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商务局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来宾市成品油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商务局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来宾市成品油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为了贯彻落实《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来政发〔2020〕9号)精神,根据来宾市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来宾市政府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来市监联办发〔2021〕2号)要求,来宾市商务局、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来宾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2021年来宾市成品油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开展2021年来宾市成品油经营企“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实施方案
??????????2.成品油经营企业联合抽查检查对象名单
?????????? 3.联合检查人员名单
来宾市商务局????????????来宾市市场监管局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2021年成品油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社会安定,根据《2021年来宾市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2021年成品油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强化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行为。
二、抽查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10日
三、抽查对象及比例
市城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22家),抽取5家,抽取比例为24%。
四、抽查方式
按照检查内容采取现场检查等方式。
五、抽查事项及检查依据
(一)来宾市商务局:对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事项检查;成品油购销协议、油品进销存台账记录检查。
(二)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三)来宾市生态环境局:油罐、加油装置油气回收装置安装使用情况检查,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实施。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六、检查对象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市城内22家成品油经营企业中,按照抽取24%的比例随机抽取5家检查对象。
(二)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已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的执法检查员随机匹配。
(三)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任务派发给被匹配中的执法检查人员。
七、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来宾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本次联合抽查工作,在有关网站公示被抽取的检查对象,组织各部门检查人员实施检查;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宾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本部门检查人员按照部门抽查事项要求参加本次联合检查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本次联合抽查检查任务。
(二)检查结果公示。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或工作证件,填写有关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有关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检查结束后,单位检查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本单位抽查事项的检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在履行线上检查结果审批程序完毕后向社会公示。对已实施检查但未按规定公示检查结果的,视为未完成检查工作任务。检查结果包括: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该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等8类。检查部门对本部门作出的抽查和查处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相关工作书式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三)加强后续监管。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另行公示。
八、其他事项
(一)依法依规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人员要按照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期限等要求开展抽查,要严格遵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和检查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和工作流程开展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二)加强业务培训。各局有关业务科室要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实效,切实提高检查人员履行检查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及时解决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来宾市商务局联系人:覃卢华,联系电话:****-*******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韦宗猷,联系电话:****-*******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苏娇婷,联系电话:****-*******
附件2
成品油经营企业联合抽查检查对象名单
企业名称 | 注册号 |
来宾市兴宾区汇峰加油站 | |
来宾市兴宾区汽车站加油站(普通合伙) |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城北加油站 |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向扬加油站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来宾销售分公司古三加油站 |
附件3
联合检查人员名单
检查人员姓名 | 检查人员登录名 | 单位 |
罗铁斌 | 市商务局 | |
覃卢华 | 市商务局 | |
韦宗猷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蒙娜娜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方红英 | 市生态环境局 | |
苏娇婷 | 市生态环境局 |
备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到的联合检查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为了贯彻落实《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来政发〔2020〕9号)精神,根据来宾市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来宾市政府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来市监联办发〔2021〕2号)要求,来宾市商务局、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来宾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2021年来宾市成品油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开展2021年来宾市成品油经营企“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实施方案
??????????2.成品油经营企业联合抽查检查对象名单
?????????? 3.联合检查人员名单
来宾市商务局????????????来宾市市场监管局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2021年成品油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社会安定,根据《2021年来宾市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2021年成品油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强化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行为。
二、抽查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10日
三、抽查对象及比例
市城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22家),抽取5家,抽取比例为24%。
四、抽查方式
按照检查内容采取现场检查等方式。
五、抽查事项及检查依据
(一)来宾市商务局:对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事项检查;成品油购销协议、油品进销存台账记录检查。
(二)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三)来宾市生态环境局:油罐、加油装置油气回收装置安装使用情况检查,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实施。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六、检查对象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市城内22家成品油经营企业中,按照抽取24%的比例随机抽取5家检查对象。
(二)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已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的执法检查员随机匹配。
(三)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任务派发给被匹配中的执法检查人员。
七、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来宾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本次联合抽查工作,在有关网站公示被抽取的检查对象,组织各部门检查人员实施检查;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宾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本部门检查人员按照部门抽查事项要求参加本次联合检查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本次联合抽查检查任务。
(二)检查结果公示。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或工作证件,填写有关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有关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检查结束后,单位检查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本单位抽查事项的检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在履行线上检查结果审批程序完毕后向社会公示。对已实施检查但未按规定公示检查结果的,视为未完成检查工作任务。检查结果包括: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该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等8类。检查部门对本部门作出的抽查和查处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相关工作书式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三)加强后续监管。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另行公示。
八、其他事项
(一)依法依规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人员要按照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期限等要求开展抽查,要严格遵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和检查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和工作流程开展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二)加强业务培训。各局有关业务科室要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实效,切实提高检查人员履行检查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及时解决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来宾市商务局联系人:覃卢华,联系电话:****-*******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韦宗猷,联系电话:****-*******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苏娇婷,联系电话:****-*******
附件2
成品油经营企业联合抽查检查对象名单
企业名称 | 注册号 |
来宾市兴宾区汇峰加油站 | |
来宾市兴宾区汽车站加油站(普通合伙) |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城北加油站 |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向扬加油站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来宾销售分公司古三加油站 |
附件3
联合检查人员名单
检查人员姓名 | 检查人员登录名 | 单位 |
罗铁斌 | 市商务局 | |
覃卢华 | 市商务局 | |
韦宗猷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蒙娜娜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方红英 | 市生态环境局 | |
苏娇婷 | 市生态环境局 |
备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到的联合检查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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