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公开租赁4台车辆:渝AT177N、渝AT196N、渝A697CK、渝A70832
对外公开租赁4台车辆:渝AT177N、渝AT196N、渝A697CK、渝A70832
车辆招标文件
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公司车辆渝AT177N、渝AT196N、渝A697CK、渝A70832 (4台)车辆对外公开竞租,竞租条件如下:
1、标的信息:
序号 | 车牌号 | 车辆规格 | 品牌型号 |
1 | 渝AT177N | 4.2米 | 康恩迪牌CHM5040XLCGDC |
2 | 渝AT196N | 4.2米 | 康恩迪牌CHM5040XLCGDC |
3 | 渝A697CK | 4.2米 | 康恩迪牌CHM5040XLCGDC |
4 | 渝A70832 | 7.2米 | 福田牌BJ5049XL-FB |
2、租赁期
(1)渝AT177N:签订日至2022年8月31日
(2)渝AT196N:签订日至2022年8月31日
(3)渝A697CK:签订日至2022年8月31日
(4)渝A70832: 签订日至2022年8月31日
3、竞租底价:
(1)渝AT177N:4100元(含税、含保险)
(2)渝AT196N:4100元(含税、含保险)
(3)渝A697CK:4100元(含税、含保险)
(4)渝A70832:3200元(含税、含保险)
4、竞租方要求:
(1)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租者为法人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
(3)竞租者为个人的,需有从事长途干线运输或者相应的经验。
5、竞租方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车辆租赁报价单。
6、公示时间:发布此公示之日起三天。
7、竞价时间:公示结束后三天为竞租时间。竞租者需在公示到期后三日内密封提交竞租资料。
8、中标规则:报价高者中标,若只有一家报名,将采取议价定中标者。
9、竞租成功需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为20000元/台,保证金可分期支付(具体见合同)。
10、恒天冷链确定租赁者后5日内与租赁者签订《车辆租赁经营协议》
(联系人:张天理联系方式152*****440)
附件一
报价单(车辆租赁) | |||||
庆农投恒天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
序号 | 车牌号 | 车辆规格 | 品牌型号 | 标底(租金+保险) | 报价租金/月 |
1 | 渝AT177N | 4.2米 | 康恩迪牌CHM5040XLCGDC | 4100 | |
2 | 渝AT196N | 4.2米 | 康恩迪牌CHM5040XLCGDC | 4100 | |
3 | 渝A697CK | 4.2米 | 康恩迪牌CHM5040XLCGDC | 4100 | |
4 | 渝A70832 | 7.2米 | 福田牌BJ5049XL-FB | 3200 | |
5 | |||||
6 | |||||
公司名/个人: 签字(盖章): |
附件二
冷藏车车辆租赁协议
编号:CLZL-202105
甲方:重庆农投恒天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维喜
住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55号美源国际6-3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将其所属车辆租赁给乙方从事产品运输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双方就租赁经营内容与方式、费用支付、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租赁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从事产品运输业务。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上述车辆的有效的行驶证、营运证、保险证、购置税缴纳证、有效的路桥卡、二维卡、绿B通行证、随车工具、车辆使用说明书记备胎一个。乙方向甲方支付车辆租金与管理费。
二、租赁车辆的基本情况
机动车号牌: 发动机号码: 品牌型号: 识别号:
上述车辆实际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同意将上述车辆租赁给乙方经营。
三、租赁经营期限
自2021年 月 日起至2022年8月 31日止。
四、租赁经营相关费用
(一)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1.车辆租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上述车辆租赁金额(含税)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整)。
2.租赁费用缴纳时间:每月5日前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本协议约定的相关费用,并监督乙方按时交纳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对车辆按时进行定期保养、按需维修等,以达到安全使用要求。
2.甲方协助办理车辆各项相关手续,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3.甲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经济连带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违法违章使用车辆的情况下,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请解除租赁协议;
6.甲方不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责任或任何经济损失,相关法律责任或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对外担责的,甲方担责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外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因追偿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利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2.乙方车辆运行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行驶,保证证照齐全有效,必须遵守甲方车辆运行的各项规定,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作为车辆的实际使用人,负责车辆相关的一切费用,车辆使用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和损失,与甲方无关;
4.乙方仅是租赁甲方车辆,但不存在劳务关系,在经营上不存在利益分配。乙方的一切货运业务活动,完全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此,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一切的行为后果;
5.乙方自愿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对本车、车上人员、车上物品或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或经济支出;
6.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须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要经常检查维修车辆,坚持做到每三个月或5万公里进行一次二级技术维护,确保车辆的状况良好;
7.乙方以及乙方雇佣人员在车辆租赁期间内发生的违法违章行为、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8.租赁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纠纷,须甲方配合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的全部相关合理支出,由乙方负责;
9.乙方不得将租赁车辆进行转卖、抵押等。
七、乙方提交资料要求
1.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乙方或其聘用人员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原件查看,并向甲方提交乙方或其聘用人员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原件等,由甲方进行登记备案。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一份联系表,由甲方备案。
八、履约保证金、通行证押金、随车设备押金
