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章城区病媒生物防治项目招标公告

麻章城区病媒生物防治项目招标公告

麻章城区病媒生物防治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麻章城区病媒生物防治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4年2月21日至2014年2月27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一、项目名称:麻章城区病媒生物防治项目采购。

二、招标编号:ZJCG2014-GDHZ002。

三、项目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或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并具有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有关要求和事项见《投标人须知》。

4、具有湛江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签发的执业备案证明(根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67号)第十五条规定、《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卫[2012]133号)和《转发关于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湛爱卫办[2012]52号的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招标文件公示:2014年2月21日至2014年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节假日除外)。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湛江市银隆广场八层B806-B807),本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湛江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签发的执业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3月1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湛江市银隆广场八层B806-B807)。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湛江市银隆广场八层B806-B807)。

十二、特别说明:已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2、地址:湛江市银隆广场八层B806~807;

3、邮政编码:524000;

4、咨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陈生、彭生;联系电话:0759—**************;传真:0759—**************

5、项目咨询电话:0759—**************

6、投标保证金的咨询电话:0759—**************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投标人对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及存有疑问可向采购人了解。

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麻章区卫生局;

2、联系人:符强

3、联系人电话:****-*******

招标文件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项目需求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的背景及项目整体情况鼠、蚊、蝇、蟑螂也称“四害”,是危害人体健康的病媒生物,是创建卫生城市的重要考核指标。为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确保麻章城区除“四害”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特申请采购麻章城区病媒生物防治项目。(二)项目目的及建设目标本项目为麻章城区病媒生物防治项目,目的是把“四害”密度控制在规定的范围,确保麻章城区除“四害”达标。(三)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67)》、《湛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湛府办[2011]32号》和全国爱卫会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四)项目采购范围麻章城区除“四害”达标区面积约11.2平方公里,范围以瑞云路、麻赤路红绿灯交通岗为中心,东至铁路,西至麻志路、麻海路、合流路口,北至金康路,南至政通东路。包括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市政道路公共绿化地带、闲置地块、待建地、城中村、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屋等公共外环境。2、消杀次数及用药中标人组织专业人员对承包防治范围内的地段,进行全方位覆盖消杀,约定消杀数量每月2次;工作流程、地点、用药效果要有月报;消杀使用的药械需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3、项目服务时间:10个月。(五)项目工期/合同服务期 项目工期从合同签订日起至2014年12月30日。二、项目管理要求(一)组织实施要求投标人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公共场所消杀服务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消杀要求、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等。(二)项目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在取得中标通知书的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2、中标单位必须接受麻章区爱卫办组织的专业检查和管理。 3、中标单位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用药方案、操作规程必须报送麻章区爱卫办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未报麻章区爱卫办审阅,擅自施工的,将按违规操作,采购单位将上报主管部门申请终止合同。三、项目技术要求病媒生物防控指标参照《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67)》、全国爱卫会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技术要求。三、服务标准根据全国爱卫办《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全爱卫发[1997]5号)的相关要求,把麻章城区公共外环境的鼠、蚊、蝇、蟑螂等“四害”密度控制在防治标准范围内。(一)灭鼠标准1、笼捕法:捕获率低于1%。2、粉迹法: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X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3、鼠迹法: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每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室内有鼠洞、鼠粪、鼠咬等痕迹的房间不超过2%。(二)灭蚊标准1、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2、用500ml收集勺采集的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三)灭蝇标准1、有蝇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个阳性房间蝇数不超过3只。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四)灭蟑螂标准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2、室内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3、室内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4、污水管网排污井有蟑螂成虫率不超过3%。四、服务要求(一)作业要求1、实施杀灭作业前,必须先到现场调查卫生四害的本底情况,应对卫生害虫种类、栖息部位、密度状况及孳生环境等情况有全面的了解,因地制宜订合理的害虫综合控制方案。2、根据控制方案备好药品器械和个人防护用品。3、实施防制作业,应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合理用药,施药到位,保证防制效果,并防止药品污染环境。4、从事“四害”消杀服务的从业人员必须佩带《上岗证》。5、作业完成后应认真填写《灭鼠杀虫服务记录卡》交由采购单位现场签认,双方各执一份,保存待查。6、根据卫生害虫种类和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虫害密度监测或防制效果监测,资料及时统计分析上报并归档保存。(二)安全防护措施从事卫生虫害防制从业人员必须经过职业培训,熟悉卫生杀虫器械的使用,并熟知所用药物说明书上的注意事项和急救措施,必须持有有害生物防治的职业资格证及上岗证。在操作过程中必须穿长袖衣、长裤和鞋袜。戴防毒口罩及上岗证。1、防治人员应以体魄健康的中青年为宜,凡皮肤病者,有禁忌症者以及“三期”(即经期、孕期、哺乳期)妇女不得从事配药、施药工作。2、药物稀释喷杀,操作人员应熟悉药物的性质和配制方法,使用专门的量具,按要求正确配置使用。3、定期检测施药器械和所有的密封(圈)垫及断流阀,保证使用性能良好,以防发生渗漏,污染皮肤及其它现场物品;不得使用质量低劣或时有故障的器械,防止器械伤人。4、室内喷药应关掉电风扇及抽风设备,室外作业应选择适宜的气候条件,进行顺风喷药,用长杆喷药等正确作业方法。5、作业时禁止吸烟、饮酒、吃东西,不能用手擦嘴、眼睛,绝对不准互相喷射。作业后喝水、抽烟、吃东西前,必须用肥皂彻底洗手、洗脸、清水漱口。作业完毕应及时洗澡,换洗防护用品。6、施药人员每天喷药时间一般不超过6小时,使用背负式机动喷雾机、热烟雾发生机要两人轮换操作。7、当皮肤、眼睛粘有药液时,应立即用肥皂或清水冲洗;如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及时送医院治疗。8、施药结束后,应及时清洗器械,盛药的空瓶或容器应集中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或作它用。未用完的药液或药剂应加上标签,运回仓库妥善保管。(三)质量管理和监督考核扣罚措施1、中标单位必须接受区爱卫办或其委托机构的检查考核,区爱卫办有权根据市有关规定对质量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作相应的修改。2、中标单位不按照规定使用药物,或违规操作的,检查确认3次(含3次),采购单位可单方终止合同。 3、合同期内,因中标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公司员工一人以上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并负主要责任的,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4、中标单位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者,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5、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6、 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将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五、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一)承包方式以全包干方式,包括人员经费包干、药物、设备维护费用包干、事故责任包干等。采购人将除“四害”消杀业务及相应的经费交给中标人,中标人按采购人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除“四害”消杀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二)费用及付款方式1、除“四害”消杀经费,包括管理费、人员费用(含工资、奖金、社保及教育培训、暂住费用、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税收、生产资料(各种消杀器械及其耗损)等一切费用;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启动资金,余额(合同总金额的70%)待合同期限结束后、经采购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一、有关说明1.1适用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投标人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1.2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所需采购的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及相关附件资料。1.3“采购人、用户、使用单位”是指麻章区卫生局。1.4“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1.5“采购监管部门”是指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1.6“投标人”是指在国内经合法的工商注册登记、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依循正当途径通过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登记审查后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1.7“有效投标人”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缴交投标保证金、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符合要求的投标人。