱等,在发货时应放入木箱中保护,部件用木夹板通过螺栓固定在木箱上。电气设备的包装应特别注意,它应密封在聚乙烯或类似的包装袋中(包括必要的干燥剂),做好充分的预防措施以防潮湿的侵入。包装木箱应用企口木板做,结构坚固。木箱的二面应清楚地打上合同号、到货现场地址、设备名称、木箱吊装点的位置记号和其他所需要的标记。设备的每个部件应尽可能结合实际地标有一个装配记号或用于识别的标志,这些记号或标志应在运单内被详细说明。包装材料的价格应包括在合同的金额内,这些包装材料属于业主的财产。所有备件、工具应单独装在箱盒内运送,这些箱盒应适合于储存,在它们的整个储存年限内不会损坏。所有备件、工具应加以标签,以使它们可以快速地辨认出来,知道是某部份的备件。设备每个项目的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并应在合同的进程内给与通知。十、图纸和技术文件的提交(一)招标图纸承包人应认真阅读和检查业主提供的设备招标图纸和本技术规定的说明。如在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上发现有任何的不一致、错误或遗漏的内容时应通知业主,业主需对承包人发现的任何不一致、错误或遗漏的内容给予完整的书面澄清。书面澄清文件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并作为合同谈判的依据。(二)承包人需提交的技术文件和图纸(1)总体要求承包人所提交的所有技术文件均应用中文语言编写。所提交的技术文件均应使用S I 制(国际计量单位制)。所有提交的机械、电气、仪表设备图纸均应符合本章下述第十五条的条例及有关的标准和中国最新标准。电气图纸上均应有合同号,各项设备的图纸均应有制造商商的系列号以及设备的总布置、分布置图、安装总图。文件及图纸应是清晰的、完整的。不完整或不清晰的文件、图纸, 业主可拒收。承包人应立即准备提交新的文件和图纸,直至业主满意。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应具有合适的比例。承包人应在中标后七(7)天内尽提交图纸和技术文件,不得延误合同进程。在技术文件寄出前,承包人应传真通知业主所寄出邮件的编号、毛重、合同编号及预计抵达吴江的日期。在所有的文件提交前,承包人有责任仔细地检查每份图纸和提交的每一份资料,承包人应对所有图纸和技术文件作已检查的标记,对未作这种标记的图纸和技术文件业主将不进行审查。承包人在收到业主对所提供文件的评注后,应重新修订这些文件直到满意。 若技术文件发生短缺、损失,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三(3)天内补齐这部分文件。由于承包人提交了不完整或不正确的图纸或数据引起的制造或安装的延误, 而由此造成费用的变化应是承包人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只有业主批准的最后签发的图纸,才可用于设备安装中。业主对承包人提交的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批准,并不免除按合同规定承包人仍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承包人应提交2份满足运行、管理及维修所需要的图纸。(2)对被提交的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解释①关于承包人所提交的投标图纸和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承包人应提交其所提供的设备的详细说明,还应包括设备的外形尺寸、重量、电机功率、安装形式、产地、制造商名称及制造商简介和业绩,否则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可能被视为废标。②关于设备制造、安装和工程设计有关的图纸和文件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实施计划表要求,如期提供有关设备制造、安装的所有图纸和文件。 按照一般合同条件,在施工期间业主可以要求承包人提供有关的其它图纸;每套机械设备图纸应满足下列要求:应详细标明结构尺寸、装配和材料,包括标段内的主要投标设备以及其他辅助设备的重量、外形、必要的剖面详图;列出合同范围内提供设备的所有技术文件、图纸目录清单;机电设备的总布置图,这些布置图不仅应满足本设备的安装要求, 还应指出与土建基础和构件部分之间的管道连接、贯通及相对尺寸,并在图上注明静载、动载及设备的每一构件的作用力,为与本合同同时进行的其他合同承包人提供足够的、必须的资料。 每套机械装置的总图,应包括:充分、详细、清楚无误地显示出该套装置的主要机电部分及其一切附件和部件之间的装配关系;每个部件、产品所用的材料、名称、型号、数量、性能等详细资料;工程中每一项目主要的机电设备性能参数;润滑与冷却系统的详图及说明;工程中每一项目的联接尺寸、地脚螺栓、紧固件等的详细资料。每套电气图纸应满足下列要求:电气设备接线图包括主结线、高低压控制、保护信号、端子等接线图、控制柜的功能单元和有关的控制、保养、及仪表控制原理图及内部接线;电气设备的安装图,包括外型尺寸、安装方式、电缆通道、设备通道、常规及周期性维修间隙的要求,按照IEC133提供的布置图;连接图应包括:动力接线与控制保护及测定的独立端子排要分开,每个端子两端应编号;电气设备的总布置图应包括:设备的总体布置图、详图和一览表; 每套仪表装置的图纸,应满足下列要求:全部仪表回路的原理图;仪表安装示意图;详细的MCS性能、功能(控制功能应以逻辑图方式表示)资料;详细的系统结构及系统连接图;与监控系统连接的信号(即输入/输出信号);监控系统操作需用的全部软件目录;一张直观的表格以表示软件在硬盘或存储器的地址、软件的大小、名称 、使用目的;软件实现正确功能时所需的有关程序的表格; 软件要用到的所有数据表,表中指明该数据来自何处;承包人应提供以下内容的2份软件拷贝文件:全部的系统软件;数据库文件;软件结构;图形; 以上的文件必须是完整的,以保证监控系统不依赖于硬盘中存储的有关资料。每套仪表装置的总布置图,应满足下列要求:控制柜的一般布置图;仪表设备的安装示意图;(3)与土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有关的图纸承包人应提交所有与土建工程设计和施工有关的图纸,这些图纸包括:在表明所有机械设备、传动装置等主要装置的总布置图中,需要明确与土建下层、上层结构和周围有关的资料,土建工程所限制的尺寸和标高及装置所产生的静载和动载及力的作用点;表明与土建结构有关的所有预埋件,开孔和外接件,如电缆槽底座、接缝和外接件的详细特征。(4)费用: 上述所提交的图纸技术资料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格中。十一、操作和保养手册(一)总则1、承包人应提供所有机械、电气、仪表设备和自动控制系统的操作和保养手册,用于指导运营单位人员进行试验、试运转、操作和设备保养,这些手册包括设备说明手册、维修说明手册、操作说明手册和简明数据手册。手册应叙述的主要内容:(1)设备技术说明;(2)所有电气、液压或气动设备及控制系统的操作说明、操作顺序;(3)成套系统的简易装置图,能说明系统所有的组件;(4)各个系统的简图;(5)电气线路图和端子图;(6)装置分段布置图及拆卸、清洗、维修、更换部件和重新装配的逐步程序,包括建议的允许公差。(7)设备的润滑位置及说明书;(8)推荐在中国易取得的润滑剂及其同类产品一览表,包括润滑剂的类型细节;(9)随设备供应的专用工具、备用件和润滑剂表;(10)所有部件标号和更换部件来源的部件表;(11)控制柜(盘)与所有负载之间配线的电气接线图;(12)用于现场工程安装和现场试验的电机、风机、空压机、起重机等设备的试验证明、性能曲线和校准数据。2、手册用中文编写。书幅为规定的ISO216A4 尺寸或折叠成该尺寸,装订在硬封面的活页夹中,并不超过夹子装订容量的70%。扉页应写明业主、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和手册名称。目录表应在扉页后,列出带页数的各个项目。手册编页可不必顺次连接,但应有索引附页,以便迅速查阅。印刷好的手册每一页均应清晰易读,不褪色。宜采用胶版印刷或套印,但静电或照相复印如果清晰,经业主同意,也可接受。3、设备的详细说明,应对照所适用的技术规定条款。4、承包人最迟应在设备开始启动前20天将各种手册的副本(3份)送交业主审查。根据业主要求对这3份初始副本进行修改,并再提供5份,使修改后的手册总数达到8份。在承包人提交了8份修改的手册后,业主方可发出接收证书。5、在缺陷责任期间,根据运行情况,需对操作、维修手册进一步修改时,经确认后的3天内,承包人应对全部8份手册以调换或增加页次的方式予以提供。6、如业主要求,承包人应对手册中的有关内容作出解释或说明,直至业主满意为止。 (二)设备说明手册设备说明手册应对各个设备和系统进行说明,包括它的功能和工作原理;应充分明确各设备间的相互联系,以便对任何操作条件下的装置有充分的了解。在必要的情况下,本手册也应包括已在其它手册中描述的有关详细的基本资料。(三)维修说明手册维修说明手册应包括:1、对设备总体性能的描述,可使维修人员了解设备各部件的工况、工作条件、相互关系和对设备机械大修的要求;2、说明各设备组件的拆卸重装,校正、更换和调整步骤,并包括这种操作步骤的图示;3、说明各设备组件在维修过程中须遵守的标准、公差、安装间隙、磨损限度、定期调整日期,包括材料及热处理方法,大件的重量、专用工具、试验设备、夹具、量规的细节和用途。4、提出向运营单位推荐的设备定期保养方法,包括维修次数和在查找、排除故障方面所进行的检查、指导。(四)操作说明手册操作说明手册应包括:本合同提供的整个系统的每个设备作详细的描述,包括安装、校正、操作前和操作期间的检查、启动、运转、试验操作和关闭的程序。根据实际运行的需要,这些操作程序应能用于正常安全运行和处理意外情况两种条件,包括采用手动和自动操作的方式。对操作人员为确保设备安全、有效操作所需的有关报警和断开装置。操作限度(例如有关温度、压力或流量)以及温度和压力可允许变动范围的详细资料进行描述。3、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所提出的要求。(五)简明数据手册简明数据手册是供运行管理和维修人员进行工程管理所需的参考资料。手册应由与各个设备有关的表列数据组成,这些数据包括制造商名称、设备型号、设备类别号、尺寸、操作条件、生产能力、材料、安装的所有细节,以及相应的工程数据。带通讯接口的应提供接口的通讯协议等技术资料。