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08 10:09湖北云臻乡城建材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HDZB-2021-113
2、项目名称:湖北云臻乡城建材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
*******.98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
*******.98元
6、采购需求:湖北云臻乡城建材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平土石方工程、挡土墙支护、道路、绿化等工程,详见工程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9、安全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5①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以磋商文件格式为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复印件均须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7①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均不少于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格式以磋商文件为准;(提供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8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磋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9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2021年7月-2021年9月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提供以上任一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10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以上截图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11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1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洽谈,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投标。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7楼
3、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7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上午9时30分(注:9:00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2、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达到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7楼)会议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审小组按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本次采购公告于2021年11月9日在兴山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ingjingfatou.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云臻乡城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仑
联系电话:
136*****338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39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黄河路东住邦科技园11栋2单元7楼
联系人:田赟
联系电话:
158*****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