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圣地嘉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30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圣地嘉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30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圣地嘉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30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发布日期:2021-11-05

债务企业名称:山东圣地嘉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30户

所在地:泰安、济宁、潍坊、济南、烟台、临沂、青岛、淄博、聊城

债权本金:人民币 70,574.85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下称我公司)持有的山东圣地嘉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30户债权,截至2021年10月20日,本金余额70,574.85万元。该30户债务企业注册地均在山东省内,我公司可单户、组包或整包处置。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持有的山东圣地嘉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18户债权,截至2021年10月20日,本金余额70,574.85万元,利息31,585.11万元(截止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利息计算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其他费用 207.28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债权
总额

本金余额(截止到2021年10月20日)

利息余额(截止到2021年10月20日)

其他费用(截止到2021年10月20日)

担保
方式

1

山东圣地嘉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11,276.45

8,971.11

2,305.34

-

抵押+
保证

2

泰安鑫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3,993.53

3,598.00

395.28

0.25

保证

3

山东新陶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780.39

3,470.00

310.14

0.25

保证

4

泰安兄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33.93

144.53

86.54

2.86

保证

5

肥城三英纤维工业有限公司

9,284.75

7,500.00

1,737.13

47.63

抵押+
保证

6

泰安市正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779.95

399.98

375.35

4.63

保证

7

山东润东建材有限公司

1,010.41

499.52

498.52

12.37

保证

8

新泰市华兴手套编织有限公司

481.55

300.00

177.81

3.74

保证

9

泰安市山口锻压有限公司(现名称:山东泰山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4,366.97

3,000.00

1,366.42

0.55

保证

10

山东永惠食品有限公司

2,977.85

1,468.42

1,497.59

11.83

保证

11

山东同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460.32

994.92

462.76

2.65

保证

12

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

9,652.13

7,000.00

2,586.15

65.98

抵押

13

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994.31

6,710.00

1,255.86

28.45

抵押+

保证

14

山东华能金昊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646.72

500.00

143.82

2.90

抵押+

保证

15

山东山大胶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692.85

500.00

187.62

5.24

抵押

16

山东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868.14

1,700.00

1,150.16

17.98

抵押+

保证

17

山东卓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080.96

900.00

180.96

-

抵押

18

莱州市鸿旺工贸有限公司

544.60

399.80

144.80

-

抵押+
保证

19

淄博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6,373.01

4,237.10

2,135.91

0

抵押+保证

20

聊城市万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139.80

889.95

249.85

0

质押+保证

21

聊城市众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585.32

457.90

127.42

0

质押+保证

22

聊城市邦诚丰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630.62

499.84

130.78

0

质押+保证

23

山东兴华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1,933.86

1,427.90

505.96

0

抵押+保证

24

潍坊强林商贸有限公司

1,467.42

1,100.00

367.42

0

抵押+保证

25

潍坊诗圣酒水有限公司

366.03

239.98

126.05

0

抵押

26

山东鸢康医药有限公司

1,242.03

900.00

342.03

0

抵押+保证

27

青岛新润鑫实业有限公司

6,984.57

3,025.90

3,958.67

0

质押+保证

28

青岛润达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594.05

4,000.00

4,594.05

0

质押+保证

29

青岛金诺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9,736.11

5,640.00

4,096.11

0

质押+保证

30

青岛国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88.61

100.00

88.61

0

抵押+保证


合 计

102,367.24

70,574.85

31,585.11

207.28


逐户情况如下:

第1户 山东圣地嘉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圣地嘉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 89,711,064.24 元,利息 23,053,418.73元,无其他费用。

由实际控制人朱雷、鲍成薇夫妇提供最高额8,980万元范围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它保证人为山东环宇车轮有限公司、曲阜圣地嘉禾油脂有限公司、山东汇祥源经贸有限公司、济宁奇正交运物流有限公司、朱雷、鲍成薇。

一、借款人情况

山东圣地嘉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注册资金18395.57万元人民币,位于曲阜经济开发区西区工一路西,法定代表人为孔德军,主要经营食品添加剂天然维生素E(d-α-生育酚浓缩液E70型/d-α-醋酸生育酚浓缩液/d-α-琥珀酸生育酚/混合生育酚浓缩液)生产、加工、销售;植物甾醇、脂肪酸甲酯的生产、加工、销售;天然提取及发酵类抗氧化剂、营养强化剂、医药中间体的研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抵押物为其经营场所,位于曲阜市银亭路79号,总建筑面积为39,777.35㎡,混合结构房屋建筑面积为978.46㎡,钢结构房屋檐高将近10米,局部檐高16米,为超高建筑。目前,破产管理人已确认有抵押的债权为7000万元。

2、保证人情况:

(1)山东环宇车轮有限公司系成立于1999年9月1日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辛北庄村东20米,注册资本139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学东,经营范围:车轮、拖拉机配件、驾驶室、铸件、旋耕机、播种机、农用犁的制造;钢材、废铁屑的批发零售;收购废旧金属(不含报废汽车及危险废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曲阜圣地嘉禾油脂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6年2月2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济宁市曲阜市工业园,注册资本109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凯,经营范围:食用植物油全精炼玉米油加工销售;玉米油、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食用调和油分装、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山东汇祥源经贸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5年5月16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济宁市曲阜经济开发区西区工一路西,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凯,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农副产品的购销;服装鞋帽、床上用品、针纺织品、建材(不含木材)、五金机电、办公用品及家具、自动化控制设备、计算机软件、电脑及耗材、机械设备的销售;房屋、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济宁奇正交运物流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2年7月4日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济宁高新区东外环路西,注册资本459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士华,经营范围: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仓储服务(凭《道路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7年5月23日止);(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普通货物配送、装卸、包装;物流服务;钢材、建材水泥、普通劳保用品、五金电料、工矿机械及配件的销售;房屋租赁、货运代理、受托从事动产质押物的保管;汽车销售(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自然人朱雷、鲍成薇,为夫妻关系。

三、诉讼情况

原债权银行对主债务人及担保人朱雷、鲍成薇提起诉讼,2018年11月29日,济宁中院作出(2018)鲁08民初190号民事判决书,该债权已确权。目前,已终本。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山东圣地嘉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坐落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子故里——中国·曲阜。公司主要生产90%的天然维生素E油、高α天然维生素E、天然维生素E醋酸酯、天然维生素E琥珀酸酯、水溶性天然维生素E、植物甾醇、植物甾醇酯。产品销往欧洲、美国、日本、俄罗斯、印度等25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拥有进口的POPE分子蒸馏设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天然维生素E产品品种齐全。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是山东省精细化管理样板达标企业。


