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金盾工程”二期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数据库软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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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金盾工程”二期项目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数据库软件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重庆市公安“金盾工程”二期项目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数据库软件
采购编号: 13A4780
采购目录: 服务类\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二、谈判资质谈判中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竞标人。 1. 合格的竞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竞标人具有特定资格条件:(1)竞标商注册资金在65万(含65万)以上。(2)具有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3)具有软件集成、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方面经验能力。合格竞标人应完全符合本篇第二条“谈判资质”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4年02月20日 17:3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02月27日 12:0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方式: 现场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4年 2 月20日至 2014 年 2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与项目相关的所以资料。
在2014年2月27日上午12点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竞标保证金,并在开标现场缴纳报名费。
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必须与 竞标 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并交纳标书费后,才具备 竞标 资格。

采购文件售价(元): 300.0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4年02月28日 13:3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02月28日 14:0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2-9楼(开标室详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开标时间: 2014年02月28日 14:00
开标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2-9楼(开标室详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大渡口 区国瑞城1栋3楼3号
经办人名称: 王佳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
递交保证金账号、金额及时: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标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 (023)********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13A4780项目名称: 重庆市公安“金盾工程”二期项目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数据库软件采 购 人: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制二〇一四年一月 目 录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2 -一、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2 -第二篇竞争性谈判须知- 5 -一、谈判费用- 5 -二、谈判资质- 5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6 -四、谈判要求- 6 -五、谈判程序- 8 -六、成交原则- 9 -七、成交通知- 10 -八、签订合同- 10 -第三篇谈判项目需求- 10 -一、采购需求- 10 -二、竞标最高限价- 12 -第四篇 商务要求- 13 -一、交货期:- 13 -二、交货地点:- 13 -三、竞标报价:- 13 -四、一般要求:- 13 -四、项目验收:- 16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8 -六、付款方式- 19 -七、知识产权- 20 -八、培训- 20 -九、违约责任- 20 -十、其他- 21 -第五篇 合同主要条款- 22 -第六篇 报价文件格式要求- 37 -附录1- 38 -附录2- 39 -附录3- 40 -附录4- 41 -附录5- 42 -附录6- 43 -附录7- 44 -附录8- 45 - 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重庆市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按照重庆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重庆市公安“金盾工程”二期项目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数据库软件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中标人前来参加谈判。一、竞争性谈判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竞标保证金(元)备注重庆市公安“金盾工程”二期项目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数据库软件采购45.65000元包含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费用1、工程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交货时间:成交人须在合同签定供货之日起 2 个月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的现场交货并全部安装调试完毕。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谈判时间及地点1、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2月21日~2014年2月27日16:00时;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报名费后,其投标文件方被接受。4、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5、谈判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谈判文件递交起始时间2014年2月28日13:30时,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2月28日14:00时。超过竞标截止时间、不按本谈判文件规定密封的竞标书,或不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谈判保证金的竞标书,将不被接受。6、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2014年 2月28日14:00时。7、竞争性谈判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2-9楼(开标室详见当日大厅指示牌)。三、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实行两种缴纳方式,一是分项目单次递交,二是实行投标保证金定期、囤缴。具体缴纳方式如下:1、进行投标保证金囤缴的投标人,需以贰万圆(20,000)的保证金数额缴纳至以下账户,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固定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账号:****************119注:投标人囤缴的保证金有效期为12个月,在有效期内,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缴纳本项目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确从其基本账户将保投标保证金达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的账号上,其到账的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下午16:00,并务必在进账凭证上明确“重庆市公安“金盾工程”二期项目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数据库软件采购”的财政计划编号。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104760(1)投标人必须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重庆市公安“金盾工程”二期项目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数据库软件采购的财政计划编号;(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3)未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或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过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需提前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至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因故未提前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备验。