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HS202111004-X01]无锡中铁建新基建研发创新产业园EPC工程总承包(一期)

[WXHS202111004-X01]无锡中铁建新基建研发创新产业园EPC工程总承包(一期)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无锡中铁建新基建研发创新产业园(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一期)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中铁建新基建研发创新产业园(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惠行审备[2021]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建(无锡)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中铁建(无锡)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玉祁配套区
2.1.2建设规模:EPC工程总承包(一期)项目总占地面积223.7亩(约合149117㎡),总建筑面积约109671㎡,总投资约12亿元。具体包括生产区、办公区、配套工程、室外给排水、供电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综合缆线管廊、信息化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2.1.3合同估算价:100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3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 09:00,施工开工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9月20日 17:00
2.1.5其他:1)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2)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资质]。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的在职员工。 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注: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方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 CA 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2.1.6质量标准:合格。安全文明目标:省标化星级工地(三星)。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一体化模式,包括本工程的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工艺设计和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行,安评、环评、能评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1)永久工程的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审图合格)、各类专项设计(包括人防专项施工图(人防设计并取得人防标识)、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室内精装、消防、照明、监控、管线综合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弱电通信及智能化设计、工艺设计、厂区内物流智能系统设计、设备深化设计、幕墙设计(含幕墙安评和光评、专项审图合格等)、标识标牌、四新技术设计、预制装配工业化设计、BIM(设计、施工及运维)专项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后续服务(包括配合发包方技术比选、配合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的专项设计、审核施工方案、审核深化设计(发包人采购设备厂家深化设计)、提供相关专题报告、参加专题会议、设计变更、参加各类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还包括与前述设计相应的报审报批通过、检测、领证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等)。 (2)永久工程的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现发包方所要求的建筑效果和使用功能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工艺设备:管片生产线及其模具、PC生产线及其模具、拌合站(包含粉料、谷料运输、砼智能运输)为发包人采购,其余设备的相关工艺设计及采购工作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3)永久工程的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弱电及智能化、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桩基工程、人防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工程、防水工程、室内精装、标识标牌工程、绿化景观、室外总体(包括围墙、大门、门卫室、道路、堆场场地、地下管线、室外照明等)等实现招标人要求的建筑效果和使用功能的各类设施系统的施工。以及为了满足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备案所需的各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等等)、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规划核验、各类评审检测监测试验(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检测、桩基检测、幕墙三性试验、材料防火性能检测、环保竣工报告编制和检测、民防通风检测、消防第三方检测、防雷检测、噪声检测、室内空气检测等)、测试、调试和试运行、整个项目的档案资料备案、移交等,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1)投标人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经营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具有上述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具有上述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财务要求:2018年至2020年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B)设计业绩要求:/
(C)施工业绩要求:/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4亿元或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要求的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 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企业业绩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项目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业绩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 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企业业绩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4亿元或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的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施工业绩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 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企业业绩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若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之一,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2)设计负责人应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主体单位员工)、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1年8月~2021年10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19年11月08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0年11月08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1年08月0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8日17:30时至2021年11月15日17:3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09日9时30分,地点为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 ,网上投标网址:http://58.215.18.247:8081/TPFrame/zhmanagemis/pages/html/index,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建(无锡)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西新街8号17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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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陆淼
联系人:
张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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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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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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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信用承诺书.pdf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pdf评定分离评标及定标办法.pdf

标签: 产业园 新基建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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