第2户 泰安鑫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泰安鑫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 35,980,000.00 元,利息 3,952,822.21 元,其他费用 2,500.00 元。

一、借款人情况

泰安鑫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11年5月3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山东省肥城市湖屯镇国庄社区,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中洋,经营范围: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支护产品、炉具和锅炉制造、销售及维修,钢材、机电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无抵(质)押物。

2、保证人:

(1)山东鑫国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系成立于2004年9月15日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位于山东省肥城市湖屯镇,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季义胜,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普通货运。(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石膏开采、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材料、家用电器、家具销售;木制品加工、销售;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山东新陶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系成立于2008年11月10日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位于山东省肥城市湖屯镇,注册资本6510.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蒋传田,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住宿服务,许可证范围内餐饮服务;(以上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矿山机械设备及机械配件、钢材、日用百货销售;矿山工程施工;矿山技术服务;矿井防治水及技术服务;矿井建设工程及煤炭开采建筑工程的承包;煤炭开采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山东新查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系成立于2008年11月10日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位于山东省肥城市石横镇,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吉军,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其他印刷品印刷,三类机动车维修(发动机维修),普通货运(以上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煤炭批发经营;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矿井水处理、销售;圆环链、矿山机械配件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山东鑫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8年10月28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工业园金牛山路以西、青龙山路以南研发楼,注册资本14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梁兴泉,经营范围:能源开发;强化木地板生产、销售;矿山机械设备、支护产品制造、销售及维修(以上不含国家限制及淘汰的项目和生产工艺);钢材、五金交电、橡胶制品、机电产品销售;光伏发电;矿井设备、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自然人梁兴泉,为保证人山东鑫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上述保证人均为主债务人全部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情况

原债权银行兴业银行已对本户债权办理公证,并进入执行程序。

2020年3月11日,兴业银行与主从债务人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分期偿还欠款,并于2020年3月13日经泰安市泰安公证处公证,作出(2020)鲁泰安泰安证经字第4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因主从债务人未履行还款协议,2020年3月31日作出(2020)鲁泰安泰安执字第1号《执行证书》。兴业银行于2020年4月3日向泰安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终本执行。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公证处生效文书认定,债权清晰明确,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3户 山东新陶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新陶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 34,700,000.00 元,利息3,101,427.54元,其他费用 2,500.00 元。

一、借款人情况

该借款人即为第1户债权的保证人2,详见其情况介绍。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无抵(质)押物。

2、保证人情况:

(1)山东鑫国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该保证人即为第1户债权的保证人1,详见其情况介绍。

(2)肥城阳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系成立于1990年1月5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肥城市湖屯镇陶阳村,注册资本76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谭延平,经营范围:道岔、风筒、水袋、矿山机械配件加工、销售、维修,矿用设备生产、销售,家具、地毯、拔丝制钉、水泥予制件、劳保用品(特殊劳保用品除外)、磁铁矿粉、介质粉销售,煤炭、建材、钢材零售,废旧钢铁收购,汽车配件、矿山机械产品及配件加工、销售,劳务分包;房屋租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橡胶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自然人吕海龙。

上述保证人均为主债务人全部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情况

原债权银行兴业银行已对本户债权办理公证,并进入执行程序。

2020年5月18日,兴业银行与主从债务人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分期偿还欠款,并于2020年5月20日经泰安市泰安公证处公证,作出(2020)鲁泰安泰安证经字第14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因主从债务人未履行还款协议,2020年6月3日作出(2020)鲁泰安泰安执字第2号《执行证书》。兴业银行于2020年6月5日向泰安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终本执行。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公证处生效文书认定,债权清晰明确,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4户 泰安兄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泰安兄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 1,445,338.88 元,利息865,390.12 元,其他费用 28,600.00 元。

一、借款人情况

泰安兄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8年5月20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兴华村,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辉,经营范围:复合材料、水暖管材、管件制造、销售;家用电器、塑料制品、包装材料、保温材料、五金、建材销售;进出口贸易(不含国营贸易管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无抵(质)押物。

2、保证人情况:

(1)泰安金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10年6月2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泰安市泰良路中段路东,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舒荣华,经营范围:矿山机械、建筑机械生产、销售;机械零部件、混凝土生产及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筑路机械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自然人孙处刚、王辉,为夫妻关系,王辉为主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

上述保证人均为主债务人全部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情况

原债权银行兴业银行已对本户债权提起诉讼并取得生效判决书,已进入执行程序。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受理兴业银行起诉该户债权主从债务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于2015年12月2日作出(2015)泰山商初字第400号民事判决书,该债权本息金额、保证人保证责任已经法院确认。因主从债务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兴业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终本执行。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法院生效文书认定,债权清晰明确,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5户 肥城三英纤维工业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肥城三英纤维工业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 75,000,000.00 元,利息17,371,284.36 元,其他费用 476,255.00 元。

一、借款人情况

肥城三英纤维工业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0年6月15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山东省肥城市安庄镇驻地,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马军,经营范围:服装、床上用品、玻璃纤维及辅助材料、玻璃钢制品(化学危险品除外)、加工、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棉纺织品、针织品、鞋帽、玻璃纤维制品、五金交电、机械配件、钢塑门窗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及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汽车用玻璃纤维短切毡的研发设计与销售,金刚石膜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1、主债务人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肥城市安庄镇驻地,面积为10286.7平米,抵押期限三年,为第一顺位抵押。

2、主债务人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肥城市安庄镇驻地,面积为31193.68平米,抵押期限三年,为第一顺位抵押。

3、主债务人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肥城市安庄镇驻地,面积为43246.14平米,抵押期限三年,为第一顺位抵押。

4、主债务人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位于肥城市安庄镇驻地,面积为46118.46平米,抵押期限三年,为第一顺位抵押。

5、主债务人名下工业房产,位于肥城市安驾庄镇济兖路2号,共10幢,面积合计42491.04平方米,其中,1幢为砖混结构,面积为2104.11平方米,其余9幢均为钢结构厂房,面积为40386.93平方米。

原债权银行兴业银行已对上述抵押物办理他项权证、申请法院进行查封,并经生效判决书确认在最高额580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2、保证人情况:

(1)山东德润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11年6月22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夏张镇梨园村,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海燕,经营范围:钢结构材料加工(依据区环保局审批意见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钢结构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管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施工(以上项目凭法定的许可证件生产经营);五金交电、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常用金属罐体容器加工,双层油罐制造,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对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1700万元保证担保。

(2)自然人马军、许乐英,为夫妻关系。对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7500万元保证担保。