1.8“中标人”是指经中标公告后,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并按规定缴交了中标服务费的投标人。1.9“质疑人”是指已参加本招标采购项目活动并以书面形式在按质疑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1.10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1.11本文件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设计、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投标人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2关于联合体投标若本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遵循以下规定:(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投标书上共同签字盖章和共同授权全权委托人。(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3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是指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就本项目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确定其为中标人及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修改,并且以投标保证金进行担保。(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不同意或拒绝延期的投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3)本项目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中标人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通过之日。1.14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括信函、电报和传真。1.15投标文件所指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亲笔签署。1.16日期、天数、时间:未特别说明的,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1.17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1.18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有关要求及事项。(一)投标人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对本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注:采购项目若涉及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申请对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1、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2、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3、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4、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注:有关的申请函格式和要求可参考本采购文件的附件九。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三、招标文件3.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采购的服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参考范本。招标文件由下述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4.1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前后表述及预算单价和总价不一致等事项进行说明,或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或在湛江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公告。该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存有任何疑问或认为损害其权益,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七个工作日前(逾期将不予受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提出质疑。对涉及政府采购程序内容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对涉及采购预算、方案设计、技术指标、服务要求、交货(竣工)时间、付款方式等内容,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五、招标文件的修改5.1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5.2在投标截止日前3天,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5.3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招标文件做出重大修改的,应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期,使澄清或修改通知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少于3天。5.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或在湛江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公告。该修改通知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5.5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或电报等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六、投标文件格式6.1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以A4版面统一编制(自行编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顺序加注页码),以及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资料等。七、投标文件编写及组成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从而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7.2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7.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并按无效投标处理。7.4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书;(2)投标总报价表;(3)组织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4)操作人员及其技术资格;(5)投标人概况;(6)经营业绩一览表;(7)信誉文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9)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0)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1)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及附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2)《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八、投标文件的签署及有关规定8.1全部投标文件和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有关附件及技术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准备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七份,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8.2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证实,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8.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每一密封的信封封面上应按以下要求清楚标明:“收件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项目名称:(按投标邀请函填写)投标文件 正本或副本招标编号:(按投标邀请函填写)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地址:(投标人详细地址)投寄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本项目开标之前不得启封” 的字样。8.5投标时间截止后,投标人投标文件不按要求的份数提交或未装订成册或未密封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8.6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能轻易脱落。如投标文件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7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九、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和投标来往的文件及信件,须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9.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的所有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十、投标报价要求 10.1报价和结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10.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附件二)格式填写报价,报价表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如单价与总价)。10.3投标人所报项目报价必须是唯一的,多报、漏报均视为无效投标。10.4报价表中报价项目如投标人的报价如出现空白,视为未响应并作无效投标处理。10.5报价采用单价核定法,如总报价发生计算错误,将按单价核定总报价,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则被视为无效投标。10.6投标人的报价被视为投标人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投标报价为按采购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之和,应包括成本、利润、税金、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措施等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10.7投标人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10.8本采购项目若以分包形式进行招标采购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经营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所有的分包进行投标报价,也可只选择其中一个分包或两个以上的分包进行投标报价。但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所投分包项目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的,其该分包的投标将视为无效。 10.9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文件以可调整价格提交的报价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十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11.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投标邀请函。11.2投标文件的递交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标书售发室,并在侯标室的项目签到表上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和签到,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被拒绝。11.3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1.4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1.5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本项目投标人少于3家的,本项目废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该项目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根据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其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11.7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至时间。