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家村柑橘生态园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翁家村柑橘生态园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翁家村柑橘生态园建设项目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柯城区翁家村柑橘生态园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柯发改【2014】6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柯城区航埠镇人民政府、柯城区航埠镇翁家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地点在衢州市柯城区翁家村,该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516.5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16.54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6米,最大单跨跨度6.65米,为单层砖混结构房屋。本次招标建安投资额约277万元,属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联系单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是《衢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公选入围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A1、A2组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录入信息
4.1 投标申请人于 2014 年 3 月 14 日 8:30~9:30 时(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电子显示屏公示的本工程开标厅办理录入信息、投标文件的递交手续,联系电话:****-*******

4.2投标申请人录入信息时必须由交易员本人携带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企业必须进入市监管办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入库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凭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录入信息,投标时已入库的资料无需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未入库企业务必于2014 年 3 月 13 ,日16:30时 前到市监管办业务处(电话:****-*******)办理相关手续]。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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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 肆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衢州市招投标管理系统备案帐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开户单位: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账号:****************678”。资金到帐被审核通过后,投标申请人通过登陆“招标快线”(网址:http://web.zj.icbc.com.cn/zjebank )完成项目确认。(操作最后期限为2014 年 3 月 13 日23:59:59前)资金到账但无法通过“招标快线”确认的,请于2014 年 3 月 14 日9:00时前携带投标保证金递交登记表及到账依据到市监管办保证金室完成投标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联系电话:****-*******)。详见:****************7">http://www.qzztb.net/Service/ViewData.asp?ServiceId=****************7 。

6.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未参加电子评标培训的企业请联系杭州品茗软件公司,由该公司安排专项培训。联系电话:151*****077,李先生。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获取方法,投标人任选一种:①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下载,费用200 元/份,在开标现场缴纳。②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不记名),纸质招标文件费用400 元/份,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 3 月 14 日9时 30 分,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5楼)公告的开标厅。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柯城区航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柯城区航埠镇翁家村村民委员会 衢州分公司

地 址: 柯城区航埠镇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仙霞中路178号

邮 编: ******* 邮 编: 324000

联 系 人: 方圣伟 联 系 人: 郑女士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0570- 303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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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翁家村柑橘生态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柯城区翁家村柑橘生态园建设项目施工招 标 人:柯城区航埠镇人民政府 (盖章)柯城区航埠镇翁家村村民委员会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员:时间: 工作手册编号: 审核人员:时间: 工作手册编号:日期: 二○一四 年 二 月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评标办法1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3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33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5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56第六章 图 纸71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71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2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柯城区翁家村柑橘生态园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柯发改【2014】6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柯城区航埠镇人民政府、柯城区航埠镇翁家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地点在衢州市柯城区翁家村,该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516.5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16.54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6米,最大单跨跨度6.65米,为单层砖混结构房屋。本次招标建安投资额约277万元,属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联系单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是《衢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公选入围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A1、A2组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录入信息4.1 投标申请人于 2014 年 3月 14日 8:30~9:30 时(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电子显示屏公示的本工程开标厅办理录入信息、投标文件的递交手续,联系电话:****-*******。4.2投标申请人录入信息时必须由交易员本人携带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企业必须进入市监管办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入库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凭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录入信息,投标时已入库的资料无需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未入库企业务必于2014 年 3月 13 ,日16:30时 前到市监管办业务处(电话:****-*******)办理相关手续]。详情http://www.qzztb.net/DataDown/ViewData.asp?DataDownId=****************9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 肆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衢州市招投标管理系统备案帐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开户单位: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账号:****************678”。资金到帐被审核通过后,投标申请人通过登陆“招标快线”(网址:http://web.zj.icbc.com.cn/zjebank )完成项目确认。(操作最后期限为2014 年 3 月13日23:59:59前)资金到账但无法通过“招标快线”确认的,请于2014 年3 月 14日9:00时前携带投标保证金递交登记表及到账依据到市监管办保证金室完成投标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联系电话:****-*******)。详见:http://www.qzztb.net/Service/ViewData.asp?ServiceId=****************7 。6.电子评标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未参加电子评标培训的企业请联系杭州品茗软件公司,由该公司安排专项培训。联系电话:151*****077,李先生。7.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获取方法,投标人任选一种:①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下载,费用200 元/份,在开标现场缴纳。②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不记名),纸质招标文件费用400 元/份,售后不退。8. 投标文件的递交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3 月 14日9时 30 分,地点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5楼)公告的开标厅。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柯城区航埠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柯城区航埠镇翁家村村民委员会 衢州分公司地址: 柯城区航埠镇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仙霞中路178号邮编:*******邮编:324000 联 系 人: 方圣伟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话: ****-******* 电话: ****-*******传真: 传真: 0570- 3032858                         2014 年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柯城区航埠镇人民政府、柯城区航埠镇翁家村村民委员会地址:柯城区航埠镇联系人:方圣伟电话:****-*******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仙霞中路178号联系人:郑女士电话:****-*******1.1.4项目名称柯城区翁家村柑橘生态园建设项目施工1.1.5建设地点衢州市柯城区翁家村1.1.6项目情况该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516.5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16.54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6米,最大单跨跨度6.65米,为单层砖混结构房屋。1.2.1资金来源及比例100%自筹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安排1.3.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修复(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联系单和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工期为90日历天 1.3.3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投标人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是《衢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公选入围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A1、A2组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财务要求:/业绩要求:/其他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16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不署名的方式送至或传真至代理公司。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予以澄清,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答疑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1.11分包不允许分包1.12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3 月14日 9时 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相应修改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公布后视为投标单位已获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相应修改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公布后视为投标单位已获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3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 元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 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衢州市招投标管理系统备案帐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银(电汇)方式交纳,也可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限衢州市内)方式到单位开户行交纳。