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石排镇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方委托,现就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石排大队智能交通系统工程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DGSP200725)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一、招标内容:智能交通系统工程(详见用户需求书)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6月6日至2007年6月 2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四、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3)公司简介(包括经营业绩、从业人员、技术人员和荣誉证明等);4)供应商自带优盘索取电子文档。五、合格供应商要求:1)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生产或经营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的中国内地企业法人;2)投标人具有智能交通系统集成等相应的技术实力,并在广东省内有相应业绩及施工经验,必须提供近二年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报告复印件;3)具备安防主要设备生产厂家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或具有经销证明(具体设备为低照度彩色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超广角镜头);4)具有省级或以上公安技防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必须在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有专职的服务机构和实施经验的队伍,并保证足够的服务能力; 5)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07年6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七、购买采购文件、递交报价文件地点:石排镇政府采购中心(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二楼)。八、联系人:陈生 黄小姐电话:(0769)******** 传真:(0769)********Email:spczfj@dg.gov.cn特此公告东莞市石排镇政府采购中心 二○○七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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