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设备及地上建筑附着物拆除权拍卖招标公告

机器设备及地上建筑附着物拆除权拍卖招标公告

永丰县澳力华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及地上建筑附着物拆除权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将对下列标的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设保留价)
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桥南工业园区澳力华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及地上建筑附着物拆除权。整体起拍价:20万元。
以上拍卖标的详情见清查评估明细表,但本公司提供的清查评估明细表仅供竞拍者参考,所有的拍卖标的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
二、报名须知
有意参加竞买者,个人报名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单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3份到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交报名资料费600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在2014年2月27日下午5:00时之前缴至以下指定银行账户(以实际到帐为准)方可取得有效竞买资格,户名1: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行:永丰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账号:176*****100*******;户名2: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永丰支行,账号:****************0825;账户3: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永丰支行,开户账号:********8622

(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三天内不计息退回,报名费不退)。
展示时间:2014年2月26日—27日止。
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2月28日上午8:30—10:00时止,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拍卖时间、地点
2014年2月28日上午10:00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四、联系电话:******* 张先生(交易中心)
138*****997 罗小姐 ****-******* 程先生

江西吉安赣新拍卖有限公司

永丰县澳力华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及地上建筑附着物拆除权拍卖公告受有关单位委托,将对下列标的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设保留价)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桥南工业园区澳力华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及地上建筑附着物拆除权。整体起拍价:20万元。以上拍卖标的详情见清查评估明细表,但本公司提供的清查评估明细表仅供竞拍者参考,所有的拍卖标的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二、报名须知有意参加竞买者,个人报名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单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3份到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交报名资料费600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在2014年2月27日下午5:00时之前缴至以下指定银行账户(以实际到帐为准)方可取得有效竞买资格,户名1: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行:永丰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账号:176*****100*******;户名2: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永丰支行,账号:****************0825;账户3: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永丰支行,开户账号:********8622。(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三天内不计息退回,报名费不退)。 展示时间:2014年2月26日—27日止。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2月28日上午8:30—10:00时止,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拍卖时间、地点2014年2月28日上午10:00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办公楼二楼开标厅)。四、联系电话:*******张先生(交易中心) 138*****997罗小姐 ****-******* 程先生 江西吉安赣新拍卖有限公司2014年2月21日设备、地上建筑附着物拆除权拍卖资料江西吉安赣新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受有关单位委托,将下列标的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设保留价)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桥南工业园区澳力华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及地上建筑附着物拆除权。整体起拍价:20万元。以上拍卖标的详情见清查评估明细表,但本公司提供的清查评估明细表仅供竞拍者参考,所有的拍卖标的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二、报名须知有意参加竞买者,个人报名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单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3份到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交报名资料费600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在2014年2月27日下午5:00时之前缴至以下指定银行账户(以实际到帐为准)方可取得有效竞买资格,户名1: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行:永丰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账号:176*****100*******;户名2: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永丰支行,账号:****************0825;(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三天内不计息退回,报名费不退)。 展示时间:2014年2月26日—27日止。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2月28日上午8:30—10:00时止,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拍卖时间、地点2014年2月28日上午10:00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办公楼二楼开标厅)。四、联系电话:******* 张先生(交易中心) 138*****997罗小姐****-*******程先生 江西吉安赣新拍卖有限公司2014年2月21日竞 买 须 知为维护委托人、竞买人及买受人的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惯例特作如下规定: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设保留价)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桥南工业园区澳力华包装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及地上建筑附着物拆除权。整体起拍价:20万元。二、本公司声明本次拍卖标的按拍卖物现场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务必到现场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三、竞买人(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有权了解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并要求本公司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作出解释,陪同现场查看,有偿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一切情况(包括瑕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二天内向本公司支付总成交额4%的佣金;成交款在三天内付清,同时竞买保证金10万元转为设备及地上建筑附着物拆除权履约合同保证金; 3、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款项后,由委托方移交拍卖标的,并签订《设备及地上建筑附着物拆除权合同》。4、买受人拆除地上建筑附着物时必须具备有房屋拆迁许可资质的单位方可进行拆除。5、买受人必须在2014年4月15日前将设备及地上建筑附着物拆除并运出,同时确保现有地面不留任何设备及地上建筑附着物,院内原有土方买受人不得运出。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拆除、搬运过程中产生的税费、规费等所有费用及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建筑附着物拆除的废渣,要求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装运至永丰县工业园区3公里范围内的指定地点,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地点内将拆除物全部运走,则视为违约,委托方视情况将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予以扣除。6、买受人按规定履行完《设备及地上建筑附着物拆除权合同》后,委托人将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全额退还。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或拖延支付成交款及佣金,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按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四、在拍卖会场上,竞买人不得干扰拍卖师及其他拍卖人员的工作,不得恶意串通,垄断竞价等违法行为,否则拍卖师有权取消其竞买人资格,并责令其离场。五:本次拍卖为有底价拍卖(即委托人对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进行;如竞买人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该应价无效,不能成交。不论拍卖成交与否,保留价均不公布。拍卖时,拍卖师有权对起拍价和加价幅度作调整;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竞买人每次举牌应价,即表示递增一档;竞买人口头出价并同时举号牌,不受递增档次限制。出价最高者且由拍卖师宣布与之成交者为买受人。如采取其他拍卖方式,拍卖师将在拍卖时另行宣布。六、本次拍卖标的办理产权过户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含买卖双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七、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抵达拍卖会场,凭竞买保证金到帐证明换取竞买号牌,凭号牌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将竞买号牌交回拍卖人后方可离开。八、本《竞买须知》和《拍卖规则》如有更改和补充,以拍卖师会场宣布为准。九、本《竞买须知》与《拍卖规则》、《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本公司保留对本须知的解释权江西吉安赣新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1日江西吉安赣新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会拍卖规则第一条:为维护委托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拍卖惯例,特制定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第二条: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本规则和竞买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凡报名参加本次拍卖会竞买者,皆视为其对本规则和竞买须知已予认可,皆视为自愿接受本规则和竞买须知及本资料所提要求的约束。第三条: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严格地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将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一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第四条:竞买人必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事先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凭竞买保证金到账证明换取竞买号牌,竞买成交者,其保证金在全部拆除清场后退回。竞买未成交者无违规行为的,在拍卖会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退回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第五条:特别提请竞买人注意:本次拍卖仅以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提供的数据及说明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以实际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必须到标的现场查看标的,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务必对拍卖标的有明确认识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一旦举牌应价和加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次拍卖的所有规定及拍卖标的情况、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包括瑕疵和缺陷)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拍后无悔。拍卖时,请遵守会场秩序,讲究文明礼貌,不恶意串通、不垄断或干扰其他竞买人应价,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六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拒不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还须按本次拍卖会竞买规定的期限付清全部款项。第七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和拒付成交价款或拖延支付价款。成交价款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缴入永丰县县财政指定帐户,否则,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本公司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向本公司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原买受人和委托人应支付给本公司的佣金。再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第一次成交价款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第八条:本公司有权平息拍卖会出现的任何情况。第九条: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由江西吉安赣新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江西吉安赣新拍卖有限公司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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