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为:“开户单位: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帐号:****************678”。资金到帐被审核通过后,投标申请人通过登陆“招标快线”(网址:http://web.zj.icbc.com.cn/zjebank )完成项目确认。(操作最后期限为2014 年3 月 13日23:59:59前)资金到帐但无法通过“招标快线“确认的,请于2014 年3 月 14日9:00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投标保证金递交登记表及到帐依据到市监管办保证金室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确认手续。(联系电话:0570- 8757613)。详见:http://www.qzztb.net/Service/ViewData.asp?ServiceId=****************7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年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格式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盖章并盖单位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按格式要求由相应专业造价人员(市政和房建)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盖单位章。3.6.4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审查部分:正本1份承诺书部分:正本1份;商务部分:正本1份;电子文档(光盘)一份;(注:中标人中标公示结束后一天内提供6份书面商务标副本)3.6.5装订要求资格审查部分、承诺书部分和商务部分分别分册装订。每册采用左侧书本装订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柯城区翁家村柑橘生态园建设项目施工(资格审查部分或承诺书部分或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在2014 年3 月14日 9 时 3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电子显示屏公示的开标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对各投标人标函密封情况进行符合性检查开标顺序:按投标单位签到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 3 个工作日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履约担保的金额:投标人应提交金额为中标价的10%的履约担保、风险金(如有),二金不计利息;在签订施工合同签前缴纳。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词语定义9.1.1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规定期限和范围内,具体按照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文件)和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规定9.2 投标注意事项⑴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014 年 3月 14日8:30时-9:30时)(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 五楼电子显示屏公示的本工程开标厅将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提供给工作人员,并办理录入信息手续、接收投标文件等手续,具体程序为①投标申请人进入开标厅,交易员将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递交给招标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录入信息②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录入信息后,投标申请人将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交纳年金的请同时递交“市级投标单位预交投标保证金协议”或收据复印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年金凭证复印件的,作废标处理。)交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接标手续③投标人相关人员签到,到公证处进行身份验证。⑵投标申请人必须按上述⑴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提供给工作人员,并办理相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⑶未交纳开标当月交易席位费的投标申请人请尽量于2014 年3 月14日9:00前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交纳开标日当月的席位费。⑷企业必须进入市监管办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入库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凭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录入信息、投标时,已入库的资料无需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未入库企业务必于2014 年3 月13 日16:30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市监管办业务处办理入库手续。关于如何查看交易员CA证书的有效期,详见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网“企业信息入库栏”,联系电话,****-*******。详见:http://www.qzztb.net/DataDown/ViewData.asp?DataDownId=****************9⑸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参加的,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规定处理。10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按本须知附表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10.1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商务报价部分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1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按品茗公司提供的电子评标光盘制作。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密封于投标文件商务标袋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并到市检察院和市监管办对其进行行贿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或其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投标中先前中标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在本标段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或经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若中标后须提交风险控制金的,风险控制金提交时间与履约保证金相同,如不能按时提交的将废除中标资格并扣罚其投标保证金;如承包人未能完成本工程施工的,除双方合同条款约定外,其风险控制金也将扣除。风险控制金的退还同履约保证金。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执行浙政发[2009]22号文件。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本工程不组织统一的踏勘现场会议,投标人如有疑问,以不署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代理公司提交。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答疑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1.10 投标预备会本次投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5天前向招标人提清要求,以不署名的方式送至或传真至代理公司。1.11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的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澄清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公布后视为投标人已获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资格审查部分:(1)封面;(2)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中所涉及的入库资料原件,如有需要,原件装袋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供评标委员会询标时使用);(3)资格审查承诺书;(4)交易员有效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交易员本人携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工作人员)。3.1.2承诺书部分(1)封面(2)承诺书3.1.3商务部分:(1)封面(2)目录;(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无需密封,开标时递交公证人员查验);(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投标文件电子光盘3.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原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原件备查(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资料原件)。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投标人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后,自动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明有串标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撤回投标的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中标资格;(5)隐瞒向招标人如实提供不良行为记录、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施工程等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的20%不予退还;(6)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获奖文件(证明)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的30%不予退还;(7)伪造身份证、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等资质证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50%不予退还。(8)投标人有案件在查时,涉案企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9)投标申请人在投标过程中,须向招标人如实提供不良行为记录【规定期限和范围内的,具体按照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建工程等情况,如有隐瞒,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20%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 资格审查资料见3.1.1条。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相应专业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格式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盖章并盖单位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按格式要求由相应专业造价人员(房建)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盖单位章。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承诺书部分和商务部分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承诺书部分和商务部分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的开标厅举行开标会议。以下人员须参加开标会议:(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携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2)交易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交易员未准时参加或不能确认参加开标会议(以上要求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原件不能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的,为不能确认参加开标会议)及交易员本人未在开标前将有效的USB KEY交至工作人员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将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交与工作人员,但因工作人员操作进度或开标厅电脑原因或停电原因造成的录入信息时间延误的除外),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作为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交易员可以是同一人,但需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相关人员身份证、交易员有效的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开标时随身携带,无需密封。