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郧房县委县政府旧址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均郧房县委县政府旧址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均郧房县委县政府旧址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2幢1单元1-19-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YZC2021-1025
2、采购计划备案号:茅采计备[2021]XM0048号
3、项目名称:均郧房县委县政府旧址修缮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30.634695(万元)
6、最高限价:130.634695(万元)
7、采购需求:
均郧房县委县政府旧址修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是新成立公司,则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相应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3个月(2021年7-9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且业务范围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或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证书,且未有其它在建工程;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须持有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4.供应商须提供拟派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班子成员在本单位近3个月(2021年7月-9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完税发票和项目班子成员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公章的社保花名册,人员名字需自行标记出来,否则视为无效);
6.5.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书面承诺;
6.6.供应商需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提供拟派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班子人员一体化信息平台的详细截图,并加盖公章,人员相关证件与登记信息一致。
6.7.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09日至2021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2幢1单元1-19-1)
3、方式:
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有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和项目班子成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需要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另外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按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获取采购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逾期或资料不清晰、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茅箭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武当路71号茅箭区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2幢1单元1-19-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
",
招标
|
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