十二、对运营单位人员的培训当设备订货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应负责安排运营单位技术人员到制造商或相似规模污水厂进行培训,以使运营单位技术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装配、电气控制和维护。培训计划应至少在培训前30天通知业主。所需全部费用(包括食宿费、国内外旅费、安全保险费、办公费用、技术资料费等)均由承包人负责。(一)熟悉设备及设施承包人应主动让运营单位技术人员查看设备和设施的安装/组装的每一个主要步骤,尤其是那些安装后观察不到的内部工作。(二)演示和解释操作、保养手册承包人根据已提交并获业主批准了的操作、保养及指导手册的要求,对运营单位运行管理和维修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的培训。对照实际的设备对手册进行全面的演示和解释。报警指示灯等应在其发生源和报警/指示装置盘上进行单独的演示。集中的制造商及现场的正规培训,着重于下述几点:故障信息的寻找或恢复;操作的基本原则;如何操作设备和设施;如何检查故障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设备及设施的润滑;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和所需材料;订购备用件;对已安装好的设备及设施的记录。(三)对教员的要求承包人应派合适的受过培训及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指导运营单位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人员正确使用设备。准的教员应具备至少3年以上与本工程性质、规摸相当的工程安装、调试经验或具有至少七年以上从事给水排水行业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经验。向业主提交教员的名字和技术教育证书供批准时,还必须提交资格证书。教员必须能流利地运用中文或向承包人提供熟练的中文技术翻译进行技术培训,费用由承包人解决。没有业主的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撤换和变更教员。十三、专利承包人应保证在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合同中不会造成侵犯第三方的技术专利、商标及对第三方设计权的伤害,包括广告语言、外形、包装和产品技术。投标价格应包括专利涉及的全部费用。承包人应承担专利可能涉及的一切经济责任,包括专利侵权引起的法律申诉、法律裁决、诉讼的费用。业主对此不负任何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十四、产品标准规范(一)遵循条例按本技术规定采购的设备安装、调试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效法律、法规和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地方政府所规定的条例。采购的设备应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已颁发的标准和中国国家标准、规范以及各项强制性标准、条例。承包人在合同实施的全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现场所有人员的安全,并保持现场(尚在其管理之下)和设施(尚未竣工或被业主接管)处于合适的有序状态,以避免危及工作人员的安全。(二)参照标准本规定中引用的标准,应是在本合同投标截止日期之前28天尚在通用的或最新版本。所有提供的设备和制作工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国际电气技术委员会已颁发的有关标准,即使该标准没有在本规定中引用,设备也应根据这些标准制作,除非另有说明。这些标准应包括:中国国家标准其它认可的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承包人使用的标准如果在本技术规定中没有规定,就应对所用的标准说明。当推荐的标准与实施规则等效于或优于技术规定的要求时,该标准才可能为业主接受。承包人应清楚地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实际使用的规范,并提交推荐标准或实施规范的对照文本,明显的差异点要说明。(三)参考标准缩写本技术规定中使用的下列缩写指的是下列机构出版的标准、实施法规和其它刊物(排列不分顺序):ASME美国机械监理协会ASTM美国材料与实验协会ANSI美国国家标准学会BS英国国家标准学会DIN德国标准化学会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IEEE美国电气电子监理学会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JIS日本工业标准EN欧洲标准SI 国际单位制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标准CJJ 中国建设部通用标准GBJ 中国国家工程建设标准SDJ 中国水利部建设标准DL 电力系统通用标准十五、备品备件(一)备用件除特别说明外,承包人应在投标总价内包括提供至少1年的机械设备备用件和至少1年的电气设备备用件,其具体要求:1、承包人提供的足够的备用件应确保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连续操作。备用件应包括日常更换所需的部件(易损部件)以及方便快速维修时所需的主要构件。备用件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可以与将要被替用的零件完全互换,且符合规范。2、备用件应按通过的标准进行妥善包装和保护,应避免在工地长期储存带来的腐蚀、损坏,既使在高温、潮湿环境中也能长期保管。电气设备备用件应密封在塑料袋或类似包装袋中,并配有充足的干燥剂,每一个密封包上应刻有便于识别的信息金属板。备用件包装在安全可靠的箱子内,每个箱子应有内容清单、永久性的标有合同号和运达工地地址的标牌。3、承包人应从制造商处获取一份制造商认为在苏州市吴江区当地条件下、在规定时间内运行所需备用件及其数量的推荐目录表。备用件的单价应包括它们的供应、交运、包装、标记和调配。4、在最终验收签字后的3年内不论何时,只要运营单位需要,承包人应向运营单位优惠提供设备、系统和材料的更换备件。5、如果承包人在3年时间之内计划停止供应设备、系统和材料的备件,那么承包人应将这一意图通知运营单位,以便运营单位有机会(6个月内有效)去预测设备、系统和材料的寿命, 优先合理地订购一定数量的备件。十六、必须的附件必须的附件包括专用工具和装配备件,其具体要求:1、承包人应提供所有机械、电气和控制设备运行所必须的附件,使这些设备能有效地运转。2、除非另有规定,承包人应提供两套专用维修工具(若需要的话),及价格表中所列的一切装配备件。这些专用工具和装配备件应是全新的没有使用过的。除了业主可能要求承包人示范外,这些专用工具和装配备件不应在设备安装时使用。3、用于设备保养、维修、测试和检修所必要的专用工具应放在带合页的钢质工具盒内,应单独列出和标价,并附上使用说明书。十七、设计联络会议合同计划召开两次设计联络会议,主要对承包人供货的技术要求、数量进一步深入的探讨,进行深化设计,进一步明确供货设计的技术要求、数量及供货时间等事宜。其中一次会议在承包人所在地举行,另外一次在业主指定的现场举行。联络会议的内容和主题将在这些会议举行前一个月内协商最终确定。双方(业主和承包人)在联络会议交换的所有文件、图纸和图表都应用中、英文编制。而且,双方应互相提交5份这些文件。在联络会议期间,双方对讨论研究的意见和达成的协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成为合同的一部分。联络会议期间,双方代表对合同执行过程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参加设计联络会的业主代表的所有交通和住宿费用和津贴由承包人承担,且包含在投标价格中。本合同的联络会议时间及人数详见下表。设计联络会议时间及人数表名 称设计联络会时间及人数备注承包人所在地设计联络会根据招标单位要求地点待定业主现场所在地设计联络会根据招标单位要求地点待定十八、设备样本及技术性能表(一)设备样本设备样本应是由制造商提供的原件,样本的技术参数必须与标书技术要求的参数相符合。与采购设备技术要求不符合的样本及与制造商厂名不符的样本视为无效样本。也不接受制造商仅作为广告宣传性质的彩页样本。(二)技术性能表承包人必须真实地填写所提供设备的技术性能表,如不填写投标人响应参数,承包人提供的设备视为不符合标书要求。(三)技术偏离承包人在投标时,必须按照本合同要求提供的机械设备的性能,根据制造商实际提供的产品规格、性能,填写技术特性表。如果有技术偏离,必须同时填写技术偏离表。如果没有填写技术偏离表,则承包人的投标文件被视为完全响应本标书的各项技术规定,如被发现有重要偏离,则该投标文件有可能导致废标。十九、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一)上述所列示的技术参数等要求为参考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应至少达到或正偏离,同时必须明确所投产品和配套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二)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响应、材质、资质等情况与招标文件的符合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单位的评标得分和评标结果。(三)投标人系直接生产商在标书中应提供生产许可证书、企业信誉等级证书、质量体系认证书、质量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合格证书、提供国内近三年用户名单等。