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马坝高级中学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大赛方案
江苏省马坝高级中学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大赛方案
江苏省马坝高级中学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大赛方案
第一条大赛组织
1.“江苏省马坝高级中学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自2019年起,每年举办一届。
2.大赛由教科室主办。学校成立大赛组委会(如组委会成员有工作变动,将适当调整),负责领导、协调、仲裁、奖励与处罚等工作。
第二条参赛资格
凡我校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具备教师资格的在职青年教师均有资格参加相应学科的比赛。
第三条参赛选手产生
1.参赛选手学科组选拔的基础上产生。
2.各学科的选手名额按学科分配。
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各3名;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学科各2名。
第四条比赛内容
1.各学科大赛的比赛内容包括通用技能和专业技能。
①通用技能包括硬笔书法、理论测试、优课评比、主题演讲等四项。
②专业技能比赛内容学校由研究确定。
2、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12月份初 | 理论测试 | 20% |
12月份中旬 | 硬笔书法 | 20% |
12月份中旬 | 主题演讲 | 30% |
12月下旬 | 优课评比 | 30% |
第五条比赛办法
1.各学科在组织大赛时,首先由学校为每一个选手确定一个选手编号。
2.理论测试集中组织,比赛时间为30分钟,题型为填空题、判断题、单选题和多选题。
3.硬笔书法项目的比赛集中组织。比赛时间为10~15分钟。所有选手书写内容相同,字体不限。
4.主题演讲项目的比赛集中组织。每个选手的演讲时间为3~5分钟。大赛评委提前准备好难度相当的若干个演讲题目。赛前用抽签的方法决定选手比赛顺序。所有选手在指定封闭区域候赛。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后,随机抽取演讲题目,准备1~2分钟后开始比赛。完成比赛的选手不得返回候赛区域。
5.“课堂教学”项目的比赛可以按常态教学的方式组织,也可以按模拟教学的方式组织;比赛时间可以是整堂课。
6.专业技能项目的比赛办法由承办单位在各学段、学科的比赛方案中确定。
第六条评委组成
1.各学科大赛的评委应由校领导、中层、及学科委员组成。
2.每一组评委应由5~9人组成。
3.大赛承办单位为每一组评委确定1~2名工作秘书。
第七条评分规则
1.各学科的比赛项目得分的权重由承办部门确定,并提前向参赛选手公布。各比赛项目得分的权重确定、公布后,不得随意更改。
2.承办部门在确定各学段、学科比赛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本学科教学特点,确保通用技能和专业技能项目的权重恰当。
3.各学科比赛项目的评分标准由承办部门确定,并提前向参赛选手公布。
4.每一个项目的比赛均按百分制评分。
5.评委在评分时给出的选手得分,最高不得高于95分,最低不得低于(95-参赛选手总数)分。评委在评分时,应适当保证本组每一个选手之间的得分差距基本均匀。
6.选手在一个项目中的原始得分为本组所有评委给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最终得分为平均分与该项目权重的积。
7.选手的大赛总得分为所有比赛项目最终得分的累加。
8.参赛选手因故未能全程参加比赛,即视为自动放弃。
第八条奖励办法
1.大赛奖项分为单项和综合,分设一、二和三等奖三个奖次。参赛选手的奖次根据选手大赛总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其中,一等奖占各学科参赛选手总数的3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40%。相同得分的选手奖次相同。
2.每年大赛的评比结果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一周。
3.获奖选手将获得一定的物质和精神的获奖证书由学校统一颁发。
第九条其他
1.比赛期间,学校有权对所有选手的比赛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2.对在比赛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的选手或评委,大赛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选手报名参加比赛即表示已同意并接受本规程及承办部门制定的比赛方案、评分标准、赛程安排等的全部规定。
4.本规程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省马坝高级中学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大赛组委会。
江苏省马坝高级中学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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