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2线东外环路(乌昌大道-健康东路)路灯照明安装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G312线东外环路(乌昌大道-健康东路)路灯照明安装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G312线东外环路(乌昌大道-健康东路)路灯照明安装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经新疆昌吉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发展局“昌农科经字【2021】10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昌吉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园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G312线东外环路(乌昌大道-健康东路)路灯照明安装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2、项目规模:项目总安装长度1730.746米,绿化带安装单杆双挑路灯53基,106盏,灯杆高度12米;灯间距30-35米不等。(详见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图纸)
3、建设地点:园区核心区
4、工程投资额:314.48万元
5、资金来源:园区财政资金
6、工期要求:2021年11月22日开工,2021年12月11日竣工,总工期20天(日历日),其中设计周期10天(日历日)。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批复的初步设计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及指导施工全过程)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和保修的全部总承包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2设计单位资质要求: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中一项即可: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行业(道路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1.3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4自治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
2、项目负责人要求:
2.1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疆外建筑企业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2.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2.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疆外建筑企业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2.4若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承担相应工作的各方分别提供);
3.1设计单位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发放时间或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3.2施工单位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完工证明));
4、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表等业绩证明材料,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须能反映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联合体各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
8、信誉要求:
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4)“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尚在处罚期内)。
9、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21年11月08日10:00时-2021年11月1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昌吉市健康东路318号五楼(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领取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领取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3)企业资质证书;(4)业绩要求证明材料;(5)财务要求证明材料;(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打印件,中国政府釆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官网网站的查询页面打印件,打印件须体现投标人单位全称、查询时间和查询网址,以上网站查询时间不能早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7)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企业提供);(8)项目总负责人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9)联合体协议书;(10)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册。
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至昌吉市健康东路318号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者,不予发售招标文件。(1)~(6)条资料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1年11月08日10:00时-2021年11月1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至:
账户名: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行 号:********0025
帐 号:6505 0162 8600 0000 0392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自己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财务部换取缴纳凭证。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11时00分
2、递交地点: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健康东路318号5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时间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昌吉网上发布、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网。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昌吉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张新玮 电 话:****-*******
招标代理: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甘佳璐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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