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实青白江区退耕还林面积的询价函
关于核实青白江区退耕还林面积的询价函
关于核实青白江区退耕还林面积的询价函
根据四川省退耕还林还草中心《关于核实退耕还林面积的通知》(川退〔2021〕5号)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区拟开展2002、2003年划定核准的10000亩退耕还林面积核实工作,并将该项工作进行外包,现我单位进行该工作的技术服务进行询价,若相关单位有意愿,请按照《青白江区2021年度退耕还林面积核实外包服务询价的回函》要求,于2021年11月11日前将回函(盖章)邮寄至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林技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三段159号农科大厦901室。
附件:青白江区2021年度退耕还林面积核实外包服务询价的回函
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8日
(联系人:王江; 联系电话:***-********)
附件
青白江区2021年度退耕还林面积核实外包服务询价的回函
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核实青白江区退耕还林面积的询价函》收悉,我单位愿意为青白江区2021年度退耕还林面积核实提供工作技术服务,并按要求承担以下工作:
一、工作任务
1.国土“三调”认定为耕地、基本农田的退耕林地,对前一轮退耕还林,利用作业设计和检查验收资料与国土“三调”成果比对,并进行现地核实。
2.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利用矢量图层和验收资料,逐小班逐地块,与国土“三调”成果图斑叠加分析,并现地核实。
3.依法依规锁定将退耕林地认定为耕地、基本农田面积。
4.作业设计、验收资料显示为退耕还林地,现地为耕地的,确认为耕地;作业设计、验收资料显示为退耕还林地,现地已复耕或林木保存率不达标且经论证为稳定利用耕地的,退出退耕还林管理,另找符合政策规定的非基本农田坡耕地等量置换造林,出具退耕还林地置换方案。
二、成果提交
将国土“三调”认定为耕地(含基本农田)的退耕还林地核实确认情况及退出退耕还林管理的退耕还林地置换方案,经审核后行文报送至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并附相关情况PDF电子版。
三、技术服务经费、完成期限及其他要求
(一)技术服务经费。我单位承担本项目技术服务总经费元,我单位负责提供技术支持,自行准备需要调查的工具、设施、设备等,食宿自理。
(二)完成期限。按照你局的要求,按时间节点进行各项工作,并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交相关成果。
(三)其他要求。各项调查需经过你局组成的验收人员进行检查,达到要求,才支付相关费用。若该调查项目正式成果,省、市进行检查,必须通过省、市林业部门检查验收。若有不符合要求,及时补充完善,补充完善后,仍未达到相关要求,全额退还你局的资金。
xxxxxxxxxxx单位(盖章)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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