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叶亦克乡叶亦克村引水工程招标公告
民丰县叶亦克乡叶亦克村引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和发改项目【2013】1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丰县水管总站,资金来源为国家以工代赈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民丰县叶亦克乡叶亦克村引水工程,共分2个标段,一标段溢流堰及底拦栅引水廊道;溢流堰上游右岸布置导流堤;溢流堰上游左岸布置导流堤;溢流堰下游两岸导流堤。二标段为本项目的监理标段。
3.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疆外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的施工企业。
3.2 监理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水利水电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监理单位,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总监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无不良业绩的企业。
3.3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境内公证机关公证(盖法定代表人私章无效)。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3月7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上述-有关证件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和田地区政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3月20 日16时00分前,地点为:和田市玉都大酒店4F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丰县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和田分公司
地 址:民丰县索达路16号 地 址:和田市塔乃依北路24号 怡苑大厦1705室
联系人:吾布力 联系人:张迎春
电 话:138*****651 电 话:18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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