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口袋公园改造项目(LZZC2021-C2-000820-HZXM)质疑答复函
广西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口袋公园改造项目(LZZC2021-C2-000820-HZXM)质疑答复函
广西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口袋公园改造项目(LZZC2021-C2-000820-HZXM)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广西亿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500号(横县碧桂园2#楼2单元1402号房)
邮编:530300
法定代表人:韦铭尧
授权代表人:韦海洲
联系电话:187*****628
质疑日期:2021年11月4日
广西亿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11时10分收到贵公司以顺丰邮寄方式送达递交书面的关于口袋公园改造项(LZZC2021-C2-000820-HZXM)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函内容高度重视,当即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与经采购人研究,就本项目质疑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口袋公园改造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的“3、业绩分…………………………10分。
供应商 2018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每一项得 1分,满分10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以特定 园林绿化工程行业的作为业绩加分项,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差别待遇。
二、质疑答复
1、贵公司未在相应的时间地点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注明:“地点(网址):登录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liuzhou.gov.cn),在“政府采购”-“政采公告”中打开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正文,点击下方的“获取采购文件”按钮在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在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完整正确填写供应商单位全称,须与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全称一致;未依法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或递交响应文件与下载时填写的供应商全称不一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2、本项目为工程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园建,给排水、照明等,其中绿化、园建占总工程造价的90%,绿化灌溉、排水、路灯占总工程造价的10%。业绩要求属于同类型行业业绩。磋商文件作了对应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加分项,条件合理,不存在对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限制、排斥、歧视、差别待遇。
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广西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7日
附件信息:
1.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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