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街道路建设工程、丙十三路(乙五街~丙二十七街)道路排水工程;乙七街(既有乙七街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街道路建设工程、丙十三路(乙五街~丙二十七街)道路排水工程;乙七街(既有乙七街
[招标公告]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街道路建设工程、丙十三路(乙五街~丙二十七街)道路排水工程;乙七街(既有乙七街~桥头)道路排水工程、乙一路(丙一街~乙三街)道路排水工程、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第二批)(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街道路建设工程、丙十三路(乙五街~丙二十七街)道路排水工程;乙七街(既有乙七街~桥头)道路排水工程、乙一路(丙一街~乙三街)道路排水工程、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第二批)(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1、常兴街道路建设工程:自主大路至东风大街段新建道路,长度370米,道路红线24米。西新大街至长虹大路、富奥大路至自主大路段,新建人行步道方砖,长1055米,面积6330平米。2、丙十三路(乙五街~丙二十七街)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620米,红线宽度28米。3、乙七街(既有乙七街~桥头)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170米,红线宽度28米。雨水D1500-D1800管线200米,污水D500-D600管线210米。4、乙一路(丙一街~乙三街)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630米,红线宽度40米。以上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人行道等道路附属设施工程等。5、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第二批):城市主、次、支路改造机动车隔离护栏、新建人行隔离护栏、新建交通标志牌、改造交通指路标志牌、清除及施划交通标线、新建信号控制系统、警察抓拍系统、交通监控系统及相关配套的取电工程通信工程;辖区内单点信号机进行拆除;更换机动车信号灯杆件、灯盘;新建人行信号灯及语音提示器。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6700.0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建设单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
标段(包)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街道路建设工程、丙十三路(乙五街~丙二十七街)道路排水工程;乙七街(既有乙七街~桥头)道路排水工程、乙一路(丙一街~乙三街)道路排水工程、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第二批)(勘察、设计)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驰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汽开区辖区范围内 | |
总投资(万元):6700.0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1、常兴街道路建设工程:自主大路至东风大街段新建道路,长度370米,道路红线24米。西新大街至长虹大路、富奥大路至自主大路段,新建人行步道方砖,长1055米,面积6330平米。2、丙十三路(乙五街~丙二十七街)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620米,红线宽度28米。3、乙七街(既有乙七街~桥头)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170米,红线宽度28米。雨水D1500-D1800管线200米,污水D500-D600管线210米。4、乙一路(丙一街~乙三街)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630米,红线宽度40米。以上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人行道等道路附属设施工程等。5、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第二批):城市主、次、支路改造机动车隔离护栏、新建人行隔离护栏、新建交通标志牌、改造交通指路标志牌、清除及施划交通标线、新建信号控制系统、警察抓拍系统、交通监控系统及相关配套的取电工程通信工程;辖区内单点信号机进行拆除;更换机动车信号灯杆件、灯盘;新建人行信号灯及语音提示器。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15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0楼开标2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联系人:崔工 | 联系电话:****-********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5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街道路建设工程、丙十三路(乙五街~丙二十七街)道路排水工程;乙七街(既有乙七街~桥头)道路排水工程、乙一路(丙一街~乙三街)道路排水工程、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第二批)(勘察、设计) 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MXM2021-09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街道路建设工程、丙十三路(乙五街~丙二十七街)道路排水工程;乙七街(既有乙七街~桥头)道路排水工程、乙一路(丙一街~乙三街)道路排水工程、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第二批)(勘察、设计)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街道路建设工程、丙十三路(乙五街~丙二十七街)道路排水工程;乙七街(既有乙七街~桥头)道路排水工程、乙一路(丙一街~乙三街)道路排水工程、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第二批)(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汽开区辖区范围内。 2.3招标规模及内容:1、常兴街道路建设工程:自主大路至东风大街段新建道路,长度370米,道路红线24米。西新大街至长虹大路、富奥大路至自主大路段,新建人行步道方砖,长1055米,面积6330平米。2、丙十三路(乙五街~丙二十七街)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620米,红线宽度28米。3、乙七街(既有乙七街~桥头)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170米,红线宽度28米。雨水D1500-D1800管线200米,污水D500-D600管线210米。4、乙一路(丙一街~乙三街)道路排水工程:道路长度630米,红线宽度40米。以上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人行道等道路附属设施工程等。5、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第二批):城市主、次、支路改造机动车隔离护栏、新建人行隔离护栏、新建交通标志牌、改造交通指路标志牌、清除及施划交通标线、新建信号控制系统、警察抓拍系统、交通监控系统及相关配套的取电工程通信工程;辖区内单点信号机进行拆除;更换机动车信号灯杆件、灯盘;新建人行信号灯及语音提示器。 2.4 招标范围:全过程设计(含勘察测量物探、咨询、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5 服务期限:30天(含现状测量) 2.6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2.7项目总投资额:约6700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和工程测量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拟派)。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11月9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5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市凯利中心大厦开标项目登录入口)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5.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35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0楼开标2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逾期未递交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6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崔工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驰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净月大街与新城大街交汇处万豪世纪广场A座1006室 联 系 人:赵龙 联系电话:153*****121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39@qq.com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5日 16时00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0(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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