(四)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开标一栏表”中只列总报价,不列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包括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现场施工所有的临时设施、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五)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如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则应按照如下执行:若为优先采购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则各投标单位应优先选择在清单名录内的相应品牌型号的产品投标;若为强制采购产品目录内的产品(空调机、双端荧光灯和自镇流荧光灯、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则各投标单位必须选择在清单名录内的相应品牌型号的产品投标,并须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未按本要求执行的,将直接影响其评标得分或评标结果。(六)本次招标接受进口螺杆鼓风机、回转式微孔过滤器设备的投标,进口产品的定义为: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具体按照苏财购〔2008〕14号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七)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为准。(八)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投标文件中的资质证书、业绩合同、客户评价证明等资质部分的材料原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复审。第八章 技术分册及图纸1、曝气系统设备供应与安装1.1总述本节规定了曝气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的技术要求。本节所采购的设备为污水处理工程曝气系统的工艺设备。主要分为管式微孔曝气器、螺杆鼓风机和罗茨鼓风机三个部分。标注★的条款为强制条款,投标单位必须满足,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所投报的设备必须成套和完整,在技术要求中未列明但属于设备运行的所需配件必须一并投报。如果在安装运行过程中发现有缺项漏项,且又是设备正常运行所必要的,供方应当无偿提供。1.1.1参考标准本规定中引用的标准,应是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30天尚在通用的或最新版本。所有提供的设备和制作工艺是按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国际电气技术委员会颁发的有关标准,既使该标准没有在本规定中引用,设备也应根据这些标准制作,除非另有说明。这些标准包括:1、中国国家标准2、国际化标准组织标准3、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标准报价时供货商使用的标准如果在本技术规定中没有规定,就应对所用的标准进行说明。当推荐的标准与实施规划等效于或优于技术规定的要求时,该标准才可能为买方接受。卖方应清楚地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实际使用的规范,并提交推荐标准或实施规范的对照文本,明显的差异点要说明。1.2管式微孔曝气器1.2.1供货范围供货清单及设备安装位置清单如下: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及性能单位数量安装位置1管式微孔曝气器Q≥6.5m/h,¢64mmL=1000mm套1900好氧池投标单位提供的曝气管装置应为成套装置。包括管式微孔曝气器,池底以上1米以下沿池底敷设的输气支管、管基座及管配件、冷凝水排放装置和配管所有紧固件(包括预埋地脚为不锈钢304的化学螺栓、螺母、垫圈)等安全和有效运行所必须的附件及专用工具。1.2.2概述为保证系统设备的一致性,投标单位应从同一个制造商处采购曝气管,装置应为成套装置。其他包括池底以上1米以下沿池底敷设的输气支管、管基座及管配件、冷凝水排放装置和配管所有紧固件(包括预埋地脚螺栓、螺母、垫圈)等安全和有效运行所必须的附件及专用工具由投标单位配套提供。1.2.3提交资料供货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料:(1)曝气器装置的结构、材料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说明,提交微孔曝气管设备的平面布置、截面及立管安装固定等安装布置详图,并同时标明所有功能尺寸,预留设备安装维修所用的足够空间、基本要求以及对土建结构的要求。本次投标需提供微孔曝气管设备的详细设计计算书。在计算书中,除了曝气管数量设计及布置外,还应对氧气转移率、标准需氧量、空气总量、曝气管通气量、阻力损失等作出相关计算说明。(2)曝气器装置技术参数及规格、充氧特性曲线;(3)产品样本及带有安装指导的操作和维修手册;(4)提供在水深4.3~4.5 m的清水中测试,通过有效空气流量时微孔曝气管阻力55mbar,氧转移率30%的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5)随机备品备件(6)产品样本★(7)质保和维修曝气设备质保期要求1年以上,1年内设备出现故障(除运行操作原因),投标单位及其投标产品制造商应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1.2.4技术性能要求(1)设备型式和现场条件a)供货商提供的曝气管装置必须适用于曝气池污水生物处理的需要,应能有效地将来自鼓风机的有压空气,均匀地扩散于水体中,并能保持长期和稳定的充氧效果,以及停止供气时有效的闭合。微孔曝气器能保证运行中生物污泥不粘附在曝气器的表面和堵塞曝气器,并有很高的机械强度,能承受风机频繁启动产生的水击作用。b)曝气池的现场条件参见招标文件的设计图。供货商应保证微孔曝气管排列的方式,不会造成池底的积泥。(2)管式曝气器性能和结构a)微孔曝气管应为圆管式,膜片厚度不小于1.5mm,膜片上的微孔沿径向均匀排列,微孔橡胶膜管上的微孔每米不少于14000个,微孔孔径的大小,应能使曝气器排出的气泡直径维持在1.5~2mm为限。b)进入曝气器的空气应毋需做空气净化,并应满足在长期连续使用或停用后再投入使用,均不会产生微孔的堵塞和混合液的回流。c)微孔曝气器、输气竖管及输气支管应适用于极限工作温度90℃。输气竖管布置间距应符合招标图纸的预留孔尺寸要求,且不大于9m,每根输气竖管对应一个曝气管模块,各模块的输气支管布置形式必须符合招标图要求,且必须环通。d)曝气管与空气分配管采用带EPDM密封圈的圆形空气分配管适配接头连接。e)空气分配管采用特定调节支架固定于池底,该支架能够满足上下调节以弥补土建池底不平带来的误差,同时还能够前后调节以防止热胀冷缩所带来的对管道的损坏。f)冷凝水排放装置每根竖管必须安置一套冷凝水排放装置,用于排出管道内积水。该装置为自动控制排除冷凝水。g)微孔曝气管应符合下列特性:?曝气管直径: ≥65mm,有效管长:1000mm;?标准状态下,有效空气流量≥6.5m3/h.根;?每根曝气管在标准充氧测试条件下,其转移效率为:≥5.5kgO2/kW.h;?在空气中通过有效空气流量时,曝气管阻力损失≤55mbar;?在水深4.3~4.5 m的清水中测试,曝气管的氧转移效率>30%;?在水深4.3~4.5 m的生活污水中测试,曝气管的氧转移效率>18%;?曝气器装置使用寿命不得低于5年。?支承管(PP,增强聚丙烯)壁厚5.8mm。★(3)主要材料橡胶膜片材质:硅橡胶支撑管 聚丙烯PP 圆形适配器聚丙烯PP 密封圈EPDM空气分配水平管及管堵等配件不锈钢S304池壁支架S304池底支架PP或S304泄水管,含弯头、不锈钢球阀等UPVC,DN15 空气直管管径/壁厚空气分配管管径/壁厚DN200/4mmDN100/3mm★(4)材质要求a)膜片应满足以下要求:直径:64.5mm,厚度:1.7mm,材质:硅胶,颜色:蓝色;密度:1.19g/cm3,硬度:60+ 5 Shore A;抗拉强度:≥9N/mm2;断裂伸长率:≥600%;撕裂强度:45+5 N/mmb)支撑管应满足以下要求:直径:63mm;材质:聚丙烯RAU-PP236;颜色:白色密度:0.91 g/cm3,抗拉强度:30 N/mm2;断裂伸长率:≥300%;拉伸模量:1200 N/mm2(5)防腐制造曝气器装置的所有材料应适用于生活污水和印染废水的防腐环境。(6)控制方式a)有关操作方式应配合鼓风机系统技术要求。b)停止进气时微孔橡胶膜管的微孔应自行闭合,不倒灌污水。1.2.5安装检验和调试曝气管(盘)及其辅助装置应为成套系统,整套系统(含管路及管配件)由供货商负责安装。(1)参考标准GB50231-2009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334-2002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J/T3015.2-1993曝气器清水充氧性能测定CJ/T3015.4-1996污水处理用可张中、微孔曝气器(2)现场条件a.微孔曝气管、配气管及配气支管均为现场安装。b.供货商在上述设备安装前,应对建成构筑物的相关土建尺寸,进行核对,并提出详细记录,对不符合安装条件部分,应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批准和修正后方可安装。(3)设备结构要素a.微孔曝气管装置是由扩散膜、支撑管、空气分配管及配件、基础螺栓等组成。b.各部件之间的配合关系和安装顺序应按制造厂安装手册为准。(4)与土建工程分界面a.微孔曝气管装置在土建构筑物的预留孔、预埋件属土建工程。b.设备固定用基础螺栓、输气竖管及固定支架、水下支管及管配件均属本设备安装工程的范围。(5)检验和调试a.安装后应按CJ/T3015.4标准进行检验,保证其允差值符合规定的指标。b.管式曝气器外观质量应无缺损和变形。c.在无水状况下,配管的相邻支座跨中,作100kg集中荷载承载试验,配管应无弯曲变形。d.供货商应按CJ/T3015.2标准进行,在清水状态下,按标准通风量检测气泡分布情况和充氧量等技术性能测定,以及按CJ/T3015.4标准进行布气均匀性和机械、理化性能的测定。e.耐久性试验的应按0.1%供货数量抽检,试验以浸没水深300mm,操作周期5000次,每次间隔时间2S,并提交样品试验后的阻力损失、静态水的氧转移率、尺寸公差及外形特征检验合格的报告。f.安装后,须配合鼓风机系统进行空载试运行及负载连续运行试验。1.2.6供货商服务投标单位须提供包括人力、材料、施工设备等资源以完成对管式微孔曝气器及其附属设施的采购、运输、存储、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的指导、后期服务等工作。