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陵水县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陵水县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人 |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 ||
项目名称 | 陵水县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采购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陵水县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采购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445.63413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1、“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19〕3号)第五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教材出版、发行单位必须取得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教材出版、发行资质”。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第10号)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应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并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第十二条规定 “单位申请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须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3、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新出联〔2001〕22号)的文件通知中《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中小学教材的发行招标投标试点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面向本地区进行”。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海南省唯一具有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企业。且自2005年以来,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经省政府及财政厅批准一直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均由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供书。本项目采购符合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第四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包括:(十五)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故本项目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27号 |
公示期限 | 2021-11-05 至 2021-11-12 |
补充事宜 | 无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 |
采购单位名称 |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新丰路39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方与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35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6楼2606房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采购办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中心大道70号 |
陵水县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四、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27号
五、申请理由
1、“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19〕3号)第五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教材出版、发行单位必须取得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教材出版、发行资质”。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第10号)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应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并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第十二条规定 “单位申请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须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3、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新出联〔2001〕22号)的文件通知中《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中小学教材的发行招标投标试点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面向本地区进行”。
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海南省唯一具有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企业。且自2005年以来,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经省政府及财政厅批准一直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均由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供书。
本项目采购符合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第四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包括:(十五)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
故本项目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
六、单一来源论证专家名单及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名单:尤世珏、李冕斌、于挽平
论证意见:
专家1: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海南省唯一具有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企业。根据目前的情况同意由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此项业务。
专家2: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新出联〔2001〕22号)的文件通知中《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中小学教材的发行招标投标试点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面向本地区进行”的精神,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为目前海南省唯一具有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企业,因此符合上述规定,同时也适用于琼财采〔2018〕91号文件有关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3:依据《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新出联〔2001〕22号)的文件通知中《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中小学教材的发行招标投标试点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面向本地区进行”。
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海南省唯一具有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企业。且自2005年以来,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经省政府及财政厅批准一直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均由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供书。经省政府和财政厅批准一直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均由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供书。
七、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申请理由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1月5日至20210年11月12日)以书面形式向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意见。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新丰路39号
联系人:符女士 电话:****-********
代理机构:海南方与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606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
2021年11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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