“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http:// www.cqzb.com)下载;其他相关问题请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http:// www.cqzb.com)查询。(4)由于第一次缴纳保证金而未能及时在交易中心登记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可持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开标现场备查。(5)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二)保证金退还方式投标保证金分项目单次递交的未中标投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重庆市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二、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佳电话:(023)********传真:(023)********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松青路1029号国瑞城1幢3F-3-6号(二)采购人: 重庆市公安局联系人:王珏电话:((023)******** 第二篇竞争性谈判须知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中标人应承担其编制竞标文件与递交竞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谈判资质谈判中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竞标人。1. 合格的竞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竞标人具有特定资格条件:(1)竞标商注册资金在65万(含65万)以上。(2)具有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3)具有软件集成、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方面经验能力。合格竞标人应完全符合本篇第二条“谈判资质”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3、竞标人的风险竞标人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竞标人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竞争性谈判文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竞争性谈判须知、谈判项目需求、商务条款、协议主要条款及合同格式和竞标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2、我单位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本竞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竞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如竞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我单位视同竞标人已收到本竞标项目补遗文件。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竞标人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向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要求澄清,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竞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经进入谈判程序,即视为竞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谈判要求1、竞标人提交的竞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竞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它包括:(1)竞标人概况(2)《明细报价表》(3)竞争性报价函(4)技术应答(5)商务条款承诺(提供原件,承诺包括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条款、技术支持及优惠条件等,格式自拟);(6)商务及技术差异表(7)竞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原件,格式见附表5);(8)竞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格式见附表6);(9)诚信声明(10)其它优惠承诺(11)相关的资质证明等其他资料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含正副本),竞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于谈判当日携带至谈判地点送审核对(未按规定年检的无效)。以上条款基本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篇“竞标文件格式要求”,竞标人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竞标人自定格式。②提供本文件“第二篇第二条2、竞标人具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2、谈判有效期:竞标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90天。3、竞标报价竞标报价包括竞标产品送达采购单位所在地并安装调试完成的完整报价,包括货物、送货、调试、劳务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税费、利润和所有的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费用的总和。因成交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竞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4、采购代理服务费(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我司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约定向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规定货物类标准上浮20%执行,由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如下:招标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500000.05%0.05%0.05%5****-*******.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 合计收费=1.5 4.4 4=9.9万元(2)服务费以现金支付。(3)成交人如未按上述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5、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服务费按照渝价【2012】387号的规定标准,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缴纳。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渝价【2013】361号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收费费率备 注100(含)以下1.0‰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100-500(含)0.95‰500-1000(含)0.9‰1000-5000(含)0.85‰5000-10000(含)0.8‰10000以上0.7‰注: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实例:某项目中标金额为70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0.1万元(500-100)万元×0.95‰=0.38万元(1000-500)万元×0.9‰=0.45万元(5000-1000)万元×0.85‰=3.4万元(7000-5000)万元×0.8‰=1.6万元合计收费=0.1 0.38 0.45 3.4 1.6=5.93(万元)6、提交竞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竞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2)竞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应加盖公章或授权法定代表人签字。(3)竞标人对竞标文件错处进行修改,需在修改处由法人或法人代表在错处签字确认。(4)电话、电报、传真形式的竞标文件均不接受。7、竞标文件的递交(1)竞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竞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采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谈判人名称和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封口处须用白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2)竞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8、竞标文件语言:简体中文9、竞标人参与人员各个竞标人可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人代表或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10、无效谈判竞标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其竞标文件将被拒绝:(1)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2)无主要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的竞标。(3)竞标文件不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4)竞标人的报价超出规定的最高限价。