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早元新村安置基地抄表到户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娄底市]早元新村安置基地抄表到户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早元新村安置基地抄表到户供电工程。项目审批、批准和备案机关名称娄星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娄星发改投〔2012〕43号,项目业主为娄底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早元新村安置基地抄表到户供电工程设计图纸及业主提供的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容,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1元。资金来源自筹。
一、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早元新村安置基地抄表到户供电工程;
1.2 建设地点:早元新村安置基地;
1.3 建设规模:早元新村安置基地抄表到户供电工程,本次招标控制价为¥********.71元;
1.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5 招标范围:早元新村安置基地抄表到户供电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1.6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国家、行业颁发的技术规范要求;
1.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保修;
1.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2.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叁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叁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要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或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第一节投标函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的规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2.6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本项目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数量配备到位,且无在建工程。)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 3月 25日至2021年 4月 14日 17:30时止(北京时间),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ldggzy.hnloudi.gov.cn/)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五、澄清答疑
5.1 澄清答疑、补遗采用网上澄清答疑和网上补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遗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ldggzy.hnloudi.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对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5.35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或转账形式。
6.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 4月 1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6.4提交方式一(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须针对所投项目的具体标段,电子保函生成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申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的附件《操作手册》。
6.5提交方式二(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的银行信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6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4月 15日 9 时0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对应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在身份验证时当场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示本人身份证,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ldggzy.hnloudi.gov.cn/)同时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星分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
十、其他
10.1 疫情期间特别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 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娄底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迎宾馆院内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86*****98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
联 系 人:彭女士
电 话:139*****131
邮 箱:********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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