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三、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投标人须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3.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5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13.3谈判保证金以银行汇款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帐户汇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户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湛江分行;帐号:4400 1683 6500 5300 5530)。该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前汇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专用帐户,否则作废标处理。该保证金汇款凭证须在用途栏注明麻章城区病媒生物防治项目采购,否则,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该笔投标保证金的用途,一切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缴纳,不接受个人或其他投标人代为缴交。投标人提供的退还保证金账户必须与实际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退还。13.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13.5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办理退还的程序和手续: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函》提供的帐户办理退款。13.6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满足以下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1)中标人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已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2)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已支付中标服务费。13.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湛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1)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a、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b、接受对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3)提供虚假的材料及证明文件的;(4)采购人如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质量及服务问题投诉,经核查如属有效投诉的。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形式的通知。14.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14.3从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十五、投标费用1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十六、开标16.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招标公告)规定的地点、时间公开开标。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全权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并在签到表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全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或参加开标会未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对的,视为自动弃权,其投标将被拒绝。16.2开标时,将由递交投标文件签到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在确认全部文件均密封完好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正本拆封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或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16.3采购代理机构对唱标报价等做出书面记录,并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存档备查。16.4未宣读的投标价格,评标时不予承认。16.5任何迟交或撤回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回投标人,项目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退还所有的投标文件。16.6 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湛江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签发的执业备案原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以备核对。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特别说明: 1、《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经核对后不予退回。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因年审、变更、换证等原因未能出示核对的,必须出示发证机关出具的有关办理回执手续原件核实,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十七、评标委员会17.1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项目招标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17.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为5人以上的单数。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7.3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招标文件要求推荐评审结果。17.4 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17.5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17.6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十八、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18.1采购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宣布评审纪律和回避规定等相关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成员从专家代表中推荐评委主任(评委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评委会各成员的意见,使之合理、合法,代表评委会向投标人提出质询意见和转达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意见等);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及方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程序分为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等。18.2资格审查: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所提交的资格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8.3符合性审查:18.3.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报价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18.3.2对照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有关要求,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没有重大偏离。(1)投标文件如出现所报单价与总价计算不符,则以单价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小写数字表示的数据有差异,则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2)实质上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采购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存在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3)投标人在开标后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4)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不合格或无效投标的应以书面形式列出理由依据。以便投标当事人对被列举事实核证、澄清。(5)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18.4比较与评价:评委对照评标原则及方法,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并独立评分。十九、废标条件与处理以及无效投标的认定19.1废标条件与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采购过程出现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接财政部门通知本项目采购活动须即中止或取消的;符合上述1-3条其中之一的,将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将废标理由和处理决定知会各相关投标人。19.2无效投标的认定(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3)未能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对约定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的;(4)投标文件未盖法人或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代表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及未附有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和全权代表在投标单位任职有效外部证明材料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未明确的;(6)投标文件正副本均未附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资质证书已过有效期的;(7)投标文件不按要求的份数提交或未装订成册或未密封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不清的;(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9)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质量要求、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的;(11)无投标报价表或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12)不符合政策性强制采购产品要求的;(13)招标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无效投标条件的。二十、询标及投标文件的澄清20.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所作的答复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材料,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全权代表签署,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20.2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联系。二十一、评标原则及方法21.1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1.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中标人。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1.3综合评分的主要考核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21.4 本项目的具体评标指标、权值及主要考评内容如下:评标指标及权值(%)主要考评内容投标报价(3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公式中各报价均指有效投标报价;该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组织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等(25)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组织机构、器械配备、消杀要求、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安全措施等):分为优、良、一般三个等级,优:20-25分,良15-20分,一般10-15分。