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5.2 开标程序本次项目由招标人委托衢州市信安公证处主持开标过程,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证处工作人员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出席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和交易员资格及到场情况,并公布;(2)审核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等情况;(3)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送评委会评审;(4)宣布资格审查结果;(5)开投标文件承诺书部分,送评委会评审;(6)宣布承诺书评审结果;(7)开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宣布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送评委会评审;(8)宣布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结果;(9)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抽取一种评标办法用于本工程,按评分细则计算各投标人得分;(10)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1)宣布中标候选人;(12)开标结束。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招标人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从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并到市检察院和市监管办对其进行不良行为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或其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投标中先前中标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在本标段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或经查实存在影响评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 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 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完成备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8.1.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或其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投标中先前中标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在本标段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或经查实存在影响评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商务标电子文档制作及书面文档打印说明和相关规定为保证商务部分电子文档和商务标书面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投标人必须使用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附带的投标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并自行刻录至光盘,使用投标制作软件打印功能将最后一次刻录(必须使用投标制作软件刻录功能刻录)的商务部分电子文档打印书面投标文件。一、投标书中未提交按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光盘制作的商务标电子文档的,按废标处理。二、投标单位提供遭恶意破坏的商务标电子文档光盘或提供无该工程商务标电子文档内容光盘的,评标委员会应做废标处理。三、投标单位使用光盘中的打印功能将最后一次刻录的商务标电子文档内容(投标单位最终投标报价文件)打印成书面投标文件(每一页报表均会随机自动附带该工程项目的水印码),无水印码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商务标书面报表的水印码与商务标电子文档水印码不一致,将视为该投标单位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做出无效标处理。四、电子标书封装:商务标电子文档必须随商务标纸质标书一起封装,否则作废标处理。五、投标人提供商务标电子文档中没有使用本工程的清单电子文档附带的投标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六、所有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打印出的书面报表)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均按格式中规定盖章、签字,未按此规定盖章、签字作无效标处理。投标单位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如还有不明之处请咨询:品茗软件衢州电子评标实施专员:李先生151*****007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项的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衢州市区(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以外企业进衢备案符合《衢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公选入围名录》要求资格审查部分承诺书按要求承诺(包括关键字或句无错误或无缺漏)。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资料[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注册资本金、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开标前入库,审查时,凭投标人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将《资格审查表》中填写内容与投标企业在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管理库中的内容进行核对,如一致,资格审查表审查予以通过,如有不一致的,评委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的原件核对,如《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内容与原件一致的,资格审查表审查予以通过,否则不予通过。(如有需要,各投标人可于开标前到衢州市监管办业务处核对企业入库信息或补充入库,并由监管办工作人员、投标人交易员双方签字确认入库信息,未及时核对信息的,后果自负。)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项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报价汇总表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5项规定,并与“投标总价表”中“投标总价”和投标函中的“投标价格”一致安全文明施工费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7.2项和2.15项的规定质量检验试验费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15项的规定规费、税金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9项和2.15项的规定暂列金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15项的规定承诺书部分按要求承诺(包括关键字或句无错误或无缺漏)电子招标投标符合“商务标电子文档制作及书面文档打印说明和相关规定”投标函附录实质性条款承诺符合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资格审查资料:通过式评审技术标:通过式评审投标报价: 10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及商务报价得分以下三种评标方法,由公证处公证人员在开标时通过公开方式随机抽取一种评标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1随机下浮率法评标基准价的确定:(1)由招标人随机抽取评标控制价下浮率m,m值随机在4.0%、4.5%、5.0%、5.5%、6.0%、6.5%、7.0%、7.5%、8.0%中随机抽取,则评标控制价A=(1-m)×投标最高限价;(2)以投标最高限价的85%为成本控制价,在有效报价低于或等于A、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全部报价中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个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3)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控制价的商务标得零分。说明:如全部投标人报价均高于A时或有效报价中没有低于或等于A,高于或等于成本控制价的报价时专家组应视本次投标缺乏有效竞争,废除全部投标。2低价平均法评标基准价的确定:(1)先对全部有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相同的报价只保留一个,再由低到高选取五个报价进行平均(少于五个,则全部进入平均),得到平均值;(2)由招标人随机抽取平均值的95%、96%、97%、98%四档中的一档作为成本控制价,成本控制价为评标基准价。(3)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控制价的商务标得零分。3二次平均法先对全部有效报价进行第一次平均,再对不高于第一次平均值的报价进行第二次平均,其第二次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95%的商务标得零分。只有一个有效报价或不高于第一次平均值的有效报价只有一个时,该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成本控制价、评标控制价、评标基准价等全部四舍五入,保留到整元。商务标得分的确定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最终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K=(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计算投标人商务标得分时: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商务分上扣4分;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商务分上扣2分(商务标得零分的除外);K值不为整数时以直线插入法计算,商务标得分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条款号评审标准2.2.4(1)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的投标人的承诺书进行审核,凡关键字句错误或缺漏的或未按要求盖章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条款号编列内容3评 标程 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1.2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3.2.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详见本章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补1计算机辅助评标详见本章附件D: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现场抽签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评分标准(1)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本章第2.1.2款中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审查是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与衢州市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进行核对、评审。审查时,凭投标人交易员有效的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将《资格审查表》中填写内容与投标企业在衢州市招投标信息管理库中的内容进行核对,如一致,《资格审查表》审查予以通过,如有不一致的,评委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的原件核对,如《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内容与原件一致的,《资格审查表》审查予以通过,否则不予通过。(如有需要,各投标人可于开标前到衢州市监管办业务处核对企业入库信息或补充入库,并由监管办工作人员、投标人交易员双方签字确认入库信息,未及时核对信息的,后果自负。)】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申明哪一份有效的;(5)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如工程质量、工期、报价等(以投标函为准)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文字表示的报价金额有漏字或错字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合理低价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得分=A B。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 A废标条件A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A1.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下列情况为串通投标行为: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A1.3 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3.1条款中任何一种情形的。A1.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A1.5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A1.6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A1.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3.6.3条款规定要求编制的。A1.8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A1.9符合商务标电子文档制作及书面文档打印说明和相关规定废标内容和无效标内容的。A1.10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任何一项内容的。A1.1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A1.1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年金收据复印件的。A1.13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其他应当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的。附件B: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不作为投标人):B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4.1条要求密封和标记的;B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B3、未按规定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B4、投标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交易员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5.1条款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附件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C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2(采用综合评估法的第3.2.4)项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进行评审和判断时,适用本附件所规定的办法。