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江南华县重点河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龙川江南华县重点河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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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川江南华县重点河段治理工程已由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水河管[2013]6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南华县龙川江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龙川江南华县段河道治理工程全长9250米(灵官桥至观音洞河闸),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根据楚雄州发改委楚雄州水务局(楚发改农经〔2013〕60号)下达的投资计划,本次计划对1600米(即1+900至3+500段)的重点河段进行治理,新建加固河堤3200米,河道清淤1600米。
2.2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龙川江治理工程1+900至2+720段;
第二标段:龙川江治理工程2+720至3+500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云南省外的申请人还需具备《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2月23日至2014年2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及社保复印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备查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拟投入本项目的三类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A、B、C,B证与建造师证为同一人)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云南省外企业的《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4年2月28日9:00时在南华县水务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的,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华县龙川江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局
联 系 人:许富贵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春城路银海领域17幢11楼
邮 编: 650200
联 系 人: 张青
电 话: ****-********转8032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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