三、诉讼情况

兴业银行已对本户债权起诉诉讼,并进入执行程序。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9日受理兴业银行起诉该户债权主从债务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于2018年11月21日作出(2018)鲁09民初228号民事判决书,该债权本息金额,保证人保证责任及抵押物优先受偿权已经法院确认。因主从债务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债务,兴业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又于2019年申请恢复执行,案号:(2019)鲁09执恢39号,2019年11月1日,泰安中级法院裁定同意兴业银行撤回执行申请,终结执行程序。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法院生效文书认定,债权清晰明确,抵押物为工业房地产,在当地价值较高。


第6户 泰安市正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泰安市正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 3,999,783.67 元,利息 3,753,462.98元,其他费用 46,298.00 元。

一、借款人情况

泰安市正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7年1月11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圣元官庄村村南路东,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苏道祥,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有效期限至2017年6月19日止)。(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水利机械、工程机械、建筑机械设备、矿山机械(国家限制类除外)、机械零部件(国家限制类除外)生产、销售;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和境外可利用废物经营);普通劳保用品、润滑油、仪器仪表(不含特种设备)、电子产品销售;进出口业务(不含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进出口业务)。(需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无抵(质)押物。

2、保证人情况:

(1)泰安高科润商贸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9年10月14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泰安高新区超越广场,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沙传德,经营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润滑油、绝缘油、电气用油、沥青、化工产品(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木材、绝缘材料、绝缘件、纸板、五金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泰安市圣奴宝利饲料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13年11月14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山东省泰安高新区北集坡办事处圣元官庄村西路北,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宪云,经营范围:精料补充料(反刍)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畜禽饲料、预混料、混合饲料、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饲料机械设备的研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泰安市鑫昌机电工业设备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1年3月8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山东省泰安市井化路北段,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苏道强,经营范围:工程机械零部件、搬运机械制造、五金交电批发零售;工程机械零部件锻造(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自然人苏道祥、陶惠,为夫妻关系,苏道祥为主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

上述保证人均为主债务人全部借款在最高额40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情况

兴业银行已对本户债权起诉诉讼,并进入执行程序。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受理兴业银行起诉该户债权主从债务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于2016年8月18日作出(2016)鲁0902民初1278号民事判决书,该债权本息金额、保证人保证责任已经法院确认。因主从债务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兴业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法院生效文书认定,债权清晰明确,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7户 山东润东建材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润东建材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 4,995,202.55 元,利息4,985,206.96元,其他费用 123,691.00 元。

一、借款人情况

山东润东建材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4年7月2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肥城市汶阳镇驻地,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苏道祥,经营范围:石膏粉加工,石膏粉、粉刷石膏、石膏砌块、石膏板、石膏装饰材料、石膏建筑材料、水泥制品、节能保温材料销售,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生产、销售,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无抵(质)押物。

2、保证人情况:

(1)肥城锐锋工贸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5年10月31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肥城市白云山大街中段,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华,经营范围:聚乙烯护套料加工、销售,塑料制品、电线、电缆、五金、电工器材、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服装、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自然人董斌、雷萃勤,为夫妻关系。

上述保证人均为主债务人全部借款在最高额160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情况

兴业银行已对本户债权起诉诉讼,并进入执行程序。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17日受理兴业银行起诉该户债权主从债务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于2016年9月7日作出(2016)鲁0902民初2151号民事判决书,该债权本息金额、保证人保证责任已经法院确认。因主从债务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兴业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法院生效文书认定,债权清晰明确,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8户 新泰市华兴手套编织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新泰市华兴手套编织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 3,000,000.00 元,利息 1,778,118.32 元,其他费用 37,407.00 元。

一、借款人情况

新泰市华兴手套编织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9年7月1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新泰市岳家庄乡石棚村村北,注册资本58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巩华忠,经营范围:手工手套编织、销售;劳保用品、纱线、五金交电、橡塑制品、矿用配件、机电产品、建材、日用百货的销售;货物进出口;钢结构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无抵(质)押物。

2、保证人情况:

(1)山东金池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6年6月29日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新泰市东都镇西都村,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夏丙雪,经营范围:铸件、锻件、铆焊件、通用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机床加工;金属材料热处理;钢材、木材、焦炭、电线电缆、水泥、彩钢瓦、五金交电、煤炭、煤泥、汽摩配件、农机配件、锅炉配件、机械零部件、铁矿石、不锈钢制品、卫生洁具、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劳保用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包装材料、铝合金制品、皮革制品、竹制品、酒店设备、玻璃制品、工艺品(不含文物)、消防设备、矿山配件、通讯器材(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脑软硬件耗材、健身器材的销售;土地整理;进出口业务(不含国营贸易管理货物进出口)。(以上项目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自然人巩华忠、陈允花,为夫妻关系。巩华忠系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

上述保证人均为主债务人全部借款在最高额30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情况

兴业银行已对本户债权起诉诉讼,并进入执行程序。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受理兴业银行起诉该户债权主从债务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于2015年3月11日作出(2015)泰商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该债权本息金额、保证人保证责任已经法院确认。因主从债务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兴业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法院生效文书认定,债权清晰明确,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9户 泰安市山口锻压有限公司(现名称:山东泰山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泰安市山口锻压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 29,999,999.02 元,利息 13,664,219.67 元,其他费用 5,500.00 元。

一、借款人情况

泰安市山口锻压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0年12月19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现名称为山东泰山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北村,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浩,经营范围:民用核安全设备锻件、法兰、管道制造;环形锻件、自由锻锻件、化工机械配件、船用铸锻件;封头、钢锭(坯)、膨胀节生产、销售;压力容器设计、制造;金属材料理化检测(以上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容器、锻件技术开发;资产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无抵(质)押物。

2、保证人情况:

(1)泰安广大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4年3月2日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口西村(2024年3月1日止),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峰,经营范围: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制造、销售(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膨胀节、化工机械配件加工、销售;锻件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贸易(出口国营贸易除外);资产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泰安市金港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系成立于1996年12月9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泰安市岱岳区下港,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于绍华,经营范围:铸造机械制造、加工及技术研发、销售;农机具制造、销售、维修;机床配件、柴油机配件、拖拉机配件、农用车配件、锅炉配件销售;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需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自然人王浩,系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

上述保证人均为主债务人全部借款在最高额300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情况

兴业银行已对本户债权起诉诉讼,并进入执行程序。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30日受理兴业银行起诉该户债权主从债务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于2017年5月22日作出(2017)鲁09民初68号民事判决书,该债权本息金额、保证人保证责任已经法院确认。因主从债务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兴业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法院生效文书认定,债权清晰明确,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10户 山东永惠食品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永惠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 14,684,242.91 元,利息 14,975,927.48元,其他费用 118,300.00 元。

