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处理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废弃物处理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TC079733
1、吉林省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新建综合管理楼;危废物储存库;焚烧车间;综合利用车间等建筑,建筑总面积为13411m2,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自筹及国债资金已到位;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龙潭区龙北街;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8年10月30日,工期488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并且具有专业防腐资质一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或石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监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投标申请人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到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年路30-20号(天江小区7号楼)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7年6月4日至2007年6月8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3时30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2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本公告第5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6、 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800000元 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 年 6 月 25 日9 时 00 分,提交到 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年路30-20号(天江小区7号楼)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青年路30-20号(天江小区7号楼)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北大街12号
邮政编码:132001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王利
招标代理机构:省危险废弃物处理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政编码:100081
传 真:(+86)***-********
联 系 人:赵宏伟 李勤华 杨柳
招标机构银行账号:
人民币帐户: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礼士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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