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侨中学美丽沙分校图书馆室内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华侨中学美丽沙分校图书馆室内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海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南华侨中学美丽沙分校图书馆室内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37.096982 万元,招标人为海南华侨中学美丽沙分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筑维修及改造,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南华侨中学美丽沙分校图书馆室内设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南华侨中学美丽沙分校图书馆室内设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或换发新证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函)。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21 年任意 3 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1 年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6 供应商须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11 月 01 日 17 时 30 分到 2021 年 11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到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3 号名门广场北区 C 座 1409 房购买采购文件。
方式: 现场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时必须出示: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近 1 个月的社保清单和身份证;B、营业执照复印件;C、资质证书复印件;D、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E、项目经理执业证和身份证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售价:500(元)报名现场缴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层开标室 2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层开标室 2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海南阳光灿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南华侨中学美丽沙分校委托,对海南华侨中学美丽沙分校图书馆室内设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G********。
项目名称:海南华侨中学美丽沙分校图书馆室内设计项目。
预算金额:*******.82 元(最高限价:*******.82 元)。
采购需求:建筑维修及改造,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0 日历天。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三、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华侨中学美丽沙分校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世纪大道与碧海大道交叉口西北 200 米
联 系 人:洪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阳光灿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美兰区蓝天路 53 号名门广场北区 C 座 14 层 1409 房
联 系 人: 唐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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