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无人机采购

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无人机采购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无人机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飞行器

采购单位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山西省公告时间2021年11月08日09:02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15:00
预算金额¥1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雅莉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壶泉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玲 136*****663
代理机构名称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大同市御河西路御锦源小区北区13号楼15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雅莉 ****-*******

  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人民检察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无人机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灵县人民检察院办案设备无人机采购

项目编号:SLZB2021-Z11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雅莉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壶泉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玲 136*****6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雅莉 ****-*******

代理机构地址: 大同市御河西路御锦源小区北区13号楼1506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供货地点:广灵县人民检察院

1.2标包划分:本次询比采购共一包

1.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天

1.4供货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及合格标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具备民航管理部门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获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3.1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

3.2如投标人代表为经办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11 08日至2021年11 10日,每日0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同市御河西路御锦源小区北区13号楼15层)

4.3采购文件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址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询比时间:2021年1115 日15:00(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比地点:大同市申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同市御河西路御锦源小区北区13号楼15层)

5.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开标地点现场递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无人机采购 检察院 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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