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城市污水处理及管网延伸改造工程(二期)(华龙城西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建始县城市污水处理及管网延伸改造工程(二期)(华龙城西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建始县城市污水处理及管网延伸改造工程(二期)(华龙城西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建始县奎星楼路2号(老政府大院对面)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MJSCS-********
2、采购计划备案号:建财采计【2021】341号
3、项目名称:建始县城市污水处理及管网延伸改造工程(二期)(华龙城西区)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43.115191(万元)
6、最高限价:243.115191(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该项目位于建始县业州大道,主要服务于建始县华龙城片区,对业州大道排水沟进行分流制改造。建设内容包括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拆除及恢复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截图)。。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相应界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在处罚期内的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网站相应界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 (http://www.hbcxpt.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的信息(提供网站信用承诺界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8、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不接受未报名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建始县奎星楼路2号(老政府大院对面)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分公司
3、方式:
携带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红印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中自行下载),至上述2地点自带U盘拷贝磋商文件或发送到供应商邮箱。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分公司会议室(建始县业州镇建始大道阳光时代豪庭3号楼402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分公司会议室(建始县业州镇建始大道阳光时代豪庭3号楼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供应商人员佩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本人“绿码”核验和信息登记工作(湖北健康码“红码”、“黄码”或体温超过37.3℃人员均不得进入,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应急处置),有序排队等待,不扎堆、不聚集,相互保持1米以上距离,事项办理结束后应立即离开,不得滞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2、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155*****07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建始县建始大道人防大楼6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始县奎星楼路2号(老政府大院对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萍
电话:15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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