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主体公示资料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商事主体公示资料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商事主体公示资料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商事主体公示资料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CQC1402FG01014,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02月21日至2014年02月27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GZCQC1402FG01014。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商事主体公示资料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服务期限:1年。 采购预算:149.50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招标内容:
(1)完成番禺区商事主体有关资料数字化扫描服务
(2)将数字化扫描完成的有关资料建立商事主体档案数据库,并挂接上传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
2、用途:商事主体公示资料数字化扫描并建立档案数据库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4、★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2.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3.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点击下载);
4.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2月21日起至2014年03月1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13日(星期四)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3月13日(星期四)上午9: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采购人联系人: 卫先生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兴泰路59号
邮编:510095邮编:51140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恒福路支行
帐号:****************0698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1.总体说明1.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2.★关于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伍仟元整(¥1,495,000.00),超过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1.3.适用范围1.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1.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1.4.关于投标人1.4.1.具有投标邀请中所述供应商资质。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1.4.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4.3.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好,有经营实力和履约能力,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行业、地方法规。1.4.4.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5.关于定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采购人拒绝接受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1.6.定义1.6.1.采购人:是指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1.6.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6.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6.4.中标人:是指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的投标人。1.6.5.货物、设备: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1.6.6.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有关服务。1.6.7.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1.6.8.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1.6.9.投标保证金:指投标人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交的款项。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之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根据规定予以没收的款项。1.6.10.交货期:是指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按要求交货并通过验收的期限。1.6.11.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及北京时间。1.6.12.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1.7.应遵循的原则1.7.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1.7.2.坚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服务优质。1.7.3.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1.8.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8.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1.8.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采购人需求。1.8.3.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4.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9.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投标方不得将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的事实进行商业性宣传。1.10.质疑与受理1.10.1.投标人有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书属于无效质疑。1.10.2.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投标人名称、联系人与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受理书面质疑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3.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1.11.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子包竞争的投标人:1.11.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1.11.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1.11.3.同一法人代表。1.12.关于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3.关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规定,广州市作为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试点地区,由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作为专业担保机构,在公司或分公司设立地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联系方式如下: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九楼***-********/150*****178***-********/180*****459安国山何嘉广东省融资再担保公司********/136*****475李世杰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东莞市东城区君豪商业中心9楼****-********本项目可采用的信用担保形式包括:(1)投标担保。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的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2)融资担保。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履约进行融资,详情请供应商自行咨询专业担保机构。1.14.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报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投标人登记的传真号码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1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所有。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采购人需求(4)合同(样本)(5)投标文件格式(6)附件:评标文件(7)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如有);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应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通知应确保采购代理机构在截标日期前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信函、传真、E-Mail等形式做出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2.3.1.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于开标前15天以书面形式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cqc.com)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不足15天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至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没有对补充或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投标人的投标。2.3.2.