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餐饮用具及生活物品招标公告

办公设备、餐饮用具及生活物品招标公告

乌审旗机关事务局采购办公设备、餐饮用具及生活物...
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乌审旗机关事务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为乌审旗机关事务局采购办公设备、餐饮用具及生活物品,凡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2014WSQCG-029

二、项目名称:乌审旗机关事务局采购办公设备、餐饮用具及生活物品项目

三、项目内容:乌审旗机关事务局采购办公设备、餐饮用具及生活物品,本项目分为三包:第一包电子设备,第二包家电设备,第三包办公家具。具体技术规格要求及数量等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生产企业;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7、开标时须持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和报名登记时间:

1、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拟投标人需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浏览、下载网址:(http://);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ordosggzyjy.com);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网(http://cg.ordos.cn)或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sq.gov.cn)。拟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必须于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前到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

2、投标人报名时需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

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报名登记时间:2014年2月21日至2014年2月2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

4、报名地点: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审旗党政新区7号楼205室政府采购部)

5、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从基本账户转出交纳。(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打款时请在“备注栏”填写“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3月12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乌审旗党政新区7号楼205室)。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要求:

1、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两套,并提供该投标文件office、word电子版文档(U盘或光盘),并提供相应的彩色图册供现场专家、采购人参阅。投标文件必须在2014年3月12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到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乌审旗党政新区7号楼205室);

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一并递交,并签到确认;到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拒收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审旗机关事务局

联系人:赵局长 联系电话:139*****636

集中采购机构: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白浩波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