C1.评审程序C1.1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C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评审”,不存在应当废标的情形;C1.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以下限度的:所有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算术平均值的75% 。(说明:此处的下限仅作为评标委员会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警戒线,不作为认定废标的条件,评标委员会将进行成本评审工作,并作出评委会决议)。C1.2对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结合清标成果,对各个投标价格和影响投标价格合理性的以下因素逐一进行分析,并修正其中任何可能存在的错误和不合理内容:(1)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2)错漏项分析和修正;(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4)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5)企业管理费合理性分析和修正;(6)利润水平合理性分析和修正;(7)法定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修正;(8)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修正。C1.3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汇总对投标报价的疑问,启动“澄清、说明或补正”程序,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并附上质疑问卷,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和说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C1.4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结果,计算出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合理化修正后所产生的最终差额,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C2.评审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所参考的评审依据包括:(1)招标文件;(2)标底(审定预算)或最高限价(如果有);(3)技术标;(4)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如果有);(6)工程所在地市场价格水平;(7)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定额或投标人企业定额;(8)经审计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9)投标人所附其他证明资料;(10) 法律法规允许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参考依据等。C3.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评标委员会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逐项分析,根据本章第3.1.3项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中的算术性错误进行修正,并记录分析和修正的结果。汇总修正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A值(此值应为代数值,修正结果表明理论上应当增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总价)的修正差额记为正值,反之记为负值,下同),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C4.错漏项分析和修正C4.1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分析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列出其中错报或漏报的子目,并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同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同子目的价格对错漏项报价进行修正;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似子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子目与错漏项之间的差异而进行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对错漏项报价进行修正;如果做不到以上两点,则按审定预算中的相应价格为基础对错漏项报价进行修正;如果没有审定预算或者审定预算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此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此类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标委员会可以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评标委员会也可以按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以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中该项最高报价作为修正价格;对超出招标范围报价的子目,则直接删除该子目的价格。C4.2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错漏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根据上述原则,修正错报和补充漏报子目的价格;计算经修正或补充后产生的价格差额。汇总上述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B值,并明确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C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C5.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同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同子目的价格对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报价子目的报价进行修正;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似子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子目与不合理子目之间的差异而进行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对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报价子目的报价进行修正;如果做不到以上两点,则按标底(经评审预算)(如果有)中的相应价格为基础对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合理报价子目的报价进行修正;如果没有标底(经评审预算)或者标底(经评审预算)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此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此类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C5.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部分价格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对与市场价格水平存在明显差异的子目进行逐项分析、修正:计算修正后的差额,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C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C6.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价格合理性分析和修正C6.1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的原则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的资源投入数量不正确或不合理的,按照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标中明确的或者可以通过技术标中给出的相关数据计算出来的计划投入的资源数量(如临时设施、拟派现场管理人员流量计划、施工机械设备投入计划等)修正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不合理的资源投入数量;措施项目清单报价中的资源和生产要素价格不合理的,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相似的并且投标人已经给出合适报价的子目,则按该相似子目的报价为基础,考虑该相似子目与不合理报价子目之间的差异而进行适当调整后的价格对不合理报价子目的资源或生产要素的价格进行修正;其他情况下,按标底(经评审预算)(如果有)中的相应价格为基础对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清单中的不合理报价进行修正;如果没有标底(经评审预算)或者标底(经评审预算)中也没有相同或相似价格作为参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澄清和说明时给出相应的修正价格。此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此类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和说明(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对于按照招标文件不应当报价的子目,则直接删除该子目的价格。C6.2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对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进行逐项分析、修正;计算修正后的差额,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D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C7.企业管理费合理性分析和修正C7.1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按投标人经审计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计算出投标人企业实际的管理费率(近三年企业管理费总额的平均值与近三年完成产值的平均值之间的比例)并以此对投标价格中明显不合理的企业管理费率进行修正;企业管理费率明显不合理并且做不到前项时,按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各家投标人的企业管理费率以及标底(经评审预算)(如果有)中的企业管理费率的平均费率为准进行修正;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企业管理费率与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企业管理费率不一致的,以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企业管理费率为准进行修正(但如果费率报价表中的费率明显不合理时,应执行根据上述原则修正后的管理费率)。C7.2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企业管理费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对企业管理费进行分析和修正;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E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C8.利润水平合理性分析和修正C8.1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投标人下达的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率或投标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要求的企业净资产收益率或股本收益率对投标价格中明显不合理的利润率进行修正;利润率明显不合理并且做不到前项时,按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各家投标人的利润率以及标底(经评审预算)(如果有)中的利润率的平均费率为准进行修正;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利润率与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利润率不一致的,以费率报价表(如果有)报出的利润率为准进行修正(但如果费率报价表中的费率明显不合理时,应执行根据上述原则修正后的利润率)。C8.2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利润水平分析和修正的方法如下:对利润进行分析和修正;汇总分析结果,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F值,同时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C9.法定税金和规费的完整性分析和修正根据投标价格分析出其中法定税金和规费的百分比,对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额度或比率,对投标报价进行分析和修正。对法定税金和规费进行分析和修正;将经修正后产生的价格差额记为G值,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C10.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修正评审各项单价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对明显过高或过低的价格进行分析。对不平衡报价汇总分析结果,修正明显过高的价格产生的差额,首先用于填补修正过低的价格产生的差额,两者的余额记为H值,整理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事项。D11.对投标报价的澄清和说明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分析的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整理。以其各自的代数值汇总A值至H值,得出合计差额Δ1,并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全部事项。如果投标人存在需要补正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可以同时要求投标人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对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和提供进一步证明的事项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问题澄清通知,并附上质疑问卷,问题澄清通知和质疑问卷应当包括:质疑问题、有关澄清要求、需要书面回复的内容、回复时间(应给投标人留出足够的回复时间)、递交方式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和提供进一步证明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质疑问题的澄清和说明依然存在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疑问都得到澄清和说明。