一、借款人情况

山东永惠食品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2年11月8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肥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王西村,注册资本16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武帮勇,经营范围:肉鸡、肉鸭屠宰加工营销,枫叶鸭(父母代)生产经营(凭(鲁肥)动防合字第11-0009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营),批发预包装食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无抵(质)押物。

2、保证人情况:

(1)泰安市泰银制丝有限责任公司系成立于2002年6月28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上泉路南首,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宋洪振,经营范围:缫丝加工、销售;鲜茧收购、烘烤、经营;捻线丝加工、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经营“三来一补”业务;干鲜果收购、初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自然人武帮勇、朱爱芹,为夫妻关系,武帮勇系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因原债权银行兴业银行未在诉讼时效期间对朱爱芹提起诉讼,现已脱保。

上述保证人均为主债务人全部借款在最高额150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情况

兴业银行已对本户债权起诉诉讼,并进入执行程序。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14日受理兴业银行起诉该户债权主从债务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于2016年5月23日作出(2014)泰民四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该债权本息金额、保证人保证责任已经法院确认。因主从债务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兴业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法院生效文书认定,债权清晰明确,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11户 山东同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同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 9,949,150.00 元,利息 4,627,605.56元,其他费用 263,030.00 元。

一、借款人情况

山东同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7年2月16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位于泰安高新区星火科技园A座4楼,注册资本2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士刚,经营范围:聚化燃料、煤炭聚合添加材料相关生产工艺的研发和相关装备的销售;能源技术的开发及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市政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电子工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力设施除外),防腐保温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技术的开发和服务;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特种设备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除外)、保温材料、建材、矿石、矿粉、电石渣、脱硫石膏、磷石膏、铁尾矿、铝尾矿、聚化燃料产品、煤炭聚合添加材料(以上不含不含危化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无抵(质)押物。

2、保证人情况:

(1)山东聚化新能源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11年4月2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宁阳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士刚,经营范围:聚化燃料产品、煤炭聚合添加材料的加工、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及相关生产工艺的研发和相关装备制造、销售(不含特种设备);能源技术的开发及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市政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电子工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力设施除外)、防腐保温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技术的开发和服务;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特种设备除外);计算机系统集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除外)、煤炭、保温材料、铁矿粉、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自然人杨劲伟、程英茜,为夫妻关系,杨劲伟系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

上述保证人均为主债务人全部借款在最高额100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情况

兴业银行已对本户债权起诉诉讼,并进入执行程序。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受理兴业银行起诉该户债权主从债务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于2016年5月30日作出(2016)鲁0902民初310号民事判决书,该债权本息金额、保证人保证责任已经法院确认。因主从债务人未履行生效判决书,兴业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法院生效文书认定,债权清晰明确,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12户 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 70,000,000.00 元,利息 25,861,547.23元,其他费用 659,750.00 元。

一、借款人情况

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12月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B,法定代表人谭方峰,注册资本10,000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济南市玉函路27号。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塑料制品、塑料模具、塑料设备的设计、销售及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资质证书批准范围内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塑料原材料(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聚苯乙烯、ABS、EVA树脂、PET、色母、聚碳酸酯)、钢材、木材、建筑材料及制品、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销售;仓储(不含危险品);焦炭、重油、蜡油、燃料油销售(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1)抵押的土地情况

该项目抵押的土地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27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面积5485平方米,该宗土地已被多轮查封。

(2)抵押的房产情况

该项目抵押的房产为抵押土地使用权项上的两处房产,均坐落于济南市玉函路27号,其中一处用途为商务金融,建筑面积2533.64平方米,共四层;另外一处用途为商务金融,建筑面积176.14平方米,共一层。目前,该两处房产已被多轮查封。

2、保证人情况:

无保证人。

三、诉讼情况

原债权银行齐鲁银行无影山支行已将上述债权分两笔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于2015年3月16日分别作出民事调解书(编号为(2014)济商初字第171号、(2014)济商初字第172号),齐鲁银行无影山支行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法院于2016年11月29日作出了案号为(2016)鲁01执314-2、(2016)鲁01执315-2执行裁定书,对抵押的房产、土地进行评估拍卖,法拍案号:(2017)鲁01委109号。

诉讼中采取的保全措施:轮候查封山塑公司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27号的土地使用权;轮候查封山塑公司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27号的房产。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法院生效文书认定,债权清晰明确,抵押物为济南市区房地产,虽已列入破产财产,但在当地价值较高。


第13户 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 67,100,000.00 元,利息12,558,640.15元,其他费用 284,450.00 元。

一、借款人情况

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13日,位于山东济宁兖州经济开发区西安西路6号,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高军,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西安西路6号的厂区内的机器设备791台/套,主要包括乳酸罐组、发酵罐等企业葡萄糖酸钠、乳酸主要生产加工设备。机器设备最高额抵押7000万元,为第一顺位抵押。

2、保证人情况:

(1)济宁绿源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位于兖州颜店工业新城嵫山路1号,主要从事饲料加工、鸭孵化、鸭养殖、鸭肉加工产业链经营。最高额保证担保4924万元。

(2)山东环宇车轮有限公司始建于1999年5月,该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拖拉机各型号钢圈的生产销售。已破产。

(3)山东宏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债务企业合署办公。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法定代表人高军,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主营葡萄糖酸内酯的生产。最高额保证担保6724万元。

(4)自然人高军、申杨,为夫妻关系,最高额保证担保6724万元。

三、诉讼情况

1、中国银行已就2018年兖司字第010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1800万元借款本金债权向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申请财产保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19)鲁0812民初2114号民事调解书;

2、中国银行已就2018年兖司字第015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910万元借款本金债权向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申请财产保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19)鲁0812民初2112号民事调解书;

3、中国银行已就2018年兖司字第024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1000万元借款本金债权向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申请财产保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19)鲁0812民初2113号民事调解书;

4、中国银行已就2018年兖司字第030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3000万元借款本金债权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2019)鲁08民初187号民事调解书。

5、2021年4月27日,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0812破申4号《决定书》,决定对主债务人启动预重整,我公司已申报债权,债权金额已确认。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管理人确认,债权清晰明确,担保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14户 山东华能金昊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华能金昊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 5,000,000.00 元,利息1,438,194.62 元,其他费用 28,957.00 元。

一、借款人情况

山东华能金昊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9日,注册地诸城市密州街道东杨家岭村,注册资本为2700万元。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技术、污水资源化技术开发与推广等。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抵押物为第三方山东金昊三扬环保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诸城市兴华东路6577号的4栋工业厂房,合计4138.64平方米,及其覆盖工业用地,面积2835.68平方米(4.25352亩),提供最高额560万元抵押担保。