(5)竞标文件的内容不满足商务或技术要求。(6)谈判人的资质不满足本文件第二篇“第二条谈判资质”要求。(7)在采购需求没有增加的情况下,竟标人第二次报价超过第一次报价。(8)出现多个报价或竞标方案;(9)竞标人产品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在评委要求时间内无法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10)竞标人谈判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五、谈判程序1、采购人组织的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标人须有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2、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竞标人进行谈判。在正式谈判前,先对各竞标人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竞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竞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明;各竞标人只有在资质审查完全符合谈判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谈判。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4、初始谈判后,如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所有竞标人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其补充文件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最后统一报价。谈判小组在此基础上公平选定成交报价。5、所有竞标人在谈判时做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竞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5.1资格符合性检查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竞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竞标人提供合法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以及竞标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定资质条件竞标商注册资金在65万(含65万)以上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具有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具有软件集成、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方面经验能力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次文件规定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递交),并据此确定成交供应商。第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后报价的竞标人,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竞标人的竞标文件报价为准。六、成交原则㈠评审办法1、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报价法进行评审。2、谈判小组按照由低到高顺序对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竞标人的最后报价进行排序,前三位的中标人为成交候选中标人。采购人应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中标人作为中标人。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㈡评审依据:评审的依据为竞标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竞标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竞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采购失败处理,应重新组织采购:(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竞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七、成交通知1、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谈判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一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确认后,由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3、公告期满后,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4、《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中标人进行处罚。5、《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6、签订合同时,根据需要采购方有权提出对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货物作局部调整或变更数量,调整或变更部分,《明细报价表》有对应项目的,按照报价表有关单价执行。无对应项目的,成交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八、签订合同1、中标人按《成交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人的报价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如中标人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第三篇谈判项目需求一、采购需求1、采购清单序号品名数量主要技术要求1关系数据库2个节点国产,支持HA部署架构、MPP部署架构。2全文数据库2个节点国产,要求采用分布文件系统为基础的全文数据库系统。2、推荐产品根据公安部要求“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关系型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推荐如下:“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关系型数据库选型推荐序号 指标内容厂家产品名称及版本集群环境支持维保条款培训服务承诺1天津南大通用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大通用分析性数据库管理系统Gbase 8a V8.3支持HA部署架构,支持MPP部署架构3年免费运维服务(远程以及电话服务)1、对用户提供数据库管理及运维培训2、对集成商提供开发、安装部署、调优培训1、对集成商适应性的安装部署接口开发支持2、提供相应ETL组件、数据备份组件3、数据库运行监控、监测工具4、异构数据库之间的对象迁移5、支持市场LINUX、AIX等操作系统2北京华工达梦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DM73北京人大金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金仓数据库管理系统企业版V72、金仓数据整合工具软件V2(Etl组件)“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全文数据库选型推荐序号指标内容厂家产品名称及版本基本性能指标维保条款培训服务承诺1北京托尔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TRS海贝数据管理系统V7.0单服务器2路4核CPU,16G内存,4块300G 15000转SAS硬盘;在30并发/秒的情况下,关键字查询控制在秒级,最大存储数据量为2亿条3年免费运维服务1、对用户提供数据库管理及运维培训2、对集成商提供开发、安装部署、调优培训1、对集成商适应性的安装部署接口开发支持2、支持南大通用、达梦、人大金仓三家关系型数据库接口3、支持市场主流操作系统2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INDEX4.43厦门市巨龙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巨龙海量全文数据库系统V2.1*1、以上数据库软件采购必须满足公安部“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部署要求。*2、非指标类厂家参与投标的,必须满足或优于“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部署要求。二、竞标最高限价限价:人民币45.6万元 第四篇 商务要求一、交货期: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月内完成采购清单中所有采购内容,确保达到“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建设部署要求。二、交货地点:重庆市公安局三、竞标报价:竞标报价包括竞标产品送达采购单位所在地并安装调试完成的完整报价,包括货物、送货、安装、调试、培训等所有费用。四、一般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和详细的技术建议。投标方开发的软件系统的功能、性能应完全符合本文件指明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招标人的要求。2、投标人所开发的软件产品必须在招标人提供的软硬件环境下正常运行,同时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的功能和性能要求,并说明相应的计算方法及依据。3、在投标人的技术应标书中,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逐条答复、说明和解释,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等应答。对于“部分满足”需要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投标人应把点对点应答中“不满足”和“部分满足”项作单独列举清单。本次应答中答满足项视为对该需求全部无条件满足,不需要另外增加设备或者软件模块;对本应答中某项回答未作明确答复的,将视为不能满足该项要求。