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_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财政局_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绥芬河市财政局_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7 17:48 发布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SFHC[2021]0326
项目概况
绥芬河市财政局_物业管理服务的潜在投标人网上邮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3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211167FW8888-0065
项目名称:绥芬河市财政局_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180.00万元(三年)
最高限价:180.00万元(三年)
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合格;
3、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招标活动。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疫情防控期内,为避免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为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本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用远程方式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以邮件形式进行文件获取。供应商将《获取文件登记表》及汇款底单截图发送至邮箱(********9@qq.com),邮件主题注明“XX公司获取绥芬河市财政局_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时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款项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汇款及发送邮件后请第一时间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先生,****-********)核实本企业文件费到账情况;
3、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文件费及登记信息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各公司登记邮箱中;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潜在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账号如下:
名 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账号:183*****000421506
5、提醒注意:获取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还须登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绥芬河市)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只有获取本谈判文件且通过网上报名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本项目,否则响应无效。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原件密封在一个外包封中,并在外包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之前将密封的文件邮寄至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星光耀小区办公1号楼2920室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
开标方式说明:本项目采取远程开标方式进行开标,潜在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代理公司将在开标前与各投标人联系并通知其腾讯会议的会议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以便可以及时参加本项目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绥芬河市财政局
地址:绥芬河市
联系方式: 盛先生 131*****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星光耀小区办公1号楼2920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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