2、保证人情况:

(1)山东金昊三扬环保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6年11月29日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兴华东路6577号,经营范围:加工、销售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及配件;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技术开发与推广;承接环保工程、园林工程、环境工程设计、施工及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自然人黄浩、管清春,为夫妻关系。

上述保证人为主债务人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情况

原债权银行已于2018年5月提起诉讼,潍坊市诸城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6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债权已确认,现处于执行中。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管理人确认,债权清晰明确,担保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抵押物位于诸城市城郊,地理位置较好。


第15户 山东山大胶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山大胶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 5,000,000.00 元,利息 1,876,169.18元,其他费用 52,360.00 元。

一、借款人情况

山东山大胶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18日,住所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镇鑫源大道1666号,注册资金1000万元。主要从事化工新材料的研究、中试和产业化生产,能够承接来自企业、科研院所的工程化开发任务,与行业内外相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长期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山东大学产业集团、山东建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山东尚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为该公司股东。企业产品氧化铝纤维和磨料均为其自主研发,具有专利,技术较为领先,有较大市场竞争力,但一直受制于产能影响,没有得到预期的发展。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镇鑫源大道1666号的污水处理设备等56套机器设备,提供最高额500万元抵押担保。

2、保证人情况:

无保证人。

三、诉讼情况

原债权银行已于2017年9月4日提起诉讼,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7年12月15日作出判决书,该债权已经法院确认,现处于执行中。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管理人确认,债权清晰明确,担保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抵押设备技术较为领先,成新率较高,一直由专人对其进行养护。


第16户 山东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 17,000,000.00 元,利息 11,501,585.76 元,其他费用 179,787.19 元。

一、借款人情况

山东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0年6月21日,位于青州市庙子镇大牟村,注册资本98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段文博,经营范围:普通塔式起重机、冶金桥式起重机(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通用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混凝土搅拌站(配料系统)、配料机(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制造、销售,带式输送机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果树、农作物种植销售,景观苗木培育、种植、销售,电气设备制造、安装、销售。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抵押物均为第三人青州市中文机械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

(1)房产:

青州市中文机械有限公司名下三处工业房产所有权,工业房产位于青州市东高镇刘店村(抵押土地上),总面积13696.89平米,房产证号:青房权证东高私字第********5号、青房权证东高私字第********3号、青房权证东高私字第********2号,于2014年4月10日在青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青房他证东高私字第********号。

(2)土地:

A、位于青州市东高镇刘店村,面积32713.5平方米(约49.07亩),土地证号:青国用(2003)第12004号,2014年4月11日在青州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鲁青他项(2014)第00210号。

B、位于青州市东高镇刘店村,面积32713.5平方米(约49.07亩),土地证号:青国用(2003)第12003号,2014年4月11日在青州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鲁青他项(2014)第00211号。

以上抵押物均已由平安银行申请法院第一顺位查封,经现场查看,部分抵押物被第三方作为停车场使用中。

2、保证人情况:

(1)青州惠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25日,位于青州市邵庄镇文登村,注册资本23915.679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段文博,经营范围:短流程铸件和铸造用生铁的生产、加工、销售;毛坯件的铸造、加工、销售;机械精密铸件生产、加工、销售,铁矿石、焦炭销售,货物进出口。

(2)青州华夏中文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12日,位于青州市邵庄镇文登村,注册资本44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岳光仁,经营范围:铁矿石销售,工业、生活用水销售。

(3)青州市中文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8日,位于青州市益都街道办事处刘店村,注册资本5548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新莲,经营范围:带式输送机的制造、销售,建筑工程机械、农用装载机制造、销售;机械传动链条生产销售;无压锅炉制造销售。(国家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得生产经营,斗容3.5立方米及以下矿用挖掘机制造项目.WP-3挖掘机不得生产经营,需许可证的凭许可证且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生产经营),货物进出口。

(4)青州东峪林园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8日,位于青州市庙子镇上庄村,注册资本646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金海,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奶牛饲养(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谷物.蔬菜.树木.瓜果种植、销售,树木、奶牛、工艺品、木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近期未发生名称、经营地址或经营范围的变更。

(5)青州中文博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4日,位于青州市东高镇刘店村,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段文博,经营范围:工程机械(不含挖掘机、装载机、超重机)及其配套件的生产、销售、开发、租赁、维修、咨询、技术转让。

(6)潍坊宝辉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1日,位于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青州特色产业园,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恒志,经营范围:建筑机械制造、销售。

(7)自然人段文博、李新莲,为夫妻关系。段文博为主债务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另持有山东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98.9341%股权、青州中文博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40%股权、青岛市市北区银丰融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7.8%股权,已涉及金融类重大案件多件,累计金额逾1.8亿元。

三、诉讼情况

原债权银行平安银行已对债务人提起诉讼,2016年3月21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已签发(2015)南商初字第31242号判决书,支持平安银行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并就合同约定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经平安银行申请,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4日立案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16)鲁0202执1847号、(2018)鲁0202执恢2号,现处于执行中。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管理人确认,债权清晰明确,担保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17户 山东卓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卓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 9,000,000.00 元,利息 1,809,639.95 元,无其他费用。

一、借款人情况

山东卓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8日,位于济宁市兖州区北环城路(山东迪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院内),系租赁经营。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广立。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包装材料、载带、盖带、熔喷布的生产及销售;机械设备的研发;电子产品、机械配件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抵押物为山东迪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兖州区北环城以北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创新大厦13层-1号商业用房,该抵押物位于兖州区经济开发区,该房产建筑面积1880.23平方米,该房产分摊面积534.84平方米,土地面积13317平方米,建成时间2016年4月,已在有权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2、保证人情况:

无保证人。

三、诉讼情况

原债权银行于2020年3月18日申请公证执行,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7日受理执行,现处于执行中。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管理人确认,债权清晰明确,担保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18户 莱州市鸿旺工贸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莱州市鸿旺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 3,998,000.00 元,利息 1,447,991.50 元,无其他费用。

一、借款人情况

莱州市鸿旺工贸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3年3月14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莱州市沙河镇民主村,法人代表张丕菊,注册资金615.8万元,经营范围:制造,销售:轮胎气门嘴,橡胶制品,建筑工程机械,草制工艺品,皮革制工艺品,纸制工艺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于2018年6月22日注销工商登记信息。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抵押物为莱州市银泰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45台/套机械设备,原债权银行已办理抵押登记,因莱州市银泰贸易有限公司停产多年,无人维护保养,抵押设备已报废,且存在全部或部分灭失的风险。