4、在投标人的技术应标书中,提供针对本项目建设的详细实施计划,包括软件开发、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调优、应用开发培训、系统管理培训、系统运行维护培训等内容。提供本项目详细工作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5、本文件应视为保证系统运行和功能完备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果少配、漏配及对于系统需要而设计考虑遗漏的软硬件等,不能达到招标人及工程建设要求的,投标人应免费补齐,以构成一套完整、实用的系统。同时,投标人开发的软件系统应满足招标文件和招标人实际需求6、所有由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由投标人提供的解决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所有项目包括技术、软件等)所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7、投标人应提交项目实施的整体方案,保证方案的每个细节的安全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8、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各项设备(包括软、硬件)和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符合有关标准的情况进行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如新的标准或规范制定出来后,投标人应免费进行修改其系统,升级或参数调整等,以满足要求。9、投标人所提供的软、硬件(如接口设备、缆线、软件、控制器、服务器I/O槽等,包括招标文件中未列出而系统实施又必需的软件、硬件)需配齐(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费)。10、投标人提供的相应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所供各设备手册,包括详细工作原理、功能和技术性能、操作和维护;设备和系统安装、使用手册;工程实施文档;各阶段的验收的测试方法和步骤等等。11、投标人在建议书中应说明对供货时间、安装、调测等进度的具体安排。12、投标人要积极完成整个项目的实施且保证项目的整体水平及完成时间。应对招标人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特性、分析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以及解答和解决招标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13、投标人应严格遵循有关工程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对本项目财务资料进行单独核算,显示明晰的经济活动过程,并在工程竣工完成后纳入竣工资料。14、招标人对本次评标的过程和结果,不对投标人作任何答复和解释,投标人也不得对评标组的工作提出任何质疑。15、招标人为维护国家利益,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16、如中标人在合同谈判中对条款作大的变更或提出招标方难以接受的附加条款,或在商务谈判中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招标人有权撤销其《中标通知书》,另行选择中标单位,且由原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17、招标人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本文件的解释权。招标人有权在签定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文件有关工程要求及技术要求,并以通知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18、未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招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19、投标人对于本标书的疑问可以与招标人联系,招标人按规定予以解答。20、在合同生效以后,对重庆市公安局认为其能力与本项目所要求的能力不相称而提出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技术员,中标人必须予以更换;中标人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必须书面报重庆市公安局同意后方可进行。21、保密要求(1)中标人必须对本次工程所涉及的公安工作秘密、业务需求、协议、系统设计、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22、中标人自备系统开发、测试所需要的软件、硬件等环境。必要时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第三方软件测试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3、本招标文件中未尽事项须遵循《关于贯彻落实公安信息通信网应用软件管理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24、中标人项目组开发人员必须到招标人指定的工作场所进行建设实施。四、项目验收:1、本次采购内容是为“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建设提供关系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软件安装、调试及相应技术支持服务,确保确保达到“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部署和应用要求,中标人因产品选型等原因,未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人将不予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2、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验收。3、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4、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产品厂家的证明资料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现场安装调试,使用正常,达到验收标准。(3)在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5)如验收中发现货物与中标人竞标文件不符或最终效果达不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最终用户将拒付所有款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条款处理:第五十条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七十七条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中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中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中标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第七十九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违法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4、所有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7、采购人需要厂家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中标人应承诺若成交,厂家能予以配合,并能出具书面意见。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9、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设完成后,必须依照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遵循中间验收、试运行、终验(竣工验收)等环节。(1)中间验收:项目建设过程中必要的隐蔽工程、分段工程、主要设备安装等质量的验收。(2)终验(竣工验收):中标人完成项目承包范围内工作达到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满足公安部“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建设要求,并试运行3个月后,可以提交项目终验。项目终验(竣工验收)须同时验收项目文档。验收工作须严格按照《重庆市公安局直属机关“金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办法》、《重庆市公安局直属机关“金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流程》执行。文档不合格的,不得通过项目终验。(3)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厂家授权的正版数据库软件,如发生知识产权等问题纠纷,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产品质量保证期:(1)中标人应明确承诺:项目整体包括装修施工质量质保有效期为三年,自完成终验(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对于招标文件中对硬件和软件等提出的更高质保要求和更长质保时间的,不受这一时间限制,在此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服务承诺书向甲方提供免费技术保障与技术支持。在三年免费维护有效期内,应根据变更或新增的业务需求对系统进行修改和完善,安排1名以上维护人员不定期驻重庆市公安局参与在线技术支持和负责系统维护。服务期内,用户方为软件操作人员举办集中培训活动,承建方应提供无偿技术指导。(2)中标人竞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中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中标人实际承诺执行。(4)中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按中标人实际承诺执行。(5)中标人竞标产品由厂家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竞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承诺若成交,提供原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函。