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2.3.3.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理解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cqc.com)发布变更公告。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编写3.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3.1.2.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它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3.1.3.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数量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和数量乘积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1.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3.2.投标文件的组成3.2.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1)投标书;(2)投标一览表;(3)详细报价;(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投标人资格情况表;(7)投标人商务情况表;附件1:采购人需求响应差异表附件2:2011年至今完成业绩一览表(8)投标人技术情况表;附件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9)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10)交纳服务费承诺书;(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2)中小企业声明函;(1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采取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提交)3.2.2.投标人必须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内容较多时可以分册装订。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文件封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投标文件应骑缝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3.2.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3.3.投标的修改和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后不得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4.投标总则4.1.投标4.1.1.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五份,正本1份(内装投标文件正本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只限光盘,不留密码,无病毒,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副本4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如有)应由原签署人签字。4.1.2.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开标地点,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专职负责人,任何迟于这个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4.1.3.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正本/副本/报价信封/保证金退还说明收件人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GZCQC1402FG01014项目名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商事主体公示资料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在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4.1.4.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4.1.5.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投标。4.2.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日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日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日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日期。4.3.投标保证金4.3.1.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4.3.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应于2014年 3 月 12 日17:30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到达以下帐户:收款单位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恒福路支行账号:****************0698财务联系电话:***-********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GZCQC1402FG01014号投标保证金”4.3.3.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应出具投标人授权书。4.3.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上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详见格式9)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原件经核对后予以退还。4.3.5.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3.6.投标保证金包括下列条件:(1)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了足额中标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回其投标,或被通知签约后拒绝签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4.3.7.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3.8.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5.开标、评标、定标5.1.开标5.1.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5.1.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5.1.3.投标人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还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1.4.开标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人监督代表检查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5.1.5.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均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当投标人少于三家时,则招标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重新招标。5.1.6.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5.1.7.唱标结束后,如属于唱错或唱漏的,可重新再唱,如属投标人即时修改报价或承诺的,一律拒绝。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5.2.评标5.2.1.评标委员会(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一名,其余评标委员均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响应的依据是招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证据。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5.2.2.评标原则(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准则是: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评标委员会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3)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否决所有投标。5.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5.2.4.投标文件的澄清(1)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相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2)为有利评标,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可随时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某点加以澄清,澄清的内容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以书面形式表达并加盖公章的答复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5.2.5.评标程序及方法(详见评标文件)评标分两个阶段进行: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和投标文件详细评审。各评委首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将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评审。(一)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3)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a)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b)投标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c)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d)投标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e)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被评委会确定为投标文件无效标或废标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初步评审,不得参与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二)详细评审(1)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2)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权重分配详见评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高低排定名次并推荐候选中标单位。