2、保证人情况:

(1)莱州市银泰贸易有限公司系2011年12月13日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代表为张铭,注册资金200万元,注册地山东省莱州市沙河镇民主街,经营范围:销售:机械配件、柴油机、钢材、五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自然人张铭、张丕菊、韩秀军。张铭为莱州市银泰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丕菊为莱州市鸿旺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秀军与张丕菊为夫妻关系。

三、诉讼情况

工行就该债权已经提起诉讼,莱州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15日下达(2018)鲁0683民初1973号民事判决书,支持了工行各项诉讼请求,各债务人及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并对抵押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已终本执行。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业经管理人确认,债权清晰明确,担保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19户 淄博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淄博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 42,371,000.00 元,利息21,359,050.04 元,无其他费用。

一、借款人情况

淄博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01日;注册地址为张店区昌国路西首;法定代表人蔡祈敢;注册资金600万元(股东情况: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400万元,持股比例66.67%;蔡庆华认缴200万元,持股比例33.33%);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市场开办,承揽商品展览、展销,会议服务。未见该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或注销的相关信息。该企业已停止经营。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抵押物为淄博春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房产及土地,位于张店区昌国西路88号会展中心内为展厅。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4786.13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业出让用地;房产建筑面积12080.47平方米,房产类别为商业用房。

2、保证人情况:

(1)保证人: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3月21日;注册地址为张店区昌国路西首;法定代表人蔡祈敢;注册资金10000万元(股东情况:蔡祈敢认缴出资额7974万元,持股比例79.74%;吴德明认缴出资额516万元,持股比例5.16%;刘卉认缴出资额510万元,持股比例5.10%%;陈钊认缴出资额500万元,持股比例5.00%;蔡庆华认缴出资额500 万元,持股比例5.00%);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开办市场,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百货、服装、鞋帽、家俱销售,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服务。未见该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或注销的相关信息。该企业已停止经营。

(2)保证人:淄博春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4月01日;注册地址为张店区昌国路西首;法定代表人蔡祈敢;注册资金5000万元(股东情况: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4200万元,持股比例84.00%;林凤松认缴出资额500万元,持股比例10.00%;蔡庆华认缴出资额300万元,持股比例6.00%);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仓储服务。未见该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或注销的相关信息。该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其名下存在下列财产:位于张店区昌国西路88号会展中心内的房产及土地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4786.13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业出让用地;房产建筑面积12080.47平方米,房产类别为商业用房。

(3)自然人保证人

蔡祈敢,男,汉族,1965年2月19日出生,户籍所在地上海市闽行区水清路1028弄57号。未见其户籍被注销的相关信息。

三、诉讼情况

(5)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及抵押权,已经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9日作出的(2015)淄商初字第260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权。目前,已终本执行。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清晰明确,担保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抵押物区位优势明显,有较高的价值。


第20户 聊城市万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聊城市万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 8,899,500.00 元,利息2,498,488.10 元,无其他费用。

一、借款人情况

聊城市万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9年2月10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聊城市开发区东昌东路北、泰山路东,法定代表人刘保华。该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由刘保华个人全部出资,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汽车配件、工程机械及配件的销售等,经营状态为在业,主体资格存在。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质押物为刘保华持有聊城市万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200万元股权,已在工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应合法有效。

2、保证人情况:

(1)保证人:保证人聊城市众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10年11月9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聊城市经济开发区泰山路中段,法定代表人刘建伟。该公司注册资本900万元,由刘建伟个人全部出资,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及配件、工程机械及配件销售等,经营状态为在业,主体资格存在。担保人聊城市众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借款人是事实上的关联企业。

(2)自然人保证人

刘保华、张新华。

三、诉讼情况

目前该债权已胜诉并进入执行阶段。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清晰明确,担保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21户 聊城市众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聊城市众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 4,579,000.00 元,利息1,274,178.49 元,无其他费用。

一、借款人情况

聊城市众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系2010年11月9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聊城市经济开发区泰山路中段,法定代表人刘建伟。该公司注册资本900万元,由刘建伟独自出资,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及配件、工程机械及配件销售;经营状态为在业,主体资格存在。借款人目前经营情况困难,处于半停业状态。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质押物为刘建伟持有聊城市众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900万元股权,已在工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应合法有效。

2、保证人情况:

(1)保证人:保证人聊城市邦诚丰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11年3月9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聊城市开发区泰山路中段,法定代表人刘保奎。该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由刘保奎独自出资,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汽车配件、汽车装饰用品、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二手车的销售等,经营状态为在业,主体资格存在。

(2)自然人保证人

刘保华夫妻、刘建伟夫妇。

三、诉讼情况

目前该债权已胜诉并进入执行阶段。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清晰明确,担保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22户 聊城市邦诚丰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聊城市邦诚丰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4,998,368.19 元,利息1,307,784.72 元,无其他费用。

一、借款人情况

聊城市邦诚丰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11年3月9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聊城市开发区泰山路中段,法定代表人刘保奎。该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由刘保奎独自出资,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汽车配件、汽车装饰用品、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二手车的销售等,经营状态为在业,主体资格存在。目前处于停业状态。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质押物为刘保奎持有聊城市邦诚丰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00万元股权,已在工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应合法有效。

2、保证人情况:

(1)保证人:保证人聊城市万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9年2月10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聊城市开发区东昌东路北、泰山路东,法定代表人刘保华。该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由刘保华独自出资,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汽车配件、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等,经营状态为在业,主体资格存在。

(2)自然人保证人

刘保华夫妻、刘保奎。

三、诉讼情况

目前该债权已胜诉并进入执行阶段。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清晰明确,担保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23户 山东兴华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兴华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14,279,000.00 元,利息5,059,606.10 元,无其他费用。

一、借款人情况

山东兴华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15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聊城市开发区广平张善村,法定代表人张克伦,注册资本4088万元,其中张克伦出资1600万元,曲成英出资1300万元、刘吉田出资1188万元。经营范围为无缝钢管加工、销售;钢材销售及以上范围的进出口业务。企业无注、吊销记录,现已关停。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抵押物一为第三人刘吉友、刘吉田名下位于聊城市茌平县工交路土地,土地证号为茌国用(2003)字第015号,面积2412.42平方米,国有出让综合用地。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茌他项(2014)第136号,对应最高额抵押140万元。

抵押物二为刘吉友、杨丕英名下位于聊城市茌平804省道北、林工商东房产,房产证号为房权证茌字第006469号,面积497.36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房;抵押物三为刘吉田、满金香名下位于聊城市茌平804省道北、林工商东房产,房产证号为房权证茌字第006538号,面积828.94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房。两处抵押房产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聊房他证茌平县字第********号,对应最高额抵押200万元。