2、售后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技术支持指投标人为本项目建设所提免费供技术服务和保障,包括负责供货、硬软件安装和调试、系统集成、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免费技术支持的方式包括:电话咨询、现场维护、现场培训、定期巡查、技术升级、系统功能扩展等。(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保修方案和系统运行维护方案(考虑本地化服务等),明确售后服务的服务方式、范围、内容等,一经应答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同时,投标人必须向招标单位说明并承诺超过质量保证期后的收费维护方式、范围(包括:产品、技术、模块、部件)等系统维护服务内容。(3)服务期内的响应及修复时限要求:投标人应明确提出故障响应、应急保障及技术力量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内容和保修内的7天*24小时的售后服务承诺。在接到用户故障报告后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修复时间不超过8小时。(4)售后维修点(此条可删)中标人应在重庆主城设有分公司及以上级别的机构(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及时处理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及时为用户解决问题。中标人应提供适量的常用件的备品备件,已满足用户应急所需。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中标人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保修期外终身维修,更换零件费用按成本收取。3、故障响应时间要求中标人和厂家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应在4小时内到场进行检修。如果厂家在接到使用方故障通知后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竞标人必须对由于故障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4、维修配件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5、中标人和厂家应为用户提供产品技术及商务咨询服务。六、付款方式1、工程进度款支付:第一阶段:中标人提供的软件到货后,能够达到“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部署和应用相关要求,采购人会同监理单位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第二阶段:“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完成上线部署并运行3个月以上,实施中过程文档齐全符合采购人及监理单位要求且通过市公安局金盾办组织的竣工验收;项目结算经相关单位、部门审计完成,并移交完整的档案资料后,采购人向中标人付至工程结算审定金额的90%;第三阶段:质保金为审定结算金额的10%,若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经解决,采购人在工程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后无息支付给中标人。2、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发票。七、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竞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八、培训中标人对其提供的产品应尽培训义务。中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九、违约责任1、本次采购内容是为“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建设提供关系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软件安装、调试及相应技术支持服务,确保确保达到“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部署和应用要求,中标人因产品选型等原因,未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人将不予验收。如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如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中标人须赔偿此项目总价的10%的款项给需方。如第三次验收仍不合格,需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如中标人延期交货 (非中标人原因除外,验收不合格不属延期交货),中标人需按照合同工期完成建设,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完成时间延误,延误10天内每天按2000元处罚累加计算,10天以上则按每天5000元处罚累加计算。处罚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另外,需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履行和保留进一步追诉权利。十、其他1、竞标人必须在竞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五篇 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金盾-合同-xxx重庆市公安“金盾工程”二期建设项目 “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数据库软件(主要条款)甲方:重庆市公安局乙方:二〇一四年月?本项目甲方为重庆市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甲方项目建设需求和招投标约定,经友好协商,就重庆市公安“金盾工程”二期项目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数据库软件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数据库软件。1.2项目地点:重庆市公安局。1.3施工条件:已具备。二、项目承包范围?项目开发内容:本项目所需的各种设备、软件及相关材料的采购(或开发)、机房装修布线,及办公区布线?应业主要求,乙方负责完成业主提供的软硬件安装布署工作。?业主、甲方要求的招标范围的其它工作。?本项目招投标约定的项目建设有关工作。三、合同价款3.1合同金额(1)本合同总金额: 万元整(大写: 元整)。(2)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含因甲方需求变更产生的费用)。(3)本合同总金额为项目承包范围内,保证本项目功能达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及甲方实际应用需求的总价。合同价款范围包括: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所列工作内容。②完成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作。③因甲方需求变更产生的费用④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及软件等由于货源、运输距离或方式的改变以及因规格不同而代换使用(代换需征得甲方同意),以及市场价格的变化等原因发生的价差。⑤由于不可抗力以外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的费用等。⑥完成承包范围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工期要求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设备费、设备安装及调试费、安装及运输损耗、软件、技术培训费、机械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费、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缺陷修复整改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规费、税费、各种赔付、以及所供硬件及软件的知识产权等所有费用。此外,包括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不可抗力因素的风险除外)。3.2项目变更及签证和增(减)工程项目的结算方法(1)对于属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开发的软件系统出现功能或模块的变更,只做需求变更,不做费用增减。(2)对以上变更工程进行计价时,措施费及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按投标报价包干使用,不作调整。3.3本项目结算原则结算造价计算公式:结算总造价=合同包干价合同约定其他结算费用。3.4施工过程中的受外界干扰等因素对施工造成影响,结算时合同价款不作调整。四、价款支付方式4.1本合同“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均需满足如下条件:(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商业发票后;(3)本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到位后。4.2进度款支付方式及时间(4)第一阶段:乙方提供的软件到货后,能够达到“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部署和应用相关要求,甲方会同监理单位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5)第二阶段:“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完成上线部署并运行3个月以上,实施中过程文档齐全符合甲方及监理单位要求且通过市公安局金盾办组织的竣工验收;项目结算经相关单位、部门审计完成,并移交完整的档案资料后,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结算审定金额的90%;(6)第三阶段:质保金为审定结算金额的10%,若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经解决,甲方在工程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后无息支付给乙方。五、合同工期5.1 乙方应于中标通知书发放两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工作,确保达到“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建设部署要求。