联系人:何乌兰 联系电话:0477- *******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 容1项目名称乌审旗机关事务局采购办公设备、餐饮用具及生活物品项目2项目编号2014WSQCG-0293采购人单位名称:乌审旗机关事务局 地址: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联 系 人:赵局长 联系电话:139*****6364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乌审旗党政新区7号楼205室联 系 人:蒋霞联系电话:****-*******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 2 份,电子光盘或U盘1份6招标文件澄清开标前15日7实物样品无8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60天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3月12日下午3时00分前10开标时间2014年3月12日下午3时00分11开标地点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乌审旗党政新区7号楼205室)12交货期及地点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预算价第一包:捌万捌仟元整(¥88000.00元)第二包:叁拾壹万叁仟元整(¥313000.00元)第三包:叁拾贰万肆仟元整(¥324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价,否则按废标处理14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第一包:壹仟伍佰元整;第二包:陆仟元整;第三包:陆仟元整;开户银行:乌审旗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单位:乌审旗财政局会计记账中心账号:****************012909投标保证金联系人:乌哈娜联系电话:159*****57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从基本账户转出交纳。(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备注:打款时请在“备注栏”填写“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付款方式到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款。16质量保证金采购人将按中标价的% 在货款中扣留质保和维修保证金,质保和维修期结束后由采购单位予以退还。一、说明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2.定义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乌审旗机关事务局。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和招标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特指响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也被称为投标人。2.4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3.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招标公告(2) 投标须知(3) 商务须知(4)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5)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6)评标原则和方法(7)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8)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9)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材料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投标可以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 任何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要求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书面形式是指投标人出具正式公函(原件),公函上要有投标人的公章和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件、复印件均不是有效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协同采购人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视其为同意。7. 招标文件的修改7.l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7.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7.4特殊情况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 投标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8.2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8.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并使用A4规格打印。投标文件应编写目录,页码必须连续,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否则为无效投标。8.5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8.6投标文件及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9. 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1)投标文件封面(2)投标文件目录(3)投标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开标一览表(6)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7)技术规格响应表(8)商务规格响应表(9)货物发运计划、安装方案和进度表(10)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11)投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①资格证明材料②资信证明材料③投标货物资格证明材料④投标货物主要技术资料 ⑤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⑥不良记录、近来牵涉的重大诉讼案件等说明(如有)○7投标单位电汇或转账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2)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13)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10. 投标报价10.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10.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的供货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10.3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此表除在标书中提供外,还要将另一份完全相同的“开标一览表”放入密封的信封内,投标时单独递交,在开标大会上供唱标使用。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为无效投标。10.4《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报价中;(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10.5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0.6 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 备选方案本采购项目不允许投标人有备选投标方案。12. 联合体投标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要求和时间缴纳方式: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形式转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缴纳要求:投标单位在电汇或转账时在汇款用途或转账用途一栏中,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号。缴纳截止时间:2014年3月7日之前(以“投标保证金汇划来账回单”上时间为准),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的30天期限内有效。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乌审旗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单位:乌审旗财政局会计记账中心账号:****************012909投标保证金联系人:乌哈娜 电话:159*****573备注:打款时请在“备注栏”填写“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3投标现场不接受以存折、银行卡、银行保函、支票、现金等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3.4投标人按以上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到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05室核对并领取加盖“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讫章”的“投标保证金汇划来账回单”复印件;13.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示加盖“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讫章”的“投标保证金汇划来账回单”复印件;13.6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公布3个工作日后,如无质疑或投诉,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无息原额退还。13.7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在采购人与中标人已签订采购合同,并将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交易中心出具“关于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的证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规定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3.8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4)提供虚假投标文件的。14. 投标的有效期14.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共60天。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人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5.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个部分,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提供该投标文件office Word电子文档(光盘)1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但需签字、盖章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商务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5.2 投标文件需用A4规格打印,应编制连续页码,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15.3 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必须装订成一册,正本和副本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外包封标明投标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每一密封条上注明“于2014年3月12日下午3时00分前不准启封”的字样。16.2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16.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7.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4年3月12日下午2:30-3:0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4年3月12日下午3:00整。18. 投标文件递交18.1投标人按规定将密封、标记后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委派专人递交到指定地点。递交地点为乌审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乌审旗党政新区7号楼205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拒绝并原封退回未按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18.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另行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提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并签到确认;到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8.3因客观原因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将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信函、传真)的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按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投标文件递交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9.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有关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0. 开标20.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督部门人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参加开标大会;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0.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 ,统一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的工作人员;20.3开标前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进行唱标;唱标:公开宣读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并填写开标记录;20.4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与《竞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之和与总价不符的,以单价为准。2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和职责21.1评标工作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具体评标事项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1.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济和技术专家于开标当日,由采购人代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人员监督下,从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21.3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评标原则和打分办法逐一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做出比较评价;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按评审得分高低或优劣确定中标人。22. 