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港中心水利管理服务站南沙办公楼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金港中心水利管理服务站南沙办公楼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金港中心水利管理服务站南沙办公楼装饰工程已经张家港保税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金港中心水利管理服务站,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港中心水利管理服务站南沙办公楼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金港镇
2.工程规模: 面积约900㎡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工期
BSQ********0 金港中心水利管理服务站南沙办公楼装饰工程 金港中心水利管理服务站南沙办公楼装饰工程:装饰、水电安装 55.00 6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经理证·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详见“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网”上《张家港保税区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投标指引》。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确认后就不允许更改,若擅自更改,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所投标书被判定为无效标书。
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审查过程中提供的材料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应取得安全B类证书;(1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付2013年11月-2014年1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或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12)开标时当场提交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否则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13)根据苏建招[2013]2号文件,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在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开标时须携带网上下载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及公章。
四、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02月24日至2014年02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报名地点: 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http://218.4.101.12/netzbhy)报名
五、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4年02月24日至2014年02月2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领取地点 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网上运行平台直接下载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400.00元每标段。
六、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后审
七、 评分细则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中标原则: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八、 其他说明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二级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建造师业绩、信誉:良好
(5)注意:请尚未开通"苏付通"服务的投标人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金港中心水利管理服务站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金港镇 地 址: 张家港保税区金税大厦755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赵振涛 联 系 人: 杨梅玉
电 话: 139*****113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11111c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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