5.2乙方按合同中“十三、工程验收”要求进行初验、终验,终验合格后交付甲方。六、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6.1本项目合同及合同附件。6.2本项目招标文件。6.3本项目投标文件。6.4中标通知书。七、项目建设标准、规范7.1规范国家及重庆市公安“金盾工程”二期建设相关批复、要求,市公安局立项批复文件。7.2软件及质量标准:(1)《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书编制指南/GB9385-88》(2)《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88》(3)《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GB8567-88》 (4)《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指南》(GB 9386-88)(5)《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 12504-90)(6)《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GB/T 12505-90)(7)《计算机软件单元测试》(GB/T 15532-1995)(8)《软件文档管理指南》(GB/T 16680-1996)(9)《软件维护指南》(GB/T 14079-93)(10)《信息技术 软件生存期过程》(GB/T 8566-1995)(11)《软件工程术语》(GB/T 11457-2006)(12)《信息技术 软件产品评价 质量特性及其使用指南》(GB/T 16260-1996)(13)《信息技术 开放系统互连 高层安全模型》GB/T 17965-2000(1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的表示法》GB/T 7408-1994(15)《信息技术 词汇 第1部分 基本词汇》GB/T 5271.1:2000(16)重庆市公安信息系统应用开发通用技术规范8.3数据标准(1)公安机构代码除上述规范以外,还应遵循国家、地方及公安行业现行的规范和标准要求。八、甲、乙双方职责8.1甲方职责8.1.1派驻专人进行现场协调和监督。8.1.2提供必要的开工条件,协调施工中的相关事宜。8.1.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8.1.4及时解决乙方提出的问题。8.1.5组织工程验收工作。8.1.6负责项目的总体组织工作,并保留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提出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适当修改的权利。 8.1.7为调研、安装、测试、调试等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及人员。8.1.8负责组织由乙方提供的技术培训工作。8.1.9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8.1.10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测试报告(含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8.2乙方职责8.2.1按照国家、地方的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完成项目建设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作。8.2.2严格按招投标约定和合同要求组织施工,做好系统集成优化设计,确保新建内容与原系统完全兼容,乙方应承担项目质量责任并对甲方负责。8.2.3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同时不能影响施工现场外的环境卫生。遵守执行安全文明施工及协调配合的奖罚文件、标准;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服从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8.2.4按合同约定对材料、设备及相关工程所需进行采购,必须保质保量符合要求,材料、施工进场必须经监理、甲方验收,严格按约定的设备材料要求标准购置。若使用伪劣产品用于工程中,应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8.2.5已竣工工程交付甲方前,负责已完工程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工作,要求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或部位应无条件的保护好。8.2.6保证工程满足行业规范,对有关部门提出的不能满足功能要求的变更有义务提供合理的书面建议。8.2.7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劳动管理义务,不得拖欠施工工人的工资并影响工程进度。8.2.8按照国家、地方的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作。严格遵循有关工程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本项目财务资料进行单独核算,显示明晰的经济活动过程,并在工程竣工完成后纳入竣工资料。8.2.9保证按合同规定时间完工,并在工程初验时提交系统操作手册、系统安装配置手册、系统维护手册、系统需求分析、系统概要设计等相关技术文档,并积极配合甲方对项目进行验收,乙方须保证能验收通过。所有文档应在工程终验前进行完善。按合同约定及行业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交有关工程施工资料、结算资料及劳动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资料。8.2.10为甲方提供项目所涉及的软件使用、管理及维护等方面的培训。8.2.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项目转交第三方开发、建设或由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8.2.12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8.2.13保证所提供用于本项目的软硬件、系统来自合法销售渠道,保证甲方使用不涉及任何侵权或诉求,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全部责任。8.2.14需对项目实施中的质量负责,若因施工、调试原因引发质量问题而达不到验收要求的,应重新完善、安装并赔偿相应的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8.2.15项目实施中,乙方应对自身或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场地的设备、材料损害承担责任。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程,接受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若因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相关的费用。8.2.16保证所提供的系统软件符合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的技术要求,能够充分满足甲方实际需求。8.2.17必要时根据甲方主要求,乙方需提供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第三方软件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8.2.18自备本项目建设开发、测试所需的相关环境,原则上应在测试合格后方可上线运行,不得对甲方现有系统造成不利的影响,否则应承担损害责任。必要时,甲方可予以协助。8.2.19在乙方按照甲方及招投标文件、合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的同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开展合作,并确保满足公安业务工作的实际需求。8.2.20服从甲方的监管,接受相关审计,完成甲方指定的其它工作。8.2.21承担项目招投标约定的其它相关工作。九、软件开发组织要求乙方在开工前7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软件开发设计方案、进度计划,以及甲方、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十、软件技术及质量要求10.1本工程设计、开发、验收必须满足国家、地方及现行行业的规范和标准,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相应要求。10.2乙方必须按经批准的软件开发设计方案进行开发,若需调整原方案,需经设计、甲方、监理等相关单位审批后才予实施。10.3乙方应首先进行自检、测试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监理、甲方验收。10.4在设计开发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对甲方、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返工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以及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罚款可在项目的应付款中直接扣除。十一、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11.1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做好日常安全工作。11.2乙方必须定期做好班组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强烈的安全意识。11.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11.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照有关安全操作标准、规范作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的一切责任和损失。11.5由于乙方施工的质量或管理不善等原因引起的第三方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一切经济损失。11.6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十二、设备、材料、软件的供应本项目材料、设备、软件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所购软件必须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乙方承担软件价格浮动的风险。