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发光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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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发光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5 16:56 发布人: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绥化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楼顶发光字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 19 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预算金额:192136.52元 (即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合同履行期限 | 最高限价 | 合同履行地点 | 质量标准 |
1 | 楼顶发光字项目 | 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竣工。 | 192136.52元 | 绥化市政务服务中心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以下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得参与本招标活动:
(1)供应商无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有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 19 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只有通过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顺街19号一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顺街19号一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绥化市分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绥化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绥化市康庄路9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8*****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9号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 系方 式:****-********-****
标签: 楼顶发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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