根据澄清和说明结果,对于投标人已经有效澄清和说明的问题和子目应从上述A值至H值的计算中剔除或修正,修正A值至H值并计算最终差额Δ2。本款中所谓的“有效澄清”是指投标人做出的澄清和说明已经合理地解释或说明了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且澄清结果令评标委员会信服。C1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填写评审结论记录表,以最终差额Δ2与投标人投标价格中标明的利润额(如标明的是利润率,以利润率乘以其计取基数,下同)进行比较并得出如下结论:如果最终差额Δ2(代数值)小于或等于投标人的利润额,则表明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如果最终差额Δ2是正值且大于(不含等于)投标人报价中的利润额,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章第3.2.2(综合评估法为3.2.4)项的规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其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备注: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不断丰富完善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附件D: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由计算机读入投标人的电子文档(光盘),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号、特征、单位、数量及规费、税金、措施费等内容进行计算机评审。如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讨论,并最后做出评标委员会决议。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 邮政编码:324000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通用条款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为准。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2)招标文件(3)监理合同。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 设计人: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浙江省及衢州市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1.4 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若承包人投标文件技术规范高于上述要求的,则按投标文件技术规范执行。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 中标通知书 (2) 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 (4) 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9)设计变更联系单或签证单(10)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11)监理合同。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提供壹份进行工程量清单复核(该图纸与编制清单图纸一致,由合同预算科提供),其他图纸在开工前一周内提供,由工程科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6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招标内容相符的完整施工图。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办理开工条件所需的应由承包人提供相关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相关规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实际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相关规定;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七天内。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请承包人现场准备一份齐全的图纸(包括替换前后图纸及设计变更图纸)以便各方查找。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叁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代表。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工程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及其指定的授权代表。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规划红线作为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均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已计入投标报价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在投标报价里考虑,由承包人 承担。1.11 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可调整,但少算漏项需要在合同备案后一个月内提出,并提交给发包人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除总进线电缆、土石方以及±0.00以下部分的拆除砖砌体、砼等存在变数的工程量按实计量,其余施工图范围及清单编制说明范围内已明确的工程量,若存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少算漏项的,经双方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作为竣工结算调整的依据,否则不予增加调整。子目工程量少算比例在10%以内的,且子目少算工程费不超过5万元的,应提出但不进行工程量核对,等结算时按实计量调整,上述情况由中标人向招标人在合同备案后30日历天内提出核对意见。中标人逾期未核对的,视作对工程量无异议,增加的工程量在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清单复核图纸以招标人提供书面图纸为准)。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   ;身份证号: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协调有关事宜。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在开工前移交 。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临时施工用电接入点、施工用水接入点、进场道路等;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现场交验,施工单位验收复测,并做好校验记录。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供监理工程师复核的竣工图及完整的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纸质二套、电子版一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二套、电子版一套。(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向发包人和监理提供相应面积的办公场所,满足发包人和监理人现场办公的需要。(2)承包人负责工程通过综合验收前的成品保护,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3)承包人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文明施工,符合环境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服从行业管理部门、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4)协助发包人办理各项手续。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4日历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并对承包人处罚10万元违约金。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发包人制定的考勤管理办法执行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扣除承包人的项目班子到位率履约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扣除承包人的项目班子到位率履约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条款。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扣除承包人的项目班子到位率履约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须由发包人及监理出具书面意见。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及相关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具体按发包人制定的人员变更管理办法执行。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发包人制定的考勤管理办法执行。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由发包人及监理人书面确认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从监理发出开工令之日起 。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担保(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到发包人指定的帐户(如有)。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必须由招标人认可的银行出具,保函有效期限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有效期在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延长1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履约保证金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出具。承包人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期限提交银行保函的,则应在原定期限内采取履约保证金方式缴纳,不再享受银行保函的优惠条件。履约保证金延迟缴纳的,按工期违约同等金额进行处罚(见本合同专用条款7.5.2),且发包人有权按中标人放弃中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组成本合同文件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部分。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照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确认。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在报价时综合考虑。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 ;(2) ;(3)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如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发包方扣除承包方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同时承包方无条件返修,并承担一切返修的费用,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承包方返修不合格,发包方对承包方处以中标价10%的违约金,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衢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鉴定。5.3 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确保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承包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浙江省及衢州市等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服从行业管理部门、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因承包方原因发生施工安全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的,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并扣除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因各专业承包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总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须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和设备以及工程的安全负责,负责做好其所辖人员的工作场所的日常治安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编制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人。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确保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承包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浙江省及衢州市等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服从行业管理部门、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在开工后28天内支付。(剩余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工程形象进度超过50%时支付至100%)。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师可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施工方案进行合理调整,指令调整的工作计划,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师的计划完成所有工作,如不能完成,由工程师出具整改期限,在整改期限内仍不能按时完成的,业主将予以解除合同,承包人将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支付给发包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7.2 施工进度计划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前3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自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的指定开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工期,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故意拖延各项准备工作影响工程正常开工的,按工期违约金同等标准另行处罚,超过7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须赔偿发包人相关损失。