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2022年度大机设备维修与保养(第一批)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2022年度大机设备维修与保养(第一批)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MZD2021-102
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委托,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2022年度大机设备维修与保养(第一批)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运营维修预算内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因首次招标不成功,现进行重新招标。
二、招标内容
2.1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A01包:大型养路机械司机室及车体维修保养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销售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少于200(含)万元;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招标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4检测报告:无。
3.1.5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出具招标年度前三年内在国内铁路企业(该包件类招标项目)的批量维修业绩证明,须提供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对应维修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维修合同、增值税发票。
3.1.6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其它要求:无。
3.2A02包:输送带维修保养
3.2.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销售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少于200(含)万元;
3.2.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招标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2.4检测报告:无。
3.2.5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出具招标年度前三年内在国内铁路企业(该包件类招标项目)的批量维修业绩证明,须提供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对应维修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维修合同、增值税发票。
3.2.6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8其它要求:无。
3.3A03包:大型养路机械(GMC-96型打磨车除外)暖风、空调维修保养
3.3.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销售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少于200(含)万元;
3.3.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招标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4检测报告:无。
3.3.5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出具招标年度前三年内在国内铁路企业(该包件类招标项目)的批量维修业绩证明,须提供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对应维修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维修合同、增值税发票。
3.3.6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8其它要求:无。
3.4A04包:康明斯发电机组维修保养
3.4.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销售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4.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少于200(含)万元;
3.4.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招标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4检测报告:无。
3.4.5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出具招标年度前三年内在国内铁路企业(该包件类招标项目)的批量维修业绩证明,须提供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对应维修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维修合同、增值税发票。
3.4.6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8其它要求:无。
3.5A05包:大型养路机械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维修
3.5.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销售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5.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少于200(含)万元;
3.5.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招标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4检测报告:无。
3.5.5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出具招标年度前三年内在国内铁路企业(该包件类招标项目)的批量维修业绩证明,须提供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对应维修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维修合同、增值税发票。
3.5.6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8其它要求:无。
3.6A06包:机械车车轮不落轮镟修
3.6.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销售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6.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00(含)万元;
3.6.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招标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6.4生产资质:投标人必须自有大型养路机械轮对不落轮镟修设备;
3.6.5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出具招标年度前三年内与主机厂或其他工务机械段轮对镟修3份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对应维修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维修合同、增值税发票。
3.6.6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8其它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4小时现场应急镟修响应能力。
3.7A07包:钢轨探伤车检测系统维修
3.7.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销售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7.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00(含)万元;
3.7.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招标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7.4生产资质:投标人须为相关车型国内主机生产厂或其代理商;
3.7.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完成维修工作的能力,确保维修服务质量,须提供所投标项目在近三年国铁集团范围内至少三个铁路局集团公司的相同技术服务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结算合同复印件)。
3.7.6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8其它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4小时响应能力。
3.8A08包:威尔信发电机组维保
3.8.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销售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8.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00(含)万元;
3.8.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招标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8.4生产资质:接受生产企业及威尔信发电机组代理商或铂金斯发动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3.8.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完成维修工作的能力,确保维修服务质量,须提供所投标项目在近三年内3份以上的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结算发票复印件)。
3.8.6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8其它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4小时响应能力。
3.9A09包:机械车车钩探伤
3.9.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销售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9.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00(含)万元;
3.9.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招标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9.4生产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无损检测鉴定部门颁发磁粉检测(MT)II级及以上相关证书的检测人员2人(含2人),且证件未过期,投标人须具有便携式交流磁粉检测仪(其设备性能符合TB/T 3256.1-2011的规定)相关设备和探伤试验能力,并提供保证探伤质量的工艺文件;
3.9.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大型养路机械部件探伤近三年3份及以上铁路行业内交易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维修合同、发票复印件)。
3.9.6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8其它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4小时响应能力。
3.10A10包:机械车传动轴探伤及动平衡试验
3.10.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销售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10.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00(含)万元;
3.10.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招标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0.4生产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无损检测鉴定部门颁发磁粉检测(MT)II级及以上相关证书的检测人员2人(含2人),且证件未过期,投标人须具有便携式交流磁粉探伤仪和传动轴荧光磁粉检测的相关设备和能力(其设备性能符合TB/T 3256.1-2011的规定),并提供保证探伤和动平衡试验质量的探伤试验工艺;
3.10.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大型养路机械部件探伤及动平衡试验近三年3份及以上铁路行业内交易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维修合同、发票复印件)。
3.10.6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0.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8其它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4小时响应能力。
3.11A11包:钢轨探伤车技术服务
3.1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销售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1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00(含)万元;
3.11.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招标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1.4生产资质:接受生产企业及代理商投标,但仅限一级代理商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投标物与主机厂(或该车型的配套生产厂)的技术协议或供货合同,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企业的授权书;
3.11.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维修能力资质材料,具备符合GTC-80J钢轨探伤车年修、全面修要求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3份以上铁路行业内业绩证明材料。
3.11.6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8其它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4小时响应能力。
3.12A12包:康明斯发动机维保
3.12.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销售商或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
3.1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00(含)万元;
3.12.3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招标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2.4生产资质:接受康明斯厂家或其授权的一级维修服务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进口康明斯服务授权,服务人员资格认证应包含QST30、 QSM11、 KTTA-19、 QSX15及 QSB6.7五种机型中的4种及以上;
3.12.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维修能力资质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3份以上的铁路行业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QST30-C1082、QSM11-C400、KTTA-19、 QSX15及 QSB6.7五种机型或同系列机型中的3份及以上维修记录。
3.11.6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8其它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4小时响应能力。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电子招标系统(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招标(试)-购买文件须上传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购买成功的电汇底单复印件,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国铁采购平台或代理机构联系人)和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从2021年11月6日起至11月11日止,每日9时00分至17时30分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购买须知:
4.2.1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投标人登录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网站,按要求和提示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等)完成在线注册(初次填列注册信息,请务必保证准确、完整,上传的各类附件清晰、完备)。提示:联系人有变动的,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联系人相关信息,以免出现招标信息变动,通知不到投标人的情况。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在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系统中购买招标文件(系统中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时请选择网上支付,不支持电汇付款和扫二维码支付;如购买显示支付失败,请登录系统-点击投标管理-购买记录查看-手动查询订单状态,购买招标文件请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购买过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若购买重招文件须系统中重新进行购买操作,费用为0,必须在售卖截止前下载重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在系统中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特别说明:经招标转谈判的项目,被邀请的公司务必执行两步操作。如确认参加谈判邀请,须在系统中进行购买谈判文件。须购买谈判文件后在谈判账号内再次提交谈判保证金。招标机构将不再收取购买谈判文件的费用。即购买谈判文件的费用为0。务必在售卖截止前下载招标文件、重招文件或谈判文件).
