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酒泉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酒泉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酒泉万诚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酒泉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委托,对“酒泉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监理)”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确定邀请兰州交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新鑫泽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WCZX(2021)059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酒泉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2、建设单位:酒泉市残疾人联合会
3、建设地点:酒泉市肃州区玉泉路10号
4、建设规模:新建残疾人托养中心综合楼两栋,均为地上三层,占地面积145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20平方米,设置床位120张,主要建设托养住宿、康复训练、培训活动用房,并配套相关基础设施。
5、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1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 4 日
计划总工期:238日历天
6、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解决。
7、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
三、招标控制价:¥1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监理员需具有上岗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现场监理员2名),所有拟派本项目各专业人员必须是注册在本公司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中途不得更换。
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6月至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日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注:投标人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9日17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12时00分
七、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招标人:酒泉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李建军
联系电话:****-*******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广场西路4号市直机关综合楼10楼1216室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万诚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东茹
联系电话:180*****055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创业大厦502室
2021年11月8日
标签: 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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