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 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在开工日期前3天进行现场交验,承包人验收复测,并做好校验记录。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仅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给予相应顺延,除工程全面停工造成的合理的人工、机械窝工费用以外,不得要求任何费用补偿。其中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应超过合同工程量15%以上,或设计变更影响到关键线路经业主同意顺延的,方可要求工期签证。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经监理审核属合理工期索赔延期的除外),每延误一天按如下办法处罚(精确到元):合同价在1000万元以内的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五计算且不低于500元/天;合同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合同价为1000万的扣5000元/天;合同价为5000万元的扣20000元/天,合同价为1亿元的扣30000元/天);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的按30000元/天。延期超过合同工期10%的,承包人将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支付给发包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工期履约金全部扣完后可从其他履约保证金或从工程款中调剂。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以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布的条件为准。7.9 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8. 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承包人应采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家和品牌,所有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发包人及监理要求提供样品的材料,承包人应事先提供)。材料必须经现场监理及发包人认可,需检测的材料检测后用于工程中。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若使用劣质和未经检测合格的建材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将予以解除合同。无论发包人或监理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本工程部分材料必须经招标人和监理方认可后方可使用到本工程,否则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得采用假冒伪劣产品,否则发包人将不予认可,并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款。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质监和监理交底有关约定。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当本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应经设计部门、监理单位、发包人、评审中心认可并出具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联系单由发包人代表签字才有效,承包人必须接受并实施。承包人无权单独与设计部门联系工程变更事宜。如承包人为施工方便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征得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的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承包人在工程设计变更后确定后,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发包人批准后执行。10.4 变更估价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材料定价原则:按《衢州造价信息》及《浙江造价信息》确定,因设计变更在施工时确因各方因素采购不到引起的无信息价材料按市场询价并经发包人认可确定。(2)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涉及的所有措施费按中标价包干,结算时均不予调整。(基础部分排水按实签证除外,设计变更相关的措施费按实调整)(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时的单价确定:经评审中心审定的预算价按投标下浮率下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时的单价确定:比较市场价格与根据 《浙江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GB5050-2008清单规范和施工期造价信息以及投标下浮率组成的综合单价,取低值。投标下浮率计算公式= (1-中标价÷审定预算价)×100%。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 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 种方式确定。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工程费用以审定结算价为准,并按整体工程投标下浮率下浮。10.8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用于施工合同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属发包人所有,今后施工过程中如未发生前述因素则此项费用不予计算,发包人不予支付。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按衢住建建 [2012]127号文件规定的调价范围和调价方式执行。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专用条款1.13条可调整合同价格以外的工程量清单遗漏、理解偏差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除本专用条款11.1条可调整合同价格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等对合同价的影响。所有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明示要求报价的内容而承包商未予报价的,将被认为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合同价款将不再追加;清单描述中清单内容是图纸及经答疑后的补充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内容而不是清单所包括内容。如果图纸(包括投标补充通知)明确的工程内容而项目编码所对应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内容未明确或不相符的,各投标人没有提出异议,视为已包括在清单的相关项目中,不得以漏算、缺算、少算的名义追加。如果设计文件及经答疑后的补充文件未明确,而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明确的,按清单描述特征考虑。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 计量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相应的浙江省现行定额。12.3.2 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按月计量。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承包人应于每月1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10日至当月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监理人在5天内完成核对并报送发包人。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月。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第一次支付时提供:1、衢州市财政项目资金拨付审批表(请申请人到财政领取,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及相关单位盖章);2、施工合同、中标书、交易单复印件各一份;3、工程进度款支付报表五份。第二次支付时不需提供第2项资料。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工程量完成50%后,经监理审查确认,工程款支付至30 %,工程完工后,经监理审查确认,工程款支付至80 %。自竣工验收通过且结算审核完毕一个月内支付至该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95 %,余款5%留作质量保证金。(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5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5天内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以财政按月统一支付进度为准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 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工期违约同等额度进行处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须赔偿发包人相关损失。13.3 工程试车13.3.1 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 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13.6 竣工退场13.6.1 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14.2 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资料后14天内完成审核并送财政评审(或审计部门审查)。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财政评审(或审计部门审查)完成后30日历天。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4 最终结清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2.4.2进度付款方式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28天内。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15.3 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 5 %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审定结算造价5%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并结算完成支付50%,竣工验收合格二年期满前付清余款。(无息)。15.4保修15.4.1 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15.4.3 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24小时内。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 承包人违约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未按时移交竣工资料和备案,未通过有关部门检测与验收,拖欠民工工资,违反廉政合同,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竣工资料方面: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承包人未移交资料和备案的(按本合同专用条款要求)的,将视为违约,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2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2)承包人必须并保证在工程竣工后通过有关部门检测与验收,否则将处以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的处罚。(3)承包人应确保民工工资按时兑现,决不拖欠,否则视为违约,扣除全部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若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承包人应另行支付给发包人20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如将工程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特殊专业辅助工程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不得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处以转包(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违约金。(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代表或监理人员行为和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含发包人人员和监理人员)外,承包人对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包人应负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3)承包人不履行与发包人订立的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由发包人予以没收,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4)本合同在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施工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并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并赔偿发包人损失。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发包人免费使用。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风力9级(含9级)以上台风持续24小时(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24小时连续雨量达100mm以上的暴雨(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洪水、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等有关投保规定进行投保,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3 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是。18.7 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1)向 衢州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 21.1 应当认为在正式签定合同以前,承包人已经认真研究发包人提供的合同文件,对任何可能存在的疑问都已经得到发包人的澄清和解答,并对由合同文件所定义的承包人合同工作内容达到透彻和充分的理解。