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惠街企业及还建小区等范围实施垃圾清运 招标公告
慈惠街企业及还建小区等范围实施垃圾清运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ZTTSZB-********
(二)项目名称:慈惠街企业及还建小区等范围实施垃圾清运
(三)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J********-****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TTSZB-********。
2、采购计划备案号: J********-**** 。
3、项目名称:慈惠街企业及还建小区等范围实施垃圾清运。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80(万元)。
6、最高限价:80 (万元)。
7、采购需求:
对慈惠街企业及还建小区等范围内产生垃圾实施收集及清运至垃圾清运车上(注: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允许的建筑垃圾清运点)。具体服务区域及每月产生垃圾量详见附件,(若每月实际产生的垃圾数量与本计划不符合,可以在合同中另外约定,根据每月实际产生的垃圾数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投标报价的中标价格):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4个月,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底止(若服务周期时间不足14个月,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根据实际的服务时间据实结算)。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对慈惠街企业及还建小区等范围内产生垃圾实施收集及清运至垃圾清运车上(注: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允许的建筑垃圾清运点)。具体服务区域及每月产生垃圾量详见详见附件,(若每月实际产生的垃圾数量与本计划不符合,可以在合同中另外约定,根据每月实际产生的垃圾数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投标报价的中标价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项目特定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具备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经营性清扫、运输、收集等服务权限。
2、供应商需具备至少装载车(正铲车)2辆,建筑垃圾清运车(农用车)2辆。上述车辆需具备有效的购置发票等证明材料,租赁车辆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建筑垃圾清运车(农用车)还需提供行驶证、车辆保险、“建筑垃圾准运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为满足服务需求,供应商需满足至少 8 名工作人员(提供人员配备表、身份证明),中标人必须聘请持有相关执照的人员驾驶车辆(提供人员资料和执照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在武汉市区域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提供场地图片及租赁合同)。
6、中标人的服务及所使用的物品、用具、材料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环卫、环保相关制度和管理规定,不得对作业范围内的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采购人有权对相关事宜进行检查和评估,有权制止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中标人的服务范围应覆盖相对应片区的所有区域(提供承诺,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格式自拟)。
7、已投入到其他区域或正在其他路段使用的设备不能计入拟投入本项目设备之列(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8、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应及时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亡保险等保险,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将相关购买保险的凭据交采购人备案后,才能正式开展作业(提供承诺)。
9、中标人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承诺,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格式自拟)。
10、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出日之前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截图复印件);
11、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预算:80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80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1年11月07日至2021年11月09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公司
五、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
对慈惠街企业及还建小区等范围内产生垃圾实施收集及清运至垃圾清运车上(注: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允许的建筑垃圾清运点)。具体服务区域及每月产生垃圾量详见详见附件,(若每月实际产生的垃圾数量与本计划不符合,可以在合同中另外约定,根据每月实际产生的垃圾数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投标报价的中标价格):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采购人:区慈惠街道办事处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墩230号
联系人姓名:盛晶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泰天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新城14路鑫亚泰产业园行政楼5 层
项目联系人:江金燕
联系电话:15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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