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齐齐哈尔医学院2021年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招标公告
关于评选齐齐哈尔医学院2021年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招标公告
各基层工会:
2021年,学院工会与各基层工会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学院行政的大力支持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学院实现内涵式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树立先进典型,工会决定评选工会工作先进工作者、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工会工作者。各基层工会干部(含工会主席、委员、工会小组长、工会工作联络员、信息员等)均可参加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
2、工会积极分子。学院在职在编(包括人事代理、同工同酬)的工会会员(入会一年以上),均可参加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中央的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学院党委的有关要求,清正廉洁。
⑵热爱工会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作风正派,钻研业务,心系职工,甘于奉献,勇于开拓,在工作中具有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⑶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能坚持原则,积极反映和正确代表教职工的意见,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深得教职工的拥护和信赖。
⑷从事工会工作时间在两年以上,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2、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条件
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关心教职工、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深受教职工的拥护和信任。
⑵关心关注工会事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⑶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学院工会和本单位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三、评选方法
1、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齐齐哈尔医学院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评选的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需经过各基层工会讨论并征得本单位党委(总支)的同意。
3、申报材料经学院工会委员会评审组讨论、评议后产生。
4、申报表电子版请于11月15日前发送至工会邮箱gh@qmu.edu.cn,纸质版报学院工会办公室(机关楼2005),逾期不报,视自动放弃。
*******b-9e5f-4f4b-a33e-a2c35f60bb17.doc" sudyfile-attr="{'title':'附件1:名额分配表.doc'}">附件1: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2020-2021学年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工会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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