供货商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一个完整的、合理的设计方案,该方案在各个方面不能有缺陷,一旦发现有缺陷,供货方应无偿进行修补,直至业主满意为止。本技术规范中未列出,但系统正常使用时需要的设备及附件等,卖方应在投标书中列明,并将该部分的价格计入投标总价,否则视为免费提供。1.2.7安装投标单位负责对管式微孔曝气器系统及产品、配件、人工、机械、运输、装卸、送货并装卸至安装现场指定地点、现场保管、所有土建相关配套及预埋、与设备安装相关所有土建配套工作及土建修复、协调工作、吊装、设备的系统安装(自备所有安装工具)、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土建和设备工程整体验收、工程整体验收后设备及设备资料移交给建设方。设备规格,要满足现场要求、设计要求及标书技术要求、工艺要求,对设备规格不符合现场要求、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标书技术符合要求的需要进行更换,要在投标前与招标方进行答疑确认,发包人不对此进行负责。1.2.8备品备件投标单位应将曝气管及配套设备免费质保期满后五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列出清单和报价,供业主选择。1.3螺杆鼓风机1.3.1供货范围供货清单及设备安装位置清单如下: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及性能单位数量安装位置1螺杆鼓风机Q=42.0m3/min,H=5.5m, N=55kw套6鼓风机房,含变频设备6套投标商提供的鼓风机装置为成套装置,配备安全有效可靠运行所需的附件、紧固件、备品备件、就地接线盒、所需的电缆。对于确保一套完整的设备能够良好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如润滑脂、油、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等),也应由承包商提供,其费用包括在设备总价中。1.3.2概述为保证系统设备的一致性,承包人应从同一个供应商采购螺杆鼓风机应为成套装置。包括空气进口过滤器和消音器、空气进口软管、出口空气消音器、空气出口处的法兰、放空阀、底座、双螺杆机头(转子带涂层)、齿轮箱、IP55防水防尘变频电机(用于变频机型)/IP55防水防尘固频电机(用于固频电机)、完整的润滑油回路、AGMA13/DIN5齿轮、隔音罩、止回阀、变频器(共6套)、出口柔性接头、主控制柜(共1套)等。1.3.3提交资料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单位负责提供满足工作要求的成套螺杆鼓风机设备。应负责提供鼓风机完整的概念设计、设备供货、安装和调试。概念设计包括计算、设备选型、配置等内容。★(2)质保和维修风机质保期要求1年以上,1年内设备出现故障(除运行操作原因),投标单位及其投标产品制造商应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3)螺杆鼓风机技术参数及规格。(4)产品样本及带有安装指导的操作和维修手册。1.3.4技术性能要求1.3.4.1技术参数安装地点:鼓风机房数量:6台,4用2备轴功率:单台≤55kw。控制:采用变频控制,风量可调范围为50%--100%冷却:鼓风机采用风冷形式,水冷却系统不予采用。1.3.4.2设计性能和现场条件(1)鼓风机应适用于污水处理厂好氧生物池鼓风曝气。(2)设计条件a)运行条件包括以下工况(在这些条件下永远不会发生喘振现象或实际运行功率超过电机铭牌功率)最小正常最大大气压0.911.1进口温度℃-102050相对湿度%30%80%90%b)出口压力应平稳,不得有压力脉冲现象。c)整机运转时,在1m处噪音(包括电动机)应低于85dB(A)。d)每天24小时连续运转。e)鼓风机整套机器(含鼓风机本身、电动机)的总绝对效率(在设计工况点的风量、风压,按温度20℃、1个大气压、湿度80%调节的条件下)应不低于80%,且不允许有负的公差值。f)关阀压力应高于工况风量的出口风压。1.3.4.3鼓风机结构风机系统主要由风机主机和附件组成,鼓风机主机主要由风机本体、电机、传动装置、冷却装置等组成,附件包括:隔音罩、进风消声器、出风消声器、空气过滤器、出风弹性接头、压力表、逆止阀、放空阀、就地按钮箱、主控制柜等。(1)风机本体风机本体主要由箱体、双螺杆机头、轴承、齿轮箱、侧盖等组成,工作时阴阳螺杆转子相互啮合,由于螺杆型线的相互挤压,气体从入口被压到出口,在螺杆转子内部就完成了压缩,属于内部压缩。箱体的材料应为GG20或以上材质,具有足够的厚度和强度,以防止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变形。螺杆转子和回转轴应为整体结构,材质不低于GG40,具有较强的耐磨性和自润滑性。高精度同步齿轮使转子表面之间保持极小的间隙,相互啮合的转子永不接触,无磨损,压缩期间不需要润滑。因而可实现叶轮的高速运转,且结构简单,运转平稳,性能稳定,不需要内部润滑,同步齿轮材质不低于20MnCr5。★轴承必须采用高耐磨性、高强度的材料,保证风机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在额定荷载条件下运行时轴承使用寿命应不小于100,000小时。同步齿轮箱附设齿轮油甩油装置,保证运转时不会产生漏油现象(2)电机鼓风机电机运行条件为三相,400V,50Hz,在鼓风机出厂前与鼓风机联结装好。电机的防护等级IP55,F级绝缘,环境气温40oC,额定荷载条件下运行的温升小于或等于80oC。电机应按NEMA,IEEE和ANSI标准制造。6台无油螺杆风机的电机应为变频电机,性能满足鼓风机使用要求。(3)风机消声器每台风机应配有进气过滤器,进气消声器,出气消声器及排气消声器。进、出气消声器应是管内壁装设吸音材料的腔式消音装置。其整体全部采用焊接制作,外表经过防腐打底处理,且采用法兰联接以便与鼓风机联为一体。进气消声器顶部进气,底部与鼓风机进气口联接。排气消声器应具有端口进、出的法兰联接方式以便与鼓风机的出风管联接。进口消声器应配有一个干式进气过滤器,其上带有可清洗式滤件。过滤器应具有125%的通过容量而且其压力损失应不超过7.3厘米水柱。本节规定的所有消声器应按完整的鼓风机系统的部件提供。(4)变频器变频器要求确保质量可靠。技术协议应按水处理行业要求,参照国内及国际相关标准,适用于风机类变频控制。变频器制造商必须有十五年或以上的变频器生产经验,同时要求该系列变频器在专用风机系统至少有十年的应用经验。变频器须采用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国际知名品牌产品。(5)其它附件a)用于安装鼓风机,电机和消声器等的同一钢制底座。b)风机隔音罩,内有吸音棉,显著降低噪音。c)止回阀,能承受的压力不少于0.1Mpa,温度120℃。d)特殊的密封结构阻止润滑油从转子轴承处渗入压缩腔,同时阻止空气沿着转子轴承外逸,以保证得到100%无油和无脉动的空气。e)进气端真空表,出气端压力表、量程与风机工作压力相适宜。f)用于降低风机振动的防振橡胶垫。(6)投标商应采用风冷形式冷却器。鼓风机应适合于本标书规定的最低环境温度时起动和应用,同时,也允许投标商配备油加热系统的方式,以满足起动温度的需要,其加热量不得超过2.5W/cm2。加热器和温控器应装在油箱上,应在控制柜上显示信号,并须标定鼓风机的最低起动温度。(7)鼓风机放空阀在风机停机时能自动打开,将残留在压缩腔内的压缩空气放空,并保持在打开状态;在开机时,放空阀先处于打开状态,实现空载启动的目的,随着压力的上升,防空阀自动逐渐关闭。(8)★双螺杆转子运转时依靠同步齿轮同步运转,并且永不接触,为了防止腐蚀,提高效率,转子表面必须加特氟隆石墨涂层。(9)就地按钮箱每台鼓风机应配有单独的就地按钮箱,箱体材质为不锈钢304,就地按钮箱应包括起动,停止,急停。就地按钮箱装在风机旁边,便于操作。(10)主控制柜(MCP)所提供的可编程序控制柜要留有连接中控接线的独立模块,应能自动控制鼓风机的启动、停车以及鼓风机供气总管压力控制或根据曝气池内溶解氧含量进行控制。a)程序控制系统靠控制部分或全部鼓风机来控制总供气管压力。在一定范围内出口压力设定值应为可调。在控制范围内的远距离设定输入信号为4-20mA(直流)。b)程序控制系统靠控制部分或全部鼓风机来控制曝气池内溶解氧含量。曝气池溶解氧含量设定值可通过外部提供的远距离模拟输入信号进行调整。在溶解氧含量控制范围内的远距离设定值输入信号应为4-20mA(直流)。控制柜上应设有每台鼓风机的启动程序选择开关、控制设定值调节旋钮和就地/远距离转换开关,所有这些装置均应安装在控制柜面板上。主控柜上应设有下列反映每台鼓风机运行状态的指示灯:?鼓风机远距离控制?鼓风机运行?报警主控制柜通过内部可编程序控制器接受来自主供气管的4-20mA压力信号,或由外部提供的溶解氧含量信号,以确认是要增加还是减少空气量。控制器将根据制造商的标准控制逻辑来控制鼓风机运行数量的增减和调节鼓风机的空气流量。控制结果是使得在整个风量范围内使总供气量得以逐步增加或减少。如果一台鼓风机因故障而停车,另一台处于预备状态的鼓风机会自动投入运行。控制柜输入/输出点见下表:序号设备名称控制点DIDOAIAO11#鼓风机手动-自动转换/开关信号/故障/开关控制/频率反馈/设定频率411122#鼓风机手动-自动转换/开关信号/故障/开关控制/频率反馈/设定频率411133#鼓风机手动-自动转换/开关信号/故障/开关控制/频率反馈/设定频率411144#鼓风机手动-自动转换/开关信号/故障/开关控制/频率反馈/设定频率411155#鼓风机手动-自动转换/开关信号/故障/开关控制/频率反馈/设定频率411166#鼓风机手动-自动转换/开关信号/故障/开关控制/频率反馈/设定频率41111.3.5电气及自控配套设备供货清单及设备安装位置清单如下: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及性能单位数量安装位置1就地按钮箱材质:碳钢台6鼓风机房2主控制柜材质:碳钢台1鼓风机房3变频器台6鼓风机房1.3.6安装检验要求(1)安装前的检查a)检查设备的规格、性能是否符合图纸及标书要求,检查设备说明书、合格证和设备试验报告是否齐全。b)检查设备外表是否受损变形,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c)复测土建工程的标高及预留孔的尺寸是否满足设计图要求,以及检查所有的埋件留孔要求是否符合安装条件。(2)安装要求设备的安装、部件之间的配合关系和安装顺序应按制造厂安装手册为准。(3)检验与调试a)安装后,应按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保证其允差值符合规定的指标:b)应检查和加注润滑油脂。