5.2.6.相关注意事项(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的对待所有投标人。(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过程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与评标无关的人员。(4)评标委员会不直接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5.3.定标5.3.1.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书面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确认后将对预中标人进行最终澄清及对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再次审查,形成最终合同的基础文件。如在最终澄清过程中,发现预中标人存在重大问题造成其履约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视其实际情况,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5.3.2.最终澄清完成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的确认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但勿须说明理由。中标人应依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5.4.签约5.4.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4.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6.招标服务费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本项目类型为服务类:(1)招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2)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3)中标总金额在100万元以内的,招标服务费按中标总金额的1.5%计算;100-500万元按0.8%计算; (4)招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5)招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按《交纳服务费承诺书》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招标服务费。 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一、项目背景根据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2014年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中,需要建立番禺区商事主体档案数据库,以此为基础搭建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为此,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目前番禺区内近15万户市场主体转作商事主体和1年内新成立的商事主体,需将有关资料进行数字化扫描上传至商事主体档案数据库,为番禺区监管体系建设、诚信体系建设以及“智慧番禺”的信息化工程提供商事主体基础数据。二、★招标内容投标人需派驻25名工作人员驻采购人及下属工商所工作现场完成以下服务:1.完成采购人目前区内近15万户市场主体转作商事主体有关资料数字化扫描服务。2.完成采购人1年内商事主体登记有关资料数字化扫描服务。3.投标人需将数字化扫描完成的有关资料建立商事主体档案数据库,并挂接上传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三、★招标要求1.数据要求:商事主体登记有关资料数字化扫描和主体信息的电子数据必须符合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事主体档案数据库数据格式要求,以便向其他职能部门提供基础数据及对外公示。2.派驻要求:投标人派驻25名工作人员必须经过采购人面试符合采购人要求,驻采购人及下属工商所现场进行数字化扫描服务和采购人指定的相关工作。派驻人员要求如下:(1)熟悉《档案法》、《广东省档案管理条例》,有从事档案数字化的工作经验。 (2)不可因为抢工期等原因而私自增加或减少派驻专业人员,派驻人员均要求有很高的纪律性和自觉性,自觉遵守采购人管理规章。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途不得随意调整工作人员。3.承办经验:投标人提供2011年至2013年承办的工商档案扫描项目合同,包括项目名称、合同总价、起止时间、完成情况等,并提供这些项目合同主要页面的复印件。4.软件支持:投标人需自行提供商事主体信息公示资料数字化扫描所需软件系统,包括资料分散扫描、图文集中处理、质量检查、影像挂接上传等功能模块,并在本次招标过程中进行现场演示。5. 档案数据库:投标人需建立商事主体档案数据库,项目结束后移交采购人;档案数据库必须符合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事主体档案数据库数据格式及相关技术要求。四、★服务期、项目报价及付款1.项目服务期(1)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 投标人应在合同生效起7天内完成软件系统安装调试工作及工作人员派驻工作,如投标人无法7天内完成上述全部工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3) 商事主体登记有关资料每天交接,投标人接收后,于3天内完成数字化扫描及公示平台上传并归还采购人。2.项目报价投标人需要全面考虑项目招标内容及要求,对商事主体公示资料数字化扫描服务进行总体报价。报价应包含数字化扫描服务、软件系统、人员派驻、相关税费等全部费用,不得出现总体报价以外的报价或费用。3.付款方式(1) 双方签订合同,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项目全部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60%(2)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a) 合同;b) 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c) 项目进度报告;d) 中标通知书。(3)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五、★项目工作内容及标准1. 软件系统要求(1)投标人需自行提供商事主体信息公示资料数字化扫描所需软件系统,包括资料分散扫描、图文集中处理、质量检查、影像挂接上传等功能模块。投标人必须保证数字化扫描的电子数据符合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事主体档案数据库数据格式要求。(2)资料分散扫描可部署在分局及各工商所,便于扫描本单位接收的商事资料;图文集中处理部署于分局,便于进行集中的质量管控。(3)资料扫描要求采用档案一体化扫描及高效数字化处理技术获取高清晰度图像,扫描分辨率要求在300dpi以上(含300dpi),扫描图像效果与档案原件内容保持一致,并且对图中需了解的细节放大至五号字大小的倍数后仍不失真,档案原件本身不清楚的除外。(4)支持标准的TWAIN接口,支持平板、连续扫描方式,支持A4、A3幅面的黑白、灰度、彩色扫描。(5)提供基于原文影像的图文一体化著录标引功能,具备图像去黑边、去燥点、纠偏、旋转等基本的后期人工图像处理功能,支持商事主体信息检索、影像自动挂接到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等功能,并自动建立分类索引和关键词索引等多种索引数据。(6)自动完成图像压缩,每户主体的每类资料存储为一个图像文件,将多页不同幅面的彩色、灰度、黑白图像压缩存储到一个PDF文件中。(7)要求采用流水线式作业模式,具备闭环的质量控制机制。提供数字化加工质量管控功能,可对电子档案影像、商事主体索引信息进行全面的检查、校对及纠错处理。2. 项目管理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完整、系统的技术规范和实施方案。项目管理要求如下:(1)明确服务规范化和流程化的管理办法。具有严格的服务质量标准和相应质量监督制度。制定相应奖惩制度、扫描加工流程详细描述。(2)项目管理:描述项目管理方法、执行方法和相关工具,并描述这些方法和工具如何保证项目的实施。品质控管方式及数据验收方案:必须提供控制扫描档案差错率的方法。包括提供过往项目中容易发生差错的环节,以及有效防范差错的措施。(3)交接方式:待数字化扫描文件和扫描后文件的交接方式。请提供专业和安全的解决方案。例如清点、分拣、整理的具体操作方法。数字化扫描完毕,资料须放入原来的档案里。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100%确保档案不会遗失和泄露。(4)成功案例:列举2011年至2013年承建的所有工商企业档案扫描项目,包括业主名称、项目名称、合同总价、起止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完成情况等,并提供这些项目合同主要页面的复印件。3.主要业务流程商事主体公示资料数字化扫描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档案交接、资料扫描、图像处理、隐私信息屏蔽、影像拆分、主体信息索引、影像挂接上传、质量检查等工序。(1)档案交接: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每天档案交接由双方负责人当面对档案进行逐卷清点,双方清点一致后在清单上签字。(2)资料扫描:以每户每类材料类型为单位通过扫描仪扫描生成高质量的临时图像文件。对装订的档案拆卷扫描,但扫描完成后需原样还原。(3)图像处理:支持图像去黑边、去燥点、纠偏、旋转等后期人工图像处理功能。(4)隐私信息屏蔽:逐页将核准签字、个人身份证号码、个人联系电话、个人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进行技术屏蔽。(5)影像拆分:若资料扫描时将多类资料扫描成一个图像,可按照不同材料类型进行影像拆分,确保材料类型与影像资料一致。(6)主体信息索引:根据临时图像文件页面信息检索商事主体信息、设置对应的材料类型。(7)影像挂接上传:将临时图像文件转换成符合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要求的电子影像,并通过FTP方式上传挂接。(8)质量检查:通过质检软件进入商事主体档案数据库对上传后商事主体信息和电子影像进行质量检查。六、★保密需求1.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档案部门的相关制度,认真做好扫描档案的保密和保护工作。工程实施中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加工过程中获知的档案信息泄密或用于其它用途。资料所有权属采购人,各种统计资料、影像资料、光盘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清单等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移交。2. 投标人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投标人必须保证档案内容与档案载体的安全,档案不得丢失、泄密、损坏,档案资料不能放错档案袋。七、知识产权 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负责全额赔偿。中标人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中标人所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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