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公安局电子物证现场勘查取证系统和手机信息精准快速采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长汀县公安局电子物证现场勘查取证系统和手机信息精准快速采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长汀县公安局电子物证现场勘查取证系统和手机信息精准快速采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350821]CTCGZX[XJ]*******作者:长汀县公安局发布时间:2021-11-05 17:20

长汀县公安局电子物证现场勘查取证系统和手机信息精准快速采集系统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受长汀县公安局委托,长汀县政府采购中心对[350821]CTCGZX[XJ]*******、长汀县公安局电子物证现场勘查取证系统和手机信息精准快速采集系统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长汀县公安局电子物证现场勘查取证系统和手机信息精准快速采集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11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21]CTCGZX[XJ]*******
项目名称:长汀县公安局电子物证现场勘查取证系统和手机信息精准快速采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41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10000元
询价保证金:82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1-1A********-其他输入输出设备其他输入输出设备1(套)详见参数228000
1-2A********-其他输入输出设备其他输入输出设备1(套)详见参数182000
合同履行期限: 按合同约定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备注说明描述:1、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2、疫情期间,供应商须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活动承诺书原件(详见采购文件附件),该原件无须编制进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供。未提供的不视为无效投标。3、疫情期间,参与投标的所有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中均须出示绿色八闽健康码。(可上闽政通app申请)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1-05 17:20至2021-11-10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询价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询价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1-11 09:0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松涛路20号(县残联五楼法院斜对面豪廷路口)

六、开启
时间:2021-11-1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松涛路20号(县残联五楼法院斜对面豪廷路口)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汀县公安局
地址:长汀县汀州大道北路16号
联系方式:139*****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长汀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福建省长汀县松涛路20号(县残联五楼法院斜对面豪廷路口)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长汀县政府采购中心



长汀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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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现场勘查 电子物证 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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