c)空载运行1小时,对鼓风机的噪音及振动进行检测。d)承包人应负责进行现场负载试验,并在业主或业主代表到场时进行,每台鼓风机必须按照ISO5389鼓风机功率测试标准的最新版本要求进行出厂试验以确定其整个性能范围内的机械和气动性能满足该标准要求,同时还要记录试验数据,试验应包括测量确定保证工况点,性能曲线的形状需经鼓风机制造商确认。e)流量和压力的测量值均应为正公差,功率的测量值为±4%公差。测量的流量的定义为在入口温度和压力条件下,鼓风机输出的净流量。f)承包人还应提交下述鼓风机的工厂试验报告,以证明符合设计要求:?鼓风机特性?壳体受压试验?旋转体动平衡试验?零部件材料的理化试验?现场噪声测试g)负载运行12小时。h)现场验收试验应证明鼓风机在任何情况下都保证:?安装和运输过程中无损坏?安装正确?无机械缺陷?对中良好?无过热部件?无异常振动和噪音?无过载部件1.3.7供货商服务投标单位须提供包括人力、材料、施工设备等资源以完成对螺杆鼓风机及其附属设施的采购、运输、存储、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的指导、后期服务等工作。投标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一个完整的、合理的设计方案,该方案在各个方面不能有缺陷,一旦发现有缺陷,供货方应无偿进行修补,直至业主满意为止。本技术规范中未列出,但系统正常使用时需要的设备及附件等,卖方应在投标书中列明,并将该部分的价格计入投标总价,否则视为免费提供。1.3.8安装投标单位负责对螺杆鼓风机及产品、配件、人工、机械、运输、装卸、送货并装卸至安装现场指定地点、现场保管、所有土建相关配套及预埋、与设备安装相关所有土建配套工作及土建修复、协调工作、吊装、设备的系统安装(自备所有安装工具)、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土建和设备工程整体验收、工程整体验收后设备及设备资料移交给建设方。设备规格,要满足现场要求、设计要求及标书技术要求、工艺要求,对设备规格不符合现场要求、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标书技术符合要求的需要进行更换,要在投标前与招标方进行答疑确认,发包人不对此进行负责。1.3.9备品备件投标单位应将螺杆鼓风机及配套设备免费质保期满后五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列出清单和报价,供业主选择。1.4罗茨鼓风机1.4.1供货范围供货清单及设备安装位置清单如下: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及性能单位数量安装位置1罗茨鼓风机Q=4.16m3/min,H=3.0m, N=4.0kw套2曝气沉砂池投标商提供的鼓风机装置为成套装置,配备安全有效可靠运行所需的附件、紧固件、备品备件、就地接线盒、所需的电缆。对于确保一套完整的设备能够良好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如润滑脂、油、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等),也应由承包商提供,其费用包括在设备总价中。1.4.2概述供货商应根据标书要求的性能提供完整的、标准化的罗茨鼓风机机组的设备供货、安装和负责单体调试。全套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罗茨鼓风机主机、配套电机(非变频)、皮带传动装置、进口消声器/空气滤清器、出口消声器、整体底座、安全阀、逆止阀、自动放空阀、柔性接头、压力表、过滤指示器、压力变送器、就地控制箱、职能监控系统等。1.4.3提交资料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单位负责提供满足工作要求的成套罗茨鼓风机设备。应负责提供鼓风机完整的概念设计、设备供货、安装和调试。概念设计包括计算、设备选型、配置等内容。★(2)质保和维修风机质保期要求1年以上,1年内设备出现故障(除运行操作原因),投标单位及其投标产品制造商应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3)罗茨鼓风机技术参数及规格。(4)产品样本及带有安装指导的操作和维修手册。1.4.4技术性能要求(1)性能要求必须保障2套或3套机组能并联运行。在并联运行条件下,每台鼓风机应能满足不同流量的调节需要,任何单台鼓风机的启动和停车不会影响其他鼓风机的气量变化,因此必须带有自动放空阀。要求在运行条件范围内,成套鼓风机机组应运行平稳,无异常噪音,无明显振动、无过热现象。(2)工作条件环境温度-5~45℃相对湿度90%电源:380V±10%,50 ±1 Hz(3)罗茨鼓风机主机鼓风机采用铸造型壳体,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热传导性能。接口应进行机加工,使其光滑平整,以保证装配气密封。出气接口法兰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规定法兰,否则卖方应提供配对法兰。鼓风机应设有供起吊用的吊耳。转子合金钢制作,叶轮由球墨铸铁铸造并经精密加工,具有足够强度的转子叶面应进行精加工。转子应进行静平衡和动平衡试验。转子轴由合金钢制造,应有足够的尺寸、强度和刚度。所有轴承理论寿命应大于10万小时。同步齿轮由合金钢制造,应有足够的尺寸和强度,以传递鼓风机在任何运行条件下输入的最大扭矩和功率。在任何条件下,应保证轴承和齿轮具有足够的润滑。(4)配套电机能提供给鼓风机足够的扭矩和功率且为非变频电机,电机应为风冷。380V/三相/50Hz,。(5)皮带传动系统★传动系统应能满足所有工艺工况下的传递扭矩,应经动平衡试验以满足对最大连续转速和长期连续运行的精度要求,皮带传动系统应配有安全护罩及皮带自动张紧装置。鼓风机采用三角皮带传动,三角皮带使用时间大于20000h。(6)进口消音器/滤清器采用抗式消音器,消除鼓风机进口气流噪声。滤清器能滤除空气中95%的粒径5微米以上的固体颗粒或污物,应配有过滤指示器。(7)出口消音器采用阻式消音器,消除脉动能量并降低管道噪音水平。消音器内消音材料必须耐120度高温。(8)安全阀安装在鼓风机的出口管线,当鼓风机出口压力过高时,足以释放鼓风机的设计流量。每台风机应配备出口安全阀以便在无负荷情况下启动和停车。(9)逆止阀每台鼓风机应配备有止回阀。止回阀应为双平板型,带有弹簧挡板且中心铰链支撑。阀体采用铸铁材料,钢制阀板,面向阀体的阀板平面应带有弹性密封圈。两块阀板均分别由铰链支撑并自带弹簧。阀门为环状并具有两个平端面,以便使用螺栓和法兰连接。当阀门通过鼓风机额定出口风量时,其压力损失应小于100mm水柱,阀门及密封材料应适于200℃空气介质。(10)进气阻塞显示器提供直观的进口滤清器的阻塞情况指示,当进气阻塞达到35mbar时,阻塞显示器变红,提示清洗清洗滤清器。(11)出口柔性接头每台鼓风机出口应配备有出口柔性接头,用于降低由于空气热膨胀引起的管道应力和鼓风机引起的振动。膨胀节应能承受所有运行工况的压力和0~200℃的温度。(12)压力开关和出口压力表压力开关用来在鼓风机的出口端产生过高压力时停机。出口压力表就地指示出口压力。(13)润滑剂供货商还应提供系统调试所必需润滑剂的种类、数量和参考报价。(14)电控箱户外,防护等级IP65以上,要留有连接中控接线的独立模块。电器控制箱具有手动、自动、手动切换、急停、切断、报警等功能;具有短路保护、过热保护、缺相保护、过电流保护、紧急停车保护和接地保护。(15)油漆及表面处理所有表面应进行处理的设备应按照有关标准涂底漆并按制造商的标准复涂两层油漆。不涂油漆的表面应涂防腐蚀剂加以保护。(16)铭牌电机铭牌应包括以下内容:型号、绝缘等级、功率、满负荷电流、转速、温升、制造厂名称和编号、电压、润滑说明及接线图。鼓风机铭牌应包括以下内容:制造厂名称、设备型号、设备编号、出厂年月。1.4.5电气及自控配套设备供货清单及设备安装位置清单如下: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及性能单位数量安装位置1风机设备控制箱材质:不锈钢304台1曝气沉砂池1.4.6安装检验要求(1)安装前的检查a)检查设备的规格、性能是否符合图纸及标书要求,检查设备说明书、合格证和设备试验报告是否齐全。b)检查设备外表是否受损变形,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c)复测土建工程的标高及预留孔的尺寸是否满足设计图要求,以及检查所有的埋件留孔要求是否符合安装条件。(2)安装要求设备的安装、部件之间的配合关系和安装顺序应按制造厂安装手册为准。(3)检验与调试a)安装后,应按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保证其允差值符合规定的指标:b)应检查和加注润滑油脂。c)空载运行1小时,对鼓风机的噪音及振动进行检测。d)投标单位应负责进行现场负载试验,并在业主或业主代表到场时进行,每台鼓风机必须按照ISO5389鼓风机功率测试标准的最新版本要求进行出厂试验以确定其整个性能范围内的机械和气动性能满足该标准要求,同时还要记录试验数据,试验应包括测量确定保证工况点,性能曲线的形状需经鼓风机制造厂确认。e)流量和压力的测量值均应为正公差,功率的测量值为±4%公差。测量的流量的定义为在入口温度和压力条件下,鼓风机输出的净流量。f)投标单位还应提交下述鼓风机的工厂试验报告,以证明符合设计要求:?鼓风机特性?壳体受压试验?旋转体动平衡试验?零部件材料的理化试验?现场噪声测试g)负载运行12小时。h)现场验收试验应证明鼓风机在任何情况下都保证:?安装和运输过程中无损坏?安装正确?无机械缺陷?对中良好?无过热部件?无异常振动和噪音?无过载部件1.4.7供货商服务投标单位须提供包括人力、材料、施工设备等资源以完成对罗茨鼓风机及其附属设施的采购、运输、存储、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的指导、后期服务等工作。投标单位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一个完整的、合理的设计方案,该方案在各个方面不能有缺陷,一旦发现有缺陷,供货方应无偿进行修补,直至业主满意为止。本技术规范中未列出,但系统正常使用时需要的设备及附件等,卖方应在投标书中列明,并将该部分的价格计入投标总价,否则视为免费提供。1.4.8安装投标单位负责对罗茨鼓风机及产品、配件、人工、机械、运输、装卸、送货并装卸至安装现场指定地点、现场保管、所有土建相关配套及预埋、与设备安装相关所有土建配套工作及土建修复、协调工作、吊装、设备的系统安装(自备所有安装工具)、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土建和设备工程整体验收、工程整体验收后设备及设备资料移交给建设方。