操作人员及其技术资格(22)投标人从事消杀服务的操作人员情况,服务人员须有病媒生物防制员资质证和上岗证;1、提供高级证每个得3分,最高得6分;2、提供中级证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3、提供初级证(上岗证)每个得1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以上人员在投标人任职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3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人员身份证、资质证和上岗证复印件等);注:原件备查。经营业绩及财务概况(20)1、投标人2012年至今的销售业绩、纳税情况,最高得6分;(1)以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12年至今会计报表的总销售额为评分依据,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最高的得2分,依次低一个名次减0.2分。没有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12年度会计报表的不得分。(2)以投标人提供2012年至今完税凭证累计纳税总额为评分依据,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最高的得2分,依次低一个名次减0.2分。没有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的不得分。(3)以投标人2012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会计报表为评分依据,资产负债率25%及以下的得2分,25%-50%的得1.5分,50%-75%的得0.5分,75%以上的不得分,没有提供证明的不得分。2、2010年至今完成50万元以上城区(镇)公共场所消杀服务的相关项目的单项业绩为评分依据。投标人每提供一项有效证明的得2分,最高得10分。3、参加过国家级的除“四害“项目的每项加2分,最高得4分。注:项目业绩要提交合同或结算书或中标通知书,没有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信誉文件(3)投标人获得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荣誉和信誉及取得质量体系认证等为评分依据。每提供一项有效证明的得0.5分,最高得3分。没有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二十二、定标原则22.1评委将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综合评价投标人的各项指标并独立打分,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顺序并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22.2本项目若出现投标人综合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相同的情况,则以其中投标总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即按货物技术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22.3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22.4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的情况写出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委及参加本项目的监督代表签字确认。二十三、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23.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二十四、中标结果公告24.1本项目中标结果将在 “湛江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未中标,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二十五、质疑和投诉25.1投标人若对本项目评审活动及结果有质疑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书,投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5.2质疑书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由参加本采购招标项目的全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的,须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全权代表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5.3质疑人提交质疑书为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主要内容须包括:(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2)被质疑采购招标项目的名称和编号;(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的自然人姓名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4)质疑事项所依据的具体事实和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5)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及传真电话;(6)提起质疑的日期。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以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作为受理的依据。25.4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地址: 湛江市银隆广场八层B806-B807;电话:0759—**************。25.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原件的当日与质疑人办理签收手续。质疑书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告知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之内,质疑人可对原质疑书修改后重新进行质疑,但在上述期限内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质疑人重新提交的质疑书,或者重新提交的质疑仍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视为质疑人放弃质疑。25.6质疑处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采购代理机构对有关质疑事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的,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人须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否则认定为无效质疑事项。25.7采购代理机构处理质疑事项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也可以组织质疑人和被质疑人当面进行质证,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调查的质疑事项,质疑人、被质疑人等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采购代理机构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25.8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25.9质疑人已经参与了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开标活动,又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视为质疑已超过有效期,将不予受理。27.10质疑人必须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捏造事实或虚假及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提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25.11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书面复函采购代理机构以通知领取、传真、邮寄等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即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投诉。25.1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投标人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二十六、中标通知26.1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以“湛江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为准),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缴交中标服务费等有关手续,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26.2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办理签定合同手续并签订供货合同书,逾期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合同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书副本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26.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十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7.1合同的订立(一)采购人与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二)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由以下部分组成:1、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补充通知;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其它补充文件;3、《中标通知书》。(三)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须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7.2合同的履行(一)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必须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7.1第3条的规定备案。(三)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况严重的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十八、中标服务费28.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8.2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收费标准=中标金额×收费费率中标金额(万元)招标收费费率100以下1.5%28.3中标服务费币种与投标报价的币种相同。(若为分包项目,则按包计算)28.4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单位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以支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二十九、纪律与保密事项29.1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29.2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定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9.3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采购人联系。29.4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 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9.5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29.6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招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应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29.7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完成后,应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三十、本次招标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及本项目采购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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