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消防救援专项规划(2020-2030年)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丹东市消防救援专项规划(2020-2030年)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消防救援专项规划(2020-2030年)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11-05 至 2021-11-12
撰写单位: 丹东凯达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丹东市消防救援专项规划(2020-2030年)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消防救援专项规划(2020-2030年)编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600-01750
项目名称:丹东市消防救援专项规划(2020-2030年)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3,500.00
最高限价(元):353,500.00
采购需求:

一、 服务时间

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二、 服务地点

丹东市。

三、 付款方式

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技术服务费。支付金额及时间为:

编制内容:《丹东市消防救援专项规划》。

乙方交付《丹东市消防救援专项规划》规划成果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技术服务费。

乙方交付各镇的规划成果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镇的规划设计服务费。

四、 服务需求

城市消防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各种问题错综复杂。城市必须具备与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放在、抗灾和救灾能力,建立相应的城市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编制城市消防规划是建立城市消防安全体系、维护城市消防安全的一项基础工作,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对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结合丹东市实际情况,提出丹东市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1)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0年。规划范围为丹东市全域。

(2)规划内容和编制要点

编制要点:

依照《城乡规划规划法》、《消防法》,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综合防灾体系及对消防规划的原则性要求,结合城市发展方向及发展时序、城市基础设施布局及地域特点,在分析城市火灾事故现状及发展趋势、评估城市火灾风险的基础上,对城市发展目标、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等各项建设进行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指定管制措施和实施意见,为建立和完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提高城市防灾、抗灾和救灾综合能力,维护城市消防安全提供决策和管理依据。

编制内容:

本轮规划包括丹东市消防专项规划。

具体编制内容包括:

①消防安全布局规划。

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规划: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

③消防器材装备规划。

④消防监督管理与宣传教育工作规划。

⑤重点消防地区规划。

(3)规划编制科学性要求

①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②遵循科学合理、经济适用、适度超前的规划原则。

③按照《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规定执行。

④坚持编制内容及深度的综合性、协调性、针对性、适应性、创新性及可操作性。

⑤坚持上下结合,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4)成果形式

根据规划内容,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集、规划说明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五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5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二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二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3.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5. 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要求:所有外省来(返)丹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丹自由活动,无法提供的须第一时间进行核算检测。其中重点地区来(返)丹人员须严格按照我市疫情管控措施进行管理。自8月21日起除禁忌症外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出入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原则上不允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 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凯达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28号太阳大厦A座1412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dandongkaida@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丹东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凯达招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侯晓宇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规划 消防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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