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寨中心小学改建教学楼招标公告
李寨中心小学改建教学楼招标公告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丰县大沙河镇中心学校建设的丰县大沙河镇李寨中心小学改建教学楼工程已经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及地方配套,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大沙河镇李寨中心小学院内
⑵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420万元(建筑面积约2800m2、框架4层)
⑶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⑷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4月6日。
4、标段划分:1个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⑵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⑶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⑷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之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备案。
⑸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之前,已开具工程所在地检察院的本单位及所报建造师无行贿受贿证明;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2014年3月6日17时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方式(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丰县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西大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1办公室换取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持有缴款证明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⑵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万肆仟元。
开户行:建行丰县支行
账户号:********136*****4182
开户名: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
⑶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⑸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⑹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报名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4年2月24日至 2014年3月1日,每天8:00—17:30分。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报名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年2月24日至 2014年3月1日,每天8:00—17:30分。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8、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4年3月4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备案的业务员于2014年3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丰县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西大厅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胶装正本一套、副本二套,正、副本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分别密封在文件袋中,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未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9、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0、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1、投标报价: 98分
2、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11、其他:
⑴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⑵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与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当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其它条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为准。
⑶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大沙河镇李寨中心小学院内 联系人:黄继良
联系 电话:137*****98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丰县物价局门面楼二楼 联系人:李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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