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学院西区食堂职工宿舍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贺州学院西区食堂职工宿舍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由于第一次采购失败,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拟对贺州学院西区食堂职工宿舍工程项目重新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贺州学院西区食堂职工宿舍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HZZG2013工字183号

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项目经理证书或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真实性核查(按桂建管[2013]34号文件执行)。

三、供应商可就《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注:投标报价有涂改痕迹视为投标无效。

四、采购要求:

1、供应商报价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除非上述费用在合同中另有说明。合同期内,价格不再调整;

2、报价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会在评标中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5)报价超过工程最高上限控制价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现场踏勘:报价人可自行联系采购单位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报价人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报价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采购单位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单位现有的能被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报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经采购单位允许,报价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报价人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报价人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现场踏勘联系人:莫字瑛 联系电话:****-*******

4、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价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1年满,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付清。

5、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从报价单位基本帐户转帐至如下帐户: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支行贺州大道分理处 帐 号:****************1111,必须从报价单位基本帐户转出,否则报价无效,报价前没有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报价;

6、报价单位请于2014年 2月 28日上午10点前将填好并盖好公章的①报价表;②保证金底单复印件;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由专业造价人员签字和加盖印章);④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表;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⑦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资料一式肆份。)用信封密封后,按规定时间交至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招标/采购部;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3号政务中心4楼,联系人:小蒙 联系电话****-*******;超过时间或没有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不符合采购要求的,报价无效。

注: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如项目经理为广西小型项目经理只需提供项目经理证书原件核查,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报价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经审核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不高于最高上限控制价且全部满足采购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由采购单位确定);

8、工程量清单须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领取,联系电话:****-*******;联系人:小蒙。

9、成交供应商必须向贺州市招标投标管理局递交成交价的5%履约保证金转帐至如下帐户: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建行贺州市支行贺州大道分理处,帐  号:****************0008,待履约完毕后申请退还。

10、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一次性交纳成交金额的0.8%作为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请缴至本中心建行账户,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建行贺州支行贺州大道分理处,账号:****************1111) 

附件: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报价表

项目编号:HZZG2013工字183号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资格要求

1、项目名称:贺州学院西区食堂职工宿舍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HZZG2013工字183号

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4、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项目经理证书或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真实性核查(按桂建管[2013]34号文件执行)。

5、工程地点:贺州学院指定地点

6、施工工期: 80 天 

7、本项目上限控制价为:28.164206万元(不含建安劳保费)

总 报 价:           联系人:     电 话:

报价单位(全称 ) (盖 章)

采购单位:贺州学院

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2013. 2.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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