2、保证人情况:

(1)保证人:保证人山东尚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27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聊城市花园路北首(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信息楼二楼),法定代表人刘洋,注册资本600万元,其中刘洋出资480万元、彭允华出资120万元。经营范围为土木建筑工程、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施工;铝塑门窗、水电暖安装。企业无注、吊销记录,现已关停。

(2)自然人保证人

保证人张克伦,借款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其妻赵淑英。两保证人为借款人签订1500万元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刘逸飞,借款企业的股东。

保证人曲成英,张克峰,二人住聊城市茌平县广平乡张善村104号。

三、诉讼情况

目前该债权已胜诉并进入执行,现已终结本次执行。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清晰明确,担保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24户 潍坊强林商贸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潍坊强林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11,000,000.00 元,利息3,674,170.52 元,无其他费用。

一、借款人情况

潍坊强林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7月23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地位于潍坊市坊子区黄旗堡街道商场路16号,法定代表人刘龙堂,注册资本460万元,由唐秀美一人出资。经营范围为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果蔬粮油、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及配件、石灰石。企业无注、吊销记录。

二、担保情况

抵押物为潍坊华胜纺织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潍坊市坊子区坊北路5号1-20号楼的房产和位于潍坊市坊子区东复路1号的土地。房产证号为:潍房权证坊子字第********************************号,土地证号:潍国用(1997)字第D031号。抵押房产于2015年2月5日在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他项权证,抵押土地于2015年2月6日在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他项权证,抵押期限至2018年1月14日,抵押手续合法有效,目前无涉诉查封情况。

三、诉讼情况

目前该债权已诉讼尚未判决。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清晰明确,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抵押物有较高的价值。


第25户 潍坊诗圣酒水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潍坊诗圣酒水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18元,利息1,260,477.73 元,无其他费用。

一、借款人情况

潍坊诗圣酒水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14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360号泰华商务大厦809,法定代表人李红,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股东李红出资430万元、周曰锰出资70万元。经营范围为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5月23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无注、吊销记录。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押物为第三人刁可海、李堃夫妇位于莱州市金仓街道松海路98号海景嘉园B幢23001室、23016室住宅,房产证号:莱房权证金仓街道字第060525、054007号,面积共计203.07㎡的酒店式公寓;位于海阳市曦岛游艇·假日湾B68号,住宅,房产证号:海房权证度假区字第********6号,面积共计266.21㎡的沿海独栋别墅。目前房产均闲置。

2、保证人情况:

(1)抵押人刁可海,男,汉族,1977年9月13日生,汉族,潍坊市奎文区东风街360号。

(2)抵押人李堃,女,汉族,1975年7月20日出生,汉族,住潍坊市奎文区东风街360号。

(3)保证人周曰猛,男,1973年3月20日生,汉族,住临朐县卧龙镇北南流村810号。

(4)保证人李红,女,1972年1月2日生,汉族,住住临朐县卧龙镇北南流村810号。

(5)保证人李刚田,男,1975年10月1日生,汉族,住潍坊市潍城区北官东街262号甲。

(6)保证人于凤琴,女,1975年11月21日生,汉族,住潍坊市奎文区玉清东街17577号23号楼2单元302号。

三、诉讼情况

原债权银行就全部债权向潍坊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判决,对抵押物拥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15)潍城商初字第948号,现已终结本次执行。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清晰明确,担保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抵押物为住宅,变现能力较强。


第26户 山东鸢康医药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鸢康医药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8,999,997.91 元,利息3,420,350.70 元,无其他费用。

一、借款人情况

山东鸢康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9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潍坊市潍城区北宫大街西苑立交桥西100米,原法定代表人肖甲河,后于2017年6月21日变更为李卫国。原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肖甲明出资285万元,股权占比为95%;张香梅出资15万元,股权占比为5%,后于2017年6月21日变更为注册资本315万元,肖甲明出资285万,张香梅出资15万,丁伟东出资15万。经营范围为批发: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以上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II、III类: 6815 注射刺穿器械、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Ⅱ、Ⅲ类:6822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2-1 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除外)、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6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Ⅱ类: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41 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56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企业无注、吊销记录。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抵押物为潍坊恒宇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银海大街以南、海惠路以西的出让土地,土地证号为潍国用(2009)第G017号,面积45,084平方米,为工业用地,该抵押物已抵押给工行寒亭支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编号为潍他项(2013)第G211号,登记日期截止到2016年11月11日。抵押手续合法有效,该宗土地无其他抵押担保。抵押土地坐上尚有建筑物,未办理相关产权证明,目前被第三方占用。

2、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肖甲河已死亡,其名下资产无法向其当面获取,王翠兰无实际可执行资产(肖甲河与王翠兰已于2015年离婚)。经查,保证人名下无有效资产。

三、诉讼情况

原债权银行就全部债权向潍坊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判决,对抵押物拥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15)潍城商初字第948号,目前正在执行中。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清晰明确,担保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抵押物为价值较高。


第27户 青岛新润鑫实业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青岛新润鑫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30,259,012.32 元,利息39,586,710.69 元,无其他费用。

一、借款人情况

青岛新润鑫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28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75号B座904室,法定代表人刘晖,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批发、代购: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橡塑制品、建筑装饰材料、机电设备、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工艺品、钢材、木材、水泥、土产杂品,汽车(不含小轿车),铁矿石。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无注、吊销记录,现已关停。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1)抵押物为青岛德普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青岛平度市三城路387号土地,土地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74号,该抵押物设计用途为城镇住宅商用用地,面积合计58302平方米。

该抵押物存在多次抵押,该债权工行高科园支行********-****年(高科)字0067号《国内预付款融资合同》对应的他项权证号为平他项(2013)第1020号系二押。

2016年本案抵押土地在广饶县人民法院拍卖得价款6325.77万元,由平度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拍得,目前该抵押物已处置并收场完毕。

(2)质押物为安徽合拓矿产贸易有限公司确认的铁矿石应付账款,共24笔,金额合计2740.5万元。经了解,付款方称已付质押账款,该笔质押基本无受偿可能。

2、保证人情况:

(1)保证人青岛益胜达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19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30号1101户,法定代表人赵卫川,注册资本680万元,其中青岛宝怡明辉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00万元、赵卫川认缴出资109.8万元、于虹认缴出资70.2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批发: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橡胶制品,建筑装饰材料,机电设备(不含小轿车),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用品,包装制品,钢材,办公用品,家具,工艺品,木材,铁矿砂,碳素制品,金属制品,有色金属(不含稀贵金属),汽车(不含乘用车);【铝材加工(不得在此住所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无注、吊销记录,现已关停。

