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交通标线漆施工划线征求意见公告

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交通标线漆施工划线征求意见公告

经新乡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将于近期就采购人需采购的交通标线漆施工划线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技术需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性内容;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供应商如对技术需求有异议的,请于2014年2月27日下午17:00时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518室),逾期不予受理。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五楼)。联系电话:****-******* 联系人:袁云辉
三、要求
1、供应商如对技术需求提出异议的,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并附联系电话。
2、各供应商提出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拟采购项目货物清单、技术需求:详见附件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交通标线漆施工划线项目技术需求征求意见书经新乡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将于近期就采购人需采购的交通标线漆施工划线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技术需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性内容;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供应商如对技术需求有异议的,请于2014年2月27日下午17:00时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518室),逾期不予受理。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联系人:袁云辉  三、要求  1、供应商如对技术需求提出异议的,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并附联系电话。  2、各供应商提出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拟采购项目货物清单、技术需求:详见附件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2014年2月24日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标线漆施工划线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常温和热熔道路交通标线漆技术参数一、颜色:白色、黄色二、性能及特点:1、硬度好,附着力强,耐具有良好的酸碱性,特别是耐水性强,喷涂在水泥地面上持久性达到12个月,而且90%以上漆面不脱落,不退色,标线鲜明、醒目。该涂料具有干燥迅速(环境温度在25摄氏度,不粘胎时间不大于15分钟),经久耐用,附着力强,鲜明美观,而且凃膜外观应无发皱、起泡、开裂、发粘等现象,在水泥路面上使用一年不脱落,室内试验水中浸泡七天不起泡、不脱落。2、无论是沥青路面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标线涂料必须保持与路面之间的紧密结合,一定时间内不会因为车辆和行人来往通行而剥落。车辆行驶时,无论是白天或黑夜都能由于光泽和色彩的反衬而清晰地识别和认清标线。3、标线涂料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能经受车辆长久的磨耗,不会产生明显的裂缝。4、标线涂料应具有良好的防滑性能,车辆驶过标线时产生较小的噪音和震动。5、保持路面标线颜色的均匀一致,一定时期内不会因为气候、路面材料等左右而变色。6、产品不得含有其他杂质,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出现堵枪或在容器中凝固的现象,6-8个月时间内不得有沉淀等现象。7、道路交通标线漆涂料所有钛白粉,及匀质指标和交通标线漆涂料性能指标,要求提供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公安部或交通部检测中心)8、具有环保型道路交通标线漆,不含有害溶剂,不易燃,无毒的特性,确保在施工阶段中对环境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9、道路标线漆稀释剂,必须符合本产品性能,稀释性要强,具备良好的施工性能。10、道路交通标线漆涂料供方要本着“保质、保量、高效”的技术产品供货。 三、技术要求(一)交通标线施划渠划技术要求1、交通标线泛指:道路中心实线、虚线、路口车辆分道线、路口导向箭头、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预告标识线、网状线、文字符号线等。2、投标人原则上应在市区原交通标线上喷划施工,不得擅自变动标准,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施工监督方协调,确保工程质量和标准。3、喷涂标线前,路面应清洁,无起灰现象。4、施工厚度应在0.3mm-0.4mm之间,市区道路交通标线耐磨程度应在6个月以内保持标线清晰,一年内还有标线。5、标线漆膜的干燥时间应≤15分钟。6、划出的标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划出的标线应达到色彩鲜明,厚薄均匀,边缘整齐,尺寸规范。7、标线外表应无发皱、泛花、开裂、发粘等现象。8、标线原料必须使用国家批准正规厂家生产,在施工前必须出示成品漆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质检证,经核查后方可施工。9、交通标线工程报价中应包含原材料、运输、施工等全部费用。10、旧线清除必须使用专用设备打磨,并经甲方认可后才能进行标线施工11、常温标线每平方米标线用涂料不得低于0.5kg,投标单位中标后应提供样品供业主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12、若中标单位的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业主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13、投标单位中标后,应按照中标面积(m2)*每平方米用量不得低于0.5kg进行施划。14、投标单位应具备路口渠划能力,施工路口时应密切配合信号灯工程,在施工前应提交路口施工图,由业主单位认可后方能施工。(二)常温型标线涂料的技术要求:1、执行标准:JT/T280-2004《路面标线涂料》。2、标线漆涂料性能指标:检测项目标 准 要 求检测项目标 准 要 求容器中状态应无结块、结皮现象,易于搅匀。遮盖力(g/m2)≤190稠 度(KU)≥60固体含量(%)≥60施工性能刷涂、空气或无空气喷涂施工性能良好。