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中心外立面膜结构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文体中心外立面膜结构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青口镇文体中心外立面膜结构工程(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
开标时间:2014-03-1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侯县青口镇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指挥部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口镇文体中心外立面膜结构工程(重新招标)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侯发改审批[2013]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青口镇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口镇壶山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青口镇文体中心的综合馆气枕包覆面积约5300㎡,游泳馆气枕包覆面积约3300㎡,综合馆和游泳馆中部PTFE雨棚覆盖面积约2000㎡;最高控制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青口镇文体中心外立面膜结构工程施工,内容包括ETFE充气膜结构、PTFE雨棚的二次深化设计、材料供应、膜结构工程制作及安装等全部相关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同时具备中国钢结构协会空间结构分会核发有效的膜结构工程设计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膜结构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依据闽建筑[2013]41号和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注册建造师;(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及以上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三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的企业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1项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500万元的ETFE充气膜结构工程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施工项目。注:根据闽建筑(2011)39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工程)所称的类似工程业绩应符合 以下条件之一:(1)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或抢险救灾中由福建省组织在省外完成的业绩;(2)在福建省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的要求。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投标人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应超过*******元(即本项目最高控制价×20%的金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24日至2014年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电子光盘等),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也无须签字登记。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18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青口镇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指挥部;
地址:闽侯县青口镇工业路1号,邮编:350119;
电 话:****-********
联系人:林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大厦六层,邮编:350002;
电话:****-********-***,传真:****-********
联系人:林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516 0142 1000 0041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侯房建招*******”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电 话: ****-********
地 址: 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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