设备规格,要满足现场要求、设计要求及标书技术要求、工艺要求,对设备规格不符合现场要求、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标书技术符合要求的需要进行更换,要在投标前与招标方进行答疑确认,发包人不对此进行负责。1.4.9备品备件投标单位应将罗茨鼓风机及配套设备免费质保期满后五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列出清单和报价,供业主选择。2、微孔过滤设备供应与安装2.1总述本节规定了微孔过滤设备及其系统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的技术要求。本节所采购的设备为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后续过滤段的工艺设备。其作用是用于去除污水中的SS,使其达到排放标准。标注★的条款为强制条款,投标单位必须满足,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所投报的设备必须成套和完整,在技术要求中未列明但属于设备运行的所需配件必须一并投报。如果在安装运行过程中发现有缺项漏项,且又是设备正常运行所必要的,供方应当无偿提供。2.1.1参考标准本规定中引用的标准,应是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30天尚在通用的或最新版本。所有提供的设备和制作工艺是按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国际电气技术委员会颁发的有关标准,既使该标准没有在本规定中引用,设备也应根据这些标准制作,除非另有说明。这些标准包括:(1)中国国家标准(2)国际化标准组织标准(3)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标准报价时供货商使用的标准如果在本技术规定中没有规定,就应对所用的标准进行说明。当推荐的标准与实施规划等效于或优于技术规定的要求时,该标准才可能为买方接受。卖方应清楚地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实际使用的规范,并提交推荐标准或实施规范的对照文本,明显的差异点要说明。2.1.2供货范围供货清单及设备安装位置清单如下: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及性能单位数量安装位置1回转式微孔过滤器Q=30000m3/d,Kz=1.45套1滤池及消毒池成套完整的微孔过滤设备应包括:中心管装置、驱动装置、反冲洗系统及排泥系统、固定支架部件及紧固件、自动控制系统以及与工艺运行有关的其它设备及部件。对于确保一套完整的设备能够良好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如润滑脂、油、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等),也应由供货商提供,其费用包括在设备总价中。2.1.3 提交资料投标商应提交下列资料,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微孔过滤设备按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的池体工艺设计尺寸要求的总体平面布置图、剖面图。(2)微孔过滤设备的安装尺寸图(机械平面图、剖面图),以及标明安装、运行及维修所需的空间,以及与运行相关的组成部分详图(例如:污物排出部分的详图等)。(3)微孔过滤设备安装土建荷载及基础布置图,支撑件,紧固件位置图。(4)安装方法的详细描述。(5)试运转前的性能核对表。(6)要求提供设备连续运行成本,必须为反冲洗连续运行时的运行成本分析。其中电费按0.7元/kwh计算。(7)提供本类微孔过滤设备材料选型表,表明滤网孔隙、滤速、过滤面积、处理水量的确定及投标产品的产品手册。(8)制造商制造及质量保证措施。详细描述设备的结构、部件材质和组装及密封说明。(9)列出用户所需的过滤单元备品备件单价及各阶段运转的备件计划。★(10)质保和维修微孔过滤设备质保期要求1年以上,1年内设备出现故障(除运行操作原因),投标单位及其投标产品制造商应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2.2技术性能要求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一个制造商的最终产品。要求适用于水质复杂的市政污水和工业废水。需保证本次出水水质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出水水质承诺书。2.2.1技术参数微孔过滤设备技术参数使用介质温度0~45℃pH值6~9设计参数:设计规模30000m3/d峰值流量1813m3/h进水SS≤30mg/L出水SS要求≤10mg/L设备技术参数★进、出水型式内进外出★结构形式转鼓式结构,滤网旋转,反洗装置固定★滤网材质不锈钢316L过滤速度≥200m3/m2?hr滤网使用寿命≥5年设备数量1套★总装机功率≤8.0kw反冲洗水量(吨/日)≤日处理水量的0.5%(按连续反冲洗算)占地面积不大于招标图纸所示面积2.2.2电气及自控配套设备供货清单及设备安装位置清单如下: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及性能单位数量安装位置1微孔过滤设备控制箱材质:不锈钢304台1滤池及消毒池2.2.3设备描述及构造材质(1)系统性能要求微孔过滤设备,是一种去除悬浮固体的过滤设备。设备由设备主体、不锈钢滤网、减速驱动系统、反冲洗系统、自控系统组成,滤网装在可方便拆卸的骨架上。★滤网由316L不锈钢材质制作,无毒、无污染、无须化学清洗,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整个装置应设有密封罩盖,避免光合作用滋生的,以保证出水的水质效果。滤网应为独立网片,每片可独立拆卸和装配,无需专用工具和设备。连续的反冲洗系统应可适应水量水质在一定范围内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过滤系统水头损失应小于30cm。在相同处理水量的情况下,微孔过滤设备占地面积小、运行成本低每套设备配备一套控制系统,保证设备程序全自动化控制。(2)组成部件1)设备主体微孔过滤设备主体由304L不锈钢制造。设备内部上端设有一个收集排污槽。所有的主体部件都采用304L不锈钢。2)过滤模块滤网内表面为过滤迎水面,具有有效收集污物的功能,反冲洗下来的污染物不污染过滤原水而被单独排出,接入厂内污水系统重新处理。对滤网实行反冲洗时,不影响过滤设备的出水运行。★滤网必须为316L不锈钢丝编织而成,以保证使用寿命及过滤速度。不锈钢打孔或其他材质编织的滤网一律不得采用。每套设备含12块滤网,安装在不锈钢转鼓骨架上,每块滤网均可单独拆装。3)驱动系统每个过滤设备包括一个可调节的驱动设备,驱动设备由减速驱动电机、驱动齿轮组成,驱动电机电源380V/50Hz/3相交流电。减速机的设计寿命不小于10年。设备运行噪声小于40dB。4)反冲洗系统反冲洗系统包括反冲洗水泵,冲洗水管及喷嘴系统,污物收集槽,排污管道。反冲洗系统的功能是使用泵抽取滤后水,通过高压伞状喷射体系统对滤布进行自外对内的冲洗,从而将过滤过程中堆积在滤布内表面的悬浮物清除。反冲洗次数和历时可调,正常的自清洗和淤泥清除过程中,不影响过滤流程。反冲洗系统根据过滤水头自动冲洗或定时反冲洗,同时也可以手动进行反冲洗操作。反冲洗采用滤后水为水源,无需外接其他水源,日用水量不大于日处理水量的0.5%(按反冲洗连续运行计算)。★连续运行,不采用间歇反冲洗的形式以保证反冲洗效果及防止污物在过滤网上沉积。5)电气自控系统每套微孔过滤设备配备一台电控柜,系统正常工作时为全自动运行,其控制系统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PLC)控制,分为手动/自动两种控制方式。集中控制微过滤设备的驱动系统与反洗系统。PLC、触摸屏、变频器采用技术先进、性能优越的品牌。每套微过滤设备配置1套控制系统,以便实地调整设备运行和反洗参数。每套微过滤器设备配备一台压力传感器,以便监视池内运行液位和控制反洗。本地PLC还预留了与上位机通讯接口,将各台设备的运行状况上传至中控以便对其进行远程监控。具体要求控制系统作用:实行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操作。布线和编程采用国际电气制造业协会的标准。控制系统按照工艺设计要求监视和控制设备运转。控制系统包括下列控制部件:①控制面板布线和装配控制箱由专业制造商制造,使用高质量材料和标准进行布线和装配。控制面板的配线都要装在灰色聚氯乙烯配线导管中。控制箱门上的装置要采用螺旋状布线,以避免在开关箱门时挤压电线。 ②控制系统配置每套控制箱控制1套微过滤器设备,防护等级IP65。控制箱工作电源: 380/220V AC,50Hz起动方式:全压直接启动配电用的空气开关具有短路及过载保护,并设热保护元件用于电机的过载保护。控制箱触摸屏设开—停按钮,自动—手动转换开关,紧急停车按钮,单项设备的开—停—故障指示,所有控制及保护回路分开,按钮及指示灯相匹配。箱内电气元件均采用技术先进、性能优越的品牌,图物相符,元件安装整齐牢固,布线有序合理,标号清晰。所有与机械设备配套的电气控制箱就近设置在机械设备旁。控制箱能与污水处理厂的中央控制室通讯,通讯方式以太网协议,供货商负责提供以太网接口模块(不负责敷设控制箱与中央控制室通讯电缆)。控制系统装备一个人机界面提供控制触摸屏,通过触摸屏,操作人员可以监视、调整、控制过滤器的运行状态、设置、报警的数据资料。(3)★材质滤网:不锈钢316L设备主体:不锈钢3042.3安装与检验要求(1)安装前的检查a)检查设备的规格、性能是否符合图纸及标书要求,检查设备说明书、合格证和设备试验报告是否齐全。b)检查设备外表是否受损变形,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c)复测土建工程的标高及预留孔的尺寸是否满足设计图要求,以及检查所有的埋件留孔要求是否符合安装条件。(2)安装要求a)微孔过滤设备安装用于测量高程和安装轴线的基准点与安装用的控制点均应明显、牢固和便于使用。b)微孔过滤设备在吊装时,需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坏和变形。