应当认为,承包人已经确认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价格的正确性和充分性。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承包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各项价格已经全面、充分的体现和覆盖了:(1)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承担的全部义务; (2)为该工程的正确实施、竣工后保修期内的修补以及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承担所必须发生的一切开支。21.2履约担保分六个部分,其中工期占50%,质量占30%,安全文明施工占9%,廉政占1%,项目班子到位率占5%,民工工资占5%。履约担保的期限(不计利息,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截止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后,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上述履约担保在支付违约金不足时,可以相互调剂支配或从工程款中扣除。21.3质量方面: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如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发包方扣除承包方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同时承包方无条件返修,并承担一切返修的费用,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承包方返修不合格,发包方对承包方处以中标价的违约金,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1.4安全文明方面:承包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浙江省及衢州市等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服从行业管理部门、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的,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并扣除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21.5项目部组成人员到位方面:项目部组成人员一般不得更换,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发包方批准同意后更换相应人员,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更换支付10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更换支付5万元/人的违约金。21.6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如将工程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特殊专业辅助工程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不得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处以转包(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违约金。21.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代表或监理人员行为和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含发包人人员和监理人员)外,承包人对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包人应负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21.8 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承包人对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应及时拨付给项目部足额的工程款,除直接费必须全部拨付外,还应拨付不少于5%的施工现场管理费。21.9承包人应确保民工工资按时兑现,决不拖欠,否则视为违约,扣除全部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若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承包人应另行支付给发包人中标价的10%作为补偿。21.10竣工资料方面: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承包人未移交资料和备案的(按本合同专用条款要求)的,将视为违约,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2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21.11 承包人应做好施工过程中与燃气工程、电力、通讯等工程的配合管理工作。21.12承包人必须并保证在工程竣工后通过有关部门检测与验收,否则将处以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的处罚,并承担相关检测费用。21.13所有使用材料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规定检测。21.14外墙石材、面砖、涂料等外立面装饰材料需在大面积施工前制作样板,样板要求:须在建设单位指定位置按设计要求的规格、颜色和施工工序分层做好样板(不小于2米*2米),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选定样板并对颜色、质量验收通过后,须按同一样板进行全面施工,不得出现材料、颜色、工序的不同。25.15承包人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应延至项目综合验收通过,此项费用在报价时综合考虑。25.16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按规定可返退的政府性基金,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无法返退的,按规定可返退额与实际返退额的差额从工程款中扣除。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略)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略)附件12: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伍 年;3.装修工程为 贰 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贰 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贰 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贰 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审定结算造5%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并结算完成支付50%,竣工验收合格二年期满前付清余款。(无息)。。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 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0570- 电话: 传真:0570- 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 324000 邮政编码: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 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 保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2:建设工程廉政合同格式建设工程廉政合同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工程的项目法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以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 工程施工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的严重违反施工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品、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甲方工作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扣除全部廉政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保修期后止。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 日 第五章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 本工程量清单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施工预算定额》(2010版)、《建筑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8)、《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衢州造价信息》2013年第12期价格、《浙江造价信息》2013年第12期价格等执行。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本招标文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0) 其他的相关资料。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2.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6.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2.6.2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2.6.3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2.6.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2.6.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2.7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7.1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2.7.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7.3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2.7.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2.7.5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2.8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2.8.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2.8.2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2.8.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1)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2)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3)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2.8.4 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2.9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10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2.11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2.12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2.13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2.14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15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2.15.1投标人须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有关要求计取。给排水部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上限7.686 %,下限9.401%)(注:以“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11.96%计取(注:以“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税金按 3.384%计取。土建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上限 6.82%,下限 8.35 %)(注:以“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10.4%计取(注:以“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税金按 3.384 %计取。电气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上限 7.686%,下限9.401%)(注:以“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 11.96 %计取(注:以“人工费 机械费”为取费基数);税金按3.384%计取。农民工工伤保险按0.15%计取(以“直接费 综合费用”为计费基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按0.2%计取。(以“直接费 综合费用”为计费基数)。2.15.2本工程审定最高限价为 ******* 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2.15.3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限价*8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3、其他说明3.1词语和定义3.1.1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3.1.2总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1的子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按项计量(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3.1.3单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3.1.4子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3.1.5子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3.1.6规费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3.1.7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3.1.8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3.1.9同义词语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3.2工程量差异调整3.2.1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3.2.2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3.2.3 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2.7.3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3.3.