投标文件的审查22.1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照有关法律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保证金是否交付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条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审查: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格式、文字、目录、页码、签署、删改、货物交货期、投标报价是否超预算(不得超预算采购)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22.2在符合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将视为无效投标:(1)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资质证明文件不全或过期的;(6)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7)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投标文件的(顺序、格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或重要技术条款(参数)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得要求其进行澄清或后补。23. 投标文件的澄清23.1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重大关键问题投标人未进行答疑和澄清,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3.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 投标文件的评价24.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必要时需标明评审理由。24.2 评审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文件的制作(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2)公司状况(企业资质、财务状况、技术力量,交纳税金、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等);(3)所投货物的制造、检验、验收标准;(4)所投货物的性能、安全、质量、可靠性、完整性。25.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变更采购方式的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定标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或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26.2 采购人按照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6.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4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介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向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公告与质疑27.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介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更正公告、通知、中标结果公告等政府采购的信息。27.2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27.3 公告期内如有质疑,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八、签订合同与验收28.合同的签订28.1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 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确定采购内容起草政府采购合同书,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并就采购设备的数量、技术指标(规格型号)、服务条款和交货时间、地点等条款逐项进行审核。23.3履约验收 招标货物交付使用后,应通知采购人对招标项目进行现场验收。采购人依据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中标人的货款,采购人在合同期内按合同要求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九、评标纪律和注意事项29.1招标评标工作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简化和改变应有程序。29.2评委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遵守《评标专家承诺书》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评标标准和打分细则要求进行认真评议,坚持独立打分,不应有任何倾向性,若有违规行为,取消评委资格。29.3评标期间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单独与投标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有需要供应商澄清的问题必须采用集体询标的方式进行。 29.4评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干扰评委工作,如发现有对评标施加影响的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 29.5开标之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止,有关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资料及授标意向等要严格保密,涉及评标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供应商和其他利益相关人员透露。 29.6评标期间,除与外界联系的公用电话外,所有和评标工作有关人员关闭移动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第三章 商务须知(合同条款)一.通用条款投标人中标后( 统称“中标人” )与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外,还应该按照下列条款之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项目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项目的价格按《中标通知书》中的价格执行。2.中标人所提供的项目中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及数量、交付使用时间、交付使用地点应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承诺内容的要求。3.未经采购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同意,不允许中标人向第三方转让整个或部分合同否则,将视为违约。4.项目的质量保证期按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执行。5.采购人对中标人派驻现场的技术人员要提供方便,并积极予以配合。6.中标人、采购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的合同价,在履行合同期间有效,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7.履约保证金:为保证中标人更好地履行合同,中标人须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在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经采购单位出具验收报告,无息原额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成交)人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8.付款条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9.索赔中标人对项目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采购人已于规定的检验、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限内提出索赔,中标人同意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采购人,同时可从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0.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中标人交付使用时间迟延时,中标人应立即将事故原因通知采购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有权撤消合同,如不可抗拒事故影响采购人履约,则亦照此办理。11.违约责任如中标人推迟项目交付使用时间,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中标人应付采购人违约金。不可抗拒力的解释,归合同仲裁部门。12.下列文件资料为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2.1招标文件12.2投标文件12.3中标通知书12.4中标人与所采用的各分项设备供应商签订的针对本次项目所签订的供货和维修协议原件。12.5特殊条款及评标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12.6商务谈判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13.在不违背合同条款及双方利益的原则下,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并遵照《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内容协商解决。14.合同生效 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15.适用法律 本合同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二.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是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专用条款的具体内容将以招标文件为原则,在开标后,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主要内容应包括:1.质量保证;2.售后服务要求和约束机制;3.保修协议;4.其他与招标文件不矛盾,但需双方进一步明确的问题。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一、项目说明1.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分为三整包。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3. 安装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付地点。4. 付款方式:到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款。二、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第一包:电子设备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备注1联想一体机扬天 S780-10屏幕尺寸:21英寸CPU型号:Intel 酷睿i3 4130内存容量:4GB DDR3硬盘容量:1TB SSHD固态混合硬盘显卡芯片:nVIDIA GeForce GT720A 1GB显卡类型:独立显卡4台用于补充套房2联系台式电脑启天 M4360显示器尺寸:19英寸CPU 型号:Intel 奔腾双核 G2030内存容量:2GB DDR3 1333MHz硬盘容量:500GB显卡类型:核心显卡16台用于标间第二包:家电设备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备注1电视机TCLL65E5500A-3D65寸6台用于活动室3台、大套房2台、餐厅1台2电视机TCLL42F3300B42寸48台用于卧室、客厅、标间3饮水机安吉尔Y1088LK-XQJ16台用于套房4天然气双眼灶1台5天然气煤气灶双灶(多孔)2台第三包:办公家具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备注1办公桌椅1.8米木质16张用于套房2书柜4门2个用于大套房3书柜2门14个用于小套房4小床1.2米14张用于标间5高低床1.9*0.9米2张用于员工宿舍6圈椅22套用于卧室、茶室、活动室7衣柜2门16个用于套房8大圆桌(含座椅)15人桌、3.5米电动1张9中圆桌(含座椅)10人桌、1.6米1张10小圆桌(含座椅)8人桌.1.5米2张11大酒柜1个茶水柜3门12小酒柜1个茶水柜2门第五章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必须是招标文件所要求产品和服务内容的范围内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并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负。资质证明文件应包括:一、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4、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文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文件过期失效的,均为无效投标。二、投标人的资信文件及企业介绍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2.委托代表投标时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3.2011、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和附注);4. 本企业近6个月内纳税证明;5.本企业近3个月内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凭证;6.能够真实反映3年来投标企业同类或相似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等,签章必须清晰,附清单;7.行业主管或相关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8.投标人情况介绍,包括生产、办公场所、机构设置、技术力量、技术装备、服务能力、管理制度建设等;9.其他有利于投标的投标人的证明文件;10.不良记录、近来牵涉的重大诉讼案件等情况。三、投标货物的资格性证明文件1.生产或销售许可证;2.货物制造、检验、验收执行的标准;3.产品获奖证书;4.产品生产(或经销)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等;5.产品强制认证许可证;四、投标货物主要技术资料1.货物清单、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产品性能、功能等方面的说明;2.产品检测报告和鉴定证书;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4.产品样本、使用保养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以上文件除要求提供原件的以外,其它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除在本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提供为无效投标外,其余均供评委在评审打分时参考,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全,有可能影响投标人的得分。第六章 评标原则和方法一、 评标原则:1、为了做好本次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2、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预中标人。二、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办法。2、本次评标内容分为价格、财务状况和信誉、业绩、服务及技术,各部分依据如下原则评定。(1)价格占50% ,即投标报价占50分。在价格评标项中,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财务状况和信誉占5%,即投标企业的规模、技术实力、财务状况、相关的资质认证、信誉占5分。根据投标企业的审计报告、信誉、相关的资质认证、资信状况做出评价;(3)业绩占5%,即投标企业同类项目或同类产品的近三年的销售业绩和当地同类项目或同类产品的近三年的销售业绩占5分。根据投标企业同类项目或同类产品的近三年市场销售业绩和当地同类项目或同类产品的近三年市场销售业绩做出评价,以中标通知书(附清单)、销售合同为准(附清单);签章必须清晰(不清晰不予评分);(4)服务占10%,即投标企业的售后服务承诺、服务体系、质保期、本地化服务措施占10分。根据投标企业的售后服务承诺、服务体系、质保期、安装调试、培训方案、本地化服务机构和人员等进行综合评价。(5)技术占30%,即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性能占30分。评价内容主要为投标企业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对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的响应性;产品主要部件的质量;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操作性及维护性;企业采用的技术、工艺流程、技术装备情况以及设备安装方案等。根据投标企业提供的技术资料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逐项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按照评分细则给出相应的分值。3、本次采购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4、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分标准(具体分值的划分)对投标企业进行评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确定的为预中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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