c)微孔过滤设备的安装允许公差与偏差应符合厂商的技术要求。(3)设备检测制造商应具有保证微孔过滤设备现场顺利安装及现场检测的方法。在各个部件总装合格后必须现场进行机械性能及报警系统测试,测试合格后,连续运行时间不少于4小时,运行应平稳。2.4试车和调试(1)供货商应派具有丰富安装调试经验的代表去检验安装情况和监督指导现场试车和调试。如果由于供货商的原因造成设备无法运转,供货商将免费提供所需的额外服务。(2)当微孔过滤设备、电机、控制系统及所有附件安装完毕后,每套设备均应在实际运行条件下进行现场验收试验。该试验由滤池制造商代表在有用户及其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3)现场验收试验应证明微孔过滤设备设备在任何情况下都保证:——安装和运输过程中无损坏——安装正确——无机械缺陷——对中良好——连接正确——无过热部件——无异常振动和噪音——无过载部件(4)现场验收试验应在设备完成安装,并经一段时间运行调整后进行。(5)现场验收试验及试验步骤应由双方共同安排。合同方应就试验步骤与用户形成共识,且试验不能妨碍现场设施的正常运行。(6)供货商专家应在检查安装情况及进行现场试验时,指导用户及其工程师如何起动、停止设备。定期润滑及故障检修.如果由于设计,制造或安装的原因影响培训, 供货商将免费提供额外培训。2.5供货商服务供货商须提供包括人力、材料、施工设备等资源以完成对微孔过滤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采购、运输、存储、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的指导、后期服务等工作。供货商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一个完整的、合理的设计方案,该方案在各个方面不能有缺陷,一旦发现有缺陷,供货方应无偿进行修补,直至业主满意为止。供货商应提供满足本过滤工段性能要求的全套设备,包括过滤器、反冲洗及排泥系统、配套仪表、电气控制系统,以及所有的附件、固定件、备品备件等全部内容。本技术规范中未列出,但系统正常使用时需要的设备及附件等,卖方应在投标书中列明,并将该部分的价格计入投标总价,否则视为免费提供。2.6安装供货商负责对微孔过滤设备系统及产品、配件、人工、机械、运输、装卸、送货并装卸至安装现场指定地点、现场保管、所有土建相关配套及预埋、送货并装卸至安装现场指定地点、现场保管、与设备安装相关所有土建配套工作及土建修复、协调工作、吊装、设备的系统安装(自备所有安装工具)、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土建和设备工程整体验收、工程整体验收后设备及设备资料移交给建设方。设备规格,要满足现场要求、设计要求及标书技术要求、工艺要求,对设备规格不符合现场要求、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标书技术符合要求的需要进行更换,要在投标前与招标方进行答疑确认,发包人不对此进行负责。2.7备品备件供货商应将微孔过滤设备及配套设备免费质保期满后五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列出清单和报价,供业主选择。3、紫外线消毒系统设备供应与安装3.1总述本节规定了紫外线消毒系统设备及其系统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的技术要求。本节所采购的设备为污水处理工程污水消毒的工艺设备。其作用是用于杀灭污水中的大肠杆菌,使其达到排放标准。标注★的条款为强制条款,投标单位必须满足,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所投报的设备必须成套和完整,在技术要求中未列明但属于设备运行的所需配件必须一并投报。如果在安装运行过程中发现有缺项漏项,且又是设备正常运行所必要的,供方应当无偿提供。3.1.1参考标准本规定中引用的标准,应是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30天尚在通用的或最新版本。所有提供的设备和制作工艺是按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国际电气技术委员会颁发的有关标准,既使该标准没有在本规定中引用,设备也应根据这些标准制作,除非另有说明。这些标准包括:1、中国国家标准2、国际化标准组织标准3、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标准报价时供货商使用的标准如果在本技术规定中没有规定,就应对所用的标准进行说明。当推荐的标准与实施规划等效于或优于技术规定的要求时,该标准才可能为买方接受。卖方应清楚地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实际使用的规范,并提交推荐标准或实施规范的对照文本,明显的差异点要说明。3.1.2供货范围供货清单及设备安装位置清单如下: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及性能单位数量安装位置1紫外线消毒系统Q=30000m3/d,Kz=1.45套1滤池及消毒池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污水厂处理规模及消毒要求的污水紫外线消毒系统,设备承包人应对污水厂提供成套消毒系统设备并配套安全有效及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附件,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光源系统紫外灯模块、紫外线灯管、灯组支架等水位控制装置、清洗系统及其驱动,系统控制中心、UV 探测系统、UV 配电中心、紫外光强度探头、通讯软件及设备、所有紧固件、电气附属设备电缆电线及接插头管线管件、起吊装置等,紫外消毒设备安装运行需要的其它辅助设备或设施亦由投标人提供并包括在供货范围内,并在投标文件中说明。3.1.3 提交资料供货商应提交下列资料,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制造商应有5年以上的该设备制造资历,并出示5个用户的成功使用情况证明。2、安装方法的详细描述。3、试运转前的性能核对表。4、制造商制造及质量保证措施。详细描述设备的结构、部件材质和组装及密封说明。5、列出用户所需的消毒单元备品备件单价及各阶段运转的备件计划。★6、质保和维修紫外线消毒设备质保期要求1年以上,1年内设备出现故障(除运行操作原因),投标单位及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3.2技术性能要求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一个制造商的最终产品。要求适用于水质复杂的市政污水和工业废水。需保证本次出水水质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出水水质承诺书。3.2.1技术参数1、运行条件及使用环境水温:0~45℃水中PH值:6~9气温:0~40℃工作制:24h/d安装于紫外线消毒渠内。2、设计标准紫外线消毒系统参数:设计单渠平均流量30000m3/d变化系数1.45设计单渠峰值流量1813m3/h渠道数量1条出水SS≤10mg/L平均固体颗粒尺寸30 microns,最大值进水大肠杆菌数≤106个/L(污水)出水大肠杆菌数≤1000个/升(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紫外线253.7nm穿透率≥65%3.2.2总体技术要求★1、应确保紫外线消毒系统消毒效果达标,消毒后出水满足中国标准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紫外线系统设备配置满足中国标准GB/T19837《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灯管,灯管数不小于72支,灯管总功率不小于23KW,并要求单根灯管254nm紫外C能量输出为不低于128W,整个紫外系统灯管配置在考虑老化系数、套管结垢系数和峰值流量的情况下仍然消毒排放出水的指标。(投标人需附承诺书承诺中标后提供的设备能达到本条要求)。2、紫外消毒系统要求应满足消毒排放标准的出水:粪大肠菌群不超过1000个/升。(投标人需附承诺书承诺中标后提供的设备能达到本条要求)3、该紫外消毒系统必须保证:在峰值流量和紫外透光率为65%时,系统在灯管寿命终点所能实现的有效紫外剂量,即消毒器生物验定剂量不小于20000?ws/cm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内附独立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用制造商所报紫外消毒系统所做微生物验定剂量实验报告核证)4、更换镇流器及清洗石英套管时,系统中其他模块仍可继续消毒。5、紫外灯管、石英套管等关键部件必须为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国际知名品牌。6、紫外消毒系统具有远程监测及控制功能。7、采用的紫外消毒系统必须具有在线机械自动清洗机构。8、整个系统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应为室外全天候安装运行设计。3.2.3构造、材料、技术及配置要求整个系统的构造如下:明渠数1条每条明渠中紫外消毒模块组数9组每组消毒器中紫外灯模块数1个每个紫外灯模块中灯管数8支消毒系统灯管配置总数72支配电中心(跨水渠接线箱)包括电源部分的配电中心系统控制包括现场控制系统及进行远程监测和控制的工业以太网通讯接口的紫外系统控制中心清洗气动驱动系统保证为自动清洗系统提供驱动动力自动清洗装置每个模块配套一套紫外线强度监控系统1套低水位传感器1套水位控制装置水位控制采用无动力顶部溢流式溢流堰,安放在消毒水渠末端的排水口。此溢流堰在要求的零流量至峰值流量下的水位波动维持水位<5cm范围内变化,并在此变化范围内保持灯管全部被淹没,保证消毒效果。1、总体概述a) 所有与污水相接触的焊接金属元件为316L不锈钢。b) 其它不与污水接触的金属元件为304不锈钢。c) 所有暴露在紫外光中的线缆表面都用Teflon涂层。d) 所有连接紫外灯与镇流器的线缆必须密封在紫外灯模块组件内,不得暴露在污水和紫外光中。2、灯管排列结构a) 所有灯管彼此互相平行且为均匀排列,灯管与水流方向顺流。b) 所有灯管和灯管电极完全浸没在污水中,正负两极由污水自然冷却以保证在同温下工作。