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不需要考虑除税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3.3.2 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除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3.3.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以外,投标人还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3.4其他补充说明4. 工程量清单4.1投标总价表投标总价招 标 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 (大写) :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编制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4.2总说明总 说 明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4.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 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    (盖执业专用章) 日期: 年 月 日4.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序号汇总内容(专业工程)清单报价汇总(专业工程)清单报价汇总(专业工程)清单报价汇总报价小计一分部分项工程其中 1.定额人工费 2.人工费补差 3.定额机械费 4.机械费补差二措施项目2.1措施项目(一)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2措施项目(二) 其中 5.定额人工费  6.人工费补差  7.定额机械费  8.机械费补差三其他项目四规费其中 9.规费110.规费2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11.规费3 工伤保险五税金六合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    (盖执业专用章) 日期: 年 月 日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4.5.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 4.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 共页序号子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2夜间施工增加费3缩短工期增加费4二次搬运费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6检验试验费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合计4.6.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及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合计:4.7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算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算表工程名称:第页 共页序号子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2夜间施工增加费3缩短工期增加费4二次搬运费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6检验试验费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合计4.8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汇总表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汇总表单位工程名称:.第1页 共1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元2暂估价元2.1 材料暂估价元2.2 专业工程暂估价元3计日工元4总承包服务费元合计(元)4.8.1暂列金额明细表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第1页 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备注 暂列金元           合 计4.8.2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专业工程第1页共1页序号工 程 名 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                         4.8.3计 日 工 报 价 表计 日 工 报 价 表工程名称:专业工程第1页 共1页编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一人工元  1    2    3    人 工 小 计二材料元  1    2    3    材 料 小 计三施工机械元  1    2    3    施工机械小计合 计4.8.4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工程名称:专业工程第1页 共1页序号项 目 名 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02发包人供应材料   0                                                                                   合 计4.9主要工日价格表主要工日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专业工程)第1页 共1页序号工 种单位数 量单价(元)                         4.10主要材料价格表主要材料价格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备注4.11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专业工程)第1页 共1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 量单价(元)                                             第六章图纸本工程图纸提供电子版,投标人自行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封面正本工程招标投标文件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人:(盖 章)            法定代表人:(盖 章)            日期: 年月 日(二)资格审查表企业名称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有效期证号: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勾选)营业执照已入库□(勾选)项目负责人姓名资格等级房屋建筑工程 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及有效期证号:有效期:在有效期内 □(勾选)注:以上所涉及的资料须在开标前入库,审查时,凭投标人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将《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内容与投标人在衢州市招标投标信息管理库中的内容进行核对,如一致,资格审查表审查予以通过;如有不一致,评委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的原件核对,如《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内容与原件一致的,资格审查表审查予以通过,否则不予通过。如有需要,各投标人可于开标前到衢州市监管办业务处核对企业入库信息或补充入库,并由监管办工作人员、投标人交易员双方签字确认入库信息,未及时核对信息的,后果自负。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三)资格审查承诺书(招标人名称) :我(投标申请单位名称)现投标 (工程名称) ,在充分理解招标人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保证我单位和拟安排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没有正在公示期的不良行为【规定期限和范围内,具体按照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文件)和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规定】,并承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施建设工程且未在其他项目中先前中标或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有隐瞒不报的情况,愿意接受招标人和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年 月 日(一)封面正本工程招标投标文件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标人:(盖 章)            法定代表人:(盖 章)            日期: 年月 日承 诺 书我单位参加的柯城区翁家村柑橘生态园建设项目施工施工投标,如我单位中标,我方承诺:1、质量方面: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如一次性验收不合格,你方扣除我方全部质量履约担保,同时我方无条件返修,并承担一切返修的费用,我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我方返修验收不合格,你方处以扣除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我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安全生产文明方面:我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浙江省及衢州市等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服从行业管理部门、你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若因我方原因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一切事故,由我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你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部履约担保。3、项目班子到位率方面: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及相关人员不得更换,在工地组织施工,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业主批准同意后更换相应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更换支付10万元违约金;五大员更换支付5万元/人的违约金。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承诺每月到位天数不得少于24天,每月少到一天扣1000元,其他人员承诺每月到位天数27天以上,每月少到一天扣500元;按月考核;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到位累计达5天的,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给予警告,10天及以上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扣除全部项目班子到位率履约担保。4、工期方面:我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经监理审核属合理工期索赔延期的除外)竣工,贵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11.5条进行处罚。因贵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我方不再要求增加费用。5、竣工资料方面: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我方未移交资料和备案的(包括竣工图书面二份,电子版一份),将视为我方违约,你方扣除2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6、民工工资方面:我方确保民工工资按时兑现,决不拖欠,否则视为我方违约,你方扣除全部民工工资履约担保。我方若有发生民工工资拖欠并给你方和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你方处以中标价10%的违约金。7、其它方面:我方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包;特殊专业辅助工程分包,未经你方同意的,不得分包。否则你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我方承担,你方处以转包(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违约金。以上条款我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后未按以上条款执行的,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我方承担。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一)封面正本工程招标投标文件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标人:(盖 章)            法定代表人:(盖 章)            日期: 年月 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投标函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柯城区翁家村柑橘生态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的投标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组织机构代码: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 (其他补充说明)。投 标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2、投标函附录序 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身份证号码: 必须填写2工期1.1.4.3 日历天 必须填写3缺陷责任期1.1.4.5按合同条款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4.2按合同条款5分包4.3.4见分包项目情况表6逾期竣工违约金11.5按合同条款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11.5 按合同条款8质量标准13.1一次性验收合格9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1按合同条款10预付款额度17.2.1按合同条款11预付款保函金额17.2.2按合同条款…………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出席开标会议,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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