(一)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保障本协议正常履行,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本协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2.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 种方式缴纳:
(1)一次性缴纳。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
(2)分期缴纳。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总额的%,即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剩余履约保证金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总额的%,即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直至缴满为止。
(二)通行证押金及缴纳方式
在租赁经营期间,甲方将车辆通行证交付乙方,乙方应妥善使用与保管,并向甲方缴纳通行证押金 1000 元(大写:壹 仟元整),用于保证甲方随车通行证不受损坏或灭失,通行证押金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当日缴纳。
九、车辆保养维修及运营安全
1.乙方须爱护车辆,定期维修或保养,车辆日常维修或保养应每12000公里进行一次,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未按里程标准进行保养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因需要更换配件的,乙方应选择正规、合格配件,不得选用二手、劣质、不合格配件,如乙方选择二手、劣质、不合格配件,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由甲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车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及其它事故,乙方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事故,事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让甲方承担了相应费用或遭受了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必须保障车辆安全设施齐备,参加甲方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会议,按甲方要求完善日周月安全台账等。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及6S管理,车辆的保养、维修资料必须在维修或保养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甲方。如车辆安全设施设备过期、损坏或遗失,乙方应按原价向甲方赔偿,甲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甲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参加安全会议、完善安全台账、未按期提交维修或保养资料等,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大写:贰佰元整)。
4.车辆年审、二维由甲方统一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妥善保管随车通行证,如损坏或灭失,甲方不退还通行证保证金。
6.车辆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报保险,造成次年保险费用上涨,甲方次月按2000元/次向乙方收取费用。
7 .乙方在租赁甲方车辆经营时,应遵守甲方租赁营运车辆安全管理办法,乙方租赁期间若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办法,甲方有权按照安全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金额在乙方履行保证金中扣除。
十、车辆保险
1.车辆保险由甲方统一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次年保费出现上浮或下调,车辆保险上浮或下调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车辆保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上述车辆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元/月(大写:仟元整)。
3.租赁车辆保险费用缴纳时间:每月5日前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
十一、反腐败约定
乙方承诺在协议期间,不得有任何向甲方人员请吃、送礼、行贿等行为,如乙方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涉及违规及违法的,由相关部门或机关追究责任。
十二、其他约定
1.如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此协议,需提前30日告知甲方,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2.协议期间的所有违章、违法由乙方自行处理,费用自行承担。因违章、违法处理不及时,导致甲方无法购买保险、办理年审及办理通行证等的,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违约或本协议到期,甲方收回车辆的,乙方应于协议终止或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将车辆交回,停放到甲方指定位置,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担违约金500元。
4.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可另行磋商签订新的协议,或由甲方收回车辆。如甲方收回车辆,收回前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相关条款核对账目,并应按甲方标准进行维修后甲乙双方才办理交接。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履约保证金里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部份,乙方应在双方交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交给甲方。交接完成后,甲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通行证押金、随车设备押金和履约保证金。
十三、保密约定
乙方不得本协议中的任何事项以任何形式告知甲方以外的第三方,若乙方擅自将本协议中的事项告知甲方以外的第三方,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向乙方追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四、本协议效力
1.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乙方签字,并经甲方加盖公章乙方捺印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通知与送达
乙方确认其送达地址为:,姓名:,电话号码:,协议履行期间如乙方送达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后5日内书面告知甲方,乙方未告知的,视为乙方送达地址未变更。甲方或司法机关按照上述地址向乙方寄送文书、通知、函件,自交付邮寄次日起第三日视为送达。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项)
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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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乙方姓名 | 身份证号 | ||
联系方式 | |||
紧急联系人1 | 身份证号 | ||
与乙方关系 | |||
紧急联系人1住址及联系方式 | |||
紧急联系人2 | 身份证号 | ||
与乙方关系 | |||
紧急联系人2住址及联系方式 |
附件3
设备种类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数量 | 单价 |
GPS | 北导(车载视频监控终端) | 北导 | 1 | 3190 |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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