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迎宾路691号汽车轮胎采购项目邀请公告-6202111081252624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迎宾路691号汽车轮胎采购项目邀请公告-62021110812526248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迎宾路691号 汽车轮胎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任龙侠186*****119
报价起止时间:2021-11-08 18:09-2021-11-11 18:00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道路运输许可证
供应商基本要求:华泰圣达菲轮胎,必须是正品轮胎,有合格证,符合国家标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车辆轮胎维修 | 核心参数要求: (需全部满足) 商品类目: 车辆轮胎维修; 交付标准: 业务接待 4.1 服务公示 4.1.1 企业应在经营场所悬挂全国统一的《机动车维修标志牌》。 4.1.2 企业应在经营场所悬挂营业执照和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4.1.3 企业应在经营场所公示以下内容: a) 业务受理程序; b) 服务质量承诺; c) 客户抱怨受理制度; d) 维修工时定额、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e) 质量保证期; f) 企业负责人及业务接待、维修(机修、电器、钣金、油漆)、检验、价格结算人员照片、工号。 4.1.4 企业应设置配件展示区,展示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件样品,做好标识,明码标价。 4.2 接待服务 4.2.1 业务接待员应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仪容端正。 4.2.2 业务接待员应遵守礼仪规范,接待客户时做到态度热情,语言文明。 4.2.3 业务接待员负责接车交验,协助故障诊断,制定诊修方案,告知估价、结算方法及维修工期,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业务接待员应熟悉各类汽车维修检测作业内容,能及时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4.2.4 业务接待室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具备良好的客户休息环境,包括茶水、报刊杂志提供,配备冷暖空调、播放系统。 4.2.5 业务接待室应及时清理和打扫,不乱堆乱放物品,保持整洁干净。 4.3 接车诊断 4.3.1 企业应制定接车规范文件,规定人员职责、告之事项以及接车诊断流程。 4.3.2 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诊断仪器设备,设置检测工位(区域)。 4.3.3 接车诊断时应详细记录客户陈述,填写诊断记录,并交客户签字确认。 4.3.4 业务接待员应向客户详细说明车辆技术状况、故障诊断意见、建议维修项目、作业内容、配件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 4.3.5 业务接待员应提醒客户对车内物品进行清理,对外观、内饰、仪表和座椅等车辆状况以及客户要求事项进行确认、记录,并交客户签字。 4.4 合同签订 4.4.1 企业应根据检测诊断结果所确定的维修项目,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或协议)。维修合同(或协议)的各项要件应填写完整。 4.4.2 维修过程中有超出合同范围的,应充分与客户沟通,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5 车辆维修 5.1 维修派工 5.1.1 企业应根据检测诊断结果确定的维修项目填写维修单,做好车辆交接工作。 5.1.2 维修单应详细注明维修项目、作业部位、完成时间和注意事项。 5.1.3 维修过程中发现需要追加的项目,企业应与客户沟通,得到客户确认,并在维修单补项方可进行维修作业。 5.2 维修作业及过程检验 5.2.1 待修车辆视情况清洁冲洗,放置座椅套、方向盘套、脚垫后进入维修区。 5.2.2 车辆维修各过程的状态应标识清楚,维修单随工序流转。 5.2.3 业务接待员应及时跟踪车辆维修情况,向客户反馈维修进度,如果工期延长,应向客户作好解释和说明。 5.2.4 企业应制定或收集车辆维修的规范和标准,严格按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实施车辆维修和过程检验,按规定填写并保持检验记录。 5.3 竣工检验 5.3.1 企业应制定或收集车辆竣工检验的规范和标准,严格按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实施竣工检验。 5.3.2 专职质量(总)检验员对承修车辆进行竣工检验,填写竣工检验记录,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车辆,不得交付使用。 5.3.3 无资质实施竣工检验的企业应委托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竣工检验,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5.4 修复交车 5.4.1 企业应指定专人按照规范和规定线路试车,并做好记录。 5.4.2 企业应做好交车准备(包括清理车辆内部,查看外观,清点随车物品),价格结算员汇总全部单据。 5.4.3 通知客户验收接车,验收前企业应做好车辆清洁。 5.4.4 企业应配合客户对修竣车辆验收,填写汽车修竣出厂验交表,客户签字确认。 5.4.5 企业应告知车辆故障原因、今后行车注意事项和质量保证期的相关内容。质量保证期承诺不得低于国家规定。 5.5 车辆返修 5.5.1 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企业应无偿返修,不得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5.2 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因同一故障或者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企业应当负责联系其它车辆维修企业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5.5.3 企业应制定车辆返修制度,保持返修记录。 6 价格结算 6.1 企业应按公示的维修工时定额、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结算维修费用,所有结算项目及费用须经客户确认。 6.2 企业应向客户出具规定的结算票据,并提供维修工时、材料等费用清单。 售后服务承诺 4、企业应实行承诺服务,公示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制定服务规范,确保服务承诺的有效实施。 5、 企业应实行承诺服务,公示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制定服务规范,确保服务承诺的有效实施。 6、 企业应提供车辆维修救援服务、预约服务及提醒服务,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保持服务记录。 7、 企业应明示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公示投诉电话,及时处理客户投诉,保持相关记录。 8、企业应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征求客户意见,积极创新服务项目,改进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服务标准 1.2 企业应在经营场所悬挂营业执照和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1.3 企业应在经营场所公示以下内容: a) 业务受理程序; b) 服务质量承诺; c) 客户抱怨受理制度; d) 维修工时定额、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e) 质量保证期; f) 企业负责人及业务接待、维修(机修、电器、)、检验、价格结算人员照片、工号。 1.4 企业应设置配件展示区,展示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件样品,做好标识,明码标价。 2 接待服务 2.1 业务接待员应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仪容端正。 2.2 业务接待员应遵守礼仪规范,接待客户时做到态度热情,语言文明。 2.3 业务接待员负责接车交验,协助故障诊断,制定诊修方案,告知估价、结算方法及维修工期,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业务接待员应熟悉各类汽车维修检测作业内容,能及时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2.4 业务接待室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具备良好的客户休息环境,包括茶水、报刊杂志提供,配备冷暖空调、播放系统。 2.5 业务接待室应及时清理和打扫,不乱堆乱放物品,保持整洁干净。 ********678/20218/be911fdb-26bb-4a41-b1cc-9d0b809ffcea" width="750">********678/20218/e993103a-162c-461c-896e-26c95e9248d2" width="750"> ;采购需求:邓禄普225-70R16 103H;次要参数要求: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 4次 | 3200.00 | - |
附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和田市 古江巴格乡 迎宾路691号
送货备注: 邓禄普225-70R16 103H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车辆维修和轮胎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车辆轮胎 | 邓禄普225-70R16 103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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