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娄底市万宝新区丰园安置小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娄底市]娄底市万宝新区丰园安置小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娄底市万宝新区丰园安置小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万宝新区丰园安置小区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娄发改行审2[2020]17号审批,建设资金为公司自筹,招标人为娄底市万宝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对该项目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娄底市万宝新区丰园安置小区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娄底市万宝新区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本项目位于娄底市高丰路与富园街交汇处东南角,用地面积84826.54m2,容积率1.30,建筑密度30.5%,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安置基地,投资额约为 9450 万元(最终以审计审定的金额为准)。

2.4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其中自承包合同签订起10日历天之内,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纸审查,自承包合同签订起60日历天之内,完成所有基础工程。

2.5 质量要求:

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其中未注明保修期限的项目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2年。

2.7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及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7.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丰园安置小区除二期房屋(44#-48#栋、幼儿园、物业用房)的建筑工程外,小区红线范围内,其余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补充勘探查),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燃气、室外道路、绿化景观、亮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室外消防安装、总图配电、室外燃气、垃圾收集点、停车场、充电桩等内容(详见总平面图、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文件)。

2.7.2 材料设备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材料、排水设备及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材料及第三方服务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2.7.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丰园安置小区,除一期房屋(1#-43#栋)的±0.000以上建筑工程及二期房屋(44#-48#栋、幼儿园、物业用房)的建筑工程外,小区红线范围内,其余所有工程的施工,包含建筑基础、给排水、燃气、室外道路、绿化景观、亮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室外消防安装、总图配电、室外燃气、垃圾收集点、停车场、充电桩等内容(详见总平面图、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包含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机构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6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人。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3.6.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

3.6.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6.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6.5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4.1项要求。

3.8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9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10投标申请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一年内( 2019年 10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上查询截图)。

3.1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5.3提交方式:开标时现场提交。

5.4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格的10%现金或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证书,从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日止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

7.4投标人应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5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以word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wbxq2019@163.com)。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 11月2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行政监督机构为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万宝新区分局,联系电话:****-*******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借用资质、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2 根据《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告》,防疫期间,为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每个项目招标(采购)人、投标(竞买)人限派1名代表,监督人限派2名代表参与。所有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进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本人所在社区、乡镇村出具的不属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对象证明(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娄底市万宝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苏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娄底市娄星区静安街百弘学府城B6栋万宝新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申先生

联系电话:182*****332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麓云路159号(中房-F联邦)22栋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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