(2)保证人青岛润达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23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号B栋522,523户,法定代表人刘晖,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批发: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橡塑制品、建筑装饰材料、机电设备、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家具、工艺品、钢材、木材、水泥、铁矿砂、汽车(不含小轿车)。企业无注、吊销记录,现已关停。

(3)保证人青岛盛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30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青岛平度市经济开发区华山路3号,法定代表人刘晖,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注、吊销记录,现已关停。

(4)保证人青岛润达信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22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莱西市孙受镇驻地209省道西,法定代表人刘晖,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企业无注、吊销记录,现已关停。

(5)保证人鑫艾明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19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青岛市莱西市孙受镇驻地,法定代表人邢明,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为塑料制品加工(筹建期至2013年6月30日,筹建期内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橡塑制品、建筑装饰材料、办公用品、工艺品、钢材、铁矿石、木材、水泥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企业无注、吊销记录,现已关停。

(6)保证人青岛鑫菲尔特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28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青岛莱西市孙受镇东王庄村,法定代表人刘晖,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为建筑用石材加工(不含开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橡塑制品、建筑装饰材料(危险品除外)、办公用品、工艺品、钢材、铁矿石、木材、水泥的批发及进出口。企业无注、吊销记录,现已关停。

(7)保证人青岛信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2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75号裕源大厦B座901室,法定代表人牟旭晟,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等。企业无注、吊销记录,现已关停。

(8)保证人青岛天信衡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11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莱阳路11号205室,法定代表人赵星,注册资本1776万美元。经营范围为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建筑装饰材料等批发及进出口、黄金制品批发。企业无注、吊销记录,现已关停。

(9)保证人刘晖,户口所在地为北京市宣武区北滨河路55号楼505号,无配偶,为润达信系企业实际控制人。

(10)保证人安徽合拓矿产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27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美菱大道421号4幢301室,法定代表人楼强,注册资本人民币6680万元,其中楼强出资4300万元、王友生出资2380万元。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铁矿石、钢材、有色金属、铝矾土、润滑油、纺织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家具销售,煤炭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纸张、纸制品、建材、日用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橡胶制品销售;财税顾问、财务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管理咨询服务、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经营策划。企业无注、吊销记录,现已关停。

三、诉讼情况

2014年8月,工行高科园支行分两案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借款人和保证人提起诉讼,案号分别为(2014)青金商初字第572号[********-****(EFR)00014号]、(2014)青金商初字第573号[********-****年(高科)字0067号、********-****年(高科)字0089号]。法院开庭审理上述两案后判决工行胜诉,2015年6月2日本案已进入强制执行,目前已终本。2016年本案抵押土地在广饶县人民法院拍卖得价款6325.77万元,由平度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拍得,目前该案款已分配并受偿完毕。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清晰明确,担保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28户 青岛润达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青岛润达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40,000,000.00 元,利息45,940,500.06 元,无其他费用。

一、借款人情况

青岛新润鑫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28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75号B座904室,法定代表人刘晖,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批发、代购: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橡塑制品、建筑装饰材料、机电设备、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工艺品、钢材、木材、水泥、土产杂品,汽车(不含小轿车),铁矿石。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无注、吊销记录,现已关停。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该债权抵押物同青岛新润鑫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抵押物。其中********-****年(高科)字0055号《国内预付款融资合同》对应的他项权证号为平他项(2013)第1019号系一押。

2、保证人情况:

青岛德普置业有限公司、青岛益胜达经贸有限公司、刘晖、鑫艾明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青岛新润鑫实业有限公司、青岛信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鑫菲尔特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润达信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天信衡商务有限公司、青岛盛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详见第27户保证人部分)

三、诉讼情况

2014年8月,工行高科园支行分两案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借款人和保证人提起诉讼,案号分别为(2014)青金商初字第572号[********-****(EFR)00014号]、(2014)青金商初字第573号[********-****年(高科)字0067号、********-****年(高科)字0089号]。法院开庭审理上述两案后判决工行胜诉,2015年6月2日本案已进入强制执行,目前已终本。2016年本案抵押土地在广饶县人民法院拍卖得价款6325.77万元,由平度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拍得,目前该案款已分配并受偿完毕。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清晰明确,担保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29户 青岛金诺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青岛金诺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56,400,000.00元,利息40,961,058.90 元,无其他费用。

一、借款人情况

青岛金诺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8日,实际经营始于2010年3月,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及实际经营地均位于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30号1106户,法定代表人为李国强,实际控制人为刘晖,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李国强出资4510万元、刘金亮出资49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塑料制品、建筑装饰材料、机电设备、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家具、工艺品、钢材木材、水泥、铁矿砂、汽车(不含小轿车)。企业无吊、注销记录,现已关停。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该债权抵押物同青岛新润鑫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抵押物。该债权系三押。

2、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青岛益胜达经贸有限公司、刘晖、鑫艾明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青岛新润鑫实业有限公司、青岛润达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信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鑫菲尔特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润达信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天信衡商务有限公司、青岛盛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人青岛德普置业有限公司情况详见上文介绍。(详见第27户保证人部分)

三、诉讼情况

22015年10月19日,工行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证提起诉讼,案号为(2015)青金商初字第332号,法院下达判决书,已申请强制执行。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债权清晰明确,担保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无超过诉讼时效问题。


第30户 青岛国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青岛国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1,000,000.00 元,利息886,121.36 元,无其他费用。

一、借款人情况

青岛国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2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王政珲,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王政珲出资90万元、徐信志出资10万元。经营范围为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青岛国通汽车有限公司隶属于国运集团有限公司,该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姜丰寿。企业无吊、注销记录,现已关停。

二、担保情况

1、抵(质)押物:

抵押物为国运集团所有的位于青岛市四方区人民路99号2单元801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4号,证载面积为163.19平方米,所占土地性质为出让,他项权证号为青房地权市他字第********3号。该房产位于人民路与抚顺路交叉路口的高层住宅楼,2单元紧挨着云龙膳庄。经询问管理人员,801房屋一直处于空房状态,该房产存在查封。

2、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王政珲,登记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南王家上流350号。

三、诉讼情况

2017年2月14日,债权人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借款人及担保人诉至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案号(2017)鲁0202民初950号,2017年6月13日市南法院下达判决书,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瑞华国银公司对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目前已终本执行。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可单户、组包、整包以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5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薛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邮政编码:25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雷经理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处置 资产管理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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