4.2.3购买流程:注册生效后-投标人登陆账号-投标管理-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请在系统页面的最下面选择每页显示100条,以免包件显示不全,影响购买)。
4.2.4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和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10@qq.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4.2.5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核对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开票信息,售卖截止后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4.3未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代表须将投标文件于2021年11月30日上午9:00-10:00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人员,递交地点为:天佑大厦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 ,其他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天佑大厦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 。
5.3未送达或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11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天佑大厦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甲15号) 。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安排投标预备会。
八、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首页找到信息公开-点招标公告-左侧找到平台-点击中央-翻到第1页-中国铁物招标平台-点击招标公告逐个找,不要搜索项目名称)、()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同时发布。
特别提示
1.投标人或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期限为三年,纳入失信供应商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将被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并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2)供应商履约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材料,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自身或协助他人伪造虚假证明材料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证明供应产品最终来自该产品的生产企业,供应商应提供所有上游供应商包含生产企业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形成完整供应链。供应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及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无订单时,不得向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发货,否则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并将扣除未签合同及无订单情况下已供物资的全部货款。
3.为充分开放市场,扩大竞争,相关供应商如对本项目采购包件存在疑异,或某一包件中部分物资可参与竞争的,请按照质疑程序及时提出。采购人核实情况后将按有关程序重新划分包件组织采购。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
联系人:李永峰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马场199号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编:100036
微信号:188*****112(投标人添加微信,务必写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姓名+手机号码)
邮箱:********10@qq.com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6日
招标公告附表(招标编号:CRMZD2021-102)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计包件大小(单位:万元) | 交货时间 | 到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1 | A01 | 大型养路机械司机室及车体维修 | 项 | 1 | 115(不含税) | 2022.01.01-2022.12.31 | 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车辆停驻地 | 200 | |
2 | A02 | 大型养路机械输送带维修 | 项 | 1 | 10(不含税) | 2022.01.01-2022.12.31 | 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车辆停驻地 | 200 | |
3 | A03 | 大型养路机械(GMC-96型打磨车除外)暖风、空调维保 | 项 | 1 | 35(不含税) | 2022.01.01-2022.12.31 | 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车辆停驻地 | 200 | |
4 | A04 | 康明斯发电机组维修保养 | 项 | 1 | 60(不含税) | 2022.01.01-2022.12.31 | 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车辆停驻地 | 200 | |
5 | A05 | 大型养路机械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维修 | 项 | 1 | 30(不含税) | 2022.01.01-2022.12.31 | 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车辆停驻地 | 200 | |
6 | A06 | 机械车车轮不落轮镟修 | 项 | 1 | 55(不含税) | 2022.01.01-2022.12.31 | 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车辆停驻地 | 200 | |
7 | A07 | 钢轨探伤车检测系统维修 | 项 | 1 | 88.5(不含税) | 2022.01.01-2022.12.31 | 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车辆停驻地 | 200 | |
8 | A08 | 威尔信发电机组维保 | 项 | 1 | 31(不含税) | 2022.01.01-2022.12.31 | 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车辆停驻地 | 200 | |
9 | A09 | 机械车车钩探伤 | 项 | 1 | 35(不含税) | 2022.01.01-2022.12.31 | 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车辆停驻地 | 200 | |
10 | A10 | 机械车传动轴探伤 | 项 | 1 | 56(不含税) | 2022.01.01-2022.12.31 | 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车辆停驻地 | 200 | |
11 | A11 | 钢轨探伤车技术服务 | 项 | 1 | 10(不含税) | 2022.01.01-2022.12.31 | 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车辆停驻地 | 200 | |
12 | A12 | 康明斯发动机维保 | 项 | 1 | 25(不含税) | 2022.01.01-2022.12.31 | 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车辆停驻地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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