12.1进场(1)乙方应保证本合同所购设备、材料、软件及各种工程所需运抵各施工现场。(2)运输方式:由乙方根据实际需要确定。(3)运输费用:乙方负责工程所需货物到达各施工现场的运输,并承担相应的货物运输风险及费用(包含二次搬运或中转费等)。12.2货物验收(1)设备、材料、软件到达施工现场,乙方应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会同甲方、监理单位共同到达现场,依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对照设备配置清单现场验货,验收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为准,开箱验货仅对到货设备、材料、软件的生产厂家、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合格证、说明书、数量及其外观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共同签署验收单,乙方留验收单原件。(2)验货过程中,若发现设备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不符和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缺失和损坏,乙方应予以更换和补发,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工期延误损失和相关费用。(3)验货确认后,材料、设备、软件等工程所需继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终验(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软件在使用前,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三、工程验收13.1本工程验收分为:中间验收、终验(竣工验收)。乙方编制详细的验收方案,提交甲方、监理方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验收。13.2中间验收:隐蔽工程、分段工程、主要设备安装等质量的验收,必须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认定签单。13.3乙方应提供针对项目特点的、利用专用测试设备的系统测试和验收方案,验收时需依据合同收集各项验收数据,汇总成册,并对所集成的系统进行综合评估。13.4乙方应将相关单独核算管理项目的财务资料附上,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必要组成部分。13.5乙方项目承包范围内工作达到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满足公安部“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建设要求,并试运行3个月后,试运行期间未出现与采购内容相关的影响系统和业务应用的故障,且项目软硬件系统整体联合调试通过,即可申请终验(竣工验收),并且试运行期间若发生与技术要求不符的情况时,乙方应负责解决问题,否则不予终验(竣工验收),并且试运行期顺延。13.6工程终验须同时验收项目档案。提交验收的主要文件及内容验收工作须严格按照《重庆市公安局直属机关“金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办法》、《重庆市公安局直属机关“金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流程》执行。项目档案不合格的,不得通过项目终验。13.7所有的设备、软件技术文件必须是中文或英文,其它文档提供中文版本,乙方必须列出整个实施过程中所产生和需向用户提交的详细文档清单,包括文档提交的计划安排。十四、竣工结算14.1工程终验(竣工验收)合格和结算资料合格后乙方方可办理竣工结算,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5日内呈报竣工结算资料给甲方,甲方在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办理结算审核工作。14.2乙方在竣工资料整理完毕并提交甲方,工程结算经相关单位、部门审计完成后付至工程结算审定金额的90%,余10%留作工程质量保修金,待项目整体质量保证期满一周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保修金。十五、技术培训与售后服务16.1工程施工(1)乙方须按投标文件确定的施工主要成员组织施工,人员的变动需经甲方同意;(2)乙方根据用户实际情况,提供现场勘测、选址、基础制作、综合布线、现场工程安装调试的基础资料,对新增设备按甲方提出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实施等工作。16.2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要求(1)技术服务乙方对本工程中主要设备、软件和系统等提供三年的免费技术支持(包括现场支持),技术支持的内容与范围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免费服务期自工程终验(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免费服务期内,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系统优化、完善和升级、功能扩展等服务,确保符合甲方需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到免费服务期结束期间,乙方须保证在重庆有专职固定人员为甲方提供现场服务。(2)保修与售后服务要求所有设备及相关软件必须提供以下保修条件:①终验(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系统质量保证期,自完成终验(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三年。此处“三年有效期”为项目整体质量保证期,对于招标文件中对硬件和软件等提出的更高质保要求和更长质保时间的,不受这一时间限制,在此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服务承诺书向甲方提供免费技术保障与技术支持。(所有设备及软件服务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为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服务方式及时间描述有歧义或冲突的以服务最优方式和服务最长时间为准。)②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开发的软件系统进行维护,根据变更或新增的业务需求对系统进行修改和完善,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必须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的保修及服务进行履约。③乙方在投标文件列出保修方案和系统运行维护的方案、投标优惠条款,作为合同的一部分。(3)技术培训要求:培训计划与方案暂按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执行(乙方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培训计划和方案进行调整和选择。十六、争议和违约责任17.1争议: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按下列方式解决:(1)友好协商解决;(2)友好协商不成的,提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17.2违约责任(1)乙方的责任:①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主要设备交货时间交货,则乙方应从规定交货15天后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金额以逾期移交设备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②若乙方不能交货,乙方除应返还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外,还应赔偿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③乙方需按照“五、合同工期”的阶段完成时间要求执行,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阶段完成时间延误,延误10天内每天按2000元处罚累加计算,10天以上则按每天5000元处罚累加计算。处罚金从工程款中扣除。若本工程最终总进度满足合同工期要求,上述罚款退还乙方。④软件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更换和返工。由于更换和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除按前款约定支付罚金外,还应赔偿因逾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⑤因乙方拖欠人员工资或工程款所引起的上访、集访,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2)甲方的责任:①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准时支付合同款项时,应自款项最迟应付日15天后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份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支付部分款项的百分之五为限。但因财政资金不到位导致甲方不能按期支付,乙方不追究甲方违约责任。②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准备完成软件系统及其设备安装调试环境,工程完成时间应相应顺延。③若甲方要求乙方修改已按照合同和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内容,经双方同意后进行修改,交货期和工程完成时间相应的顺延。④若无正当理由甲方中途单方面提出退货,甲方应偿付给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如书面通知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与实际情况有误,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3)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合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在上述违约时间的计算中,应扣除其中不可抗力而引起的延迟时间。