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环保整治项目1#地块南北重点区域固废处置工程、2#3#地块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及管控工程监理(环境监理及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环保整治项目1#地块南北重点区域固废处置工程、2#3#地块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及管控工程监理(环境监理及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环保整治项目1#地块南北重点区域
固废处置工程、2# 3#地块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及管控工程监理
(环境监理及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环保整治项目1#地块南北重点区域固废处置工程、2# 3#地块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及管控工程监理(环境监理及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一家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地块南北区位于博汇集团厂区内1#地块南侧。1#地块南北区超标固废处置项目,主要针对清华亚太出具的危废鉴别报告确定的超标点位固废进行清挖处置。对苯超标固废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对pH超标固废采用原地异位淋洗技术降低其pH值,经鉴别为一般固废后,采用资源化利用方式进行合理处置;对南北区清挖后剩余固废经鉴别为一般固废后,与1#地块整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工程一同进行修复处置。本项目苯超标固废总量约510吨,pH超标固废约4.2万吨,在清挖开始前,还需要以现场快速检测方式,进一步确定pH超标固废清挖范围。
2#地块土壤主要污染物为苯、1,2-二氯乙烷、苯并(a)芘,其中苯污染土壤约10.2万方、苯和1,2-二氯乙烷复合污染土约 225方、苯和苯并(a)芘复合污染土约460方。对苯污染土、苯和1,2-二氯乙烷复合污染土采用原地异位常温解析技术进行修复处置;对苯和苯并(a)芘复合污染土采用原地异位化学氧化技术进行修复处置。2#地块地下水超标污染物主要为苯,第一层地下水修复面积为 4517m2,修复深度暂定为 8.5m,第二层地下水修复面积为 5921m2,修复深度暂定为 18m,主要采用原位化学氧化技术进行修复。此外针对地下水常规理化因子氨氮、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氯化物、硫酸盐、硫化物等超标情况,采用垂直阻隔方式进行原位风险管控。
3#地块土壤主要污染物为苯和石油烃,修复方量总计约为6500方,其中石油烃污染土壤修复方量约770方,苯污染土壤修复方量约为5730方。对苯污染土壤采用原地异位常温解析技术进行修复处置,对石油烃污染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处置。3#地块地下水超标指标主要为挥发酚、汞、砷以及常规理化因子氨氮、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氯化物、硫酸盐、硫化物等,主要采用垂直阻隔和制度控制对地下水进行原位风险管控。
目前,各地块施工单位已经由业主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地块南、北重点区域固废处置工程施工单位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期约为180日历天;2#地块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及管控工程施工单位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工期约为210日历天;3#地块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及管控工程施工单位为安徽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工期约为120日历天。
2.2采购范围:本项目包含监理服务(含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服务),服务内容:监督修复工程是否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等,涉及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实施阶段的全过程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
对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过程提出如下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严格执行《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规范(试行)》(T/SACPES 001-2018)和《山东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DB37/T 5028-2015)等相关文件要求;同时,严格按照与业主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要求开展监理工作;
2)开展资料收集与复核,包括但不限于各方合同、修复方案、环评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应急预案、各类会议纪要、管理部门批复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等,复查边界、检测指标合理性、施工方案与前期设计文件相符性、应急预案全面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等;
3)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组建监理机构、建立监理工作制度程序、配备相应工程监理、环境监理人员;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开展施工前环保和安全宣贯工作、核实工程开工条件;
4)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核查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工程量,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整体施工过程的合规性,严格监督施工过程与技术方案、施工方案的匹配性;密切关注现场开挖、运输、处置全过程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严防二次污染发生;主导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严格监督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根据施工需要,适时调整环境监理相关工作方案与工作内容;
5)积极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及效果评估,为项目顺利验收提供全方位支持;
6)负责编写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和环境监理总结报告,负责监理资料的整编和归档,并移交总包单位;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施工档案编制和归档工作;参与各类归档资料的审核和会签;
7)监理机构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且专业、数量满足项目整体监理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各级监理人员应明确监理职责,熟悉地块相关资料;
8)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土壤、环境空气、水质、噪声等常规监测设备和工具,完成规定的日常监测和第三方监测工作;
9)监理单位应通过运用核查、巡视、旁站、跟踪检查、环境监测、监理会议、信息反馈、记录、报告等工作方法,对施工过程安全、质量、进度等严格把控;对发出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后,完成资料闭合;
10)本项目由业主委托的总包方进行安全、环境、质量、进度等统一管理。
2.3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4 监理服务期要求:同对应地块现场施工工期(从污染治理工程实施开始至污染治理工程完成并通过效果评估为止);
2.5总投资金额约为:约1.6亿元。
2.6 服务地点:山东博汇集团。
2.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①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高级及以上职称;②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除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1名外,还须配备专业环境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环境保护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2名,工程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名(其中至少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配备的其他监理员应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须附以上人员相应证书并加盖公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受聘于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即具备环境监理业绩的单位);
3.4 供应商自2015年10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采用异位修复技术的污染场地土壤修复项目)的监理工作业绩(以下简称“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3.5 供应商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两家;
②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环境监理业绩的单位;
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受聘于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即具备环境监理业绩的单位,要求提供三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记录;
④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方,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牵头人须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7 供应商须保证:
①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等所有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均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同时须提供上述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2021.5-2021.10)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承诺函,且自供应商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供应商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②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4、信息填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网上填报信息填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17:00时,具体如下:
①填写信息表并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号)
邮箱 填报时间
通讯地址
②承诺书(附件1);
③将填报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按顺序制作为PDF文档,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hfdgczx02@163.com,邮件主题简要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④发送邮件后请及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查收邮件,联系电话详见本公告第7项;
填报资料顺序如下:
(1)信息表;
(2)承诺书;
(3)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或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上述所列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备注:①填报信息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②采用网上填报的单位,如未按公告要求将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或未按公告要求通知代理机构或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不清晰)、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未及时查阅等原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5、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申先生
代理单位:山东宏丰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1号楼13层
联 系 人:程玲玲、张夏
电话:****-********
电子邮箱:hfdgczx02@163.com
日期:2021年11月5日

附件1:
承 诺 函

山东宏丰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关要求,决定 □参与、□不参与《山东博汇集团中央环保督查项目1#地块南北重点区域固废处置工程、2# 3#地块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及管控工程监理(环境监理及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报价。
特此回执确认。

单位全称(并盖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 日


标签: 地下水修复 工程监理 环境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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