3、紫外灯模块组件a) 每个紫外灯模块组件包含紫外灯管、套管、电子镇流器、模块支架、以及安装在其内部的自动清洗装置。b) 每根灯管内置在一根单独的石英套管内,套管的一端为闭口端,而另一端由灯管密封结构密封。c)石英套管不得与框架上任何钢体相接触;每个紫外灯模块组件达到IP68密封等级。d) 石英套管的两端不得伸出紫外灯模块框架两边的钢结构部分。e) 连接灯管的电缆终结应封闭在316L不锈钢套内,并有防水保护。防护等级为IP68。f) 紫外模块应考虑到工厂的操作人员方便更换灯管和石英套管。4、紫外灯管a) 灯管为低压高强紫外灯,灯管经过预热处理。b) 灯管保证寿命要求不低于12000小时。c) 单根灯管254nm紫外C能量输出为不低于128W,发光转换效率≥40%。d) 灯管灯丝采用夹式设计。e) 灯管为产生零臭氧类灯管。灯管为低压高强汞灯。f) 灯管由可多级变功输出电子镇流器操作控制。5、灯管端部密封和灯座a) 石英套管开口端由316不锈钢套管螺帽、钢套和紧压式O型圈组成密封,防护等级为IP68。b) 灯管由一个PVC模铸灯座固定并具备双层密封。c) 灯座里面的第二级密封将灯与紫外模块和模块上的其它灯封闭隔离开来。e) 在石英套管发生意外破裂时,灯座上的密封应可以阻止水气进入灯管模块框架和侵袭与其它灯管的线路联接。f) 灯座具备防紫外的PVC铸模垫避免石英套管与钢套接触。6、紫外灯套管a) 石英套管紫外透光率不低于90%,必须提供国外独立第三方对所报紫外灯套管的透过率证明。b) 石英套管只能为一端开口,另一端为圆顶形闭口端。两端开口套管不予接受。c) 套管壁厚度为1.5mm。7、电子镇流器a)★电子镇流器不得由外界排风冷却及空调冷却,为保障冷却效果,须采用电子镇流器与模块一体化设计并置于水下,通过污水对自然流动冷却,应能保证紫外消毒系统24h户外使用。b)一个电子镇流器控制一支紫外线灯管。c)★为了防范电子镇流器进水对系统导致的影响,电子镇流器应能达到IP68防护等级。8、紫外灯模块组件支架a) 整个模块支架应为304不锈钢。b) 整个模块支架应具有遮光装置,能防止发生意外时紫外线辐射到明渠外。9、水位控制系统采用固定溢流堰。该出水固定堰需满足:a) 安放在水渠末端的排水口。b) 在要求的零流量至峰值流量下的水位波动维持水位<5cm范围内变化,维持一个最低水位及最小水位变化,在此变化范围内保持灯管全部被淹没。10、低水位传感器系统包括一个低水位传感器,在紫外系统手动、自动或远程控制操作时,此低水位传感器确保当水渠中的水位低于正常的水位时,自动把灯管熄灭。11、紫外探测系统一个浸在水体中的紫外传感器应随时监测每一个模块组的紫外线强度。传感器只检测紫外灯杀菌波段部分,探测系统在出厂前由厂方校正。12、清洗动力系统★a) 提供一个具备操作自动清洗系统所需所有部件的气动系统中心,为防止漏油产生二次污染,液压驱动不予采用。b) 该系统封闭外壳构材为304不锈钢。13、自动清洗系统a) 具备在线自动机械清洗能力,自动操作及控制清洗周期。为防止二次污染,化学清洗采用人工池外清洗方式,自动在线化学清洗不予采用。b) 自动清洗系统在整个清洗过程中保证被清洗灯管和模块照常工作。c) 清洗频率可在1次/小时到1次/500小时间现场调节,远程手动或远程自动清洗控制可以通过操作界面实现。14、电气部分a) 一个紫外灯模块供电通过汇流条从配电中心把电传送过来并包括一个接地探头/熔断延时线路板和防水接头。b) 镇流器功率因数不小于98%,一个镇流器驱动一根灯管。c) 紫外系统(包括灯管组及配电系统,控制系统,清洗动力系统和其它的辅助设备)必须单项列出各个用电部件的装机容量和功耗。d) 每个系统控制中心供电参数为AC 220V、1相3线。每个配电中心供电的参数为AC 220/380V,3相5线。e) 不需通过外部排风冷却系统对控制面板和镇流器的线路板冷却。f) 投标人完成所有灯管和镇流器间接线。完成所有控制中心与配电中心之间的接线。完成控制中心至各紫外模块之间的接线。完成配电中心至各紫外模块之间的接线。完成控制中心以及配电中心至各配套仪表以及辅助设备之间的接线。g) 投标人提供联接灯管和镇流器之间所有线缆。需提供控制中心、配电中心、各紫外模块以及各各配套仪表以及辅助设备之间的所有线缆。h) 电子镇流器若遇到任何一支紫外光灯初次启动失败,应会自行再启动两次。i) 电子镇流器由微处理器控制,提供每支紫外光灯的工作状况并且把信息输送到控制系统的数据采集电路板,电子镇流器内部微处理器可根据这些外部信号调整镇流器输出功率,以正比于输入控制信号的强度输出紫外光,使紫外光投放量可以在50%至100%范围内自动作线性无级调整,实现调节紫外光灯供电量以维持足够强度之灭菌能力及最合适之用电量。15、控制部分和仪器部分系统控制中心该控制器应需集成了紫外消毒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和远程通讯等功能,无需进行编程,使用过程中免维护,可在线升级,完全满足紫外消毒系统控制要求。操作界面为菜单操作并在报警时自动显示错误信息窗口。具体功能描述如下:a)控制器的操作接口为完全兼容的商业常用合法软件并配屏幕。该系统应提供绘图功能,菜单式操作,能提供完整的操作界面,报警时自动显示错误信息窗口。b)具备模块启停、系统工作时间累计显示、紫外光强显示、监控、报警及系统历史记录等功能。c)每个模块组使用的时间可记录并能在显示屏上显示,控制柜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d)所有用于紫外消毒系统控制或监测的仪表,都具备独立保险丝或断路保护功能以减少因部件损坏而对系统产生的影响。e)系统控制中心预留信号端口,以便接入或输出其他信号。f)控制系统应具有RS485、PROFIBUS-DP、以太网等接口,支持Modbus RTU、TCP/IP等通讯协议。能将系统工作状态信号上传至厂中央控制室实现远程监控。g)控制系统能监测每个独立的紫外光灭菌灯管的具体情况,且能提供下列信号至计算机系统中:模块启动信号?模块运行信号 ?灯故障信号 ?低水位信号 ?模块通讯故障信号 ?UV强度信号h)紫外消毒控制系统可提供以下警报:?紫外光灭菌系统的电源中断警报?紫外灯管故障报警;?重要的仪表失效或信号传输故障警报。?低水位报警 当水渠中的水位低于正常的水位时,自动报警并把灯管熄灭。?最近发生的报警信号存档在报警历史记录中,并且方便操作人员随时调阅。3.2.4电气及自控配套设备供货清单及设备安装位置清单如下: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及性能单位数量安装位置1消毒设备控制箱材质:不锈钢304台1紫外消毒池3.3设备安装和检验1、安装前的检查a)检查设备的规格、性能是否符合图纸及标书要求,检查设备说明书、合格证和设备试验报告是否齐全。b)检查设备外表是否受损变形,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c)复测土建工程的标高及预留孔的尺寸是否满足设计图要求,以及检查所有的埋件留孔要求是否符合安装条件。2、安装要求紫外线消毒装置的安装顺序和方法应以制造商的安装手册为准。3、检验a)承包商应提供紫外装置的工厂测试证明。b)应在实际工况条件下,连续运行24小时,检测紫外线的泄漏量为0。c)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处理出水进行水样检测,大肠菌群应<1000个/l。d)水质检测点应由业主决定。e)大肠菌群检测分析的方法应以GB5750-85多管发酵法或滤膜法为准。3.4试车和调试(1)制造商应派具有丰富安装调试经验的代表去检验安装情况和监督指导现场试车和调试。如果由于制造商的原因造成设备无法运转,制造商将免费提供所需的额外服务。(2)当紫外线消毒系统设备、电机、控制系统及所有附件安装完毕后,每套设备均应在实际运行条件下进行现场验收试验。该试验由制造商代表在有用户及其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3)现场验收试验应证明紫外线消毒系统设备设备在任何情况下都保证:——安装和运输过程中无损坏——安装正确——无机械缺陷——对中良好——连接正确——无过热部件——无异常振动和噪音——无过载部件(4)现场验收试验应在设备完成安装,并经一段时间运行调整后进行。(5)现场验收试验及试验步骤应由双方共同安排。合同方应就试验步骤与用户形成共识,且试验不能妨碍现场设施的正常运行。(6)制造商专家应在检查安装情况及进行现场试验时,指导用户及其工程师如何起动、停止设备。定期润滑及故障检修.如果由于设计,制造或安装的原因影响培训, 制造商将免费提供额外培训。3.5供货商服务供货商须提供包括人力、材料、施工设备等资源以完成对紫外线消毒系统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采购、运输、存储、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的指导、后期服务等工作。供货商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一个完整的、合理的设计方案,该方案在各个方面不能有缺陷,一旦发现有缺陷,供货方应无偿进行修补,直至业主满意为止。供货商应提供满足本消毒工段性能要求的全套设备,包括光源系统紫外灯模块、紫外线灯管、灯组支架等水位控制装置、清洗系统及其驱动,系统控制中心、UV 探测系统、UV 配电中心、紫外光强度探头、通讯软件及设备、所有紧固件、电气附属设备电缆电线及接插头管线管件、起吊装置等全部内容。本技术规范中未列出,但系统正常使用时需要的设备及附件等,卖方应在投标书中列明,并将该部分的价格计入投标总价,否则视为免费提供。3.6安装供货商负责对系统及产品、配件、人工、机械、运输、装卸、送货并装卸至安装现场指定地点、现场保管、所有土建相关配套及预埋、送货并装卸至安装现场指定地点、现场保管、与设备安装相关所有土建配套工作及土建修复、协调工作、吊装、设备的系统安装(自备所有安装工具)、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土建和设备工程整体验收、工程整体验收后设备及设备资料移交给建设方。设备规格,要满足现场要求、设计要求及标书技术要求、工艺要求,对设备规格不符合现场要求、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标书技术符合要求的需要进行更换,要在投标前与招标方进行答疑确认,发包人不对此进行负责。3.7备品备件供货商应将紫外线消毒设备及配套设备免费质保期满后5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列出清单和报价,供业主选择。(全文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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