(4)以上责任条款如一方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和解除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和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价款的10%赔偿违约金,给守约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十七、不可抗力的因素18.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动乱、重大疫情等。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本合同内容的执行时,均享有法律范围内的免责条款。18.2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以传真或电话方式将详细情况通知对方,并出具合法的证明材料提交给对方审阅确认,并应尽量设法减小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时间延误。18.3如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时间延误达到3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等问题)。十八、项目知识产权19.1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该系统产品或系统产品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著作权等权利的索赔或起诉。19.2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系统软件的任何一部分时被第三方诉称侵权,甲方立即告知乙方并由乙方负责处理这一指控,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尽可能地对乙方抗辩给予协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九、项目保密20.1乙方应对项目建设过程或知悉的事项严格保密,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20.2本项目所有文档及本项目所接触的双方资料,未经对方授权代表书面许可,不得向与合同无关的其他方泄漏任何技术文件或与合同有关的数据,包括合同本身。二十、仲裁21.1合同的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60天后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都可依法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1.2仲裁费除仲裁机关裁决外均由败诉方负担。21.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二十一、项目合同附件附件:1.《重庆市公安“金盾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数据库软件保密责任书》二十二、合同生效23.1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直至结清一切合同价款后自然失效。23.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项目招投标约定执行。其他事项可另行协商签署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3.3本合同一式九份,甲方六份、乙方两份,监理方一份,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4合同期满后,可重新签定系统维护条约,乙方应保证给予相关优惠。23.5维护期内,若甲方需新增与本项目无关的功能或需延长维护时限,须签订新的商务合同,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签章)重庆市公安局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年 月 日签订时间:年 月 日 附件1:重庆市公安“金盾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数据库软件保密责任书鉴于 公司参与“金盾工程”二期建设项目公安信息系统应用日志安全审计平台数据库软件工作,为保证在系统建设过程中所涉秘密安全,乙方自愿遵守以下保密条款: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仅供本项目参与人员参考使用。乙方对知悉的事项及信息予以保密,所有资料、技术文档妥善保管,书面及电子文档资料须专门存储、专人管理,不得遗失、向外转借、复印,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2、乙方加强项目参与人员的保密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强化人员政历审查,乙方人员需与乙方签署保密责任书,抄送甲方备案,并承担安全保密责任。3、乙方发现甲方的保密事项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需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甲方。4、本项目完成后15天内,乙方需退还甲方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并整理移交所有项目文档资料。5、乙方在接受和退还涉密内容的资料时建立登记制度。6、乙方必须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严守公安工作秘密,任何时候不得泄露。7、乙方造成的泄失密事件,乙方须承担有关法律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第六篇 报价文件格式要求(1)竞标人概况(2)《明细报价表》(3)竞争性报价函(4)技术应答(5)商务条款承诺(提供原件,承诺包括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条款、技术支持及优惠条件等,格式自拟);(6)商务及技术差异表(7)竞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原件,格式见附表5);(8)竞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格式见附表6);(9)诚信声明(10)其它优惠承诺(11)相关的资质证明等其他资料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均含正副本),竞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于谈判当日携带至谈判地点送审核对(未按规定年检的无效)。以上条款基本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篇“竞标文件格式要求”,竞标人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竞标人自定格式。②提供本文件“第二篇第二条2、竞标人具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竞标人注意事项:以上内容没有规定格式的请各竞标人自行设计格式编写。附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1、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是否属于中小企业注: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竞标人全称(公章):年 月日2、技术实力(格式自定)3、履约能力(格式自定)4、其他内容(格式自定)附录2明细报价表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产品规格产品特征描述单价数量合计备注总 计人民币(大写)(此表格内容可扩展或根据各种资费内容自行设计) 中标人名称(公章):年 月日 附录3竞争性报价函(采购人):我方收到(谈判项目名称)的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设备的制造(或供货)及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RMB: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们现提交的竞标文件为:竞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3、我们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完全答应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件和谈判评审办法。4、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5、若我们成为中标人,我方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竞标人(公章):地址:电话: 传真:网址: 邮编:联系人: 年 月 日 附录4技术应答(格式自定) 附录5商务条款承诺(格式自定) 附录6技术/商务偏离表对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若无偏离,请在下表“偏离说明”栏注明“无偏离”):序号偏离名称谈判项目需求竞标应答偏离说明附录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竞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__________________(竞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中标人全称) 年 月 日(公章)附:上述法定代表人住址:身份证号码:电传:网址:邮政编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录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致: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竞标人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_________(竞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中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录9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人名称): (竞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中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竞标人公章)年 月 日(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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