涂膜应无针孔和流挂,涂抹均匀。附着力≤5级漆膜颜色及 外 观涂膜应无发皱、泛花、起泡、开裂、发粘等现象。表面颜色应为白、黄色,其色品坐标应在以下区域内:耐磨性(mg)≤40(200r/1000g磨耗减重)耐水性漆膜经蒸馏水侵泡24h后应无开裂、起泡、孔隙、起皱等异常现象。x=0.350y=0.360x=0.300y=0.310漆膜柔韧性经5mm直径圆棒屈曲试验,漆膜应无龟裂、剥离等异常现象。x=0.290y=0.320x=0.340y=0.370不 粘 胎干燥时间≤15min耐碱性在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侵泡18h应无开裂、起泡、孔隙、剥离、起皱及严重变色等异常现象。3、道路交通标线漆涂料要求提供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交通部检测中心)。4、具有环保型道路交通标线漆,不含有害溶剂,不易燃,无毒的特性,确保在施工阶段中对环境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5、施工中所用道路标线漆稀释剂,稀释性要强,具备良好的施工性能。(三)质量检验标准:1、所有路面标线的设置、颜色、形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标准的规定。2、路面标线以外的路面,应保持清洁,不得被标线材料污染;当某处污染面积超过0.001平方米时,应进行清除,路面要修补。3、施划后的标线,边缘无明显毛边;毛边长度每公里超过1%时,应进行清除和修补。热熔标线技术参数1、道路标线涂料1.1材料1.1.1道路标线所用材料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规定。无论采用何种品牌标线材料,应能满足在沥青砼、水泥砼路面上耐久使用的要求,且均应有合适的施工机械与之配套。1.1.2热熔型涂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表要求:热熔型涂料相对密度1.8—2.3软化点(0C)90--140冷膜颜色及外观涂膜冷却后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及表面无发粘现象,颜色范围符合GB-8416规定。不粘胎干燥时间(min)≤3分钟抗压强度(pa)≥1.2×107耐磨性(mg)≤60(200r/1000g)磨耗减量白色度≥65耐碱性在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浸泡18h应无开裂、起泡、孔隙、剥离、起皱及严重变色等异常现象。加热残留份(%)≥99逆反射系数mcd*1x-1*m-2白≥200黄≥1001.1.3热熔型涂料用下列涂剂(底油)品质应符合下表要求项目技术指标颜色无色透明或琥珀色液体固体含量32涂面量(g/m2)180干燥时间(min)31.1.4玻璃珠的品质的要求如下表项目技术指标容器中玻璃状态粒状,清结无杂质密度(g/cm3)2.5粒径标准筛筛号20(目)筛余物(%)20020-305-30外观无色透明球状,扩大10-50倍观察时,熔融团、片状、尖状物、有色气泡等瑕疵珠不超过总量的20%折射率(20度浸法)≥1.5耐水性取10g样品放于100ml蒸馏水中,与沸腾水浴中加热1h后冷却,玻璃珠表面不应出现模糊状,中和这100ml水所用0.01m的盐酸应在10ml以下1.1.5路面标线涂料的色度性能,其色品坐标和反射比(或亮度因数)要符合《路面标面涂料》(JT/T280-2004)图2中规定的范围和下表的规定。1.1.6材料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规定进行检验,并保证所有出厂产品都应符合规定的技术指标。产品应有合格证,另附有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1.1.7涂料包装用内衬密封塑料袋外加编织袋的双层包装袋包装,袋口应严密封闭。玻璃珠包装采用柔软耐磨的黄麻袋或其他纺织袋包装,里面衬以衬垫,每包应含有不少于25kg净重的玻璃珠。所有包装应明显标出玻璃珠的种类、质量(以千克计)、批数及制造商名称。1.1.8产品在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日晒、污染、破损。1.1.9热熔涂料涂敷于路面上使用12个月(缺陷责任期)后应无明显退色和脱落。1.2施工要求1.2.1涂敷标线的路面标面应进行清洗并干燥,无松散颗粒、灰尘、沥青、油污等。1.2.2在水泥路面或旧的沥青路面施加标线需要预涂底油时,先喷涂热熔底油下涂剂,按试验决定的间隔时间喷涂热熔涂料,以提高其粘接力。1.2.3为了确保标线涂料和路面材料完全相适应,底油的类型和用量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1.2.4标线的颜色为白色和黄色,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要求,并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方法施工。喷涂机具应使用自行式机械。1.2.5标线宽度、虚线长及间隔、点线长及间隔、双标线的间隔,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办理。1.2.6特殊标线的图案、标记如箭头及字母等的尺寸应按图纸要求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办理。1.2.7所有标线应具有顺直、平顺、光洁、均匀及精美外观;湿膜厚度应符合规范要求。1.2.8涂料在容器内加热时,温度应控制在涂料生产商的使用说明规定值内,不得超过最高限制温度。烃树脂类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6h;树胶树脂类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4h。1.2.9涂料喷涂于路面时的温度,应符合涂料生产商提供的使用说明的要求,否则会影响喷涂使用寿命。1.2.10施工遇到雨天、尘埃天、风大、温度低于10℃时应暂时停止施工。1.2.11玻璃珠的撒布应经试验并获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方可实施。撒布玻璃珠应在涂料喷涂后立即进行,以0.3kg/㎡的用量加压撒布在所有标线上。1.2.12标线时,应有交通安全措施,设置适当警告标志,阻止车辆及行人在作业区内通行,防止将涂料带出或形成车辙,直至标线充分干燥。1.3质量检验1.3.1喷涂标线前,路面应清洁,无起灰现象。1.3.2所有路面标线的设置、颜色、形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标准的规定。1.3.3路面标线以外的路面,应保持清洁,不得被标线材料污染;当某处污染面积超过0.001平方米时,应进行清除,路面要修补。1.3.4热涂后的标线,边缘无明显毛边;毛边长度每公里超过1%时,应进行清除和修补。1.3.5标线应顺直或圆顺。1.3.6、标线的厚度应达到1.8-2.5mm。1.3.7、涂料使用的原材料须为石油树脂和金红石钛白粉。1.3.8、投标单位中标后,应按照中标面积(㎡)*5kg/㎡的涂料使用量进行施工。1.3.9、所用玻璃珠均为镀膜型,所有标线施工必须喷涂底胶。1.3.10、旧线清除必须使用专用设备打磨,并经甲方认可后才能进行标线施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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