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院监控系统设备维保(第二次)招标公告
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院监控系统设备维保(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院
监控系统设备维保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次)
受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国内采购,现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院监控系统设备维保项目(第二次)
1.1项目的概括和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HNSZ-GK********8
代理机构编号:0623-1381N3406C3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预算:80.16万元;服务期:3年;
五、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资质:
1、投标人一般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投标人特殊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及湖南省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壹级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专业贰级( 含)以上建造师或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资格并提供证书复印件,维保人员两名,以上人员须为本企业的在职职工,同时提供此三人近半年劳动保障部门社保证明复印件。
七、标书认购: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八、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4年3月17日上午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4年3月17日上午9:00时。
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4、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缴纳时间:2014年3月16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 系 人:毛先生 邮编:410003
电 话:****-******** 传 真:****-********
采购人: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吴主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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